| #8175 留言者:網主 [2008-11-17] |
| 告網友: 老朽寫了不少書,但都「從一而終」,所從者智慧本體是也。是故老朽遵倫理、從道德,不計名利,為所該為。果真網友們有意學習,則應將所學「歸之於一」。舉凡做人,歸於倫理道德;凡做事,歸於捐私利眾;涉文字,歸於漢字基因;為藝術,歸於人性認知。 此次萃取主題,老朽始知「漢字基因」、《智慧學》等等,不過祇是罟網殘絲,雖高掛天際,卻「無人」惠顧一二!僅此「體用」二字,對老朽已等於老生常談,但網友們卻是「看看不見」!看來中華文化確已灰飛煙滅,老朽幸有先見之明,全心全力教導小杏子,所以才能活到今天! 由下文可知(取自《文易》,尚在撰寫中): 丙,論述之條理。 所謂「論述」,無非將八大概念之靜態的「體用」、動態的「因果」以主觀或 客觀的「引論」及「伸述」,以達到溝通之目的。 凡「體」必有形、色、性、質、數、量、狀、態等。 而體對人而言,必然有其功用、效能,是謂之「用」。 用語文表達任何一件「事」,必係「概念」。根據「概念分類」,可知概分 為體(陰、靜態、客觀)及用(陽、動態、主觀)兩類。所以,合理地處理「 體用因果」,令主觀個體相互交流,便是論述唯一的目的。 有體必有用:如〔用刀殺人〕。陳述完畢。 有體而無用:如〔拿起刀來〕。待續。 有用而無體:如〔殺了人〕。難以確定。 無用亦無體:如〔 〕。???? 下表大家一定看都看煩了,這是老朽唯一的法寶,絕對不是嚇唬鬼怪用的!五千年文化濃縮於一體,簡單到只剩下幾行、難在何處?莫非真的是:「該亡的必亡」?好在小杏子能克紹箕裘,上告祖先,可以無憂矣!(沈補:很多人都是定型且附加過濾器的器皿,不論外界資料是何形態、種類,倒入後都是一個成分、一種形態。「君子不器」、「上善若水」,難矣。) 概 念 ┌────────┴─────────┐ 靜態,客觀(體) 動態,主觀(用) 網主人白 |
| #8176 留言者:無有真假 [2008-11-17] |
| 主題:#8173练习 1,認知界:樵家物品山中偶拾,遍地皆是;客卻認為無一凡品,從未見過。 2,理解界:體:物品;用:陳設、觀賞。 物品用于陳設則隨興所之;用于觀賞則取決于人的經驗見識。 3,剖析界:因:物本無別,因人心不同而有別;果:人對物進行比較而區分物品。 人因立場、經驗不同,對相同事物的認知也不同。 |
| 回應﹕ 1,正確。 2,正確。 3,正確。 |
| #8177 留言者:阿勇 [2008-11-17] |
| 主題:主題萃取練習 1,認知界:客人遊山玩水雖久,卻從沒有仔細觀察。 2,理解界:體:遊山玩水;用:觀山水之大勢。 體:採樵;用:從樹林中細選佳木。 立場和視野不同者,所見各異。 3,剖析界:因:客人只觀山水大勢。果:忽略遍地皆是之上品。 視野宏觀者,常忽略小節,故不能從凡物中取其精者。 |
| 回應﹕ 1,不確。 2,不確。〔遊山玩水、採樵〕何體?何種名詞? 3,不確。 |
| #8179 留言者:至周 [2008-11-17] |
| 主題:8158.補充說明 留言版中,自7929則起,至8151則止,扣除被刪(或保留)者,共有182則留言(8151-7929)。 在上列的留言之中,包含有您從本月一日起,公佈的十五道練習萃取主題的文案(註)。後學看到一個現象: …(以下同8158則) 後學試圖拋棄主觀,而在「統計數字」一段文字中,來表達自已整理這182則留言的結果。首先後學將這些留言以您的發言與網友們的表達分為兩類,並在網友們發言這一類之中,對照各主題的內文與每道練習題的關聯,略除不相關者,便得到了172這個數字。 