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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373 留言者:阿勇 [2009-02-22]
主題:續分類練習
  試著改正如下,請老師指點。
  (一元–點)                生活      
                 ┌───────┴───────┐
  一維(兩儀–線):     群體              個人
             ┌───┴───┐       ┌───┴───┐
  二維(四象–面):  社會      家庭      物質      精神
           ┌─┴─┐   ┌─┴─┐   ┌─┴─┐   ┌─┴─┐
  三維(八卦–體):公務  私事  血親  姻親  身欲  物欲  感性  知性
回應﹕
  有進步,但以生活為主題,血親、姻親仍不理想(上次老朽並未深思),因容易聯想至〔性交〕也!嚴格說來,家庭生活隨主觀而異。以老朽為例,若有家庭,當以謀生、傳承為生活宗旨。此外,身欲、物欲也欠佳,似非而類!不如說佔有、消耗!
9372 留言者:阿勇 [2009-02-21]
主題:分類練習
  有感月前之分類作業不佳,荒廢所學。現重做一次,請老師指教。
  (一元–點)                生活      
                 ┌───────┴───────┐
  一維(兩儀–線):      群體              個人
             ┌───┴───┐       ┌───┴───┐
  二維(四象–面):  社會      家庭      生理      心理
           ┌─┴─┐   ┌─┴─┐   ┌─┴─┐   ┌─┴─┐
  三維(八卦–體):公務  私事  直系  旁系  體能  感官  性情  智理
回應﹕
  很好!觀念要不斷思索始能窺堂奧,難一蹴可及也!
  家庭項下,用直系、旁系不妥,以血親、姻親或長輩、晚輩為宜。蓋直系旁系係指宗族之間,一家即為一直系、不可能有旁系也!
  生理項下,體能與感官不同類,體能可對比於機能,感官則非生理之一部份乃器官結構也。
  心理項下,性情與智理也不搭調(智理、心理平行)。
9371 留言者:網主 [2009-02-21]
告網友:
  前則留言論及「重新挑戰幻想工程」,擬以不二法則定義漢字基因。唯經連日長考,又陷兩難焉。蓋非老朽矯情,而係事實擺在眼前!漢字乃我中華之「文化長城」,「不二」怎可輕洩?國人不思進取,而西人虎視眈眈,環伺在側。苟若果有一「思維公式」,安知洋人不大舉入侵,再循八國聯軍前轍?
  為此一「寶」,老朽天人交戰久矣!一己名利早已棄諸瀛海,但民族得失卻令人不禁憂心忡忡!雖知事有前定,但「三跪」無非「無」,而不二誅自誅!緣何自處「天下先」?
  機兆於動,第一道不二公式已經寫妥,但日昨電腦程式卻出現故障,以至猶豫再三。準此,小信小違,大信何謂?守信若傷,其傷何為?是謂:小人易變,君子慎言!
       網主人白
9370 留言者:小人 [2009-02-19]
主題:問題
  老師:
  我每天學習漢文教學,自己覺得進步很多,只是不敢做作業,怕老師罵。這樣好的知識,為什麼老師不出去大力鼓吹?又,我今天看到第6382則留言「作、做」之說明,還是不懂,能否請老師再講一遍?
回應﹕
  怕挨罵?那麼為什麼還要來?找罵挨?
  罵是一種激勵的方法,相當於給球「打氣」!沒氣的球,軟趴趴的,只會賴在地上,不能滾也不能動!如果有人願做一個軟趴球,老朽連看都不屑於看,別說打罵,連放的地方都沒有!
  日光可好?一位野人獻曝被人嘲笑了千載,今天沒人敢現寶了!空氣好吧?1976年老朽獻氣,寫了本《層次論》,三十年來無人聞問!到1999年,老朽上北京介紹「漢字基因」,卻沒有單位願意發表。所幸老朽認識柏克萊大學校長田長霖,在他推薦下,才有了聽眾,也被北大中文系糗了一陣!
  有什麼用呢?當天黑了,夜幕降臨,就算是紐約市,離燈二丈,仍然難見五指指紋!汝來本網多年了,理應知道,老朽在兩岸四地拼搏了半個世紀,仍要等到四更,公雞才鳴!談到紐約,不禁想到美國的禁酒令,對中國人來說,喝酒有什麼難禁?不喝便是!可別忘了,美國人是拿酒當白開水喝的!
  水的好處多多,一天不喝,人會抓狂!美國人是無酒不喝,中國人怎樣都難以理解!怎麼會人人喝酒,卻沒見到一位李白!當然,老美會搬出他們的白色海明威、馬克吐溫,還有成萬上億的淡啤酒,「你白」又算老幾?此事好有一比,讀書人遇到兵,有理說不清!老中遇老美,一律通賠!
  不必給老朽臉上貼金!漢字基因是不是什麼「好知識」,何不留待後人分判?不夠資格飲酒的不談酒、不懂漢字的免論字,讓愛酒的人醉死、識寶的人餓死吧!天明遲早總會到來,別在黑暗中去查驗指紋,就算要抓小偷,查看眼前的指紋不難,但要比對天下人,且想想,誰願舉著蠟燭給人去檢查?
  人生事說複雜、複雜不堪,看透了、簡單無匹!世事一環扣一環,有一利必有一害,有一害亦必有利!有人偷、有人捉,有人找指紋,有人比對,各司其職!老朽的職責是做個老公雞,時間到了,該叫則叫!至於別人的大夢做到哪裡?醒不願醒,干老朽屁事?
  所以,不沾名利,遠離是非,所到之處,海闊天空!

