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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231 留言者:超文 [2009-02-04]
主題:練習9222
  一、定義「自然」。  
    1、萃取主題:
      自:象鼻之形,本人也;介詞,主觀立場,變化始於。
        =主觀立場,變化始於。
      然:燒火就肉,必定之結果;如是,承上接下詞。
        =燒火就肉,必定之結果。
    2,選擇交集:
      定義之目的:令文字觀念易於掌握。
      定義之對象:「主觀立場,變化始於」與「燒火就肉,必定之結果」
      淘汰無交集者:主觀立場,燒火就肉。
      所餘者:變化始於。必定之結果。
    3、調整:
      「變化始於」始改為因。
      「必定之結果」。取果。
      因果。
  二,試論道法「自然」。
    人生不變的法則,即為自然法則;因果法則。天行健,君子以自強不息。
回應﹕
  一、正確。
  二、大雜燴,無系統。
9230 留言者:秦漢唐 [2009-02-04]
主題:答#9222則作業
  一,定義「自然」:
    1,萃取主題:
      自=象鼻之形,本人也;介詞,主觀立場,變化始於=本來、始於、介詞、主觀立場。
      然=燒火就肉,必定之結果;如是,承上接下詞=必然、如是、承上接下詞。
    2,選擇交集:
      定義之目的:令文字觀念易於掌握。  
      定義之對象:「本來、始於、介詞、主觀立場」與「必然、如是、承上接下詞」。
      淘汰無交集者:「介詞、主觀立場」與「承上接下詞」。
      所餘者:「本來、始於」與「必然、如是」。
    3,調整:
      自然=來自必然、始於本然。
  二,試論道法「自然」:
    人之行為須依循宇宙之本然規律。蓋人來自天地間,效天法地則平安幸福;苟若唯我獨尊、逆天行事,必遭天譴。
回應﹕
  一、來自必然即可,加一始於本然反而有無終之感。
  二、可。
9229 留言者:真善美 [2009-02-04]
主題:論道法自然
  朱老師:
  您好,請老師指正習作。謝謝!
  一,定義「自然」:
    1,萃取主題:
      自:象鼻之形,本人也;介詞,主觀立場,變化始於。
      然:燃火以就肉,可預期之進行狀態,如是,承上接下詞。
    2,選擇交集:
      定義之目的:令文字觀念易於掌握。
      定義之對象:「象鼻之形,本人也;介詞,主觀立場,變化始於。」與「燃火以就肉,可預期之進行狀態,如是,承上接下詞。」。
      淘汰無交集者:象鼻之形、本人也、介詞、主觀立場;燃火以就肉、承上接下詞。
      所餘者:變化始於、如是。
    3,調整:
      「自然」=原本就是。
  二,試論道法「自然」:
    人本獸具私心,不似自然無私,能生生不息、循環不止。故人最重要的是以自然為師,去除我心,此為道法自然。
  附註:上則留言誤發,麻煩請網管先生刪除。謝謝您!
       學生 真善美 敬上
回應﹕
  一、正確。
  二、「生生不息、循環不止」有語病,「、」之應用係指前後觀念在同一平面上,而生
    生不息係指生命,循環不止則不知何指!且無法啣接「自然無私」!更與後文之「
    故…」扯不上關係!
9227 留言者:逆海風 [2009-02-04]
主題:#9222作業提交
  請老師指正:
  一,定義「自然」:
    1,萃取主題:
      自:象鼻之形,本人也;介詞,主觀立場,變化始於。
      然:燃火以就肉然,可預期之進行狀態,如是,承上接下詞。
    2,選擇交集:
      定義之目的:令文字觀念易於掌握。
      定義之對象:「象鼻之形,本人也;介詞,主觀立場,變化始於」與「燃火以就肉然,可預期之進行狀態,如是,承上接下詞」。
      淘汰無交集者:象鼻之形、介詞、主觀立場;燃火以就肉然、如是、承上接下詞。
      所餘者:本人、變化始於、可預期之進行狀態。
    3,調整:
      「本人」去人,取本來之意。
      「變化始於」始於已有變化意,取始於。
      「可預期之進行狀態」之可預期此為始態,刪之,進行狀態亦同。取狀態。
      「自然」=始於本來之狀態。
  二,試論道法「自然」。
    人思、行為皆由主觀所發,必片面而難以週全。故行道、處事若合乎本然,便能合於客觀、無妄為,可無大過矣。
回應﹕
  一、正確。
  二、正確。
9226 留言者:華子 [2009-02-04]
主題:作業
  一、定義「自然」。
    1、萃取主題:
      自:象鼻之形,本人也;介詞,主觀立場,變化始於。
        =本人,變化始於。
      然:燃火以就肉然,可預期之進行狀態,如是,承上接下詞。
        =如是,可預期之進行態。
    2、選擇交集:
      定義之目的:令文字觀念易於掌握。
      定義之對象:「本人,變化始於」與「如是,可預期狀態」。
      淘汰無交集者:本人。
      所餘者:變化始於,如是,可預期狀態。
    3、調整:
      「變化始於」=系統本身。可預期狀態=必定之結果。
      「自然」=系統原本如是。
  二、試論道法「自然」。
    宇宙運行規律井然,社會因果相循依序,人行之於無為而為,
    世間人事「天註定」,原本如是,是謂「道法自然」。
回應﹕
  一、正確。
  二、「社會因果相循依序」何指?「社會」乃一環境,如何因果?
   「人行之於無為而為」語法不通,「之於」應下接「人行之所」,怎謂「無為而為」?
9225 留言者:乾乾 [2009-02-04]
主題:試答#9222則
  朱老師:您好。
  試答如下,請您指正。
  一,定義「自然」:
   1,萃取主題:
     自:象鼻之形,本人也;介詞,主觀立場,變化始於。
     然:燒火就肉,必定之結果;如是,承上接下詞。
   2,選擇交集:
     定義之目的:令文字觀念易於掌握。
     定義之對象:「象鼻之形,本人也;介詞,主觀立場,變化始於。」與「燒火就肉,
             必定之結果;如是,承上接下詞。」。
     淘汰無交集者:象鼻之形,本人也;介詞,主觀立場;燒火就肉,承上接下詞。
     所餘者:變化始於、必定之結果,如是=本來如是。
   3,調整:
     「自然」=變化始於本來如是。
  二,試論道法「自然」。
    道法自然者,即人以自然為法而行道者也。所謂物有本末,事有終始者也。以戒本末倒置,
    倒因為果者也。
  學生 敬上
回應﹕
  一、正確。「變化始於」無必要,應採用「必定之結果」。
  二、可。
9224 留言者:牧牛 [2009-02-04]
主題:作業提交
  一,定義「自然」:
    1,萃取主題:
      自:象鼻之形,本人也;介詞,主觀立場,變化始於。
      然:燃火以就肉,可預期之進行狀態,如是。
    2,選擇交集:
      定義之目的:令文字觀念易於掌握。
      定義之對象:「象鼻之形,本人也;介詞,主觀立場,變化始於」與「燃火以就肉,可預期之進行狀態,如是。」。
      淘汰無交集者:「象鼻之形,本人也;介詞,主觀立場」與「燃火以就肉,可預期之進行狀態」。
      所餘者:「變化始於」與「如是」。
    3,調整:
      「自然」=本來如是。
  二,試論道法「自然」。
    道就是道本身,依循道自身的法則,自自然然,是稱道法自然。
回應﹕
  一、正確。
  二、可。
9223 留言者:黎明近焉 [2009-02-04]
主題:作業9222
  朱夫子尊鑒:
  一,萃取主題:
      自=象鼻之形,本人也;介詞,主觀立場,變化始於。
      然=燃火以就肉然,可預期之進行狀態,如是,承上接下詞。
  二,選擇交集:
      交集者:「變化始於」與「可預期之進行狀態」。
   
