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9215 留言者:牧牛 [2009-02-03] |
| 主題:作業提交 學生作業,下筆后總覺與老師旨趣相違,但學生又覺有進步。學生係雲南少數民族,屬牛,慕漢文化,有幸受教于老師。老師辛苦,祝老師牛年大吉! 一,定義「條件」: 1,萃取主題: 條:自樹木長出之枝,長也;脈理也;可羅列者。 件:古人以牛為重要財產,故代表事物的數量。 2,選擇交集: 定義之目的:令文字觀念易於掌握。 定義之對象:「自樹木長出之枝,長也;脈理也;可羅列者」與「古人以牛 為重要財產,故代表事物的數量」。 淘汰無交集者:自樹木長出之枝,長也;脈理也,財產。 所餘者:可羅列者、重要的、事物的數量。 3,調整: 可羅列的數量不通,調整為可羅列的事項。 「條件」=可羅列的重要事項。 二,試論平安幸福之社會「條件」: 1,社會和平安定。 2,倫理道德施行。 |
| 回應﹕ 一、正確。 二、正確,但條件太簡單。 文化無民族界限,緣精神無形無色無質無量,存諸虛玄、充沛宇宙。得者緣同、失者道異,是有雲山翳翳、亦可見紅塵萬丈,各取所近也!漢文化源自自然,四千年前,本與各少數民族同根。唯因長時期生活安定,族繁口眾而土地不足,以至於亂兵交伐,導致人民大流亡,以迄雲之南也! 近世之西方物質文明亦屬必然,蓋宇宙運行不止,各種變化悉有所之。人之感官係偵測變化而生,人之意識則因經驗而為,沈潛多世,激進一時,無非朝夕也!要之,學者學習先聖前賢之寶貴經驗,藉以節省一己之光陰,最終必能獲知,於狂潮之中,一己所居之位置也! |
| #9216 留言者:華子 [2009-02-03] |
| 主題:作業 一、定義「條件」。 1、萃取主題: 條:自樹木長出之枝,長也;脈理也;可羅列者。=相關脈理可羅列者。 件:古人以牛為重要財產,故代表事物的數量。=重要事物數量=要項。 2、選擇交集: 定義之目的:令文字觀念易於掌握。 定義之對象:「相關脈理可羅列者」與「重要事物數量=要項」 淘汰無交集者:數,。 所餘者:相關脈理可羅列者、要項。 3、調整: 由「條」的之本義,可知其除了「羅列」,還表示「相關脈理之延伸」,可引出「限定、前提」。 所以,「條件」=脈理延伸之要項。 二、試論平安幸福之社會「條件」。 平安即心安,惟修身得平安;幸福即祥瑞,惟人人相隔才幸福。只有人人如此內外兼顧,則社會得安,人人得福。 |
| 回應﹕ 一、脈理延伸相當於重要,即要項也。 二、毫無「條理」,未見項列! |
| #9217 留言者:逆海風 [2009-02-03] |
| 主題:#9211作業提交 請老師指正: 一,定義「條件」: 1,萃取主題: 條:自樹木長出之枝,長也;脈理也;可羅列者。 件:古人以牛為重要財產,故代表事物的數量。 2,選擇交集: 定義之目的:令文字觀念易於掌握。 定義之對象:「自樹木長出之枝,長也;脈理也;可羅列者」與「古人以牛為重要財產,故代表事物的數量」。 淘汰無交集者:自樹木長出之枝、長也;古人以牛為財產。 所餘者:脈理也、可羅列者;重要、事物的數量。 3,調整: 「脈理」與「可羅列」一靜一動,取「可羅列」。 「可羅列」已含有數量之義,「事物的數量」改為「事項」。 「條件」=可羅列的重要事項。 二,試論平安幸福之社會「條件」。 苟文化昌盛、政治清明、經濟穩定,人民尊倫理而行道德,貧無怨,富有禮,社會自是一片平安幸福。 |