  汝提到漢文教學,老朽不禁感慨繫之,百年病重,未見千年之艾!學生們成績不佳,老朽只是意興闌珊!近觀以往留言,連老朽自己都錯誤百出、概念觀念不分!再細究之,事之偕、時之至也!苟老朽「少年得志」,僅以那三把斧頭,早將我中華園地、砍得比胡拾之還要五四也!
  (下文多抄自《詞易》之序)
  人生七十才開始,絕非老春開始回籠,而是開始學習正宗中華文化!說來又是機緣所在!去年年初,正當老朽意興遄飛,全力督促「圖文系統」之際,突然發生311事件(詳見罟網「利害風雲」欄,第七十頁、﹟7647則起)!時,三位弟子挾「五顯大帝」之威,欲來澳「清理門戶」!
  斯乃考驗、修為之門檻也,老朽職司理論,苟不信,休談人天界!若執迷,則難過鬼門關!人有自信,信可通天,天道以正,自正無疑!事後,老朽一再深思,天機人事,莫非機兆於動。奧義之奧妙,在於人若不能專心一志,常會隨風而適;待心有所專,又難窺境外,是應知動以有所止也!
  查老朽與大帝公結緣於1981年,次年時值台灣資策會擬推「國標碼」,老朽反對甚力。旋大帝公告以:「有小人相害,速去美國!」及後果知有人檢舉老朽為「共產黨」焉。1983年老朽去美,1987年應中共國務院電子振興辦之邀返大陸,不幸電子辦解散,無人接手,老朽只得赴深圳工業園(見《智慧之旅》炎夏、七,飄泊)。1990年,「聚珍整合系統」尚未完工,因「政企分離」,工業園要求老朽「上市」銷售。巧在大帝公適時出現,喚老朽返台去「國榮服役」。次年,大帝公「入獄」,老朽乘機逃獄出監,隱居台東。
  基於「機兆於動」,上述各事件之動向,皆源於一事之未成與待成之間。若老朽一念寂寂不動,或可成就一時「吧業」!但老朽每每機皆可失,事後往往更上層樓,逐漸由技術而轉向文化!311事件亦然,因沈子與小封已能勝任理解與圖文系統,而文化大業前途猶艱,老朽不得不繼續移山焉。
  其間,沈子憐老恤耄,禁止老朽上頂樓菜園澆水。繼而老朽再拾毛筆,練字作畫,並籌思「黃昏對策」焉。果不其然,月來由「漢文教學」中,老朽發覺,「漢字基因」雖肇其始,老朽卻未慎其終!將漢文作為一種「藝術」,無可厚非;再作為一種溝通媒介,也達七七八八,尚有何求?
  老驥殊難伏櫪!進而思之,中華文化僅止於此乎?一種聖賢大道,吾輩子孫不能繼承,就是不孝!且觀當今世局,小到夫妻子女、大及社會民族,人人無事不爭、無事不吵!即令血流成河、白骨已枯,人與人之間的深仇大恨,尚在一代一代醱酵蔓延,永生不得安寧!
  為什麼?需知:人類的記憶力是為了生存而設計的!不可戴天之仇難及三代!世情豈有越來越亂之理?除非是人類文明的進化方向有了偏差!其實,宇間能量守恆,生命進化朝向歸一的方向,而人類中唯有漢字具有「統一的義理規律」!問題是:這個規則在哪裡?
  比如說,老朽每每一眼就能看出各位作業內容的正誤,但追加了無數規律,始終是治絲益棼!前些時,老朽於畫圖時,明知直線畫得不夠理想,一再努力,越認真,越是歪曲!最後,為了不浪費有限的時間,老朽用尺比律,面對明明知道的結果,老朽也大喫一驚:「原來如此」!
  原來,漢字基因也有一把「尺」,只緣老朽自囿於「開山闢路」之匠,一直無耐性「從事細節」!縱然老天派來沈子為助,但一個小杏子(加上一些小生命)已經把時間佔滿了!終極之「動」,在於學生們的作業,老朽怎能罵完胡事之,等到乘鶴仙去,再被後人詬為豬幫腐!

