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0261 留言者:黎明近焉 [2011-11-10] |
| 主題:型、刑、形 朱夫子尊鑒: 1。古人用「土」做出「物」的樣本稱「型」,用「木」做的稱「模」,用「竹」做的稱「範」。 2。因每一物各有其「性」,故「型」被借用來當「類詞」。例:血「型」有A型、B型、AB型等等。 3。形:物象也,物之外觀也。 4。刑:傷也,以刀損物也。 5。不知何時開始,有些字典指「型」「刑」互通,文天祥之「正氣歌」,典「型」在夙昔,寫成典「刑」在夙昔,「型」「刑」二字各有其本義,敢問 先生,這二字可以互通嗎?或是因「將錯就錯」,「約定成俗」而相通?不知故宮博物院是否有 文天祥所書之真跡?到底是「型」還是「刑」? |
| 回應﹕ 很好,已得漢字基因之竅門矣!但不必追究文天祥之正氣歌「真跡」如何,因在啟蒙時期,即令聖人,有時也難免「訛吪難判」。重要的,理性時代以「道理」為依歸,物有物理,物質文明所以興盛;果若概念之正理得以振聾發瞶,在下一個時代,人智自會成為新文明的主宰。 所舉之例甚確切,漢字係以「原物為象」,以象取意。不僅「土、木、竹」如言,舉凡能用以製造「成品」的原材料,皆有其「型類」。茲以代表性計,如金屬之「鑄」、玉石之「圭」、絲之「織」、巾之「帛」、米之「糧」、麥之「麵」等等,不一而足,悉為「類集」。 老實說,漢文化待興,概念的整理尚須時日。不幸老朽涉事過多,祗屬開山闢地之蠻族,治世之大德有賴「秀才、舉人」也!凡事不破不立,若後人不動大腦,只知遵循前人足跡,「進化」將變「淨化」、「漢字」必成「汗蹟」!刑、形、型不分可也! 是曰:江上一籠統,井上黑窟窿;黃狗身上白,白狗身上腫。不亦樂乎? |
| #10264 留言者:黎明近焉 [2011-11-11] |
| 主題:天公、地道、人私 朱夫子尊鑒: 智慧學一書,吾已略讀、詳讀、復讀數遍,迄今仍未能窺其全貌,至感慚愧!但似乎又抓住了一些「什麼」。 茲以智慧學的立場,釋《中庸.首章》曰:「天命之謂性,率性之謂道,修道之謂教。」敢請 先生指正末學之「觀念」是否正確? (一元-點):天命之,謂性(天公) 德(性) ┌───────┴───────┐ 一維(兩儀-線):率性之,謂道(地道) 善 惡 ┌─┴─┐ ┌─┴─┐ 二維(四象-面):修道之,謂教(人私) 益 利 惡(損) 害 1。(天)德:直心相待也。性:萬物「自然」之「作用」也。 2。(地)德:「善」「惡」,只是萬物「自然」之「作用」,直直之顯也。好比「炁」之本「體」為「一」,因其「作用力」產生萬物,有「作用力」則有其「反作用力」。 如硬要分「善」「惡」,則以「人類」為「立場」分為如下: 甲:善:從「羊」也,羊對「人類「全體」有貢獻曰:「益」;人類之「個體」取羊之用曰:「利」。 乙:惡:從心、從亞,亞:次也、歪曲不正也。「損」人類「全體」之事物曰「惡」;「不利於」人類之「個體」之事物曰;「害」。 3。(人)德:人性本「私」,無分善惡,人本無知,只能採「修道之,謂教」,教人知益、利、惡、害。 善:君子念其益,不計其利,小人反是。 惡:君子憐其惡,不計其害,小人反是。 人法地,地法天,天法道,道法自然。人類只是「炁能」變化所生之「體」,去「人性」回歸於「一」也。 |
| 回應﹕ 本書難讀,但全貌無過乎「全」,今世之學以萬為彰,人人只求「萬一」,斯如「一夢(倉頡碼「夢萬」一鄰之隔)」。須知,多者眾、眾者聚,精密之餘力求專門;寡者稀、稀者散,簡略者在於粗放。欲領略《智慧學》,絕不可咬文嚼字,競逐其詳!要者,得意而忘言,凌雲可棄土也! 汝此問以「觀念」比諸「概念」,已失之「精確」矣!根據老朽定義:「單字稱概念,概念與概念組合始得觀念」。蓋「概念」為人類認知宇宙事物之「基礎」,「觀念」則係因意識觀察事物所得之綜合概念。故「概念」一字一概、一概一念,而「觀念」有主觀、客觀,各各所見難同。 以所分析為例,「主題」是問「觀念是否正確」,但不幸所列之表卻是標準之單字「概念」!似此,千言萬語無非引道入蕪,「正確」與否難說,但兩造風馬無牛可及當之無愧矣! |
