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0943 留言者:鐘原 [2012-10-15] |
| 主題:请指正 朱老師,您好! 請指正一:晚輩近日知曉人只有感藍、感綠、感紅三種神經,分別感知這三原色。有刺激有色,無刺激無色,萬千色(感)都是三原色(刺激)不同比例的組合。晚輩認為這是道生一(能量)、一生二(刺激有無)、二生三(三原色)、三生萬物(萬千色)之一、二、三數系應用又一例。由此感慨宇宙能量無盡,人之狹隘立場所能感知不過滄海一粟。老師,可否認為道生一、一生二、二生三、三生萬物是站在人類立場歸納之天理。 請指正二:試從立場角度解“侮”與“晦”字。 侮 字首〔人〕(體):有靈性的高等動物。 字身〔每〕(用):各自 (用):人固執于各自立場,彼此必有沖突,視為怠慢、侵略或欺凌也。 晦 字首〔日〕(體):日 字身〔每〕(用):各自,立場偏執 (用):若立場偏執,不識大體,雖旭日猶未明,不明。也指陰曆每月的最末一天,月虧,光線不明亮 謝謝! 晚輩鐘原 |
| 回應﹕ 以簡馭繁是大自然的法寶,生物在演進中,以極少的感官就能適應繁複萬端的宇宙,視覺僅其一而已,去看看「學生科普讀物」即知。至於「道生一、一生二、二生三、三生萬物」當然是「站在人類立場歸納之天理」,否則從何而來? 「試從立場角度解“侮”與“晦”」不解,「立場」是誰,有何角度?蓋「立場」是指「人所站立的地方」,「立場站在立場上」更說不通!「立場」能理解什麼?其後的解釋也不知是什麼問題,總之,爛仗一場!難指「正」! |
| #10944 留言者:漁儿 [2012-10-16] |
| 主題:概念分类(7) 學生想繼續向先生請教「概念分類」,在談到「漢字基因分類」與當今主流分類之異同時,先生說:「當今主流:沿習希臘哲人亞裏士多德之知識分類,先有分類後有文字,以供專家使用;漢字基因:將易理觀念融於常識、納常識入文字結構,迄今始有分類,能供眾生使用。」 那麼,您是否在說:當今主流是直接對認知對象分類,而漢字基因是通過對概念的分類、來間接對認知對象分類的? 謝謝先生指正! 學生漁兒 敬上 |
| 回應﹕ 是的,西方之「先有分類後有文字」乃籠統之說法,蓋在亞氏提出分類論見時,歐洲大部份地方尚屬未開化的蠻荒之地,遑論文字?實際上,西方因羅馬帝國勢力之擴張,各地民族紛紛潛伏抗衡,兼以採用「拼音」系統,致有各種方言之別。到得十六世紀,歐洲文藝復興後,知識分類已成普世價值,皆係亞氏之流觴,是有此說。 漢字因係單音象形結構,於秦朝統一文字之初,各民族所使用者僅有些許差別(有史料可證)。何以如此?蓋易理之源流上溯《連山》《歸藏》,已有四千年歷史(河姆渡上看八千),而迄今生活風習如一,是謂道法自然也!不幸風行草偃,二十世紀我國國運休咎,致有百載淪落,如今不得不暫時棲身西物下,且將臨安作汴京!此「主流」實乃「住流」也! |
| #10945 留言者:漁儿 [2012-10-17] |
