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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195 留言者:乾乾 [2009-02-01]
主題:試答#9193則
  朱老師:您好。
  試答如下,請您指正。
  一,定義「人類」如下。
    1,萃取主題:
      人=象人之形,有靈性的高等動物。
      類=物種之特性,同異可辨者。
    2,選擇交集:
      定義之目的:令文字觀念易於掌握。
      定義之對象:「有靈性的高等動物」與「物種之特性,同異可辨者」。
      交集:人之異于獸者,靈性也。是知「人類」=有靈性物種。
      
  二,試論「人類」社會與倫理道德。
    人類社會之安定於否,關鍵在倫理道德之實施成敗。人間無倫理道德,人類社會無異野獸叢林。
  三,答題感想:
    做了作業,始知觀念之重要。觀念清晰,人智始明。平常所思所用,人云亦云居多。今後須時時觀而後念,刻刻思而有得。再次感謝老師。
  學生 敬上
回應﹕
  一、正確。
  二、正確。
  三、是也,西洋之學,以「哲學」為尊,而西洋哲學只究名詞辯正,而無觀念研究。尤
   以近世紀科學脫穎而出後,唯心唯物成為絕響,連名詞皆已式微、觀念更是一片死寂。
   國人無知,邯鄲學步之餘,皮毛未得骨骼已衰!人人人云、云云云人!只肥了圂中豬
   羊、架上鸚鵡!
    須知,世事否泰剝復,漢家必興也!尾隨牛後未若雄昂雞首!今絕學鋪大道,群賢
   競此時,切盼多多努力。
9213 留言者:乾乾 [2009-02-03]
主題:試答#9211則
  朱老師:您好。
  試答如下,請您指正。
  一,定義「條件」:
   1,萃取主題:
     條:自樹木長出之枝,長也;脈理也;可羅列者。
     件:古人以牛為重要財產,故代表事物的數量。
   2,選擇交集:
     定義之目的:令文字觀念易於掌握。
     定義之對象:「自樹木長出之枝,長也;脈理也;可羅列者。」與「古人以牛為重要財產,
             故代表事物的數量。」。
     淘汰無交集者:自樹木長出之枝,長也,脈理也;古人以牛為重要財產。
     所餘者:可羅列者、事物的數量=事項。
   3,調整:
     由「件」的本義,可知應保留「重要」。所以「條件」=可羅列的重要事項。
  二,試論平安幸福之社會「條件」。
    平安幸福之社會條件有:一,人際以倫理為社會規範,則人人各安本分;二,個人以道德為行
    為準則,則時時自省修身。
  學生 敬上
回應﹕
  一、正確。
  二、正確。
9225 留言者:乾乾 [2009-02-04]
主題:試答#9222則
  朱老師:您好。
  試答如下,請您指正。
  一,定義「自然」:
   1,萃取主題:
     自:象鼻之形,本人也;介詞,主觀立場,變化始於。
     然:燒火就肉,必定之結果;如是,承上接下詞。
   2,選擇交集:
     定義之目的:令文字觀念易於掌握。
     定義之對象:「象鼻之形,本人也;介詞,主觀立場,變化始於。」與「燒火就肉,
             必定之結果;如是,承上接下詞。」。
     淘汰無交集者:象鼻之形,本人也;介詞,主觀立場;燒火就肉,承上接下詞。
     所餘者:變化始於、必定之結果,如是=本來如是。
   3,調整:
     「自然」=變化始於本來如是。
  二,試論道法「自然」。
    道法自然者,即人以自然為法而行道者也。所謂物有本末,事有終始者也。以戒本末倒置,
    倒因為果者也。
  學生 敬上
回應﹕
  一、正確。「變化始於」無必要,應採用「必定之結果」。
  二、可。
9238 留言者:乾乾 [2009-02-05]
主題:試答#9233則
  朱老師:您好。
  試答如下,請您指正。
  一,定義「自由」:
   1,萃取主題:
     自:象鼻之形,本人也;介詞,主觀立場,變化始於。
     由:象一容器,物有根據;系統之初態。
   2,選擇交集:
     定義之目的:令文字觀念易於掌握。
     定義之對象:「象鼻之形,本人也;介詞,主觀立場,變化始於。」與「象一容器,
             物有根據;系統之初態。」。
     淘汰無交集者:「象鼻之形,介詞,變化始於」與「象一容器,物有根據;」。
     所餘者:「本人也,主觀立場」與「系統之初態」。
   3,調整:
     「自由」=以自為由,即以主觀立場為系統之初態,隨心所欲也。
  二,試論「自由」與自然。
    自由乃人主觀世界之特性,自然乃客觀環境之本性。兩者之介面即人之意識也,兩者之
    統一即“隨心所欲不逾矩”也。
  學生 敬上
回應﹕
  一、不確。如是,民主自由豈非人民作主隨心所欲?
    「以主觀立場為系統之初態」?不解!