| #10282 留言者:漁儿 [2011-11-30] |
| 主題:拳拳服膺 先生說:「自己苟有「小得」,不妨悄悄歡喜,千萬藏在心裡,切勿讓「小得」逃之夭夭!」學生理解,先生是說,因為是「小得」,所以應該謹慎涵養,使之發揚光大成「大得」,並不是說因「小氣」而不與人分享。 先生的教誨讓學生想起《中庸》的一段經文:「子曰:回之為人也,擇乎中庸,得一善,則拳拳服膺,而弗失之矣。」注意到這段經文,又是因習「意拳」而讀王薌齋先生《習拳一得》( http://www.csghs.tp.edu.tw/~chic /page_m/n4-3-6.html),其中說到:「拳學一道,不是一拳一腳謂之拳,也不是打三攜倆謂之拳,乃是拳拳服膺謂之拳。」 對這二段話,從文字過度到義理,學生還有些困難,主要難點是:如何理解「拳拳」?學生先試著理解如下: 拳 = 雙手握米時,手指在掌心握成一團。 在《中庸》,「拳拳」為「用體」組合,本義:緊握拳頭;引伸義:不舍、懇切,故「拳拳服膺」指牢記在心裡不忘。在《習拳一得》,因針對的是拳學之道,「拳拳」為「排列」組合,以示數量多,本義:「每一拳」,故「拳拳服膺」指習練時每一拳都要用心、用意。 學生想請教先生: 1,以上的理解可以嗎? 2,一般而言,如何理解同字組合形成的觀念? 3,上則留言中,先生說:在外工作者,要能容忍「人人」與「人人」。這二個「人人」如何理解? 謝謝先生解惑! 學生漁兒 敬上 |
| 回應﹕ 問得好,所「理解」者,僅係「單字」。漢字源自於形,而形有「形意」,「形意」者,見「形」可知其「意」,故為漢字衍生之不二法門。惜今,俺同胞早已洋化,早將拳拳、人人、夭夭、悄悄視同數學,一加一等於二,所以古今分途、中外不同道! 「形意」不等於「視覺運算」,故人人絕非人加人而已,不妨看作「人………………人」之狀態,相當於「能見之每一個人」。假若超出眼見,「人………………人」即指所有的人!但「人人」又與「人類」有別。人類係統指一種生物類別,比如說「人人有責」,絕不能說「人類有責」! 所以,「夭夭」等於「夭之又夭,死到什麼都見不到了」!「拳拳」則指每一拳、舉凡出拳之謂!「悄悄」更是將心縮得小而又小、聲音壓得低而又低之「最徹底之形容方式」。欲知漢字奧妙,當先領略「觸類旁通」之捷徑,由「形意」可知大要矣! |
| #10283 留言者:漁儿 [2011-12-01] |
| 主題:拳拳服膺(2) 先生說:漢字源自於形,而形有「形意」,「形意」不等於「視覺運算」。這是因為,漢字是精神生命的載體,是「生命流」、「意識流」;也就是說,漢字是建立在由始至終、由基本到次元、由簡單到複雜的「生機結構」上。是故,同字組合的觀念,表達了「衍生、生成、生長」的觀念。 我試著更正上則留言: 1,在《中庸》,「拳拳」指「牢之又牢」;在《習拳一得》,「拳拳」則指每一拳、舉凡出拳; 2,要能容忍「人人」與「人人」,指要能容忍「所有的人」,即要對「人性」有深刻的理解; 3,一般而言,拳拳、人人、夭夭、悄悄等同字組合關係,為「因果」關係。 謝謝先生指正! 學生漁兒 敬上 |
| 回應﹕ 正是。 |
| #10285 留言者:漁儿 [2011-12-03] |
