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4722 留言者:游鳳珠 [2004-10-04] |
| 主題:無紙閱讀產業需要你 朱老師 你好 實體CD的販售體系早就被盜版吞噬了;音樂已經走到不得不面對數位平台的地步。圖書業的出版人尚沒有警覺,然而,背負著舊的操作模式跳到一個新的平台,其中需要很大的勇氣。我發現我還需要架設一個鼓催平台讓出版人來實習,我需要你教我!請給我及遼寧集團時間,我們想面見你!! 信邦負責電子書生產的PM王立涵放棄股票上市公司已經到我公司協助我做電子書的下載平台,加入無紙閱讀的推動, 在網路上的虛擬世界存在著更大的挑戰去保護智慧財產,因為網路永遠有辦法交換檔案,是我作為傳統出版人跨到數位出版時經常不安的事。無紙閱讀是繼海德堡後的閱讀里程碑,也是詮釋中文電腦的印記。蒼頡電書魅力與魔力深深的吸引著我這個退休的出版人。 你身為無紙閱讀產業的燈塔,非PC線上閱讀以省電的載體閱讀,誰能率先去引導它,誰就有主導權。 中國出版集團10月底率100多個出版社要來台灣訪問及參加華文出版聯誼會,我是出版協會的大陸事務組的成員也是接待委員之一,今年我將工作放在和中國出版集團成立合資公司的營運,今年在北京書展又蒙于友先前新聞出版屬署長應允當合資公司的顧問,我認為是出版人該向無紙閱讀出發的時候了 原想請優群協助,想一想還是請朱老師教我們,我和遼寧出版集團及我北京辦事處負責人王愛東(他從西安以後就一直在這個無紙閱讀產業裡當義工,我非常的敬佩他的發心)及王立涵會一起出發到澳門! 靜待佳音 晚 游鳳珠 頓首 |
| 回應﹕ 很感謝你的奉獻及努力,說實話,「無紙閱讀」有個罩門,就是除了業者及讀者自覺外,沒有任何「可靠的技術」及「可信的法律」來保護「著作者的權益」! 老朽為此想了無數種保護的技術,但同時也想到各種破解的法門!由於資訊科技太普及了,天下有數千萬挾技自炫的工程師及黑客,不論為了什麼,總會千方百計攀登極峰。越難,挑戰的樂趣越高,因此只能說,一個新時代的到來,一切「生態」都改變了。 當然,這對出版界及讀者來說,都不是好消息。可是,老天要下雨、火山要爆發,環境在改變,人怎能作主?不過,話說回來,危機也未嘗不是轉機,果真人能覺醒,願意捐棄小我,眾志成城,倒是還有「識時務之解決之道」。 這種解決之道,可以說是翻天覆地,要把原結構-著者、出版者、行銷者、讀者的角色徹底改變,只剩下「供應集團」及「應用個體」。供應集團要掌握電書、電紙的全部技術,同時要結合內容的原創者,與應用者形成一個封閉體系,用獨特的方式溝通。 茲事體大,老朽計算過,約需十餘億美金,起碼兩年的時間,方可完成。祇是,多數人不見棺材不流淚,一定要挨到活不下去了,才會接受殘酷的現實。以這麼鉅大的投資,以及陌生的技術環境,很難說服任何「尚在山道上奔馳的」人「輕舉妄動」。 老朽是始作俑者,對此事也早有通盤考量。本擬步步成營,不幸因電子書包的失敗,兼以手中更重要之計劃太多,還有兩項技術在開發,潛龍勿用,就此暫時停頓下來。 你們要來,老朽深表歡迎,但勞師動眾,談談不可能有任何結果。茲建議先多接觸出版業界,看其「覺悟性」有多高,據老朽估計,兩、三年中將有第一家「資訊供應集團」出現。早起鳥兒有蟲吃,但亦可能是早起的蟲兒被鳥吃,見仁見智,就很難說了。 請代老朽問候各位拼搏的同志,千萬不要因本文而洩氣,事實就是事實!但努力在人!未來的無紙閱讀市場將有十多倍的成長,只要是鳥兒,不會沒蟲吃的。 |
| #4725 留言者:無名 [2004-10-04] |
| 主題:續#4722 以前曾從事密碼學方面的工作,而知有相關密碼技術,可解決資訊安全問題;若再配合電子出版系統,即可解決「電子出版」的相關問題。 |