| 主題:概念分类(8) 學生想繼續分析中西方之「分類」。 西方之「先有分類後有文字」,沿習希臘哲人亞裏士多德之知識分類,可由著名的「波菲利之樹(Porphyrian tree)」說明之。波菲利(Porphyry 234 - 305)是古羅馬哲學家,在他撰寫的《亞裏士多德〈範疇篇〉導論》中,將「定義」形式化為:種類+屬差,以此把亞氏的分類論見表達為二叉樹狀圖,對西方哲學及後來的科學發展產生了很大的影響。 在「波菲利之樹」中的第一層,由屬差「物質的」和「非物質的」,將亞氏的「實體」(substance)分為「物體」與「精神」;對「物體」,又由屬差「有生命的」和「無生命的」分出「生物」和「礦物」;以同樣的方式,「生物」將產生「植物」和「動物」兩類,而「動物」因屬差「理性的」產生最終的「人類」。一方面,這樣的分類形式化了「定義」;另一方面,又為西方哲學的「心物二元」埋下了伏筆,不知引起了多少思想領域的混亂!比如,就此樹而言,「種」、「屬」這樣的概念本身,是「物體」還是「精神」? 謝謝先生指正! 學生漁兒 敬上 |
| 回應﹕ 一點不錯,西人分類之本意並不離譜,問題在分得太早,遠在人類對事物有真正的認識之前,就已定案。等於是孩子們玩家家酒,成人不察,竟然搬上餐桌,人人大快朵頤。妙的是後世把臉打腫充胖,瞎子牽著瞎子,一個個連成一串。待人多了,步伐雜沓,聞者莫不側目:「哇!原來如彼!」 正因如彼,自上帝的歸上帝、科學的歸科學後,西方學者太「忙(心亡)」,除了一頭栽進物質世界中,別無選擇。幾個世紀都過去了,人類雖然在荒煙蔓草中走出高速公路,但也付出了嚴重的代價。不久後,黃昏將臨,中國取而代之,尤其是在文化、思想領域,人材輩出,大放霞芒,汝正當其時也。 |
| #10947 留言者:漁儿 [2012-10-19] |
| 主題:概念分类(9) 先生說:「西人分類之本意並不離譜,問題在分得太早,遠在人類對事物有真正的認識之前,就已定案。」所以,當今主流分類,看似「客觀」,實則「主觀」,因為如果在對認知對象沒有充分認識之前,就直接將認知對象分類,其結果大概只能是「道法人思」了。 人的主觀認識是一切認識的基礎,而主觀認識又表達為一系列的概念,我以為漢字基因通過對概念的分類、來間接對認知對象分類,就是建立在這樣的理念之上的。但要實現這樣理念,就要求相應的文字具有「客觀」性,從漢字的形成和發展的歷史看,漢字確實可以承擔這樣的重責!換言之,「先有文字後有分類」的漢字基因分類,看似「主觀」,實則「客觀」,斯乃「道法自然」也。 但是,這並不是說當今主流分類沒有可取之處,我以為,其最大的長處就是所采用的形式化工具和方法。 謝謝先生指正! 學生漁兒 敬上 |
| 回應﹕ 正因「人的主觀認識是一切認識的基礎」,不論討論什麼,只要知道「狩獵」與「農耕」的區別,就可以概括一切東西方的特性了。凡是好獵人,永遠只顧眼前,但凡有利,非要牢牢地掌控在手中不可!農人則必須看天氣,不僅看今天、明天,還得看一季、一年、甚至千秋萬世!所以,獵人強調功能效率,而農人則一應自然;獵人飛黃騰達如蝙蝠俠,農人們卻以阿Q馬首是瞻。 當然,有是必有非、有得就有失。祇是獵人大塊吃肉的結果,卻把獵場吃垮了;農夫辛辛苦苦,小米青菜也撐起了一片天!不錯!「當今主流分類最大的長處就是所采用的形式化工具和方法」,問題是生存的目的和意義!且等著看吧!憑西式「工具、方法」,人類的前途在哪裡?到地獄去開鋼鐵工廠?建一座哈哈望遠鏡移民太空?還是繼續吃喝玩樂、大搞「量化寬鬆」印冥鈔? |
| #10953 留言者:漁儿 [2012-10-23] |
