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4753 留言者:小为 [2004-10-14] |
| 主題:疑惑 朱老師 雖然我不曾在此留過言,但四年來無一日不上老師的網頁,每日都感受到了靈魂的震撼,也見證了老師開網以來所經歷的風風雨雨. 去年五月, 老師作了一個很多人至今不相信的壯舉,將全數持有的六千多萬股文傳股票送給長期支持文傳的投資者(雖然無此必要,但我深深理解老師為何有此決定)一年半過去了,登記者卻至今沒拿到這些股票, 雖然老師間中也提到過因有些人已在期內沽掉了登記了的股票,所以余下的登記者可分到30%左右.之後老師表示股票已捐,不再過問,但老師真的能不再過問嗎?! 我是絕對相信老師的,但被人譏笑為幼稚,我不以為意,因為別人不瞭解老師,我瞭解. 我相信老師一言既出,駟馬難追,而且此事是老師自願的,根本沒人要求您這麼做,所以問題一定不是出在老師身上. 據監證會的朋友說, 雖然這種情形不多見,但手續應該不會太麻煩,但如果朱老師退出董事局或不再是單一大股東的話,那就要發通告.所以我覺得有一年半的時間辦理是足夠了,名單及股數都也已在中央登記處註冊,還有什麼問題呢?除非公司內部有人作槓,或丁一先生沒有股票支援老師或並不真正支持您這麼做.希望老師不要不過問,給我們這些不管是關心股票還是真心關心您的人一個交代. |
| 回應﹕ 謝謝告知。 老朽有個原則:「疑人不用、用人不疑」。說過「不過問」,當然「不過問」,否則豈非自欺欺人?當然,用錯了人會有不良後果。但一個行在道中的人,天天在網上談「道理」,卻還有世俗得失的考量,那叫「心口不一」;若已公告大眾,私下卻偷偷計較,則叫做「言行不一」。老朽自名「不二」,兩個「不一」相加,豈能等於「不二」!? 所言:「一年半過去了,登記者卻至今沒拿到這些股票,」這是「驚人的指控」,希望拿出證據來,寄交本網信箱,讓老朽查個水落石出! 世事複雜,當然各種可能情況: 1,據老朽所知,已分送完畢(年來無人提及,以為天下太平矣)。 2,有人黑了這六千萬股(目前相當三千萬港幣,去向很容易查明)。 3,老朽聽錯了話(據基金會馬秘書云:全部聯絡過,僅少數失聯)。 4,基金會未聯絡上(或者忽略了,因有很多登記者,問題難免)。 5,閣下之言未必可信。 總之,這是「「「嚴重指控」」」,老朽認為「道德重於法律」,此事絕不輕易放過!不論如何,且讓證據說話吧!如尚有其他網友遭遇相同,務請做到: 1,立刻打電話至「馬秘書」處(最好有錄音),記下她的說法。 2,將持股人本名、股票號、股票數抄下,加上馬小姐的說詞(錄音自行保留)寄交 本網信箱(保證絕不對外公開,時間至十月30日截止)。 人言為信,文化傳信若失信於人,任何「重要的大事」,都將變成「美麗的謊言」!從今天起,老朽放下工作,不過問但專辦此事。若有黑人,揪出來!若是誤會,澄清之!再若有人以為老朽「有智障」,容易欺負,簡單!中華故事早有此一章:「圖窮匕現」,不亦可乎? |
| #4759 留言者:小为 [2004-10-14] |
| 主題:糊涂了 朱老師: 很抱歉要老師放下工作過問基金會之事,但想來,如果您不過問,就沒有人夠資格去過問了(不知老師何謂"恕老朽不便出面,以免予人口實") 不知您對基金會的答復是否滿意,按理說,現出只是分派和郵寄的問題了.想當初,登記者按照貴司的要求都已經各自從銀行或經紀行取出了股票(實股)去中央登記處登記,而后一直由自己保管,直到今年六月以后又再把股票(實股)存放回經紀行(這幾進幾出,手續費又化去不少不說,精力和時間都付出不少.提這些是想說明當初登記者都是按規定時間辦完了手續的,哪有什麼到現在還要等"若干台灣股友擬來港親自辦理。一拖再拖,股數一直無法確定"之說.當初沒有辦登記手續的人有何資格分股票?再則登記的股票上都清清楚楚寫著姓名和地址及股數,登記處的電腦裡也有,誰如果更改了地址也應通知登記處,否則責任自負,怎麼也賴不到別人「詐欺」的. 我本來只是想來提醒一下老師的,但老師的#4756回應卻不能令我釋懷,反而更加糊塗了,難道老師真的滿意基金會的解釋嗎? |