| 回應﹕ 一、正確。 二、正確。答得好。 |
| #9218 留言者:秦漢唐 [2009-02-03] |
| 主題:答#9211則作業 一,定義「條件」: 1,萃取主題: 條=自樹木長出之枝,長也;脈理也;可羅列者=脈理、可羅列者。 件=古人以牛為重要財產,故代表事物的數量=重要事物的數量。 2,選擇交集: 定義之目的:令文字觀念易於掌握。 定義之對象:「脈理、可羅列者」與「重要事物的數量」。 3,調整: 條件=某一系統之可羅列的重要事項。 二,試論平安幸福之社會「條件」: 平安幸福之社會條件有三:其一為世事否泰剝復之時至,其二是衣食等生存物資之充足,其三乃民心思安之人和。 |
| 回應﹕ 一、正確。 二、正確。非常好!可稱標準答案! |
| #9219 留言者:修行人 [2009-02-04] |
| 主題:提交作業 請老師指正: 一,定義「條件」: 1,萃取主題: 條:自樹木長出之枝,長也;脈理也;可羅列者。 件:古人以牛為重要財產,故代表事物的數量。 2,選擇交集: 定義之目的:令文字觀念易於掌握。 定義之對象:「可羅列者」與「代表事物的數量」。 交集者:可羅列者的數量。 3,調整: 可羅列的項目。 二,試論平安幸福之社會「條件」: 1、重倫理:人們才能各安本分、各盡其責。 2、重道德:人們才能自我約束私心,坦誠相對。 三、留言有感: 學生留言﹟9188真如老師所言:「有眼無腦」,連網友黎明近焉與華子兩人都能於事後改正,而學生輕忽、加上自以為是的毛病又犯。留言中常見到老師提及您自己的日常生活,連您老人家都這麼認真地過日子,學生真是汗顏。謝謝老師教訓,學生當閉門思過。 |
| 回應﹕ 一、正確。 二、不足。 三、人為萬物之靈者,在於用腦,兒時好奇心重,成長迅速。然而用腦辛苦,日久頑生, 到得中年,化靈還虛,人只剩下一堆血肉。然血肉仍有一線希望,若仍自閉於神智, 待靈化為鬼,輕風一吹,萬物之鬼實乃枯骨也! 自幼,老朽從未睡過懶覺,緣腦中思慮不斷,睜眼即需付諸動也。如今為了檢閱作 業,老朽丑、寅必起,改罷再睡,每日生活緊湊、充實,已不知老之已至矣! 其實,不論任何文明,對人生之「普世價值」皆同,唯表現方式有別。以美國電影 為例,其劇作有一公式:在初,人人自私自利;中局,私利公益鬥爭;最終,公益戰 勝私利,以賺取觀眾喝采(足見公道自在人心)! 究其因,美國乃一無傳統、缺共識之冒險樂園,人人懷著一顆「美國夢」,為所欲 為,脫離現實!然天正其時,遂有二十世紀之「費城實驗」焉!待得床頭金盡、惡夢 成驚,是稱終局,老美小美必將迷途知返也! 因此,任何人只要能熬過起初之惰性,習以為常,人生處處是康莊大道!而所謂惰 性也者,趨易避難也!夫張眼容易,用腦困難;一見,感官必有覺;有覺,心口常有 應。設若不略思多想,見風是風、有雨即雨,人之靈何在焉? 共勉之。 |
| #9220 留言者:小兆 [2009-02-04] |
| 主題:試答#9211則作業 一,定義「條件」: 1,萃取主題: 條:自樹木長出之枝,長也;脈理也;可羅列者。 件:古人以牛為重要財產,故代表事物的數量。 2,選擇交集: 定義之目的:令文字觀念易於掌握。 定義之對象:「自樹木長出之枝,長也;脈理也;可羅列者」與「古人以牛為重要財產,故代表事 物的數量」。 淘汰無交集者:「自樹木長出之枝,長也」與「古人以牛為重要財產」。 所餘者:「脈理也;可羅列者」與「代表事物的數量」。 3,調整: 「條件」=具脈理而可羅列的事物項目。 二,試論平安幸福之社會「條件」: 1,社會有倫理,人將安分守己,不會爭奪不止,人民當可生活穩定。 2,於社會中,施以道德,以教化人心,可使個人心中,常保祥瑞。 |