| 主題:概念分类(10) 學生以為:漢字基因之「概念分類」,之所以可以稱為「道法自然」,是因為其分類原則基於「易理」的系統觀。 於「易理」,宇宙進化永變,而「永變」不變。因此,「變」與「不變」就成為了分類的標準。「從系統立場觀察,系統不變,有變化者恆為子系統。換句話說,在觀念的立場,客觀為不變的系統,所變者為子系統主觀。」(智慧學 第二章觀念前導 第四節變化)於是,漢字基因分類的第一層,即將概念分為二類:靜態(不變)與動態(變)。靜態者指客觀事物,動態則為主觀變化。 有一個問題想向先生請教:在「字易」的「丙、漢字之理解及獨體字」中,先生解釋漢字基因分類的第一層時,說:「靜態者指客觀事物,是立場之體;動態則為主觀變化,是立場之用。」這裏,「立場之體」與「立場之用」的「立場」指什麼?指「系統」嗎,即系統之體為靜態者,指客觀事物;系統之用為動態,指主觀變化嗎? 謝謝先生指正! 學生漁兒 敬上 |
| 回應﹕ 是的,易理即自然之理,分類沿襲「易有太極,太極生兩儀;兩儀生四象;四象生八卦」,即道法自然。 欲討論系統,不能失去立場,否則,從任一系統都有不同的答案。當今思者凋零,而知識發達,各系統混淆錯綜。以致知識除了供「工業生產」,便變成爾虞我詐的護身符!尤其是在民主時代,政客們無不口若懸河,為了騙取無知大眾的選票,立場由一至萬,公私死活難分!事實證明,全世界民選領袖的得票率,如今勝負都約在5%上下,不離標準差(Standard Deviation)。 在統計學上,凡在標準差值之內,表示「沒有明確的差異」!一個主宰國家興衰存亡(含全人類社會)的負責人,政見如果沒有明顯的差異,相當於「選誰都沒關係」!那麼,這與兒戲何異?耗費了億萬金元、動員了整個社會、分化了人民的觀念、製造了種族的對立…這種荒唐文明、種種高級知識份子的夢囈,豈非變成了人類文明的安魂曲? 可是,在立場為自私自利的前提下,醜惡的政客、企業主、唬爛專家能輕易洩漏他們的「立場」嗎?於是乎,西方自十六世紀以降(上帝的還給了上帝),「立場」這觀念,人人都懂,但人人都難於啟口!至於東方,人人認為立場應以整體利益為依歸,不幸人一多,整體便膨脹得碩大無朋,到得後來,沒有人知道整體和個體有什麼區別了。 老朽處於針尖頭上,立場極為清楚,舉凡討論「觀念」,必然站在「系統」上(儘量避免主觀)。是故:「靜態者指客觀事物,是立場之體;動態則為主觀變化,是立場之用。」這裏的「立場」指「系統根本」,也就如汝所說:「系統之體為靜態者,指客觀事物;系統之用為動態,指主觀變化」是也。 |
| #10955 留言者:漁儿 [2012-10-26] |
| 主題:概念分类(11) 多謝先生的指教!為了進一步理解「概念分類」,學生想請教「智慧學」中解釋「辨識」的第一系統定理: 一、前題:【公理一】感官僅能辨識炁能刺激之動態性質,辨識之有分別、是有;若無即無。 假設:A=感官辨識刺激之性質1 B=感官辨識刺激之性質2 推論:A-B=0 即無分別,稱「無」;於運動則為「靜」。 A-B≠0 刺激有變化,稱「有」;於運動則為「動」。 先生曾舉過的一個例子「紅」,想用此例來具體理解「辨識」。先生說:於客觀,「紅」是種顏「色」,有固定的電磁波波長;但於主觀,卻是一種視訊感覺,無從比較。 那麼,在辨識的立場,「紅」代表炁能刺激: 1,於客觀,感官辨識「紅」為一種顏「色」。此時,A-B=0,A,B具體指什麼? 2,於主觀,感官辨識「紅」為一種視訊感覺。此時,A-B≠0,A,B具體指什麼? 謝謝先生指正! 學生漁兒 敬上 |
