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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177 留言者:黎明近焉 [2009-01-31]
主題:作業9174
  朱夫子尊鑒:
  社會乃人因各種因素而群居的集合,如:血緣、土地、文化、語言等。因個人能力有限,為了生活必須互利共存。
回應﹕
  違反#9167則規定,第一次警告,再犯除籍!
9183 留言者:黎明近焉 [2009-01-31]
主題:作業9174
  朱夫子尊鑒:
  
  社會:人民的集合。其構成的因素,如:血緣、土地、文化、語言等。因個人能力有限,為了生活必須互利共存。
回應﹕
  ?????????????????看不懂漢文耶????????
9187 留言者:黎明近焉 [2009-01-31]
主題:作業9174
  朱夫子尊鑒:
  再細觀﹟9167則,前則作業又做錯了,請原諒。再重做一次,如下之方式,是否正確?
  社:示有土,土地神主也,古時二十五家為社,引申為人民團體。
  會:象氣之集也,系統交集,聚也,合也;組織也。
  社會:古時二十五家供奉同一土地神而聚,引申為有組織的人民集合。因個人能力有限,為了生存必須互助合作。
回應﹕
  見答案。
9199 留言者:黎明近焉 [2009-02-01]
主題:作業9193
  朱夫子尊鑒:
  
  試答如下,請您指正。
  
  一,定義「人類」如下。
    1,萃取主題:
      人=象人之形,有靈性的高等動物。
      類=物種之特性,同異可辨者。近似。
    2,選擇交集:
      定義之目的:令文字觀念易於掌握。
      定義之對象:「象人之形」與「物種之特性,同異可辨者」。
      交集:「人類」=象人之形,而有近似之特性-靈性-之物種。
  二,試論「人類」社會與倫理道德。
    人類因有靈性而會思想。古聖人,鑒于人獸有別,制定了倫理道德。令人知所先後,去私為公,而除社會之亂源。
  三,讀﹟9193感想:
    讀此則更加理解,如何將倫理道德實踐於日常生活中。就是「大事不能馬虎,小事不能輕率」。也就是沈老師最令人稱羨的美德,「搏獅虎用全力、種花草也一絲不苟」!先生為吾等後生消耗精神,人一生難遇明師,能得先生之教誨,實乃吾等之福也!今後,自當用心從小處做起,心存感激以不負先生之教導。
回應﹕
  一、正確。
  二、正確。
  三、所言人具有靈性,何謂「靈性」?「靈=與鬼神相通以祈雨,指奇妙的精神力量,
   死後仍存者」。苟若無此「精神力量」,則靈性毫無,其為人也,祇是「聰明的靈長
   類」。什麼又是精神力量?對繁複之事務「一絲不苟」也!
    老朽年輕時自以為瀟灑,萬緣悉且!直到遇到沈子後,受其感召,雖做不到一絲不
   苟之境界,但已事事堅持。以此次教漢文而論,老朽不止一次,氣到吹鬍子瞪眼鏡!
   然而有什麼社會就有什麼人,比比沈子,老朽咬緊剩牙,再教就是!
    比如,老朽前半生素未自行鋪床疊被,兒時母背,當兵又進了康樂隊,自後海闊天
   空、朱窩如一,節省了不少垃圾時間。及至沈子照料老朽,看她每日為老朽鋪床疊被,
   於是展開了數十年的「堅持對抗」,最後習以為常焉!
    直到今年,搬了新家,老朽工作較閒,而沈子疊被如故。有次老朽自思,疊被算什
   麼?舉手之勞也!堅持又算什麼?忘恩負義是謂也!罷!罷!罷!認輸!現在每天花
   一分鐘疊被子,心安理得!老朽如此,汝如之何?
9203 留言者:黎明近焉 [2009-02-02]
主題:作業9201
  朱夫子尊鑒:
  
  試答如下,請您指正。
   
  一,「平安」
   1,萃取主題:
     平=氣舒且分也,坦也,均齊也,治也,正也,和也,使無變化。
     安=象室中有婦,家中有照料,穩定態。引申:居家生活穩定。
   2,選擇交集:
     平+安=使無變化+穩定態
   3,調整:
     平安=居家生活穩定而無變化。
     
  二,「幸福」
   1,萃取主題:
     幸=逆於早死,是免凶也,指有利的感受。
     福=垂示多厚,祥瑞也。
   2,選擇交集:
     幸+福=有利的感受+祥瑞
   3,調整:
     幸福=無病、無災、有一口田可耕(指有工作能自食其力),且享壽天年。
   三,平安、幸福為人人所追求。但人欲深似海;永遠無法填滿。若一心追求物欲而不知節制,則永遠得不到平安幸福。
回應﹕
  一、正確。
  二、正確。
  三、正確?
  汝始終難以將問題簡化,更不知如何融合,須知,有捨才能有得也!表面上看,三題都正確,但實際上,三個答案分道揚鏢,各謀其是!難怪汝曾說「人民一思想,執政者就害怕」!若為汝把脈,可斷曰:七經不通、八脈分散,倫理缺乏,道德存疑!雖然好學不倦,卻慣於囫圇吞棗,不過把各種知識堆得滿滿。

  前述:「平安=居家生活穩定而無變化。」
     「幸福=無病、無災、有一口田可耕(指有工作能自食其力),且享壽天年。」
  而:「平安+幸福」卻搖身一變,成了:「平安、幸福為人人所追求。但人欲深似海;
     永遠無法填滿。若一心追求物欲而不知節制,則永遠得不到平安幸福。」

