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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296 留言者:漁儿 [2011-12-13]
主題:般若(2)
  學生想對「般若」(智慧)再試作理解:佛家語,「無所住而生其心」;道家語,「道法自然」;儒家語,「倫理道德」。統言之,適與大自然變化相契,「道法自然」也。
  是故,先生在「智慧學」中說:智慧者,解決所有問題的能力。從系統的角度,以之衡量人類社會,顯然「倫理道德」可以解決本系統、以及與其他系統之各種問題,故人類曾經擁有「智慧」。
  
  謝謝先生指正!
  
  學生漁兒 敬上
回應﹕
  當然,任何人類未曾擁有過之系統、事物、觀念,人絕不可能得知一二。三千年前,時值人類精神文明鼎盛巔峰,東西方聖賢仙佛輩出,盡揭所有理念思想。然勢極必反,自後,文明逐漸改道,東方沈迷在往日的光輝中,直到晚霞滿天;而西方則發物質之餘緒,遂有矽族問世焉。
  「智慧者,解決所有問題的能力。從系統的角度,以之衡量人類社會,顯然倫理道德可以解決本系統、以及與其他系統之各種問題…」斯乃事實,然言外之意,人類若非大自然之最終系統,再若宇宙進化不止,顯然人類芳華已逝,往事只餘可追憶矣!
  職事之故,老朽坐觀月凌星,俯視水浮雲;唯求自性靜,不顧雨濘汀!
10296 留言者:漁儿 [2011-12-13]
主題:般若(2)
  學生想對「般若」(智慧)再試作理解:佛家語,「無所住而生其心」;道家語,「道法自然」;儒家語,「倫理道德」。統言之,適與大自然變化相契,「道法自然」也。
  是故,先生在「智慧學」中說:智慧者,解決所有問題的能力。從系統的角度,以之衡量人類社會,顯然「倫理道德」可以解決本系統、以及與其他系統之各種問題,故人類曾經擁有「智慧」。
  
  謝謝先生指正!
  
  學生漁兒 敬上
回應﹕
  當然,任何人類未曾擁有過之系統、事物、觀念,人絕不可能得知一二。三千年前,時值人類精神文明鼎盛巔峰,東西方聖賢仙佛輩出,盡揭所有理念思想。然勢極必反,自後,文明逐漸改道,東方沈迷在往日的光輝中,直到晚霞滿天;而西方則發物質之餘緒,遂有矽族問世焉。
  「智慧者,解決所有問題的能力。從系統的角度,以之衡量人類社會,顯然倫理道德可以解決本系統、以及與其他系統之各種問題…」斯乃事實,然言外之意,人類若非大自然之最終系統,再若宇宙進化不止,顯然人類芳華已逝,往事只餘可追憶矣!
  職事之故,老朽坐觀月凌星,俯視水浮雲;唯求自性靜,不顧雨濘汀!
10300 留言者:漁儿 [2011-12-16]
主題:一般與個別
  還想就「一般與個別」繼續向先生請教:
  從系統的角度,「一般與個別」指「類與成員」,表達了「整體與個體」、「共性與特性」的關係。那麼,從觀念認知的角度,可不可以將「一般與個別」與「共識與個識」相比擬?即客觀整體認知與主觀個體認知,其關係為:客觀認知為主觀認知之總交集,也即「個別」主觀個體的「個識」,經正確的溝通而成「一般」客觀整體的「共識」。比如,「漢字」就是無數華夏祖先的人生經驗,歷經千載的嚴酷考驗,「 約定俗成」的「共識」。
  
  謝謝先生指正!
  
  學生漁兒 敬上
回應﹕
  「從系統角度」與「從觀念與認知角度」有何異同?如果要咬文嚼字,前者可稱「學術論證」,後者則係「常識見解」。學術與常識很難相提並論,因為學術界重視細節的明瞭準確;常識則為「一般人」共同的認知,彼此同意即可。
  以汝後文所解釋,謂之常識則可,若要視作「系統論證」,尚須逐步提供明確無誤之細節。尤其是「約定俗成」,誰約定?誰俗成?千載以降,不過如此如此,說不得準也!
10305 留言者:漁儿 [2011-12-30]
主題:新年祝福
  新年又至,特來給先生道「新年祝福」,感謝先生的教誨!
  