| 回應﹕ 這正是東西方「認識論」的根本,如果認定認識就是「認識」,連什麼是感官的效應都不顧,還談什麼「真象」?在華夏土地上,先民們孜孜不倦,光研究「感官效應」就達數千年之久。由八九千年前的舞陽賈湖遺址證明,其中出土的龜甲上有一隻「眼睛」(尚有十多個其他字形),那隻眼睛與甲骨文、金文所流傳下來的一模一樣(老朽正在重寫「漢字基因五體字帖」,有甲骨文、金文、小篆、草書、楷書,在網上找到《汉字演变五百例》及《续编》,眼睛還瞪著我)。 畫隻眼睛有什麼了不起?世界上哪個兒童不會?而且,九千年又算什麼?隨著考古的深入,不久必有萬載以上的驚奇,人類文明不斷往古早推退!但是,只要是有心人、只要有心可用,當知眼之所以為眼,是為了「看視、觀察、思索」,以求認識、認知!問題在人人有大腦而無腦汁!百分之九九眼中僅辨食色!因為金字塔頂只剩下塔尖! 克羅曼儂人在巖洞中畫了不少野獸,成就了西方飲食文化數萬年,光是眼睛、能看不能吃,急煞洋人(老朽居美時,曾請同事吃中餐,結果惹來抱怨連連:「怎麼沒見肉?這能吃嗎」)!再若春日清晨,途經泥塘,可見烏雲密佈。細審之,乃生命狂歡,無數「蜉蝣」在集體「氣震」焉!其飛技專精,無一蝣折損;其靈性虛無,也無一蝣得見一眼! 人是個體,個體與整體之別,時空參數小大也!個體多而小,各各有別;整體獨一,無邊無際。設若某系統(人人悉可自定之)並非一完整之系統,或曰個人至上、與宇宙無關,當然個個人人可以自由自在、各行其是;再假設宇宙恒一,其系統整體相聯、互通有無,是則必有一機制,令整體與個體之間相互制約、形成一種「剛體結構」。 對物質而言,物質藉「能量」相達,是有其時空結構;物質之用為精神,精神則藉「訊息」相通,另有不同之感知結構。西方傳統來自狩獵,狩獵重實體,實體即物,伸手可得;中國源自農業(萬年以前,黃土高原是地球上最肥美的農業土地),農業必須與「天地」和諧相處,而「天地」虛無飄渺,先民不得不嘔心瀝血以求,從無到有、由淺入深,一一思索焉! 審察之初,視覺為先。蓋五官所司,目可及雲天、耳得聞數里,餘則皆供近距離之需。先民能於無數事物中關注於一隻「眼睛」,遠比在蜉蝣群中雄歡雌愛難上京垓兆億倍矣!「眼」可見實體,當今之火星族盡得其妙,然億億萬萬之駭輩,無一能有助世道於億億萬萬之一!舞陽賈湖之價值,就在於「一眼能明萬載」,當然,對盲人無效! 再回到本題,就不難解釋了! 「於客觀,紅是種顏色,有固定的電磁波波長;但於主觀,卻是一種視訊感覺,無從比較。」天下有任何人能說出其所見之「紅色」是多少波長嗎?即令有一種儀器,能測出波長,但儀器測量已屬於「客觀」行為,能說是「主觀」嗎?若不談波長,誰知道甲所見的「紅色」與乙見的有何分別?但不論有何分別,在主觀下人人認定必然不同。 所以:「在辨識的立場,紅色只是一種主觀刺激」! 將之展開(辨識的立場,紅色只是一種主觀刺激): 一、前題:【公理一】感官僅能辨識炁能刺激之動態性質,辨識之有分別、是有;若無即無。 假設:A=感官辨識刺激之性質1 B=感官辨識刺激之性質2 推論:A-B=0 即無分別,稱「無」;於運動則為「靜」。 A-B≠0 刺激有變化,稱「有」;於運動則為「動」。 問1,於客觀,感官辨識「紅」為一種顏「色」。此時,A-B=0,A,B具體指什麼? 答:此時,A-B=0,A、B指的是「前題」之假設。 