  二、不確。「自由乃人主觀世界之特性」,此論由何而生?自由乎?
9254 留言者:乾乾 [2009-02-06]
主題:重做#9233則
  朱老師:您好。
  試答如下,請您指正。
  自由出於人之主觀意識,人有私心,則昧於客觀真實。若能去私為公,則能合乎客觀真實,回歸於自然。
  學生 敬上
回應﹕
  本項作業係論自由與自然!怎可表達主觀期望結果?做作業理應實事求是,據理而論!而非沈醉於美麗的幻想也!
9255 留言者:乾乾 [2009-02-06]
主題:重做#9233則
  朱老師:您好。
  剛才留言匆忙,格式不符,重發如下。
  一,定義「自由」:
    1,萃取主題:
      自:象鼻之形,本人也;介詞,主觀立場,變化始於。
      由:象一容器,物有根據;系統之初態。
    2,選擇交集:
      定義之目的:令文字觀念易於掌握。
      定義之對象:「象鼻之形,本人也;介詞,主觀立場,變化始於」與「象一容器,物有根據;系統之初態。」。
      淘汰無交集者:象鼻之形,本人也,介詞,立場,變化始於,象一容器,系統之初態。
      所餘者:主觀、根據。
    3,調整:
      「自由」=以主觀意識的選擇為依歸。
  二,試論「自由」與自然。
    自由出於人之主觀意識,人有私心,則昧於客觀真實。若能去私為公,則能合乎客觀真實,回歸於自然。
  學生 敬上
回應﹕
  一、正確。
  二、汝為傳教士乎?
9292 留言者:乾乾 [2009-02-07]
主題:試答#9284則
  朱老師:您好。
  試答如下,請您指正。
  一,定義「法律」:
    1,萃取主題:
      法:水之去,依循一定方式、規律、準則也。
      律:行為有所循,法則。
    2,選擇交集:
      定義之目的:令文字觀念易於掌握。
      定義之對象:「水之去,依循一定方式、規律、準則也」與「行為有所循,法則」。
      淘汰無交集者:「水之去,規律、準則,」與「法則行為有所循」
      所餘者:「依循一定方式」與「行為有所循」=行為準則。
    3,調整:
      「法律」=以法為律,即依循一定方式制定的行為準則。
  二,定義「律法」:
    1,萃取主題:
      律:行為有所循,法則。
       法:水之去,依循一定方式、規律、準則也。
    2,選擇交集:
      定義之目的:令文字觀念易於掌握。
      定義之對象:「行為有所循,法則」與「水之去,依循一定方式、規律、準則也。」。
      淘汰無交集者:「行為有所循」與「水之去,依循一定方式、準則」
      所餘者:「法則」與「規律」。
    3,調整:
      「律法」=法則的規律。
  學生 敬上
回應﹕
  見答案。
9306 留言者:乾乾 [2009-02-08]
主題:試答#9298則
  朱老師:您好。
  試答如下,請您指正。
  一,定義「理想」:
    1,萃取主題:
      理:玉脈密實,有紋路規律,以之衡量事物,供認知。
      想:形相在心上,相互激盪。
    2,選擇交集:
      定義之目的:令文字觀念易於掌握。
      定義之對象:「玉脈密實,有紋路規律,以之衡量事物,供認知。」與「形相在心上,相互激盪。」
      淘汰無交集者:玉脈密實、以之衡量事物。
      所餘者:「有紋路規律,供認知。」與「形相在心上,相互激盪。」
    3,調整:
      有紋路規律,供認知。故理為符合認知的規律。
      想乃形相在心上,相互激盪產生之結果。
      「理想」=符合認知規律的想法。
  
  二,試論立法之「理想」條件:
  1,立法以平安幸福為目的;
  2,立法以倫理道德為基礎;
  3,立法以符合自然為方向。
  學生 敬上
回應﹕
  一、見9304則.
  二、1,什麼法不是?2,怎麼達成?3,如何符合?
9328 留言者:乾乾 [2009-02-10]
主題:試答#9315則
  朱老師:您好。
  試答如下,請您指正。
  一,定義「現實」:
   「現實」=眼前可見之確實狀況。
  二,試論立法之「現實」情況:
    現實來自近代之歷史演變,立法體系全面倒向西方,立法者則為當權利益集團,立法立場未能立足
    本國文化傳承。
  學生 敬上
回應﹕
  一、正確。
  二、大致正確,尚需實例。
9339 留言者:乾乾 [2009-02-11]
主題:試答#9337則
  朱老師:您好。
  試答如下,請您指正。
  一,定義「性感」=人類本質受到剌激的反應。
  二,試論「性感」
   人性是獸性與神性的折衷,性感是人性與環境剌激的互動,人性由獸性昇華到神性則性感內容亦隨之而變。
  學生 敬上
回應﹕
  一、完全不確!性之本質甚多,擇其最重要者即是!且非反應!
  二、完全錯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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