  只要稍有點編程經驗的人,就能明白建「君子之交」網,在方法和技術有多大的難度!以工作室十人之力,工作進度慢于預計,實屬自然,先生不必自責;相反,我們這些作學生的,因未能助一臂之力,倒深感不安。
  
  在最近的請教中,先生多次提醒「學術」與「常識」的區別,要我注意學術上的嚴謹。我一定謹記之!
  
  我目前的工作重心,是試著在我的教學和研究中,認知算法理論中一些最令人困惑的觀念,並最終將之「系統論證」。比如,向先生請教的「問題求解(problem solving)」,西方學者囿于認知的局限,混淆了「求知」與「求解」的區別,造成了認知困惑。
  我以為,目前西方學術界普遍存在的一個問題,是忽略觀念的常識認知,而以形式化的邏輯推理代替之。造成此現象的根本原因,還是因為西文的內在結構,缺乏作這樣常識認知的能力,「非不為也,是誠不能也」。另一方面,此現象也提示了我們中國知識分子的責任,如我們盡不到責,是「不為也,非不能也」。
  
  學生漁兒 敬上
回應﹕
  新年快樂。
  君子網站事,老朽不過忝為華夏之後,承襲傳統文化之蔭,為所應為而已。老朽早已練就「寵辱無驚神功」,是得而在本網傾囊以曝也!夫鵬舉不沾絮泥,罡際未聞獅吼,老朽默然,若謂以之「自責」,實屬誤解。蓋老朽「工作」即係「修道」,天陲已經直達,豈會在意人間成敗得失?苟員工們有所成就,其功在彼;即令能力不逮,亦與老朽無干。可惜者,乃未沐清風,又浴湯池之輩,小雉未獲,良機恐逝矣。
  
  正是!「目前西方學術界普遍存在的一個問題,是忽略觀念的常識認知,而以形式化的邏輯推理代替之。造成此現象的根本原因,還是因為西文的內在結構,缺乏作這樣常識認知的能力。」
  若論此問題之「根本」,在於早年西方忽視了「自然」之存在而太倚重「一元創造論」。何謂「一元」?如何介定?當先民所知不豐、強行規定「有信始真」之際,「自然」已成為「人為的餘緒」了!再當人生事事都明訂在「一本書」中後,所謂的「常識」就是教條!正因如此,待西方十六世紀爆發了「文藝復興」運動,人思求變,科學便成了「另一本書」,直到如今。
  
  每個人都曾經歷過「兒童階段」,在那時,凡是「大人」說的,兒童無不奉為經典!當然,如果長大了的兒童失去了「反思」能力,只是從小變成了老,經典還是經典!人一定要遇到困難、挫折,才有機會「思考」,到底什麼才是「經典」!所以,西方的二、三百年的輝煌算不了什麼,等到把前兩個世紀搜括的財富都耗光了,志窮氣短,經典才會從東邊出來的!
  舉實例而言:生命之責在於傳種,傳種之機制在於生理,生理支配所有感知,直到死而後止。然而,宇宙持續進化,億萬年來,任一物種生命之承襲都無法達到能量最佳的效能。五億年前地球表面的「細胞海洋」蛻變為多細胞生命;五千萬年前體積龐大的恐龍王國也難以為繼;於是,哺乳類應運而生,於五百萬年前走出保護的叢林,面臨生存挑戰。
  由於生命之外有了生存的選擇,生命體已不再只是單純的「物種承襲」,感官的功能也進化成為選擇的原始。進一步,「工具」也有了「生命」,五十萬年前的石器時代以降,直到五千年前的人類文明建立,人在「物種延續」與「文明發展」間激盪。於斯,開啟了中國人認知的「天人之戰」,生命的需求與生存的認知成為人生河流的兩個彼岸。
  中國的道家視之為「自然」,故一任自然;儒家則順從孔老夫子之言:「食色性也」,範之禮儀;法家認為,人性為行為之根,規定法則以對;印度的釋迦牟尼則強調世事空虛無常,因果相隨。唯有西方的基督耶穌,認定「性」是原罪,人難免於「犯罪」,所以人必須相信「造物主」,在「犯罪」後再尋求主的原宥,最終審判始能得救。
  冰山雖浮在水面上,但水下的冰體卻佔絕大部份。即令人類文明昌盛,但因冰山效應,智者究竟屬於少數。而且,對於這種人生最基本的問題,人人都會面臨,但絕非人人皆有答案。人間世事就在這種人人皆知、而人人無知的現實下,不論帝王將相、賢戾智愚,在「人性」的驅使下,無時無刻不上演精彩絕倫的「天人交戰」戲碼!
  