假設:A=感官辨識刺激之性質1 B=感官辨識刺激之性質2 意指:視覺所感受紅色性質1、2 前面已說明:在主觀中「無人能知道所見紅色的區別」 既無區別,A、B必相等,推論中,A-B=0,是「無」。 結論:客觀之顏色「感受不存在」。 問2,於主觀,感官辨識「紅」為一種視訊感覺。此時,A-B≠0,A,B具體指什麼? 答:此時,A-B≠0,A、B指在不同情況下的主觀對對紅色的感受。 假設:既是主觀,主觀對不同的情況,必然認定不同。 結論:主觀認為「感受有別」。 上式說明:「在辨識的立場,紅色只是一種主觀刺激,主觀認為感受有別;但於客觀,感受並不存在。換個立場而論,客觀所見之紅色,即令其波長有別,也非個體主觀所能知曉。同是紅色一種概念,在主觀上是以感受為有無之基準;在客觀上,則以波長之數值為判斷條件。因此討論問題,如不釐清每一細節,必然說各話,攪和不清!」 注意:本「公理」為客觀及主觀定義之用:「感官僅能辨識炁能刺激之動態性質,辨識之有分別、是有;若無即無。」此中並未指明主、客觀之定義,蓋「公理」者,必須「放之四海而皆準」。在應用時,則應先釐定「主觀、客觀」,再於假設中尋求兩者之別,始能定義清晰(公理不能決定衍式的內容)。 |
| #10957 留言者:漁儿 [2012-10-30] |
| 主題:概念分类(12) 謝謝先生的詳細解答!學生繼續請教「公理一」:感官僅能辨識炁能刺激之動態性質,辨識之有分別、謂之為有;若無即無。 1,這裏的「感官」僅指人們通常所說的五官:眼耳鼻口身,還是要加上第六「感官」:心(腦)? 2,您說:本「公理」為客觀及主觀定義之用。是否可理解為:就一對象而言,若主觀系統之感官辨識其炁能刺激為有,則該對象系主觀變化;否則該對象系客觀事物。換句話說,「客觀」之定義來自「主觀」,即「公理三」:客觀整體為主觀個體認知之總交集,個體理解之正確性有賴正確地溝通? 謝謝先生指正! 學生漁兒 敬上 |
| 回應﹕ 1,官:「堂下有為者,治事者」,感官對外,僅五種。「意」感並不存在,只是一般人奢侈的幻想。實際上,心、腦屬於內,乃人之「主宰」,專宰記憶,但卻侷限在「紫禁城」中。 2,是的,不妨假想世界上如果沒有任何「主觀個體」,那麼,何來客觀?同理,在一定的圈圈裡,各有交集,一群強盜的客觀就是搶劫殺戳;一堆生意人的客觀則在於金銀財寶!所謂書生遇到兵,有理講不清,老朽最怕時賢,圈圈不同也! |
| #10958 留言者:漁儿 [2012-10-31] |
| 主題:辨識 學生想進一步請教「辨識」: 1,先生說:「辨識」是「認識論」的根本。我可否這樣理解:在「認識」的立場,「辨識」指主觀個體將認知對象的事象變化,經過感官分辨,表達為「概念」。也就是說,「辨識」的目的是回答:認知對象「是什麼」?或者說,「辨識」認知對象的「體」? 2,「辨識」指「眼耳鼻舌身」辨識炁能刺激之動態性,那麼,心、腦在「辨識」中起什麼作用? 謝謝先生指正! 學生漁兒 敬上 |