| 回應﹕ 謝謝,從事密碼學當知一條定律:不能破之密碼,無使用價值。 何也?密碼是供兩造溝通而對第三者守密者。設有一種密碼,除設計人外,無人能破譯,其碼能與誰溝通?因而又推出第二條定律:沒有不能破譯之有效密碼。 無紙閱讀又稱電子資訊,人人知其必為未來主流,但既得利益者損失過鉅,目前還在掙扎中。假若有一種體系,能保障其利益,當然求之不得。但此「體系」須具備下列三個條件,缺一不可,否則一旦事礙難行,業界之損失將更嚴重也。 1,全面掌握技術:將原材料、CPU、系統整合、專利以及原創資訊等一網打盡,令競 爭者不得不另起爐灶,獨佔、專賣而不唯利是圖。然細節在此不宜多談。 2,載具價廉物美:老朽認為若生產上億,成本當在美金十元以下。如此不僅用者無怨, 而且不怕破譯,就能保障各界利益了。 3,系統使用方便:用密碼就有一定之過程,且其繁雜度與安全度成正比。 實際上,本體系應用點對點入密,說白一點,是CPU出入口入密。其優點是用戶完 全無感,但只要透過CPU操作,即受到控制。 老朽用電腦最怕開機,平素只用「休眠」,因為密碼難記,每天晨起,找不到人, 經常抓瞎。網管想方設法,最後替老朽設為六個空白碼,是容易矣!孰料某日因事關 機,開機時又忘了空白,試過各種可能的組合,幾乎打算寫個程式來解之! 若閣下確有過人之技,不妨略示其機,蓋集思可廣益也。在後PC時代,幾乎已無新意問世,頗令人興緻怏怏。老朽無意阻賢者之門,不過略道己識而已。 |
| #4727 留言者:奮迅獅子 [2004-10-05] |
| 主題:保護數位閱讀之著作者權益 單就數位閱讀之著作者權益保護而言,數位資料之可複製性為其最大罩門。惟隨著無線網路普以及上網費用日趨合理,以下方式或可提供解決之道。 重點:系統設計成只供線上閱讀。 1,伺服端:數位資料只從伺服端提供,數位閱讀成為一種線上服務。上線需驗證使用資 格,離線即中斷服務,資料不留在使用者端,故無資料可供複製,阻斷透過 複製而產生的非法傳播行為。 2,網路傳輸:高破解難度之「點對點傳輸加密」。提昇資料傳輸安全,盡可能提高破解 門檻。想要破解高強度加密系統者,需要深厚數學與密碼學基礎,假設加密 演算法本身並無已知之後門破綻,此時破解者就需擁有高性能之網格、叢集 運算電腦硬體與軟體,以之計算天文數字般的加密種子值。誠如朱先生所言 ,凡密碼技術皆有破解之道,難易有別而已。密碼學中有一假設:如破解系 統所需付出之代價,遠超過破解後所能得到之利益,則該系統是安全的。此 一假設可於面對商業間諜時成立。至於一般黑客所恃者,多為鑽系統設計時 之漏洞,對於高強度加密資料則無計可施也。 3,使用端:需特定程式方可上線閱讀,藉此將使用端所有複製資料管道列入管控,此程 式可免費並廣為散佈。 以上皆有可行之現成技術,略述淺見,祈拋磚引玉。 |
| 回應﹕ 正確,唯第二條「網路傳輸」、老朽認為可免,將之分設於伺服端及使用端即可。 因使用載具之成本非常重要,不可能有如PC般之強大功能及運算速度,尤以老朽設計之第二代電書,係利用「弱光能轉換電流」,CPU必須採「非同步技術」(不用時無電流消耗)。故只需將每個CPU之出入口、以密碼邏輯閘取代之。 當使用者申請資料時,因係入密傳輸,伺服端可檢驗付費狀況,符合條件,始將資料以該入密形式傳出,故資料僅該CPU可讀。即令有黑客得以破解,基於每台電書CPU各異,「複製」之意義已蕩然不存。再若電書售價較PC便宜百倍,相信已無破解必要矣。 若資訊供應集團以「租書」方式,僅收月費(或計次費),每月每人以十元美金計,租書百萬台,即有千萬美金/月;若租者上億,則蔚為大生意也(另有廣告效益)! 此法如若可行,勢必徹底改變資訊生態,亦對地球資源、社會環境有正面之建樹。歡迎網友們提供寶貴議見,不妨針對假定之狀況,互作攻防。但請事先把問題理解清楚,文義宜明,切勿「無的放矢」。至於若干機密技術,恕老朽無法提供,否則是「開門揖盜」也! |