| 回應﹕ 一、正確。 二、不足。 |
| #9221 留言者:小程 [2009-02-04] |
| 主題:試論平安幸福之社會「條件」 一、定義「條件」: 1,「條=自樹木長出之枝,長也;脈理也;可羅列者=順主脈擺列細目」。 2,「件=古人以牛為重要財產,故代表事物的數量=要緊的頭目」。 3,「條件=符合需要的綱目」。 二、試論平安幸福之社會「條件」: 1,倫理、道德不可或缺。 2,和平、穩定一以貫之。 3,誘惑、兇險隱不可見。 |
| 回應﹕ 一、符合需要的綱目不妥,1,未必有需要。2,綱目另有所指。 (前書「頭目」也錯,頭目者,人也! 「頭」指負責思維者,「目」為目標執行者。係對一團體負責人之俗稱。 又如「耳目」指聽話之執行者,「心目」指意念之對象。) 二、3,隱不可見? |
| #9222 留言者:網主 [2009-02-04] |
| 告網友: 上則作業,秦漢唐網友﹟9218則答出標準答案,天地人層次分明,蔚然有成! 有以倫理道德作答,不能謂錯,但僅此「四字真言」,渠將淤、水必腐!夫社會之成,非僅係人力所,其中天時、地利不可或缺。此理人人皆知,然要能發諸其時,始稱完美。 本則作業: 試論道法「自然」 網主人白 |
| #9223 留言者:黎明近焉 [2009-02-04] |
| 主題:作業9222 朱夫子尊鑒: 一,萃取主題: 自=象鼻之形,本人也;介詞,主觀立場,變化始於。 然=燃火以就肉然,可預期之進行狀態,如是,承上接下詞。 二,選擇交集: 交集者:「變化始於」與「可預期之進行狀態」。 三,調整:自=變化始於=本體。 然=可預期之進行狀態。如:天有常,運行日月;地有常,滋生萬物。 四,試論道法「自然」 自然,變化始於可預期之進行狀態。道依循一定變化的方式、規律、準則,運行日月、滋生萬物,乃宇宙之本體。 |
| 回應﹕ 一、「進行狀態」不確,「然=燃火以就肉然,可預期之進行狀態」已示明,既已「燃 火以就肉」,「可預期」是知矣!「進行狀態」係指「其所以然」也! 所謂「斷章取義」,即指「主觀為念、不顧全貌」!汝已習以為常矣! 二、不通之至!「自然」、「道」皆非「動詞」! 由多次作業可知,汝「成見難去、積習極深」!不徹底改過,器之必矣! |
| #9224 留言者:牧牛 [2009-02-04] |
| 主題:作業提交 一,定義「自然」: 1,萃取主題: 自:象鼻之形,本人也;介詞,主觀立場,變化始於。 然:燃火以就肉,可預期之進行狀態,如是。 2,選擇交集: 定義之目的:令文字觀念易於掌握。 定義之對象:「象鼻之形,本人也;介詞,主觀立場,變化始於」與「燃火以就肉,可預期之進行狀態,如是。」。 淘汰無交集者:「象鼻之形,本人也;介詞,主觀立場」與「燃火以就肉,可預期之進行狀態」。 所餘者:「變化始於」與「如是」。 3,調整: 「自然」=本來如是。 二,試論道法「自然」。 道就是道本身,依循道自身的法則,自自然然,是稱道法自然。 |
| 回應﹕ 一、正確。 二、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