接著我以符號組合中,是否皆為全形字符來判斷,就可再分為105及67兩組數字。其中105代表皆用全形字符的組合的留言;而18的意思,便是統一用全形字符表達「主題欄位」內容的人,在這105則中,會有十八種表示方法,以用字的相似程度做為觀察的現象,會近似八成三。 我用相同的方法,見到另一組數字--67中,是屬於全、半形字符併用的表達方式,其中有三十七種表示方法,相同於上述的觀察點,近似程度只有四成五。 註:7929,7943,7962,7969,7974, 7989,9801,8020,8037,8055, 8071,8093,8111,8128,8151。 |
| 回應﹕ 這正是「以技害意」之蔽也!如果用「統計方法」可得知「人意」,老美的人工智能早就比微軟視窗更呷人夠夠了! |
| #8180 留言者:華子 [2008-11-17] |
| 主題:練習 主題萃取練習,敬請老師指教。 一、認知界:某樵者能從凡品中識出極品,顯見其品味非凡。 二、理解界:體:簡樸之山物,用:不乏品味的欣賞。 簡樸之物更能顯現品味之不凡。 三、剖析界:因:遊客見山是山,果:無法從平凡中發覺不凡。 遊客雖遊覽經年,但見山是山,品味低淺,無法發覺人所未見之極品。 |
| 回應﹕ 1,正確。 2,正確。 3,正確。 |
| #8181 留言者:朴石 [2008-11-17] |
| 主題:#8173主題萃取練習: 朱老師: 您好!完成8173練習,請老師指正。 1 認識界:有客驚歎樵夫家中物品不凡,樵夫言說處處皆有上品,“品”高”物”不凡。 2 理解界:體: 品; 用:識物; 有“品”人處處識得非凡物;無“品”人走遍天涯海角也難識“物”。 3 剖析界:因:樵夫用心,“凡物”中亦可識得“上上者”。 果:家中無凡物。 樵夫時時處處能在平凡之中發現不平凡,人不凡家中物亦不凡。 因:“品”的培養在於“凡物之中發現上上者”; 果:從生活中,從身邊均能得“品”,非是一定要去深山大川才可得的。 “品”之要在善於辨別,平時用心,處處皆是實踐處。 樸石敬上 |
| 回應﹕ 1,正確。 2,正確。 3,正確。 |
| #8182 留言者:小兆 [2008-11-17] |
| 主題:主題粹取 朱老師您好: 試答如下: 1,認知界:真正有眼光的人,利用週遭平常的物品,也可以將環境佈置的很有品 味。 2,理解界:體:室內陳設的物品;用:裝飾生活環境。 一個人對生活環境的裝飾,可以顯示出該人的品味。 3,認知界:因:就算不是珍貴的金屬、寶石,也可以裝飾出有品味的環境。 果:真正有眼光品味的人,可以從平常的東西,挑出有品味的物品。 不一定非要貴重稀有的東西,才可以顯示一個人的品味非凡。 |
| 回應﹕ 1,正確。 2,正確。 3,正確。 |
| #8183 留言者:曾凡 [2008-11-17] |
| 主題:#8173主题萃取练习 1,認知界:遊客遇樵者,相問山居事,驚見不凡品,方知其于凡物中妙手偶得之。 2,理解界:體:眼光;用:辨識、發現; 體:品味;用:體會、甄別; 人若具備高品味(真、善、美)的眼光,即便于平凡之物中也能發現精緻不凡品。 3,剖析界:因:客--遊山玩水訪幽(動態,浮躁);果:只知追求,而不能靜心識得凡物中之不凡品。 因:樵者--山居(靜態,沉潛智慧); 果:靜生清明,平常境界中有不凡境界。 四處刻意追求,不如沉潛靜心,品味那平常簡樸中蘊含的更深境界。 |
| 回應﹕ 1,正確。 2,正確。 3,正確。 |
| #8184 留言者:網主 [2008-11-17] |