| #4730 留言者:無名 [2004-10-05] |
| 主題:續#4725 如同#4727所言,利害得失之衡量而已。 有一種「公開金鑰」的密碼技術,有兩把鑰匙,一把上鎖,需另一把方可開啟。 若其中一把為「密鑰」,當作網路上的身份證,另一把則為「公鑰」,可在網路上流通。 一份資料由密鑰加密,則接收者可用「公鑰」打開,以取得資料;反之,亦是如此。 如此之密鑰即為網絡身份證,可證明資料確由該人所送,而可進行網絡交易,很多國家皆有相關「法律」,可提供商業上的保障。既然是有法律保障,其安全性無庸置疑。 又如同#4727所言,此技術(如RSA)相當耗費運算時間,需有良好的運作機制,來取得一個平衡點;至於技術方面,皆為公開的方法,以便供人檢驗,但技術層次很高,雖然是數學系出身,也只知其運作原理,不想深入瞭解;而所做的研究大都偏重於資訊安全機制的建立,也知其非常重要,但用不到時,就沒什麼重要了。 目前在探究佛學,也講究實修實證;實在很抱歉,文筆還很生疏,只能點到為止,請見諒。 若老師想建立此技術,倒可以幫忙尋找團隊(已有一段時間沒有接觸了)看看;在市面上,亦有「晶片」在賣,而美國貨會有所限制或不准輸出。 |
| 回應﹕ 所言皆屬「成本問題」,一本只要十元美金的電書,顯然不太適用。 老朽所言之機制,已有定案,不需外界協助(同是成本問題);所需者,「攻錯」也。凡老朽已提出之方案,可以討論,歡迎置疑。除非有更便宜之計劃,否則不宜另起爐灶。 |
| #4733 留言者:朱氏 [2004-10-06] |
| 主題:續#4730 不知CPU送至顯示器之顯示訊號是否可以下手?若可行,則紅客將其解讀為圖檔格式,高畫質四百頁需約十餘mb,置於PC網路免費供人下載閱讀。 |
| 回應﹕ 若謂截取圖像(HARD COPY),太辛苦了,影響不大。因圖像檔不能放大縮小,無法檢索、快速翻頁、超聯結、查字典、改格式……(第二代之功能) 就算能破解一冊、十冊、百冊,也只能在PC上看。而PC要美金上千,電書月租十元(窮人優待),就算百客,做此犯法傻事何為? |
| #4739 留言者:玉持 [2004-10-08] |
| 主題:新電書 對於新電書的想像: 一、個人電書內容的制作:將內容上傳伺服端,取得加密和許可,收費以頁數或字數等方式計算。若點閱版權書的成本極微,使用者已無盜版動機。 二、付費:讀者需付月租及額外費用。 1、月租費:可點閱月租制作品。 2、額外費用:點閱計次制作品;個人作品的製作、閱讀、保存等;其他服務。 三、收費:作品版權擁有者採計次及月租制收費。 1、計次(或計時):專業作品或點閱率少的作品,特定人仕有需求。 2、月租制:以作品的點閱率收取費用。 作品版權擁有者可選擇任一種,亦可轉換之。 因讀者繳交固定月租,故月租制的作品,以單一作品的點閱數,占全部作品的點閱數的比率,收取費用。點閱數或以點閱時間取代,若電書不具儲存功能,似以點閱時間為佳。 四、資訊供應集團提供三種計費作品: 1、月租無限點閱:無版權書籍、教科書、工具書、自願拋棄版權之作品等。 2、月租點閱率分配:於全部使用者的月租金中,提取一部分支付這類作品。 3、計次(計時):於月租外另付。 |
| 回應﹕ 所云皆是經營方法,老朽非此中人,毫無意見。 |
| #4740 留言者:陳國全 [2004-10-08] |
| 主題:疑問 請問老師何以修改首頁計數器,去除訪問者來源欄位? |
| 回應﹕ 該計數器不知來自何方,因早期設計本網者已經離職,時日既久,習以為常。前月有網友抱怨此計數器統計不確,老朽事忙,未曾一顧。日昨果然發現其上僅有台灣、香港及澳門之百分比,且離譜甚遠(首頁有一隱藏之NEDSTAT 統計表,可供參考),故而去之。 |