| 回應﹕ 閣下若非很少來此,就是對老朽所言,「視而不見」!彼此浪費時間!對世事如此理解,不僅是西人之道,且是西人之老祖宗:「只顧自己利益,別人吃虧活該」,自私自利之極也!若不信人,怎得人信?怪不得世道日衰!空負老朽千言萬語! 老朽為人不然,幼受「中式毒害」,人生唯以大義為念!閣下說「瞭解老朽」,是否瞭解老朽患了「失心瘋」?希望別人都不參加,參加的不理會,六千萬股閣下一人獨得? 做人應先為他人著想,老朽說得明白,不懂就算了,不必多說,反正錢必到手,放心!!!基於「有教無類」,老朽再浪費點光陰,讓「自認為已瞭解的網友」,增加點印象。 1,定理一:老朽既把股票「捐出」,那些股票之主權已不再屬於老朽! 朱子疏:今人常假捐錢真買名,口裡大方心中悲傷,留下一些尾巴,還要 在後台指三道四,閣下認為老朽如斯乎?太毒了! 2,定理二:老朽既委托一基金會,就應信任該基金會。 朱子疏:今人成立基金會,自己做會長,三宮六院、皇親國戚各分一杯, 這叫什麼玩意?閣下認定老朽是這種人乎?太頇了! 3,定理三:天下無白吃的午餐! 朱子疏:閣下何能何德?辦辦手續就嫌不耐其煩?風風雨雨就颳給老朽? 既是「自己登記」,已知道電話及地址,又是閣下自己的錢,為 何不自己去問?太陰了! 再看閣下來文,若是敵人攻擊,老朽可一笑置之。閣下自稱網友,「相信老朽(有利必信、未得則疑)」,顯然是「語帶嘲諷、欺老朽為白癡」: 來文:「很抱歉要老師放下工作過問基金會之事,但想來,如果您不過問,就沒有人夠資格去過問了(不知老師何謂"恕老朽不便出面,以免予人口實")」 敬答:老朽送了錢,只是想省下時間、為子孫後代多保留一分傳統中華文化!又不是老朽的錢,老朽憑什麼「有資格去代問」?若不知老朽不便出面之理,怎麼可能「天天上網,瞭解老朽」?豈非甜言蜜語,欺騙「愛聽好話之老糊塗蛋」? 老朽對所用之人都很滿意,「疑人不用,用人不疑」應該懂吧!已說過的請不必再倒! 來文:「按理說,現出只是分派和郵寄的問題了.想當初,登記者按照貴司的要求都已經各自從銀行或經紀行取出了股票(實股)去中央登記處登記,而后一直由自己保管,直到今年六月以后又再把股票(實股)存放回經紀行(這幾進幾出,手續費又化去不少不說,精力和時間都付出不少.提這些是想說明當初登記者都是按規定時間辦完了手續的,」 敬答:以上所說是閣下之理!為什麼不想想,基金會面對百餘人,誰不如此?如漏了一人,未公平處理,閣下會退錢嗎?人人來指著鼻子罵「偽君子」,老朽豈不賠了金錢還損老命? 來文:「哪有什麼到現在還要等"若干台灣股友擬來港親自辦理。一拖再拖,股數一直無法確定"之說」 敬答:是的,老朽該為閣下催款!別的人不是人?「此說是事實」,怎會來個「哪有此說」?是老朽說謊?是老朽欠了下一分一毫?不妨去打官司吧!老朽奉陪到十八層地獄!台灣股友登記時可以書信或電話通知,但領錢時怎麼可以?閣下住香港,佔了便宜,怎麼不替台灣股友想想?如此自私,人類怎不絕種? 來文:「當初沒有辦登記手續的人有何資格分股票?再則登記的股票上都清清楚楚寫著姓名和地址及股數,登記處的電腦裡也有,誰如果更改了地址也應通知登記處,否則責任自負,怎麼也賴不到別人『詐欺』的.」 敬答:或許閣下「文字水平太高」,此篇留言已經一而再、再而三暗示老朽說話不實。對老朽這種老古董而言,時間寶貴,竟被黃口稚子「質問如此」,非等同法官審案乎? 來文:「我本來只是想來提醒一下老師的,但老師的#4756回應卻不能令我釋懷,反而更加糊塗了,難道老師真的滿意基金會的解釋嗎?」 敬答:若不懂老朽言,來此何為?等下一次發股票(下次若有機會,老朽寧願辦個「大家樂」)!基金會所說「合情合理」,當然滿意!規則說明:根據總股數分配。有四千萬股已經放棄了,台灣那些股是否會放棄,要等他們決定。如果是,閣下又可多分一些!如果不是,閣下當然「有資格」生氣!但是,作為基金會的人,難道只為閣下服務? 閣下怎生可能是網友?難道老朽五年多的心血變成狗屎了? (沈補)4753則不是說「絕對相信老師」、「別人不瞭解老師,我瞭解」的嗎?才過了一天,何以老師的回答就「不能令你釋懷」?還挑撥說「真的滿意嗎」?朱老師還未現匕,閣下倒搶著做秦舞陽了。 非分之財,人人皆可取之,唯閣下吃相未免太難看了。今日嫌錢遲者,他日必怨錢少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