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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82 留言者:請問 [2002-12-16]
主題:請問
  在一本西方人討論道德法則的書上看到這樣的一句話,作者認為﹕「只依據那些你可以同時願意它成為普遍法則的準則行動。」(Act only according to that maxim by which you can at the same time will that it should become a universal law.)作者似乎認為,如果一個行為是道德上對的,則其所依據的準則是可以被具有理性的人們所普遍接受,例如「不可濫殺無辜」,「不可自殺」等等,這樣的看法在實踐上會不會有問題呢。
  
  請問因果與體用的主要區別是什麼呢﹖
回應﹕
  任何意見,人人會有、可有、必有,所以人世間多采多姿。
  至於問﹕「在實踐上會不會有問題」,人世間不論如何都有問題,所以不成問題。
  人之所以為人,腳踏實地,是立場;在環境中、地球上,任何立場都有不同的景象,人只要張開眼睛,其目即有標的;人見標的,必有感知,欲望遂生。然而,人心有同有異,希望生活平安者,多追求大同;希望個人出眾者,則追求小異。
  中國傳統曾是大同的信徒,今日為西方同化,自我至上了!未來則端視下一代的選擇而定,如若美國式微,則東風必盛!
  因果體用都是能量變化的連續關係,時間是因果,空間是體用。
2515 留言者:請問 [2002-12-29]
主題:請問
  這世上有各式各樣的人,各有自己奉守的理念,人與人之間的種種衝突,可以說是都源於其不同的理念與立場。是否有一理念可以統攝其餘的理念呢﹖或者人類該不該有一共同的理念呢﹖若可,這理念是什麼比較好(但是若不知目的為何,又無從比較優劣。)﹖或者這只是一個假問題,只是庸人自擾罷了,世人本該就持有不同的理念處世。
  
  人在這個世上,想要什麼樣的結果,就做什麼樣的抉擇,期望什樣的結果,就朝什麼樣的路去走。是否有一條人人該走,人人可走的路子。
回應﹕
  此乃易與不易之辨,本屬「自然」的範疇,看看山水花草就知端的。萬事萬物雖有各式各樣,其質其性無不來自其本然狀態,是名自然。
  「易」理有云,宇宙本一太極,一易而為陰陽,是稱兩儀。兩儀之中,陰中有陽,陽中有陰,各司其易。既有陰陽互變,則必有同異之別;固無絕對之同,亦無絕對之異。知此,當知易「易」之變,可明世事「道法自然」矣。
  世人如此,理念亦然,若究其同,同中必有另儀;究其異,其儀又在本中。故此,人居宇宙任一座標位置,其個體之主觀與另一個體之間,有同有異,不足為怪。是以,於「同」之立場,宇宙本一;於異者,兩儀變動不止,乃至無盡!
  人之生存於世,是「主觀」與「客觀」同異之明證也(人對宇宙之認知,兩者缺一不可。過去西哲以「心、物」二元分之,老朽不表苟同)。正因人之肉體受時空限制,其主觀之變化不止,是證宇宙之異;而人主觀之變,萬變不離客觀(古今中外眾人觀點之和)之綜。一體所累積之同,一線相延,貫通宇宙,是謂「精神」。
  人之執著於「物質」實體者,常重事物之異,喜佔有,僅見今天,無視於明日。此類人士多為社會主流,若恒河沙數,不論沙粒大小,永隨潮汐浮沉!超脫於形體之上者,常忽略眼前,其精其神凌越宇宙座標之巔,與宇宙同存。
  同異、陰陽,若喻之質量、上下、是非、內外……仍不過同異、陰陽。質量本一,以衡諸事物者,以量視之,一一可數;以質究之,量已不存。上下雖大異其趣,是非亦各趨極端;若入內,未見其外;再出其外,則無知內矣!
  人不過肉體與精神之合,肉體居外屬人,精神其內乃天。綜其同,天人合一,分其異,天人交戰不已。肉體之需,沈溺紅塵鬧市,但知身外之囂擾,難明內心之寧馨;精神之境,前溯千古,續旅蒼冥,宇宙一念,念念俱實。
  國家民族乃一名稱,其大同者,無非生活習慣、思維傳統;小異則為個人私心慾念、當前得失。重視精神者,無不認同其源;只知肉體者,但見權勢利害,事事唯己是問。宇宙豈三、五十載焉﹖然無知者僅知眼前,難以為語也!
  主觀、客觀亦然焉,人之得失,主觀自知。不知者惶惑,知者自信。惶惑者困居五官,一切外求,人喜則喜,人憂必憂,當人人瘋狂之際,必以瘋狂告終!自信則無往而不利,可乘大鵬之翼,赴宇宙之旅,邀星月,賞嬋娟,知者自知也!
  當今世事分歧,係因西學當道,而西學注重分析,愈分愈細,以迄「人人難斷其可」!傳統東方(以中國為主)一味歸納,盡化為虛無!此外,宗教遁入主觀,科學全係客屬,兩者亦難交集。然而,人貴自明,自明後始能明人。人生猶似棋局,明者開局即見始終;然有人待至兵臨城下,尚恨不得攜將鬻帥、選美求榮也!
  智慧也者,「智」外知其日,「慧」內掃其心。未能知日,是「昧」;不掃自心,是「愚」。人之智慧、愚昧,亦在同異之間,擇其利人者行之,時久私心自去。人本天生之材,外慾一蒙而私。若以能客觀知日以明,求主觀掃心去私,是道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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