  若無「這樣常識認知的能力」,「非不為也,是誠不能也」或「不為也,非不能也」,又應如何對待?當今世界正面臨新的蛻變,下一個時代就在手邊,知識份子責任重大無匹。不幸,物極必反,人類高居物質文明的頂峰,目空四海!知識份子竊佔廟堂之餘,除了功名利祿就是酒色財氣,還有誰管它什麼原罪、自然?男男女女、朝朝夕夕,嘻嘻哈哈、嘿嘿呼呼是為常識!
10311 留言者:漁儿 [2012-01-04]
主題:「道法人思」与「道法自然」
  對於宇宙、人生的認知,先生說:西方哲人「道法人思」(留言#10292),而華夏先民「道法自然」。我試著從目標、手段和立場的角度,理解二者的異同:
  于目標,中西方一致,共為「認知宇宙、人生的真相」;于手段,咋看中西方也一致,為「溯源逐本」;而于立場,中西方皆尋求「客觀」立場,但對「客觀」的認知,卻有雲泥之別。
  在西方哲學傳統,上帝「客觀」,待「文藝復興」后,科學遂成「客觀」;在中國傳統思想,個體「主觀」、整體「客觀」,人類生存於宇宙時空中,觀天察地,總結出「自然法則」,于「日常生活」稱其為「常識」。因「常識」具「客觀」性,故當個人具備了「常識」,「主觀」可趨近「客觀」。
  由此,咋看一致的手段就有所不同了:于西方哲人,「溯源逐本」直到「有」:「公理」;于華夏先民,「溯源逐本」直到「無」:「自然法則」。「公理」乃以個體立場觀察所得,而「自然法則」卻於整體立場觀察所得。
  是故,「道法人思」與「道法自然」有層次之別也。
  
  謝謝先生指正!
  
  學生漁兒 敬上
回應﹕
  好極了,分析得客觀正確,且已深入東西肌腠。長此以往,將步入大師之林矣!
10311 留言者:漁儿 [2012-01-04]
主題:「道法人思」与「道法自然」
  對於宇宙、人生的認知,先生說:西方哲人「道法人思」(留言#10292),而華夏先民「道法自然」。我試著從目標、手段和立場的角度,理解二者的異同:
  于目標,中西方一致,共為「認知宇宙、人生的真相」;于手段,咋看中西方也一致,為「溯源逐本」;而于立場,中西方皆尋求「客觀」立場,但對「客觀」的認知,卻有雲泥之別。
  在西方哲學傳統,上帝「客觀」,待「文藝復興」后,科學遂成「客觀」;在中國傳統思想,個體「主觀」、整體「客觀」,人類生存於宇宙時空中,觀天察地,總結出「自然法則」,于「日常生活」稱其為「常識」。因「常識」具「客觀」性,故當個人具備了「常識」,「主觀」可趨近「客觀」。
  由此,咋看一致的手段就有所不同了:于西方哲人,「溯源逐本」直到「有」:「公理」;于華夏先民,「溯源逐本」直到「無」:「自然法則」。「公理」乃以個體立場觀察所得,而「自然法則」卻於整體立場觀察所得。
  是故,「道法人思」與「道法自然」有層次之別也。
  
  謝謝先生指正!
  