  果如是,一、二兩則豈非虛晃一招、做做面子,只為了應付老朽那個老糊塗?果如此,汝浪費了寶貴的賺錢時間,老朽也浪費了為日不多的光陰!兩個瘋子,各所為何來?
  果如a+b=ab,則「平安+幸福」應該=「居家生活穩定而無變化。無病、無災、有一口田可耕(指有工作能自食其力),且享壽天年。」否則,尚有a+b=cd乎?
  真不知汝從事電子工程,用的是哪一套邏輯閘?可能只在巴西有賣!
9223 留言者:黎明近焉 [2009-02-04]
主題:作業9222
  朱夫子尊鑒:
  一,萃取主題:
      自=象鼻之形,本人也;介詞,主觀立場,變化始於。
      然=燃火以就肉然,可預期之進行狀態,如是,承上接下詞。
  二,選擇交集:
      交集者:「變化始於」與「可預期之進行狀態」。
   
  三,調整:自=變化始於=本體。
       然=可預期之進行狀態。如:天有常,運行日月;地有常,滋生萬物。
  四,試論道法「自然」
    自然,變化始於可預期之進行狀態。道依循一定變化的方式、規律、準則,運行日月、滋生萬物,乃宇宙之本體。
回應﹕
  一、「進行狀態」不確,「然=燃火以就肉然,可預期之進行狀態」已示明,既已「燃
    火以就肉」,「可預期」是知矣!「進行狀態」係指「其所以然」也!
     所謂「斷章取義」,即指「主觀為念、不顧全貌」!汝已習以為常矣!
  二、不通之至!「自然」、「道」皆非「動詞」!
    由多次作業可知,汝「成見難去、積習極深」!不徹底改過,器之必矣!
9253 留言者:黎明近焉 [2009-02-06]
主題:作業9233
  朱夫子尊鑒:
  借用網友小白#9246之作業,更改了部分,如有錯誤,還請先生更正。
  一,定義「自由」:
    1,萃取主題:
      自:象鼻之形,本人也;介詞,主觀立場,變化始於。
      由:象一容器,物有根據;系統之初態。
    2,選擇交集:
      定義之目的:令文字觀念易於掌握。
      定義之對象:「象鼻之形,本人也;介詞,主觀立場,變化始於」與「象一容器,物有根據;系統之初態。」。
      淘汰無交集者:象鼻之形,本人也,介詞,立場,變化始於,象一容器,系統之初態。
      所餘者:主觀、根據。
    3,調整:
      「自由」=以主觀意識的選擇為依歸。
  二,試論「自由」與自然。
    自然本存,主觀意識變化亦在其流程中;自由是基於主觀意識下產生之意向。自由如脫離自然法則,人將以難存。
回應﹕
  正義者,正其義為一也!別人之作業正確,學之乃正!西方英雄主義掛帥,人人希望出奇制勝,結果,人生已變成修羅道場!
  一、正確。
  二、九丈加一尺!未登極峰!
9269 留言者:黎明近焉 [2009-02-06]
主題:重做#9253則
  朱夫子尊鑒:
  試論「自由」與自然。
  自然乃非人力可改變的必定之結果;自由是人基於主觀意識下產生之意向。人之自由如違反了自然,人將以難存。
回應﹕
  還差一步!
9280 留言者:黎明近焉 [2009-02-07]
主題:讀#9273則有感
  朱夫子尊鑒:
   一,重述先生之言:
     1,自然是本存的宇宙、因果必然;而自由是主觀意識的選擇。自然存在,自由不能實現。自由實現了,則自然不存。
     2,人不知自然,但祈自由,斯乃自私自利、禍國殃民、置天地生機於不顧之敗類也!
   
   二,一切微言大義皆存在於「漢字基因字典」中!
   三,領悟到先生之所教,正是「格物窮理」之學。多年欲學,今始方知!
回應﹕
  一、木。
  二、正確,斯乃文化之精粹、思維之聖經也!
  三、生命之珍寶,日光、空氣、流水!人類之珍寶,思維之介面、漢字之基因也!人不
   識,遠之可也!夫有毒癮甚重之毒客,其珍寶為各種感官麻痺,當毒癮發作之際,感
   覺迷亂,神智喪失。是故格物致理之學,可懸諸天際,而不能落入毒蟲之手也!
    欲窮斯理,首應拋棄積習,重新治學。否則半生不熟,食難下嚥也!
9300 留言者:黎明近焉 [2009-02-08]
主題:作業#9298
  朱夫子尊鑒:
   一,定義「理想」:
    1,萃取主題:
      理:玉脈密實,有紋路規律,以之衡量事物,供認知。
      想:形相在心上,相互激盪。
    2,選擇交集:
      定義之目的:令文字觀念易於掌握。
      定義之對象:「玉脈密實,有紋路規律,以之衡量事物,供認知。」與「形相在心上,相互激盪。」
      淘汰無交集者:玉脈密實、以之衡量事物。
      所餘者:「有紋路規律,供認知。與「形相在心上,相互激盪。」
    3,調整:
      玉之紋路規律本乃天成,故理為天之規律,供人認知。
      想乃形相在心上,相互激盪產生之結果。
      「理想」=符合天之規律及人之認知的想法。
  
  二,試論立法之「理想」條件
    
    立法=由人建立的規範以之律人,既由人所立,則必須客觀。故應符合天之規律乃公正、人之認知乃公平及易行。
回應﹕
  一、定義中何處請來〔天之規律〕?又有誰知之?
  二、如何客觀?有誰自認不夠客觀?天之規律如何?公平、易行為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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