| 主題:抽象与具象 學生以為這些時的請教與對「抽象」和「具象」的理解有關,所以想就此繼續向先生請教。 先生說:故人人絕非人加人而已,不妨看作「人………………人」之狀態,相當於「能見之每一個人」。假若超出眼見,「人………………人」即指所有的人!但「人人」又與「人類」有別,人類係統指一種生物類別。 學生理解先生是在說,「具象」的「人人」與「抽象」的「人類」有別,「具象」的「人」指在講話者立場所見之人,比如,對我而言,「人」就指我日常生活中接觸的同事和家人;而「抽象」的「人」指「人類」這一系統觀念,包括了所有與「人類」有關的觀念及其間的關係,比如,「人心」、「人智」、「人性」等等。也就是說,「人人」的「人」與「人類」的「人」處于不同的層次。是故,比如說「人人有責」,絕不能說「人類有責」! 謝謝先生指正! 學生漁兒 敬上 |
| 回應﹕ 「人心、人智、人性」三者同用時不能歸類於「抽象」,蓋此三者為人之「天地人三才屬性」,相當於「人的形容詞」。若論「形容」,具象可形容、抽象亦可形容,但若用「三才屬性」形容,必指「整個系統」。比如說,「人心」有兩義,「人的心臟、人的心態」,前者具象、後者抽象,但「人心」單獨使用則非「形容詞」;且「人的心態」也不能指「整個人類」。 再說,「重疊概念」如「人人」相當於「所有見到的人」,「狗狗」則為所有「見到的狗」,當某地流浪狗遍佈時,可謂「狗狗為患」,當然不是指「狗類為患」。「人人、狗狗」與「人類、狗類」之別,與「層次」無關,蓋「層次」係指系統中之結構,重疊概念只是描述某一系統中子系統之關係。「人、狗」層次有別,而「類、類」則係分類,本問已涉入理則學,需嚴謹之理性思考矣。 |
| #10286 留言者:漁儿 [2011-12-04] |
| 主題:抽象与具象(2) 學生上則留言中確實混淆了許多觀念,我會盡我所能領會先生的指正,逐步更正。 首先,與「抽象」和「具象」相關的,還有一組人們常說的觀念:「一般」和「具體」,我先試著分析如下: 一=元始,數目之基本;最全的系統;最高的等級;效應之引發點。 般=船隨殳而動,移也。各式各樣之種類。 一般者,統一之種類。 具=象雙手捧貝狀,置也,已備也。 體=行禮之骨架,系統結構之本,引申人所認知對象。 具體者,有形象實體的。 「一般」和「具體」是對分類而言的,端視說話者的立場,概念有「一般」和「具體」所指,「一般」指的種類,「具體」指該種類的「具體」對象。比如,「人」可指「一般」的人,即「人類」,也可指「具體」的人,即「你我他」。同樣,「白馬非馬」中「白馬」,既可指「白馬」類,也可指一匹「白馬」。 「一般」和「具體」與「抽象」和「具象」應該是有區別和聯繫的,但我對此認知還不清晰,我以為這是造成上則留言中思考不嚴謹的原因之一。謝謝先生指正! 學生漁兒 敬上 |
| 回應﹕ 「人們常說的觀念」絕對不正確,尤其是今人用詞用字,中西混雜、古今隔絕,「正宗文化」失傳久矣!以所舉「一般、具體」為例,如所言:「一般者,統一之種類」有語病,雖「一為最全的系統」,亦可謂「數目之基本」,然「一般」係指「各種各樣之系統」。 推理:一之為一,為一之最全;十之為十,十之最全,其千萬億無不盡然。 般之為種類,同般者同類,一般為一類、千般為千類,以一代之,一般同若萬般! 而「統」之為統,有率為一之意,故從無統二、統十、統千之類(專有名詞不計)。 故「統一」二字,於此解釋係屬錯誤,此誤大矣哉! 「一般」與「特別」反義、與「通常」可資比擬;「具體」與「空泛」反義、與「實在」可比。但將「一般與具體」相提並論,寫文章可以,平常聊天宜宜,義理卻失諸千里矣!欲知「觀念」之究竟,唯有於概念中字字推敲,非白馬黑馬、非立場目的,更無關「具象、抽象」,認知始能清晰! 漢字源諸自然,以直心直念,不摻渣滓,原本不難。但清溪本潔淨,如今已染污,事實即成現實。時代已至序末,尤其在潘朵拉的盒子打開後,天神宙斯也被打落凡塵,人人平等、人人自由。待塵沙淹至金字塔頂,雖佛陀、孔老夫子再世,砂石仍為砂石、塔頂仍是塔頂,只是嚴謹與馬虎同道漫步而行矣! |
