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610 留言者:秦漢唐 [2012-04-01] |
主題:中庸 老師您好: 感謝您以言傳身教,闡釋「戒慎恐懼」!得遇老師教誨,實乃三生有幸,但老師則係雲陷泥污,學生有愧! 學生自覺問題頗多、主觀性強,老師的回覆每能讓我找到客觀,故受益良多。有些問題學生雖已自知,但留言時,有時過之、有時不及,難得「中」,難以更上層樓。請先生賜教! 秦漢唐 敬上 |
回應﹕ 世界上最大的大樹,初生之際,其苗也只有兩片子葉!急什麼,長大了才叫大樹,大樹要有大用才值! |
#10609 留言者:黎明近焉 [2012-04-01] |
主題:雚 朱夫子尊鑒: 431 【雚】象形-衍文 眼睛很大的鳥,有雚鳥裝飾之小爵。 建議:【雚】象形-衍文 眼睛很大的鳥,有雚鳥裝飾之小爵;引申之義:特殊、異常。 理由:1.一般的鳥皆頭小眼小以適於飛行,鸛鳥眼大「異於一般」,故為「特殊、異常」。 2.有雚鳥裝飾,「異於一般」之小爵,故為「特殊、異常」。 |
回應﹕ 不可,此字於康熙字典有載,且提到《詩豳風》:雚鳴于垤。此字應屬「象形」,可是,卻未見於《正中形音義綜合大字典》,更不知其字類為何,故只得暫列「象形-衍文」(此類字不在少數)。不論如何,對漢字大規模的整理,尚有待時機成熟,期諸有心之後人。老朽祇是開路者,工作另有規劃,不能招惹太多! 至於汝所述之「理由」,本文恕難採用,蓋「雚」字最合理之解釋,就是隻大眼鳥-貓頭鷹,其「視覺極佳」!此鳥是否「特殊、異常」,人人主觀不同,不可認定。且爵是酒器,多係王公貴族所用,有各種裝飾是稱常態,非「異於一般」也! |
#10607 留言者:黎明近焉 [2012-03-31] |
主題: 朱夫子尊鑒: 夫子何須自責,小子等知先生之務踵,三易尚在奮鬥中。忙碌之餘掛萬露一,還需為吾等開示「人生為何?」吾等又未奉上束脩,尚有愧也! 自以 先生為師,即從「生意人」自比「讀書人」, 先生每次有所訓誡,即退而自省,省而不得則再省之。只乞 先生諒之,小子之建議乃為個人之主觀,為求客觀貼於網上,僅供 先生和網友們參考,絕無逆師及古人之意。 |
回應﹕ 人生如履薄冰,做人做事,最忌愚昧、驕狂。雖云老朽對漢字下了很多功夫,尤其在「字類」上,到處翻閱古籍,不敢擅專。但是,即令古人也經常各有異見,對字源的見解不一而足。只是事隔太久,自從「基因字典」初稿完成後,這種專查古籍的苦活,就是老朽的罩門,再也不敢涉足! 寸有所長、尺有所短,老朽善於攻堅拙於守成,動腦筋的事絕不後人,但「抄書」的輕鬆活卻重若泰山!因此,當汝等挑戰「象形」字類時,老朽不得不作獅子吼,吼畢,良知發現,此莫非驕狂乎?待看畢京粵大戰(CBA),一代新人換舊人,老朽不得不打開霉氣薰天的罩門了! 人生正是「主觀世界」的舞台,只有徹底看穿什麼叫主觀、什麼是主觀,人纔算跨進闈場,人生才真正開始!老朽也還在填卷!努力作答就是!千萬別自陷於主觀巢臼! |
#10606 留言者:網主 [2012-04-01] |
告網友: 因老朽近日在寫作文字變化之劇本,心無二用,對網友留言,多低空掠過。不料,有兩位網友對字之「象形」類別有不同意見,老朽大驚,立即嚴詞駁斥焉。旋自思,其中必有緣故,特一一仔細重新檢查。結果發現,老朽手頭之原始資料,其間已有出入,顯然網友們另有本,致南轅北轍。 由於老朽疏忽,當時未曾複核,對「黎明近焉」及「秦漢唐」兩位網友有所指摘,特此致歉。 緣「漢字基因字典」係成自1994年,由於多次搬家(台東到桃園一次,於桃園搬三次,來澳後又搬了五次),原資料已杳無蹤影。目前手頭僅《康熙大字典》及正中《形音義綜合大字典》已載入本系統中,隨時可查。其餘尚有如《說文解字》《金石大字典》《甲骨文大字典》等尚須逐一翻閱,頗為不便。 此次500字之整理,係以「漢字基因字典」為根據,並以較為平實之語氣,略加調整,遇有問題,再另作處理。自前日兩位網友提出異議後,老朽本無意理會,日昨,適逢CBA冠軍總決賽,老朽判北京必勝。蓋廣東曾連勝七屆,心態已驕,於賽前十多天,竟然輕鬆逍遙,若無事然。 結果,北京全隊團結一心,一鳴驚人,廣東不得不將王座拱手讓賢!剝極而復,老朽捫心自問,世事與表象何異?「象形」之議必然正確乎?難道老朽所見必真、該兩位網友係無的放矢?為此,老朽決定以《正中形音義綜合大字典》為標準,將各「象形」字重新檢查一遍! 孰料?!兩者竟有一成偏差,約二十多字認定不同! 於#10573則,老朽已將「認知不同之象形字」更正為會意字,今後即以此則及《形音義綜合大字典》為準,不情之處,敬請原宥。 網主人白 |
#10604 留言者:漁儿 [2012-03-30] |
主題:漢字基因500(10) 再試(91-100): 一,修改項 1,(98【皇】) 原文:白王,明白之至,顯而易見,大,帝王。 建議:明白之至,顯而易見,大,帝王。 理由:「明白之至」為【皇】之象。 二,不明項 1,(93【賣】) 原文:【賣】 @-金文 首〔出〕a原字為出。 尾〔買〕b購入貨物。 出買,出貨物也,易之以錢幣。(組合作瀆音) 疑問:(1)可否將字尾「b購入貨物」改為「b購入」,因【賣】:出的是貨物,入的是錢幣?(2)刪除「出買」? 謝謝先生指正! 學生漁兒 敬上 |
回應﹕ 一、已改。 二、已改。 |
#10602 留言者:無知 [2012-03-29] |
主題:漢文史資料庫 曾在漢文樂園見識過對單個字的全文檢索,但后來就不見它的蹤跡。此項功能是學術利器,對我們學習漢字幫助亦極大,畢竟對文字的理解需在具體語境當中才知道正誤。現在的開放文學網亦只能查詢雙字以上,且限於其收集的小說類文集,對學術無益。 |
回應﹕ 彼一時此一時也,自從文傳公司之IT部門裁撤,本室工作性質改變,很多工程業已放棄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