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26 留言者:迷 [2002-05-02] |
主題:關於字典 同一個字,例如﹕「響」字,在概念分類表中,有時歸類為靜態,有時卻歸類為動態;這是否意謂著字的歸類為何,依照它在詞、句裡被擺放的”位置”,而自由定義的呢﹖ 倘若此假設成立,那”單”字又該如何正確的分類呢﹖ 請先生指點,謝謝! |
回應﹕ 文字係「約定俗成」者,只能根據既有現實,分析整理,合理與否,素無定論。從「漢字基因」的角度,當力求簡明,老朽致力於此,凡三十載,仍尚在努力中。 同一個字(概念),因其「體用」的關係,有不同的性質。以「響」字而論,「一響」指的是次數,「聲響」指的是聲音的結果,皆屬靜態;而「很響」指動態的變化。以上各義非「自由定義」所能決者,蓋人非「理想之理性動物」,伺候不易也。 「單」可作「副詞」(如單單),或作感覺詞(如孤單)或作文件詞(單據)。故此,也是動靜兩相宜。 |
#2817 留言者:迷 [2003-03-15] |
主題:RE: 禁錮在內在的我 不論讀經念經打坐,遇到狀況時還是瞋貪痴這個我出來擾人,如何能讓禁錮在內在這個神聖的我能釋放出來 |
回應﹕ 目的、手段攪和不清之故也! 譬如射箭,射雖一,箭亦無別,而射者目的各不相同。或為附庸風雅,或為強身健體,或為爭強奪冠,或為凝神聚志,其目的不同,結果自大異其趣。 讀經、念經、打坐與射箭同為「手段」,與閣下所謂﹕「如何能讓禁錮在內在這個神聖的我能釋放出來﹖」無絲毫因果關係,豈有種稻而得蕃茄之理﹖ 若「遇到狀況時還是貪瞋痴這個我出來擾人」,乃「私」事也,自我不夠神聖,雖請達賴灌頂亦屬枉然。若要自我昇華,以達「神聖」境界,唯一入門之道,是先養成「捨己助人」之良好習慣。否則唸經萬卷,打坐千年,不過枯骨一攤也! 人性本私(貪瞋痴),施捨至難,當人能捨,已屬羅漢;再若喜捨,菩薩一尊。捨得空空,「貪嗔癡」早已化為飛煙,是稱神聖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