| 告網友: 老朽嘗言,中文無文法!自上世紀初五四運動以降,無數學者專家擬效法拼音語系,全面整頓中文。是有《辭源》、《辭海》等詞典之編纂出版(將字義改為詞組);新學堂學制之設立(只教技術不教四書五經);百話文運動之推廣(排斥文言文);中文文法之制定(效法西式,其中以趙元任較成功,但亦失之實用)。 然而,老子在三千年前就說:「人法地,地法天,天法道,道法自然。」此話怎講?以中文(老朽認定中文者,漢字也,以與蒙滿藏字有別)而論:依自然之道,人得以生存;法自然之道,人得以溝通。所溝通者,主觀所得之認識也。集各主觀而客觀,進而溝通,集思廣益。其賴以溝通者,語文也;語文者,概念之用也;概念者,常識之聚也!是故,「漢字語文」即常識溝通之道! 老朽曾於﹟8175則介紹了一段《文易》的內容。因惑於與各位隔閡甚深,一再思考,何以老朽認為「簡單無比」之觀念如此難懂?是老朽神經不正常乎?當然可能,但何以小杏子卻暢通無礙?進而思之,另一可能乃網友們受西式洗腦成功,故與古人思維扞挌不入! 為此,老朽將該段改寫如下(假定各位已閱漢字基因): 丙,論述之條理。 所謂「論述」,無非將八大概念之「體用」與變化的「因果」、以主觀或客觀 的「引論」及「伸述」,以達到溝通之目的。 對傳統讀書人來說,「體用因果」皆屬常識,已經成為常人潛意識的一部份, 溝通時不必再提常識。但宇宙環境變化不已,人生存在環境中,所需要與他人溝通 者,無非常識、經驗之「體用」與變化之「因果」。於斯,語言文字應運而生。 1,「體」乃靜態,凡「體」必有形、色、性、質、數、量、狀、態等。而體對人 說來,必然有其功用、效能,是謂之「用」,於概念層次可稱動態。 用語文表達任何一件「事」,必係「概念」。根據「概念分類」,可知概分 為體(陰、靜態、客觀)及用(陽、動態、主觀)兩類。所以,合理地處理「 體用因果」,令主觀個體相互交流,便是論述唯一的目的。 但凡事物的陳述,概指一「既存或已定之事物」(西方用動詞、名詞分辨, 是與「理解無關」的「有為」文法,非漢字可沿用),如: 有體必有用:如〔用刀殺人〕。陳述完畢。 有體而無用:如〔拿起刀來〕。待續。 有用而無體:如〔殺了人〕。難以確定。 無用亦無體:如〔 〕。???? 雖然「用」為動態,但其動態乃「原始之概念定義」,與「論述」有所不同。 譬如說:一個鳥籠中有鳥,鳥在動,不表示鳥籠會動。因之,要正確地「理解」 溝通,必須要站在相同的高度。 也就是說:體用屬於概念的認知,其動靜狀態與當前論述無關。 2,「因」、「果」皆須用概念表達,有動有靜。但由「因」至「果」之間,如果 沒有變化,可謂沒有論述因果;若有變化,則係論述之主旨。至於是否「動態」 則與論述無絕對的關係,只緣西方文法強調「動詞」,有時常生誤解。 例:動態因果:他跑了五分鐘,才到終點。 動態指於一定時間內有一定的空間位移。 例:靜態因果:他想了五天,終於懂了。 想、懂之謂動態,純因主觀概念變化,但無時、空的相對位移。 因此,在論述中,只要把「體用因果」徹底瞭解、只要具足常識,就能完美地與他人溝通。 網主人白 |
| #8185 留言者:秦漢唐 [2008-11-17] |
| 主題:答8173則 1,認知界:遊客刻意追求品味,樵者告以自然即脫俗。 2,理解界:體:品味;用:比較、攀比。 人對物體進行主觀比較後,才能區分品味高低。 3,剖析界:因:遊客刻意比較,雖遊覽經年。果:仍見不到山中「仙品」(非凡品)。 因:樵者不求品味,不分辨。果:隨處皆是「仙品」。 刻意比較,物物皆凡物;無分辨心,處處非凡品。 學生 敬上 |
| 回應﹕ 1,正確。 2,正確。 3,正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