  學生漁兒 敬上
回應﹕
  好極了,分析得客觀正確,且已深入東西肌腠。長此以往,將步入大師之林矣!
10315 留言者:漁儿 [2012-01-07]
主題:「道法人思」与「道法自然」(2)
  多謝先生的表揚!學生會繼續努力。多謝空夫子兄熱情的鼓勵!只是覺得過獎了。
  
  這裡,我從「天地人」三才的角度,總結一下「道法人思」與「道法自然」,再試著進一步分析之: 
   「道法人思」= 目標(天)+ 立場(地)+ 手段(人)
   「道法自然」= 目標(天)+ 立場(人)+ 手段(地)
  于「道法人思」,因「客觀」立場建立在「上帝」或「科學」上,其獨立于人的「主觀」意識,故在「立場」上,人沒有太大的作為,於是,「手段」成了人的用武之地。比如,笛卡兒的哲學奠基作,就稱「方法論」(discours de la methode),又比如,我的法國同事普遍忽視認知問題的探討、卻重視解決問題的「方法」。
  于「道法自然」,因「客觀」立場建立在「主觀」個體與「客觀」整體的關係上,而「主觀」趨近「客觀」的過程,就是人的「文化」過程,無止無盡。於是,「立場」成了人的根本,「君子務本,本立而道生」。
  是以,「道法人思」,在文明,表現為「狩獵文明」、「物質文明」;在思想,表現為「工具理性」(韋伯 Max Weber);在文字,表現為「表音」。而「道法自然」,在文明,表現為「農耕文明」、「精神文明」;在思想,表現為「價值理性」;在文字,表現為「表意」。
  簡而言之,「道法人思」以「物」為本;「道法自然」以「人」為本。
  
  謝謝先生指正!
  
  學生漁兒 敬上
回應﹕
  利用「天地人」三才的方法要注意,系統要明確、層次要清楚,否則誤之毫釐、謬之千里!以「道法人思、道法自然」為例,必須以系統方法逐類比擬,才有正確的答案。以汝所舉,兩者立場、手段不同,當然結果有異。不妨再試,僅以「道法自然」分成所述之兩個立場、手段來看,也必有不同見解。因此,「分析」失敗,不論結論為何,此例不能成立。
  須知,道法自然一語出自《老子》,原書第廿五章:「有物混成,先天地生,寂兮寥兮,獨立而不改,周行而不殆,可以為天下母。吾不知其名,字之曰道,強為之名曰大。大曰逝,逝曰遠,遠曰反。故道大,天大,地大,人亦大。域中有四大,而人居其一焉。人法地,地法天,天法道,道法自然。」
  大意是說:宇宙遠在人類出現之前已經形成,人對之不知如何稱呼,只能謂之「道」、且大到非任何人所能想像。宇宙中有四大因循之理,人生存在其中,所有認知來自生存的環境-「地」;地屬於大環境-「天」;天源於宇宙之法則-「道」,道則遵從「自然」之因果規範。
  這種理論,對自傲無比的、自以為認識一切的法國人絕對不能「苟同」,也千萬不要希望能夠「溝通」,蓋水滿必溢也。可是,若用現代「語彙」解釋,以「人法地,地法天,天法道,道法自然」為例,可解釋為:人之認識來自環境,環境為大自然的一部份,所以大自然的道理應為人類認知的圭臬,這樣說就能接受了。既然要討論問題,必須先採用同一標準,否則就是「政客之爭」!
  更進一步,用天地人三才解釋時,目標、立場、手段也應符合規範。應知「目標」是討論之終結方向;「立場」是論點的依據;「手段」則為舉證的方法。三才也者,乃最精煉的三個層次,並非「三個華麗的展示台」,隨便擺些樣品而已。
  「目標」指認證之終結結果,「天」本為「原理」,如目標指「天」,則為追求「理論源流」;「地」為「基礎、實證」,若欲求事實,「目標」應為〔地〕;「人」本為「變化」,如目標指「人」,則為討論「方法」。(當然可以靈活應用,但必須熟悉其中精義,始能正確無誤)。

