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09 留言者:劉嘉翔 [2001-05-04] |
主題:必也狂娟乎? 子曰:「不得中行而與之,必也狂狷乎?狂者進取,狷者有所不為也。」 ”老朽屬於進取者,終生不斷學習、改進,故從來不將「成、敗」放在心中。” 當今現世者,果不得”中行”可與之耶? 狂者進取,進取者狂乎? |
回應﹕ 中庸之道,在於「正其極端」。文化衰微,是狷者過多,故狂者居中也。 |
#448 留言者:劉嘉翔 [2001-06-08] |
主題:何時召開聯盟大會, 解決量產問題? 宣言﹕萬事謀定而後動,中國人或許曾酣睡一時,但中國人的智慧絕不輸人分毫,我們在多年的籌畫後,特此提 出呼籲,希望團結三岸四地(台灣、大陸、港澳及美國)的華裔,在有生之年做一番轟轟烈烈的大事業! 一, 銅製程約0.09u ,電壓1V,閘間延時10pS。能大大提高工作效率,產量大則成本低,且能保證交 貨日期---電子教科書交貨時,數量太大,原製程恐有困難﹖ 二, 五月份生產延誤,因FM液晶面板尚無法交貨(已分散採購,向三家廠商訂貨,但各家都有不同的困難﹖) ,擬延至六月中旬。 三, 電子教科書,是否面臨量產問題﹖ 以未來大陸學生二億四千萬台的需求量而言, 若現在立即設立500條生產線 ,而每條生產線年產量5萬台, 也要分10年滿載量產才能滿足需求。 是否應廣泛授權廠商量產﹖ 四, 是否應儘速召開聯盟大會, 大夥有錢出錢, 有力出力, 共同解決量產問題﹖ 五, 朱老師是否有其他解決方案﹖ |
回應﹕ 請勿奢談漢文化聯盟,老朽早已聲明,聯盟僅為一種象徵。更何況於盟會中已說得清楚,「電書」開放給各界生產,「電子課本」老朽獨任其責,人應言而有信也! 既已有言在先,老朽電子課本之能否「量產」實與他人無干。就算有困難,解決不了就是「無能」!一種劃時代的新產品(PC也曾掙扎了三十年),從無到有、從「街井笑談」,直到堂堂問世,不過才一年多,個中關鍵,又有幾人知之﹖ 若閣下是為國人謀,尚請稍安勿燥,萬事自有機緣,不可揠苗助長。若談「有錢出錢、有力出力」,僅適用於「天災人禍」之際,教育乃千秋大計,怎能坐視百家爭鳴﹖再若言電書,現已有多家正與台北??芯公司洽談中,老朽不聞不問也。 老朽僅負責研究發展,目前正積極準備各種基本元組件。至於電子課本如何發包、行銷、交貨、維護,本公司已另有安排,老朽不在其位,不謀其政。 |
#569 留言者:劉嘉翔 [2001-07-12] |
主題:FM-LCD 的生產解決方案 老師,FM-LCD 雖然不是最完美的產品,但是擁有現階段的一些優點(如省電,螢幕不閃爍等),如果現 有的廠商配合度不高,或是生產意願不大,何妨另謀他途﹖ 曾聽”未來光電”的技術人員說FM-LCD的生產門檻並不是很高,只要是生能生產STN LCD的廠家,就可 透過授權者的技術支援,及調整現有的生產線設備就有能力生產,是嗎﹖ 如果是這樣,學生結識一些世界級大廠的技術人員(TFT及STN LCD生產廠),與內地的一些風險投資 公司(上海,廣東及成都等),而內地的許多上市公司也積極尋找項目投資,如果投資額不大(2億人民 幣以內),設一個”中文電子書”專屬的FM-LCD生產廠,應該不是非常困難! 學生現階段正為未來的”電書生產廠”積極地準備當中,若有必要,學生也願意投入FM-LCD的生產行列! |
回應﹕ 事有專責,業始竟功!老朽公佈內情之目的並非為「利」,識者自知! 做人以「厚道」(包容異己、不發黑函)為念,萬勿「乘人之隙」! 成敗在天,盡責在己,老朽早有安排,「盛意」敬謝不敏! |
#573 留言者:劉嘉翔 [2001-07-12] |
主題:應為公眾利益 老師,公佈內情之目的應為「公眾利益」! 學生多事,萬無「乘人之隙」! 若「天」自有安排,則無事。 |
回應﹕ 是也! |
#659 留言者:劉嘉翔 [2001-08-21] |
主題:如何分辨「偽善」與「真善」﹖ 老師,人該如何分辨「偽善」與「真善」?是不是永遠屬於「蓋棺論定」的 歷史問題?若是有人「說一套,做一套」而「言行不一」的時候,我們該如 何自處?該躲避或是面對?該唾棄或是視而不見? |
回應﹕ 請看《莊子》逍遙遊篇「大鵬與蜩」之故事!(如還不懂,請問莊子去)! 一個沒有判斷「能力」、或「自以為是」的人,豈知「真、偽」與「善、惡」?六祖曾曰:「不思善,不思惡,是明上座本來面目」。人世煩擾萬千,正因愚人自擾也!人心乖戾,社會必亂!人人自私自利,但見他人是非,恨意滿腔,遲早自焚! 老實說:老朽「無能、固執、糊塗」,既然為「群小所包圍」,何勞掛心(比諸明崇禎尚可謂朱姓在,但絕非「阿斗」)!為了要完成電書,不論所用之人「偽善」也好!「大惡」也罷,能完成交付之任務即可(不管白貓黑貓,能捉耗子便是好貓)!成敗由老朽一個人承擔,與他人無涉! 老朽教人,唯「忠信」二字,汝曾去楊梅,上課「四堂」,怎地只學到「功名權利」(老朽不再收徒,即是拜汝等所賜)!去年之「漢文化資訊活動」,汝之破壞大於建設,雖有汝姐夫全力擔當,但老朽忍無可忍,著令開除。汝以為係汝姐夫所為,自離職後,告狀有之,黑函有之,累次為汝點化,皆充耳不聞。現今老朽無暇與汝糾纏,已付囑網管,汝已列名「不受歡迎人士」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