| #4742 留言者:陳氏 [2004-10-09] |
| 主題:etown鋪設問題 現在etown已擴展至8省,8省幅原廣闊,要將etown鋪設於整個8省內,大約需要多少時間呢? 此外,鋪設的方式,是從一兩個縣開始鋪設,然後擴而廣之嗎? 謝謝! |
| 回應﹕ 老朽只負責研發,無閒暇處理鋪設事宜。因係與地方政府合作,且應用無線網絡,故機器交貨後、略加指導即可。事實上,這技術之妙處,在於複製,再多客戶,都不費事。 |
| #4753 留言者:小为 [2004-10-14] |
| 主題:疑惑 朱老師 雖然我不曾在此留過言,但四年來無一日不上老師的網頁,每日都感受到了靈魂的震撼,也見證了老師開網以來所經歷的風風雨雨. 去年五月, 老師作了一個很多人至今不相信的壯舉,將全數持有的六千多萬股文傳股票送給長期支持文傳的投資者(雖然無此必要,但我深深理解老師為何有此決定)一年半過去了,登記者卻至今沒拿到這些股票, 雖然老師間中也提到過因有些人已在期內沽掉了登記了的股票,所以余下的登記者可分到30%左右.之後老師表示股票已捐,不再過問,但老師真的能不再過問嗎?! 我是絕對相信老師的,但被人譏笑為幼稚,我不以為意,因為別人不瞭解老師,我瞭解. 我相信老師一言既出,駟馬難追,而且此事是老師自願的,根本沒人要求您這麼做,所以問題一定不是出在老師身上. 據監證會的朋友說, 雖然這種情形不多見,但手續應該不會太麻煩,但如果朱老師退出董事局或不再是單一大股東的話,那就要發通告.所以我覺得有一年半的時間辦理是足夠了,名單及股數都也已在中央登記處註冊,還有什麼問題呢?除非公司內部有人作槓,或丁一先生沒有股票支援老師或並不真正支持您這麼做.希望老師不要不過問,給我們這些不管是關心股票還是真心關心您的人一個交代. |
| 回應﹕ 謝謝告知。 老朽有個原則:「疑人不用、用人不疑」。說過「不過問」,當然「不過問」,否則豈非自欺欺人?當然,用錯了人會有不良後果。但一個行在道中的人,天天在網上談「道理」,卻還有世俗得失的考量,那叫「心口不一」;若已公告大眾,私下卻偷偷計較,則叫做「言行不一」。老朽自名「不二」,兩個「不一」相加,豈能等於「不二」!? 所言:「一年半過去了,登記者卻至今沒拿到這些股票,」這是「驚人的指控」,希望拿出證據來,寄交本網信箱,讓老朽查個水落石出! 世事複雜,當然各種可能情況: 1,據老朽所知,已分送完畢(年來無人提及,以為天下太平矣)。 2,有人黑了這六千萬股(目前相當三千萬港幣,去向很容易查明)。 3,老朽聽錯了話(據基金會馬秘書云:全部聯絡過,僅少數失聯)。 4,基金會未聯絡上(或者忽略了,因有很多登記者,問題難免)。 5,閣下之言未必可信。 總之,這是「「「嚴重指控」」」,老朽認為「道德重於法律」,此事絕不輕易放過!不論如何,且讓證據說話吧!如尚有其他網友遭遇相同,務請做到: 1,立刻打電話至「馬秘書」處(最好有錄音),記下她的說法。 2,將持股人本名、股票號、股票數抄下,加上馬小姐的說詞(錄音自行保留)寄交 本網信箱(保證絕不對外公開,時間至十月30日截止)。 人言為信,文化傳信若失信於人,任何「重要的大事」,都將變成「美麗的謊言」!從今天起,老朽放下工作,不過問但專辦此事。若有黑人,揪出來!若是誤會,澄清之!再若有人以為老朽「有智障」,容易欺負,簡單!中華故事早有此一章:「圖窮匕現」,不亦可乎? |
| #4755 留言者:一心 [2004-10-14] |
| 主題:疑惑 朱老師 這是真的「一年半過去了,登記者卻至今沒拿到這些股票,我亦至今沒拿到這些股票. |
| 回應﹕ 請見4756則答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