| #10288 留言者:黎明近焉 [2011-12-06] |
| 主題:一般一般 朱夫子尊鑒: 假設,古人造物為用。例:斷木為耒、刳木為舟...,人造物由無到有、由少到多、由簡到繁。因此,漢字也隨著人造物之增加而由無倒有、由少到多、由簡到繁。 例: 舟:象形、會意、指事。古人利用木頭,最初造出、最簡單之「浮在水上之物」。 象形-甲骨文 字義:(體)象舟之形,可浮在水上之「物」也。 殳:字首〔又〕:手持。 字身〔几〕:象兵車上的垂斿形。 指事,會意,形聲-甲骨文。 字義:(體)手持之兵器,大而長,尖有羽飾。 (用)兵器也,在地為戈,在水為漿(短而小者稱漿、長而大者稱櫓- 既可在水中划動使舟前進、後退、轉彎,又可作為兵器攻擊、防禦)。 般:字首〔舟〕:象形、會意、指事。古人利用木頭,最初造出、最簡單之「浮在 水上之物」。 字身〔殳〕:手執兵器,隨器而動狀。手執漿櫓,隨漿櫓而動狀。 會意-甲骨文 字義:(體)隨漿櫓而動之舟,般也。(初稱般,其後隨之者有舠、舢、舫、 舲、舳、舴、舶、舸、船、艇...,凡舟之屬皆稱「般」。 (用)舟隨漿櫓而動,移也。 (用)借指各式各樣之種、類、型。 諸般:諸多之種、類。 萬般:全部之種、類。(萬在此有「全」之義,指所有事物之總和。) 一般:統一之種類。(漢字基因字典原載) 依據#10286則, 先生之推理,一之為一,為一之最全;十之為十, 十之最全,其千萬億無不盡然。 般之為種類,同般者同類,一般為一類、千般為千類,以一代之,一般同若萬般! 困難在理解這個「一」字,漢字有時具「正」、「反」兩義。 例:正義 「一」心「一」意],可解釋為「全」心「全」意。在此「一」為「全」。 「一」心「一」德],可解釋為「同」心「同」德。在此「一」為「同」。 例:反義 某一事物被分為二數或二數以上時,「一」字又有「不全」之義。 一半、一些、一段、一節、一則、一批、一幕 ...,在此「一」 又有「部分」或不全」之義. 因此「一般」這個「觀念」,是否須以「體、用、因、果」,並在不 同的層次、立場來理解. 例: 天地不仁,以萬物為芻狗.在天、地的層次、為「公」立場,「天無 私覆、地無私載」視萬物「一般」,此「一般」同若「萬般」為「全」. 故「一般」借為泛指之詞.與「特別」反義、與「通常、普通」可資比擬。 例:「一般、普通、通常」來說,血型分為A型、B型、AB型、O型。 但是,「一般」若用來指「個體」時,「一般」又有「不全」之義, 因為少了「特別」的「個體」,而「特別個體」亦為「整體」之一部分。 例:還有Rh血型系统、亞孟買血型系统、米田堡 (Miltenburger)血型系统、Hh/孟買血型系统、P型...。 寫到這裡,自己覺得好像是在「咬文嚼字」,一般一般,從小唸書到現在,就是這麼用「一般」,這「一般」還真非「一般」! |
| 回應﹕ 首先,老朽為基因字典中「一般:統一之種類」之錯誤道歉。尤其是給「漁兒」網友回言中,曾謂之大大的錯誤,沒想到,錯在自己!這正是「由闇入明」之見證也! 「一」並無「反義」,一半為半之全、一些為些之全、一段為段之全……,其他種種,莫不盡然。至於所舉之例,皆係「一般之誤」也! |
| #10290 留言者:漁儿 [2011-12-07] |