  所討論之題目太大,而分析太過簡單!假設欲討論「道法人思、道法自然」,可以用系統方法逐層申論之:

第一層、分別定義:
  以不同之「目標」,一一分析之:

  1,「目標」為「理論源流」,則可以下列申論之:
         目標             基礎             方法
   三才:   天              地              人
   道法人思  上帝、神、重要人士      力量、成果、現實       影響、傳教、教育
   道法自然  大自然            大自然            自然而然

  2,再假設欲討論「實證基礎」為「目標」,則可以下列申論之:
         目標             基礎             方法
   三才:   地              天              人
   道法人思  宗教、學習、宣傳、洗腦    理論、科學、物質文明     人權、自由、私慾、放縱
   道法自然  大自然            大自然            自然而然

  3,更假設欲討論「應用方法」為「目標」,則可以下列申論之:
         目標             基礎             方法
   三才:   人              地              天
   道法人思  感官刺激,社會制度,觀念   物質、武力、懲罰       淺薄取代深度
   道法自然  自然             大自然            自然而然

  於上可知,於〔1〕,「道法人思」是以「主觀」取代「客觀」,世人遂「主客難分」矣。
  由於世上愚人只以馬首是瞻,工商業成為社會主流,一切以權財利得是問。歐人發了三百年的「海權掠奪」財、美國又囊括了二十世紀所有的資源,西瓜從西!故而「西人之主觀」搖身一變,成為當今之「經典客觀」!不亦荒唐乎?

第二層、進一步分析:
  西方「道法人思」、中國「道法自然」發展之現象如何?
  目標為「天-原因」;基礎為「地-證據」;方法為「人-觀念」
         理論             證據             觀念
   三才:   天              地              人
   道法人思  人之生存環境決定認識     歐洲克羅馬儂人Cro-Magnon   居山洞中,靠狩獵維生
          狩獵以強者生存優勝劣敗    歐州地形分割、耕地狹小    舊石器時代,影響久遠
           宗教決定人之思想       基督文明之統治        一神、原罪、封建
            數千年之思想束縛       十六世紀文復興運動      解脫,自由民主
             放縱、個人至上        當今世態           虛無
   道法自然  人之生存環境決定認識     山頂洞人Upper Cave Man    居黃土高原,靠農耕維生
          農耕靠天,與人無爭      黃土高原廣達40萬平方公里   農業社會以家庭為中心
           人治,與自然諧和       族長統治、需要經驗      無神、重倫理道德
            萬年之生活慣性        處蘭馨之室、久而不覺其香   變化中
             自制、團體第一        且待發展           求變中
10319 留言者:漁儿 [2012-01-09]
主題:經驗、概念、常識
  謝謝先生的指教!留言(#10315)只是想分析一下西方學者重「手段」、輕「立場」的現象,但冠之于「天地人」三才分析,就太過簡單了,我還需要一些時間來消化先生的指教。
  
  這裡,我想從「漢字基因」出發,結合讀「智慧學」的體會,試著談談對「經驗」,這一觀念的理解:
  一,漢字基因
  經=織絲時,垂直縱線為經,橫線為緯。隨著時空變化。
  驗=乘馬檢查,有效地求証,系統間的考証比較。  
  經驗者 ,隨時空變化之體驗。
  
  概=作為記號之短木樁。
  念=此刻心上所思。
  概念者,以簡單符號代表各種相關之經驗者。
  
  常=尚巾,重視衣冠為人倫之道,象徵恆久。
  識=言及現象(音、戈),體會。
  常識者,恆久之體會,常用於人生事務之各種認識。
  
  二,經驗、概念、常識的關係
  人對宇宙、人生的認知並非生而知之,必須通過實踐獲得「經驗」;「經驗」形成主觀意識,再不斷印證、修正於客觀環境之現實,形成「概念」;最後,在人類共同認知下,以「概念」為載體歸納出「常識」。
  是故,從認知的角度,三者的關係可總結為:經驗(地)+概念(人)+常識(天)。
  
  謝謝先生指正!
  