| 回應﹕ 妙!妙!妙!妙到毫巔!老朽掛網十餘載,網友大半係電腦界工程師,卻有眼不識泰山,有口難問主題!以「辨識」而論,此本係人智之基礎,其中大義直通玉闕!「小美」有志於「人工智能」,四十年前即已著手設計,不幸其理念偏差,認為「電腦」應為「計算機」,任何程式,一律用數學模組處理之。 1983年老朽曾「逃亡」美國,遇到一票名重一時的專家,彼等紛紛採用行列式、以統計方法「設計」辨識程式。老朽直斥其非,頗令「行家」們笑破肚皮,咸謂:「此高級技術,不足為外人道也!」三十年來,美國的人工智能已成昨日白花,老朽的夢想也未能鑽破地表,三思五思,玉闕金燈猶未息,俗世瑣物安可棲? 2004年,因設計「漢字CPU、九億農民網」,老朽曾與IBM公司協議合作(請見#5052等則)。IBM表示,他們可以提供一套語音系統,佔系統空間300MB,老朽見了頭皮發麻!因本公司的「小信子」系統當時尚不足100KB,頭小耳朵大,豈非怪物?更兼以IBM公司的辨識程式「辨識」能力尚不及段譽的一陽指,最後告吹! 蓋美國程式師數學精通,一口咬定:「宇宙中一切都與數學有關」!於是當電腦接收到「語音」後,將之轉成一系列二進位數字,再以行列式展開之,然後以統計模式統計出「若干樣本(IBM之系統取5000個)」。最後,再取欲待辨識之語音,一一與樣品比對,設成「語音資料庫」,以其中統計誤差最小者雀屏中選! 老朽一向以為「移山法」是敝祖先的創舉,焉知小美青出於藍,愚成了高科技光罩!IBM工程師曾謙曰:「目前還不理想,但是每天進步一點,5000個磨成一個就行了」!老朽本以為一場噩夢已醒,孰料汝竟來此問!噤口不言是罪惡,言之不盡乃敷衍,好在關山渡盡秋已深,落葉飄零霧沉沉;行囊多餘惜無車,但祈得付有緣人! 辨=相似之形中有裂紋,需仔細分析認知,使明。識=言及現象,是體會也。辨識者,分析相似形狀中之不同者,以知其現象,體會其利害是非也! 以上乃漢字基因之解釋,表示五官傳來刺激供「辨」,由「主宰者」識之。以當今科學所得之知識,已經證實:眼所辨者光影;耳辨聲音;鼻辨氣息分子;舌辨水溶分子;身辨溫度、壓力!至於「心」司生理及心理的介面,「大腦」提供各訊息的紀錄,「小腦」作出行為反應(心、大小腦係「意識中心」)。 進一步分析眼、耳之「視辨、聽辨」說明如次(皆應以二進位形式): 一、視辨(顏色宜分別處理,本程式部份已由沈子開發成功,用於立體人像辨識): 1,光影之比較性,含光度、變換度、色差等。 凡辨識不可採「絕對度數」,因人眼有虹膜自動控制,分辨時只能採「前後級比較值」。 2,點線面體之邊沿、延續性。 視覺之桿狀細胞對邊沿特別敏感,故電腦程式必須找到邊沿,以及邊沿的延續性。 3,位置關係,含交叉之立體感與常識效應。 位置涉及認知的常識效應,以及立體現象的距離感。 4,整體與局部的分配。 此乃環境判斷之基礎,室外、室內有不同的徵兆及性質。 5,結構性、層次性、複雜性、變化性。 此乃所辨之完整訊息。 6,速度、勁度、滯度、剛度。 為安全判斷之基礎,亦為由體致用的關鍵。 二、聽辨(本程式曾於1997年測試成功,後因程式師離職,老朽又忙於動畫,遂止。) 將聲音展開,使與音波示頻器一致。最理想取樣數在64K,此時可得: 1,音包:從發音至結束,可得一正弦波形,是為「音包」。 音包再展開,可得若干連續變化之多重音波,又可分成: 1-1,波頭:「子音」皆產生於此處,約在1%秒瞬間,可得一微波形。 1-2,波身:悉為「母音」,或可再分為「雙母音」。 1-3,波尾:多為音調或各種特性。 2,頻率:每秒穜振盪次數。 頻率高者音尖銳,兒童及婦女在每秒300次以上(概數) 男聲平均約200(事隔三十年,詳數已忘)。 中文有四聲(細節見「用倉頡唱中文」),可分為高中低三頻: 第一聲:高頻,延長。 第二聲:中至高頻。 第三聲:低至中頻。 第四聲:高頻下滑至低頻。 