| 主題:抽象与具象(3) 謝謝先生的指正!謝謝黎明近焉網友的心得分享!由此,我再試著分析一下留言(#10286)中的認知困惑: 1,「一般與具體」相提並論的來由 人們在談論一類事物或個別事物時,常會用同一個概念或觀念來指稱。比如,「白馬」有時指「白馬」類,有時指一匹「白馬」。為了在認知上區分這二種情況,人們會用「一般與特別」來區分,但在許多譯文文獻中,又常用「一般與具體」來區分。我沒有意識到將「一般與具體」相提並論的不妥,就是在這種情況下,我向先生提問的。 2,「一般與具體」相提並論可能引起的認知困惑 當把「一般與具體」相提並論時,「具體」就讓我想到「具象」,進而又想到「具象、抽象」,於是產生了留言(#10286)中的認知困惑。 3,中西文比較 在西文中,常說:general and specific, general and special, general and particular, 以致很難區別specific, special, particular;但在漢字,卻可以區別「具體、具象、特別」。如此,當用「一般與特別」或「一般與個別」來談論一類事物與個別事物時,就比「一般與具體」表達得清楚。 謝謝先生指正! 學生漁兒 敬上 |
| 回應﹕ 這正是西風東漸的必然!要談西人西文,先得知道,其中「義理=0」!不相信,請確確實實、一絲不苟地把「禮義廉恥、溫良恭儉讓、忠孝仁愛信義和平」表達出來看看!且別談什麼一字一概念,能夠各寫一本書、能把其中精髓沾沾醬油,老朽保證「五體投地」! 問題在,老朽是「未亡之華魂」,沉埋在十九級污染空氣下,早就自嘆:「歸去來兮!華夏已蕪胡不歸?既自以苟活為奴,奚獨醒而孤悲?悟已往之不再,知來者之可恚;本迷途且難返,覺舉世之無非。」奈何?奈之何?奈奈何何?一般與具體其何? 其實,唇亡齒寒,人類已墮落如斯,奢談仁義道德?肚子裡灌滿了白酒,誰不想開車「回老家」?夫剝滿必復、否極泰來,當人類神智已迷,一個個搖搖晃晃、拖著不聽支使的雙腳,還能走向何方?老朽但知,道法自然,一般具體也好、「奸勒若」也罷,如是如是! |
| #10292 留言者:漁儿 [2011-12-09] |
| 主題:一般 先生精彩的推理,黎明近焉網友豐富的舉證,使「一般」已「由闇入明」了,但我還想就「一般」的字源再追究一下。 在留言(#10286)時,我因一心想向先生請教「一般與具體」,查閱漢字基因字典時,只是馬虎地抄下:般=船隨殳而動,移也;各式各樣之種類。從而,放過了一問:為什麼先民要用「船隨殳而動,移也」,這樣的「動態」意象,來表達具有「靜態」意義的各式各樣之種類:屬、種、類、等、型...?而這樣的「般」,居然能以一代之,表達「萬般」? 不知此問有沒有鑽牛角尖?謝謝先生解惑! 學生漁兒 敬上 |
| 回應﹕ 這不算「鑽牛角尖」,相反的,如果不作此問,汝將永生難以領略漢文化之奧妙:何以漢字之一般與萬般同出一源! 蓋,華夏先民重視自然,一應思維無不道法自然。既然「道法自然」,一應觀念無不隨緣而生,因有生而得住。是故:「般=船隨殳而動」乃事之本然;繼知:「隨殳而動=移」。一之為一,是始;一之為一,又是終。於始終之間,諸般事件悉可類推,由一推之萬不過始終而已。 話說回來,西人喜歡溯源逐本是好事,但問題出在「道法人思」!一人自以為是,只要出了名,人人以之為師,於是人人自以為是!希臘第一個「哲人」泰利斯,他試圖以經驗觀察和理性思維來解釋世界。他認為「萬物源於水」,直到今天,所謂的科學,還在生命與水中打滾! 為什麼法「萬物源於水」成為科學,而法「般=船隨殳而動」就難以理解呢?簡單之極:「因為西方勢盛,西瓜偎大邊,人只看到西瓜就看不到自然了」! |
| #10293 留言者:華子 [2011-12-10] |
| 主題:試解般字 朱老師您好: 老師最近對「般」及「一般」作了精彩解釋,但魚兒網友對「般」為何有「種、類」之意義有疑問;學生認為行舟搬運一定有載之物貨,而物貨必定有名、有種、有類,因此,般引申有「數別之名」,即種、類之意義了。 不知可否這樣解釋? |
| 回應﹕ 可以,是以用手運物謂之「搬」;皮膚上之創痕謂「瘢」;皿中盛物是謂「盤」;木製盛器謂之「槃」,悉皆有種有類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