  人生七十才開始!開始學習文化焉!且不論老朽能否完成心願,但大道分明在前!漢文化者,人類精神文明之精華也!唯有確定「止於一」之「不二規律」,人與人始能「正確地」溝通無誤!當人能與人正確地溝通,人始能將心比心,視人如己!當人能視人如己,人類才有和睦相處的一天!
  當然,大話人人會講,要完成這史無前例的「幻想工程」,除了老天撐腰外,還要有相當的條件。諸如曾經歷遍足夠的人生苦難、要有生存不虞的環境、清心寡慾、外緣斷絕等等客觀因素!而最重要的,是要具有十公尺鋼板、抗原子彈的厚臉皮,敢冒大不韙,挑戰死者活人!
  職「動」之故,老朽發現一己之責不在於電子工具、軟體技術、多媒體產品,而係奠定漢字之邏輯基礎!老且耄矣!時其至矣!即令耐力尚有不逮,姑妄試之何妨?地獄之門橫亙在前,老朽將以有生之年,挑戰《字易》、《詞易》、《文易》三書,並重寫《智慧學》焉。
  
  回到主題,談談「做、作」吧!基因字典修改之工程宏大,諸如下例:

  「作=人+乍」有「乍然」意,係人「即興、立即、局部」對動態、抽象事務而言。
    邏輯定義:動態,時間短而快,範疇小而近,用為事務對象。
      於體:作=用為。
      於用:作=以之為。
      因果:作=以之為。
     體: 作梗:以之為梗。
        作料:用為料。
        作勢:用為勢。
        作風:用為風格。
        作物:用為物品。
        作威:用為威。
        作態:用為態。
        作客:用為客。
        作古:用為古,已故。
        作業:用為課業。
        作歹:用為歹。
        作惡:用為惡。
        作色:以之為色,改變臉色。
        作人:用為人(短期)。
        作假:用為假。
        作怪:用為怪。
        作者:以之為用者。
        作別:用為別。
        作品:以之為用的物品。
        作夢:用為夢。
        作善:用為善。
        作孽:用為孽。
        作崇:用為崇。
        作樂:用為樂。
        作主:以之為主。
        作文:用為文章。
     用: 勞作:出力的工作。
        仵作:驗屍的工作;官吏。
        大作:重大之作品。
        佳作:好的作品。
        傑作:出眾的作品。
        拙作:謙稱自己的作品。
        著作:著手寫的作品。
        農作:耕種和畜牧之作物。
        細作:微小難見之工作;間諜。
        近作:眼前之作品。
     因: 作用:以之為用。
        作弄:以之為弄。
        作陪:以之為陪。
        作伴:以之為伴。
        作保:以之為保。
        作揖:以之為揖。
        作戰:以之為戰。
        作嘔:以之為嘔。
        作亂:以之為亂。
        作弊:以之為弊,欺騙。
        作廢:以之為廢。
        作對:以之為敵對。
     果: 用作:用之為。
        視作:視之為。
        以作:以之為。
        做作:從事者以之為。