3,音質:振盪之幅度,大者強、小者弱。 4,強度:腔調變化,代表感情、態度。 5,音色:即音波之邊沿狀況,是變化之特徵。 6,音形:耳所辨者為音,但音入耳撼動耳蝸纖毛,產生之變化陸續傳入腦,以資辨認者,可謂之音形。 1-1,子音:爆發音如BD等,瞬間產生上行波沿,隨下行。 爆發音再加氣音如PT等,下行波有高頻延續,但音質甚微。 磨擦音,齒喉音,有些許齒狀,亦分氣音與否。 彈動音,舌音,波形平滑對稱。 封閉音,鼻音,波形邊沿模糊。 1-2,母音:因口形而定,凡管內發出之聲皆為正弦波,當管之末端半徑改變時, 正弦波距離變長,波形立變,振蕩次數增加。據老朽實驗,正弦波 為一,僅一峰一谷,而改變之波形可高達七、八個以上不止。 人耳能辨者,以波數而分計有三類:一、二至三、四至五以上。 上述「一」即正弦波,人聞之,得「烏」音。 「二至三」是為「哦」音。 「四至五」或以上是為「啊」音。 此外,尚有波形邊沿之二級振蕩,即為前述之「音色」。 音色改變,令「烏、哦」變「噫」、「啊」變「呃」。 最後,因有辨,而令「心有感、意得識」,再輔以「經驗、內容、語法、情況」而致知,故謂辨識。 |
| #10961 留言者:小程 [2012-11-01] |
| 主題:心、思、意 漢字基因有載: 【心】:主血液循環之器官,產生情緒及認知,調整態度。 【思】:耕耘於心,用大腦想,計慮,悲念。 【意】:心上之音,心念。 大半年前,後學就開始糾結於它們之間的區別,今天看到#10958則留言,終於有了一點頭緒,請先生指點! 於主觀上:【心】為此時此刻的主宰,【思】為調度以往經驗,【意】為溝通客觀的介面。 於客觀上:【心】為刺激後的參數,【思】為刺激的反作用,【意】為主觀生成的流程。 |
| 回應﹕ 很好,只要肯想,思路必通。 略加調整,頭緒更正: 於主觀上:【心】為此時此刻的主宰;【思】為經驗及現實之天秤;【意】為溝通物我的介面。 於客觀上:【心】為個體與整體之通道;【思】為刺激的反作用;【意】為主觀生成的流程。 |
| #10963 留言者:達哥 [2012-11-02] |
| 主題:請問中文字濕與溼 朱老師您好,抱歉好久沒有來這留言了;這裡變化好多。最近有個問題讓我跟朋友十分疑惑;就是中文字中的濕與溼兩字的差別。希望朱老師協助解惑謝謝! |
| 回應﹕ 討論漢字,有兩個不變的準則,一是炫耀,一是應用。若為炫耀,當應旁徵博引、甚或亮出身份地位,全副武裝上陣;但若為應用,切記「約定俗同」的金科玉律,令漢字回歸圖形、道理合適至上! 二十多年前,老朽「漢字基因」的理論笑翻了一票專家學者,以致於落荒而隱(實際上是老朽不適應當今世態)。漸漸地,笑聲息了,由出土日多的上古甲骨文證明,果然「一字一解、解必有因」(可閱北京語言學院出版的《汉字演变五百例》及《续编》)。問題是:蚯蚓隨地可動,巨蟒難得翻身,標準是「臨時」的,若要政府跟著「真實」走,保證天下無一刻安寧! 漢字靠「毛筆」留傳至今,毛筆依賴寫字者控制,而控制的人則基於環境、心情、能力隨風起伏,人寫的經常與鬼畫的差不了多少!偏偏由於歷史因素,能夠留傳下來的才算「俗成」,俗成雖是「天意」,但卻在在考驗著「人心」!所以,傳統上,歷代皆有大師挺身而出,也正因此,偽師之多不勝其數,最後被考的,只有「秀才」! 適才散步於屋頂花園,時桂香襲人,老朽傍樹而坐,鼻壅清芬、足登翔雲,遠颺虛無之境,時至而返。