  三,調整:自=變化始於=本體。
       然=可預期之進行狀態。如:天有常,運行日月;地有常,滋生萬物。
  四,試論道法「自然」
    自然,變化始於可預期之進行狀態。道依循一定變化的方式、規律、準則,運行日月、滋生萬物,乃宇宙之本體。
回應﹕
  一、「進行狀態」不確,「然=燃火以就肉然,可預期之進行狀態」已示明,既已「燃
    火以就肉」,「可預期」是知矣!「進行狀態」係指「其所以然」也!
     所謂「斷章取義」,即指「主觀為念、不顧全貌」!汝已習以為常矣!
  二、不通之至!「自然」、「道」皆非「動詞」!
    由多次作業可知,汝「成見難去、積習極深」!不徹底改過,器之必矣!
9222 留言者:網主 [2009-02-04]
告網友:
  上則作業,秦漢唐網友﹟9218則答出標準答案,天地人層次分明,蔚然有成!
  有以倫理道德作答,不能謂錯,但僅此「四字真言」,渠將淤、水必腐!夫社會之成,非僅係人力所,其中天時、地利不可或缺。此理人人皆知,然要能發諸其時,始稱完美。

本則作業:
  試論道法「自然」
     網主人白
9221 留言者:小程 [2009-02-04]
主題:試論平安幸福之社會「條件」
  一、定義「條件」:
   1,「條=自樹木長出之枝,長也;脈理也;可羅列者=順主脈擺列細目」。
   2,「件=古人以牛為重要財產,故代表事物的數量=要緊的頭目」。
   3,「條件=符合需要的綱目」。
  
  二、試論平安幸福之社會「條件」:
   1,倫理、道德不可或缺。
   2,和平、穩定一以貫之。
   3,誘惑、兇險隱不可見。
回應﹕
  一、符合需要的綱目不妥,1,未必有需要。2,綱目另有所指。
   (前書「頭目」也錯,頭目者,人也!
    「頭」指負責思維者,「目」為目標執行者。係對一團體負責人之俗稱。
    又如「耳目」指聽話之執行者,「心目」指意念之對象。)
  二、3,隱不可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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