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節 三才結構
第三節 三才結構
「三維結構」:天=規律,地=應用,人=認識。
三者缺一,漢字基因即無從理解。也就是說,漢字基因之能夠供人理解,實因其結構得以貫通「天人」也。
地即物,相當於電腦,將電腦節點與概念相連
一、天:常識
生命體歷經千萬年的進化,因為適應了地球環境,而有了「遺傳本能」的性質。人類更進一步,又產生了「概念」,對環境規律加以觀察、整理,並代代相傳,形成了「生命、生存、生活」的基本認知,是稱「常識(日常生活必備的認識)」。
漢字基因即為思維基因,而人之所思所維者,率皆來自常識。也可以說,人之思維,不過是以符號聯通常識,以供生存、生活的靈活應用。由於常識的應用,人類文明得以飛速發展,進而萌生知識,最後回歸宇宙智慧的本體。
於漢字中,「部首、字身」即相當於「常識分類」,只要稍作補充,諸如合力分力(地心引力、摩擦力、作用力等)、比重向量、數系關係、能量程度、運動軌跡等之定義即可。這些關係的界定需要各種專家(幾乎含蓋了各行各業)齊心協力,共同研究。然而,說來簡單,西方講究「自由思維」,要想得到「共識」,等於是「天方夜譚」。至於東方,百年來在美人洗腦下,早已「樂不思蜀」了!
漢字是幾千年來,無數的先聖前賢,在無私的奉獻下,流傳下來的無價瑰寶。基於「約定俗成」原理,「約定」乃指使用者,「俗成」則以「常識」為依歸。歷經數千年數十億人民的嚴酷考驗後,迄今兀立不倒,足證漢字絕對客觀可靠。
二、地:體用因果
「體用」自我國秦漢時已有定論,儒家非常重視體用關係,是「舉一隅以三隅反」之不二法門。「因果」係「體用之動態」,在一過程之中,因體用之變化,而產生用體之果。說文解字謂漢字係約定俗成,其約定之基礎,即為體用因果。
茲以無線電話為例,說明「體用因果」之關係,單是由體而用已具因果的成分,再逐層連續推衍之,上一層又係下層之因。再以體用所導致之觀念看,也是一因一果。可見體用因果只具一種「倫理」,也就是前後、上下,體因、用果。
無線電傳輸分「載具、載體」兩大類,假設前者為體、後者為用,即構成概念網絡:
再用電腦設計說明之,因體用因果已設計在漢字基因中,故只須在輸入碼中將「電話、電波、音訊、概念、感受、能量」等註明其關係,調用上述概念網絡即可。
三、人:認知
人對基因之「認知」,不外「人事時地物情理法」八種對象。其中細節非常複雜,茲概述於下,以供參考:
對人之認知:形貌,個性,能力,經驗,背景關係,意識型態,當前狀況,利害。
對事之認知:人、物之變化,時、地之終始,情、理、法之體用因果。
對時之認知:連續性,急迫性,影響性,變化性。
對物之認知:性質,功能,價值,主權。
對地之認知:地緣,環境,距離,安危。
對情之認知:利害,喜惡,程度,隱顯。
對理之認知:環境,對象,規律,基礎,分析,歸納。
對法之認知:立場,目的,策略,手段,利基,得失。
因此類信息數量龐大無比,故唯有記載「基因」,始有效率。
漢字基因之結構即相當於三隻不可或缺之基腳:「常識」是事物的規律;「體用因果」則是概念的應用;「人事時地物情理法」提供人的認知介面。
第三節 三才結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