既返,噪聲盈耳(隔壁富戶正在年歲翻修)、室氣逼人(四週三面是窗、玻璃厚三層,絲風難透)!心方回坐,胸中澎湃不止,人間事、世間人,古今能超脫者幾希?老朽清福,幾世修得?為此,且詳細解說漢字基因,淺釋溼、濕。 首先,老朽「自我作序」:「老朽身高不及一米七,長於墾荒、短於務實,編寫漢字基因字典時,漏編之字可稱車載斗量,『濕』字已滲漏於土,故查之不得」,且再誌於此: 「濕=水+日糸糸(日下掛絲以晒),水多也」。 「溼=小土小絲沾水,濕也。」 查《康熙字典》:濕,與隰同。坂下溼也。或作濕。《通雅》濕溼漯顯以形相借。《集韻》漯㶟濕三字同。水出鴈門。《說文》,濕水,即禹貢孟子濟漯之漯。蓋濕乃漯本字也。後以漯為濕,又轉以濕為乾溼之溼。 所謂「同、通」者,因用而異也,古人造字,自有原因;後人用字,未必能通曉大義。即令權威如康熙字典,其中可議之處,比比皆是,吾人焉可妄自菲薄,囫圇吞棗? 北京語文學院之「漢字五百例」中有圖文說明如次(其內容精彩無比,圖文並茂): 甲骨文和金文的字形像晒絲,時旁邊有水。小篆加「土」成溼字。漢隸之後多寫作「濕」字,二字無別。《莊子》:「上漏下溼」。《易經》:「水流濕,火就燥」。(老朽註:「二字無別」係原文,老朽保留追訴權。) 由上可知,莊子所謂「上漏下溼」係指所漏之水及於土地,故謂。 原文出自《莊子.讓王》:「原憲居魯,環堵之室,茨以生草,蓬戶不完,桑以為樞而甕牖,二室,褐以為塞,上漏下溼,匡坐而弦。」指賢人原憲之居室簡陋,「上漏下溼」。 五百例中原圖來自甲骨文,「溼」字係由「水字偏旁」加頂上「一」,下懸二絲,最後落及於「土」所構成。 根據漢字基因:「一」象徵頂,「糸」為絲(省略其下三點,以便書寫),其下為「土」地,匯之成「水」。 由莊子之文可知,此「溼」字代表原憲之賢,室陋且漏,漏水滲入室土,原憲尚「匡(正坐)」而彈弦(琴)。若此時用「濕」字,最多表示衣衫已濕,而無法說明其室「簡陋」之實況!莊子用字智慧如此,後人不察,是愚昧不堪也! 「漏」者,由「水字偏旁」加「尸」之身體(象徵任何本體),再加「雨」所組成。 見圖知意,雨由尸(室)頂下流成水狀,全部過程紀錄在概念中,謂之「漏」。 漢字基因:「濕」字,「日」在上,下懸二「絲(六點省略二點,以便書寫)」,晒絲之謂,旁為水,意指水多須晒也。 《易經》謂:「水流濕,火就燥」(用字之精若此),「濕、燥」為性狀絕對相反之狀況。一者為水、一者為火;一者為日之晒絲,一者為蟲鳥據木而鳴。濕令體寒、燥令心熱;濕及實物、現象狀況;燥就心理、條件感受。是以,這兩種相反相對的現象,「水流濕」可見水在動,及於實物,令之寒;「火就燥」指火為一種感受,能令心理煩熱。 苟若此處將「濕」改成「溼」,變成「水流溼,火就燥」,其意境差之千里,變成「水流入土地,火上升…」不知其可矣! 中華文化之偉大,絕非人人搖頭晃腦「中華文化博大精深」的空話而已!前人艱辛耕耘,後人快樂乘涼,如今有了冷氣機,時賢便將大樹砍了,用來發電去矣!老朽只能說去矣!去矣!濕已溼矣! 萬勿誤會,老朽可稱老師但絕非大師,尤其是上不上下不下,小隱無林、大隱乏井,三不五時還得秀秀老臉「硬仇、映愁」!正因如此,敢於忝不知恥、大放厥詞!學者知二字係約定俗成、入土或浸身即可,不必理會是古早人或火星族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