  「做=人+故」,為人「經常、長時間、全面」對靜態、具體工作所為。
    邏輯定義:動態,時間長而久,範疇大而全,從事行為或成為具體對象。
      因果:做=從事(行為)或成(事物)
     因: 做作:從事人為(巧飾)。
        做活:從事活動。
        做聲:從事出聲。
        做壽:從事祝壽。
        做鬼:成為鬼。
        做事:從事事務。
        做官:成為官。
        做弄:從事戲弄。
        做人:成為人。
        做飯:從事燒飯。
        做主:成為主者。
     果: 難做:難成為。
        再做:再成為。

  「做」不僅「體動」而已(體動乃:行=彳亍走),有「目的、作為」是「處事」也!
  「做」字源自於「故」,「故=攴(反文為部首)+古,促進過去之記憶」。
    「攴=一再占卜,扑之,小擊;促進,有所為也」,此係原文,現擬改為:
       邏輯定義:經過思維及判斷(占卜)後、因刺激而認知之行為。
      「敗敕敝赦牧救敷啟故教數致敢政敘攸斂敏改散收敵敦放效」等皆屬攴之類。

  由上述可知,作與做有所不同(辭海字典所載「相通」不確),如:
     「做人」指長時期「做為一個人」。
     「作人」指短時期「作為一個人」,短期很難測定,不合理。
     某書之「作者」,指「寫書的人」。
     某書之「做者」,指「做書的人」,如何做書?不合理。

  汝順口一問,老朽傾囊以授,安知不是做作?
9369 留言者:網主 [2009-02-19]
告網友:
  由於事忙,教學擬暫停兩週。
     網主人白
9368 留言者:九洲 [2009-02-13]
主題:#9359則作業練習
  一,「猥褻」之定義=不雅之言行舉止。
  二,試論「猥褻」
    舉凡輕挑不雅之舉乃猥褻者。人以禮相待,自重人重,知所進退。若相互炫耀個人不堪穩私,恥之不存德安焉附!
回應﹕
  一、正確。
  二、「舉凡輕挑不雅之舉乃猥褻者」不能獨立成句!蓋僅係定義而已。
    全段三句,氣不貫、意不連。
9367 留言者:修行人 [2009-02-13]
主題:提交作業
  請老師指正:
  1,定義「猥褻」=公開與性相關的事物。
  2,試論「猥褻」
    「性」屬於個人穩私,若將其公開,是人不知恥,與禽獸無別!故禁止猥褻,是社會必要規範,以維持社會安定。
回應﹕
  一、不確。
  二、不確。「猥褻」只是不雅之舉止行為而已!
9366 留言者:阿勇 [2009-02-13]
主題:作業試答
  一,定義「猥褻」:
    「猥褻」=鄙賤不潔。
  二,試論「猥褻」:
    性本乃人最私密之事,故人恥於談論,亦以衣遮體自重。若只知色情,以淫穢言行為樂,即喪失人格,與獸無異。
回應﹕
  一、正確。
  二、正確。
9365 留言者:秦漢唐 [2009-02-13]
主題:答#9359則作業
  一,定義「猥褻」:
    「猥褻」=鄙賤且不潔狀。
  二,試論「猥褻」:
    猥??者,舉止行為鄙賤,醜態也。人本獸,獸性醜陋,先聖設禮以節之,使民知羞恥;若人無恥,必以猥褻為榮。
回應﹕
  一、正確。
  二、正確。
9364 留言者:乾乾 [2009-02-13]
主題:試答#9359則
  朱老師:您好。
  試答如下,請您指正。
  一,定義「猥褻」=以一己之鄙賤侮辱他人。
  二,試論「猥褻」
    自私者眼中唯「他人有私」,無恥者言必稱「有誰不貪」。以一己之穢言穢行汙人耳目者,猥褻之謂也。
  學生 敬上
回應﹕
  一、不確,非「侮辱他人」。
  二、不確,尚有靜態的外表在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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