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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 漢字基因層次
第一節 二分層次
第三章 漢字基因層次
漢字基因的概念分類已如第二節,分類時採用「易理分類」法,共分五層。分類採雙段制,初段利用概念之一分為二,是為兩觀;再二分為四,稱之四象;四分為八類;是第一段。次段八分為32,再分至256。
然而,易理分類之二分法可至無限,但基於時空性質,應用上必須遵循現實條件。當概念分至第三級,便遭遇了「週期三(請見第一章、第三節、四、三分法則)」的困境,只能分到「八類」為止。因此,第二段便採用列舉分類,每一「類」分為四屬,再下去,每類又分為八種,是「雙段制」。
漢字基因層次有:二分層次、認知層次、理解層次、應用層次。茲分別說明如次:
第一節 二分層次
三才為結構,是三個相互垂直的面所組成。從二維平面看,三條等長之線段相接成三角形,夾角各60度,張力絕對均衡。再從三維審視,由上至下,共四個平面,由簡而繁,相互支撐。漢字基因分類在雙段制下,首段二觀、四象、八類係用非陰即陽之對分「二分法」,次段則依項列舉,成為三十二類、二百五十六種。
一、立場有「二觀」:
概念為供傳達信息之載具,載具必有一立場,於立場中傳達特定之信息。
其靜態者指客觀事物,是立場之體。(以英文論,係名詞等。)
動態則為主觀變化,是立場之用。(以英文論,係動、形容詞等)
二、現象有「四象」:
體有抽象、具象,用有認識、行為,皆可於靜態下分辨、觀察。
抽象有「象、數、性、徵、關係、意義、條件、利害」等因子。
具象有「形、色、性、質、數、量、位、能」等因子,可供辨識、應用。
認識有「刺激、分辨、狀態、感受、程度、印象、情緒、希冀」等。
(認識多為形容詞)
行為(或反應)有「能力、意念、目標、動作、功效、判斷」等。
(多為動詞或副詞)
三、認知有「八類」,知下有「32屬」,屬下有「256種」:
抽象者分:定義,應用。此類無體、無形、無色。
定義者多供辨知,係人為假設者。
如:符號、語法、根源、現象。
應用者多係對象,係現實環境之代稱。
如:規範、人際、資訊、意義。
具象者分:本存,人造。此類有體、有形、有色。
本存者多為「自然形」,無特定機能。
如:本體、肢體、植物、動物。
人造者多為「幾何形」,有特定機能。
如:食衣、住行、起居、工作。
認識者分:感知,狀態。此類為人被動接受者。
感知者為因覺而知,由接收刺激到產生印象。
如:刺激、感覺、心緒、認知。
狀態則為所知之果,辨知各種變化的狀態。
如:化態、動態、界態、知態。
行為者分:能力、經驗。此類為人主動發生者。
能力指生命本具者,由官能進至智能。
如:官能、體能、技能、智能。
經驗則需要學習,包括做事待人等行為。
如:生活、溝通、行事、控制。
第三章 漢字基因層次
第一節 二分層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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