  學生漁兒 敬上
回應﹕
  分析正確,唯第二則:『「經驗」形成主觀意識,再不斷印證、修正於客觀環境之現實,形成「概念」;最後,在人類共同認知下,以「概念」為載體歸納出「常識」』先有概念抑或先有常識尚難定論,蓋若所論成立,那所有常識必係在概念完成之後由專家所設計者。事實上,概念與常識相互發展,至今尚在進行中。故此,上述「關係式」成立,但陳述應改為:『「經驗形成主觀意識,再不斷印證、修正於客觀環境之現實下,形成根本的「概念」與所代表的「常識」』。
10320 留言者:漁儿 [2012-01-11]
主題:經驗、概念、常識(2)
  謝謝先生的指正!我想繼續從文字的角度,理解經驗、概念、常識三者的關係。
  
  既然「經驗」形成主觀意識,再不斷印證、修正於客觀環境之現實下,形成根本的「概念」與所代表的「常識」。從文字的角度,「常識」就存在于由文字為載體的典籍中,而文字就是「經驗」和「常識」的「介面」。
  人類生存於宇宙時空中,最有利之認知必係「常識」,但要使「常識」發揮人生指南作用,必須要能由「常識」溯源逐本到「經驗」,但這樣的「溯源逐本」是否徹底,就取決于文字的「介面」作用。
  西文為拼音文字,西文的溯源只能到「人思」,即「常識」是由各人闡釋的「主觀論見」;漢字為表意文字,由形生意,由字形本身可以還原「經驗」,即漢字可以溯源到「自然」。「人思」並非無價值,而能否由漢字還原「經驗」還取決于諸多因素,但若以認知人生真象而論,「道法人思」與「道法自然」有層次之別也。
  
  謝謝先生指正!
  
  學生漁兒 敬上
回應﹕
  完全正確。
  尤其是當「主觀之人思」成為「社會中心」時,在物質效應下,於瞬間力量集中、強大。但是,物質受據於空時,能滿足個人之一生,卻無法令人類世世代代幸福。而人生於自然,只要宇宙常變,只要人有認識之機能,常識便與宇宙、人生同存。因此,常識超越人思、不能歸屬科學,而應道法自然。
10321 留言者:漁儿 [2012-01-15]
主題:「道法人思」与「道法自然」(3)
  在能用「天地人」三才的系統方法進一步分析前,我還想順著留言(#10311)的思路,再追究一下「道法人思」與「道法自然」。
  
  「道法人思」與「道法自然」的根本區別在于,彼此對「客觀」立場認知的不同。立場者,人所在之處;目標者,人所見之對象。動機者,因變化運作而產生之機會,即令心動的原因。是故,心動而行動,但立場不同,目標有別也。於是,我想對留言(#10311)再做點修改:
  于動機,中西方一致,共為「認知宇宙、人生的真相」;于立場,西方基於「人思」,東方基於「自然」;于手段,西方法「人思」,東方法「自然」;故于目標,中西方有別也:西方尋求世界的「終極原因」,即超驗的「上帝」或客觀的「科學」;而東方追求「天人合一」的境界,即主觀(人)趨近客觀(天)。
  
  謝謝先生指正!
  
  學生漁兒 敬上
回應﹕
  真要咬文嚼字,「于立場」,東方之「自然」仍必須出自「人思」,其中之別,端視「主觀、客觀」之角度而定。故不宜以之作為東西方之立場論述,而只能以主觀、客觀分別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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