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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218 留言者:秦漢唐 [2009-02-03]
主題:答#9211則作業
  一,定義「條件」:
    1,萃取主題:
      條=自樹木長出之枝,長也;脈理也;可羅列者=脈理、可羅列者。
      件=古人以牛為重要財產,故代表事物的數量=重要事物的數量。
    2,選擇交集:
      定義之目的:令文字觀念易於掌握。  
      定義之對象:「脈理、可羅列者」與「重要事物的數量」。
    3,調整:
      條件=某一系統之可羅列的重要事項。
  二,試論平安幸福之社會「條件」:
    平安幸福之社會條件有三:其一為世事否泰剝復之時至,其二是衣食等生存物資之充足,其三乃民心思安之人和。
回應﹕
  一、正確。
  二、正確。非常好!可稱標準答案!
9230 留言者:秦漢唐 [2009-02-04]
主題:答#9222則作業
  一,定義「自然」:
    1,萃取主題:
      自=象鼻之形,本人也;介詞,主觀立場,變化始於=本來、始於、介詞、主觀立場。
      然=燒火就肉,必定之結果;如是,承上接下詞=必然、如是、承上接下詞。
    2,選擇交集:
      定義之目的:令文字觀念易於掌握。  
      定義之對象:「本來、始於、介詞、主觀立場」與「必然、如是、承上接下詞」。
      淘汰無交集者:「介詞、主觀立場」與「承上接下詞」。
      所餘者:「本來、始於」與「必然、如是」。
    3,調整:
      自然=來自必然、始於本然。
  二,試論道法「自然」:
    人之行為須依循宇宙之本然規律。蓋人來自天地間,效天法地則平安幸福;苟若唯我獨尊、逆天行事,必遭天譴。
回應﹕
  一、來自必然即可,加一始於本然反而有無終之感。
  二、可。
9242 留言者:秦漢唐 [2009-02-05]
主題:答#9233則作業
  一,定義「自由」:
    1,萃取主題:
      自=象鼻之形,本人也;介詞,主觀立場,變化始於=本人、始於、介詞、主觀立場。
      由=象一容器,物有根據;系統之初態。=根據、系統之初態。
    2,選擇交集:
      定義之目的:令文字觀念易於掌握。  
      定義之對象:「本人、始於、介詞、主觀立場」與「根據、系統之初態」。
      淘汰無交集者:「介詞、主觀立場」與「系統之初態」。
      所餘者:「本人、始於」與「根據」。
    3,調整:
      「根據」於「始於」重複。
      自由=始於自身。
  二,試論「自由」與自然:
    世間因果本存,客觀上無非自然;若主觀意識自限一隅、唯我是從,雖看似自由,而實為管中窺物;此亦屬自然。
回應﹕
  一、不確。
  二、不確。
9257 留言者:秦漢唐 [2009-02-06]
主題:重答#9233則作業
  一,定義「自由」:
    「自由」=以主觀意識的選擇為依歸。
  二,試論「自由」與自然:
    客觀是一、恒靜,可稱自然本存;主觀乃萬、常變,自謂自由自在;二者實為一體之兩面,唯立場、方向不同也。
回應﹕
  一、正確。
  二、半山客!
9270 留言者:秦漢唐 [2009-02-06]
主題:再答#9233則作業
  一,略。
  二,試論「自由」與自然:
    客觀自然本存,主觀變化亦在流程中,故人主觀之自由須符合自然規律;否則人人追求自由,自然必復歸於混沌。
回應﹕
  界外球。
9290 留言者:秦漢唐 [2009-02-07]
主題:答#9284則作業
  一,定義「法律」:
    1,萃取主題:
      法=水之去,依循一定方式、規律、準則也。
      律=行為有所循,法則。
    2,選擇交集:
      定義之目的:令文字觀念易於掌握。  
      定義之對象:「水之去,依循一定方式、規律、準則也」與「行為有所循,法則」。
      淘汰無交集者:「水之去,規律」與「法則」。
      所餘者:「依循一定方式、準則也」與「行為有所循」。
    3,調整:
      法律=「法」之「律」=方法準則之規範化,用以使人民有所遵循。
  二,定義「律法」:
    1,萃取主題:
      律=行為有所循,法則。
      法=水之去,依循一定方式、規律、準則也。
    2,選擇交集:
      定義之目的:令文字觀念易於掌握。  
      定義之對象:「行為有所循,法則」與「水之去,依循一定方式、規律、準則也」。
      淘汰無交集者:「法則」與「水之去,依循一定方式」。
      所餘者:「行為有所循」與「規律、準則」。
    3,調整:
      律法=「律」之「法律」=規範行為之法律。
  三,試定義「法律」與「律法」:
    法律者,將社會準則規範化,使人民有所遵循也。律法者,規範行為之法律也,多指某一組織內部戒律之法則。
回應﹕
  見答案。
9309 留言者:秦漢唐 [2009-02-08]
主題:答#9298則作業
  一,定義「理想」:
    1,萃取主題:
      理:玉脈密實,有紋路規律,以之衡量事物,供認知。
      想:形相在心上,相互激盪;相互激盪之結果。
    2,選擇交集:
      定義之目的:令文字觀念易於掌握。  
      定義之對象:「玉脈密實,有紋路規律,以之衡量事物,供認知」與「形相在心上,相互激盪;相互激盪之結果」。
      淘汰無交集者:「玉脈密實,紋路,以之衡量事物,供認知」與「形相在心上,相互激盪」。
      所餘者:「有規律」與「相互激盪之結果」。
    3,調整:
      「相互激盪之結果」=想法。
      「理想」=人之主觀+客觀規律+想法=主觀上採用客觀規律而達成之想法。
  二,試論立法之「理想」條件:
    立法之「理想」條件有三:一是社會對法律的明確需求,二為高效精確的立法程序,三乃客觀無私的超凡立法者。
回應﹕
  一、正確。
  二、正確而不「理想」。
9316 留言者:秦漢唐 [2009-02-09]
主題:答#9315則作業
  一,定義「現實」:
    「現實」=眼前可見之實際狀況。
  二,試論立法之「現實」情況:
    立法者之現實情況:1,缺乏道德和公義之人格;2,模糊不清之觀念定義;3,僅精一技之專業能力和經驗。
  三,附:
    因身處大陸,對「立法」和「立法者」的認識甚淺,故僅能以#9315則參考答案之反義作答。請老師指正。
    學生 敬上
回應﹕
  一、正確。
  二、部份正確。
  三、這叫做歪打正著,因大陸尚未全面污染,但不過遲早而已!
9344 留言者:秦漢唐 [2009-02-11]
主題:答#9337則作業
  一,定義「性感」:
    「性感」=由人性原始本質之刺激而引發的感覺。
  二,試論「性感」:
    性為傳衍生命之源,性感是由性刺激而引發之感覺。人類因之以繁衍,但若僅重性感,則人法獸,人類必將退化。
回應﹕
  一、什麼原始?
  二、「性為傳衍生命之源」?什麼「源」?水源?餘可。
9354 留言者:秦漢唐 [2009-02-12]
主題:答#9350則作業
  一,定義「啟示」:
    「啟示」=啟發明示。
  二,試論性感之「啟示」:
    今舉世皆重性感,乃因西風東漸,而傳統文化衰微之故。唯有重視倫理道德,方能克制貪婪好色大慾,人間始安。
回應﹕
  一、正確。
  二、正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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