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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三章 意識機能
      第一節 自我中心
      第二節 情緒情感
      第三節 思考判斷
      第四節 環境認知
      第五節 意識能力

第三章  意識機能


宇宙的進化,係因應能量變化,
產生各種排列組合。意識形成後,
以個體為中心,因為分辨而有了認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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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大腦神經中樞與意識是體和用的關係,在這個立場而論,可以説所有生物體都應該具有意識。由於我們無從與其他生物溝通,討論人以外的生物是否具有意識,也就沒有實質的意義了。
  為了便於討論,我將意識定義為:

【人類大腦神經中樞對環境認知後,基於利害關係之分辨所產生的感知與控制作用。】

  意識一詞來自佛經,並列為人的「六識」之一,前文第一篇、第二章業已討論過。
  意識即為自我「刻意認識」者,刻意之念頭存於大腦神經中樞,各種來自內外的刺激,都在大腦中樞交匯,意念對這些刺激之作用有利害之分辨,遂產生了認識。
  儘管人人都有意識,卻很少有人用意識去認識自己的意識,遑論他人的意識了。即使在哲學界,也罕見這類的研究,以致於人人知其然而不知其所以然。
  佛家認為意識是種「幻境」,如同「水中月、鏡中影」一般,境起意生,境止意滅,因此人生是虛妄的、暫時的現象。這種描述相當傳神,祗是人的存在是不能否認的事實,即使意識果真是一種幻境,我們也要面對它,分析、研究,理解這種幻境的本質,以求對人生有更完美的認知。
  尤其是在「智能」的設計上,如果不能對意識作徹底的認識,就不可能有任何可行的方案。在下文中,我們將透過各個角度,把意識最具有代表性的因素,略作介紹。

第一節  自我中心

一夜郎國人到中國觀光旅遊,
人見其衣著、舉止奇異,紛問來歷,
答:夜郎國。人詫之:夜郎國與中國孰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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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人在嬰兒時期,並未對環境有明確的認知,因此,舉凡嬰兒的哭笑等動作,只屬於對各種刺激的直接反應。
  以哭為例,當嬰兒接受到生理上尚未習慣的刺激時,反射中樞立刻發出訊號,分泌出大量的「腎上腺素」,由血管送到身體各部。腎上腺素能加速血液循環,促使血醣氧化,導致肌肉緊張,氧債增加。這時,首先產生的反應,是身體痙癵,手腳抽動,咽喉收縮,結果更令空氣不足而呼吸加速。于是,嬰兒的面色因充血而發紅,眼睛因受壓而流淚,至於哭聲,則是在急速的呼吸下,因喉管的縮小,而產生摩擦、振動所發出的聲音。
  笑亦然,只是程度上有所區別,嬰兒在受到外來刺激時,反射神經會自動處理變化幅度最大的刺激訊號,如果沒有任何明顯的變化,則反射神經會不斷地、反覆地比較,一旦有變化大的刺激,便會作出本能的反應。對笑而言,只是臉部肌肉輕度的抽動,肢體各部份隨意肌也產生反應,甚至發出聲音。
  溫和的刺激,有利於生命機體的機能鍛練。嬰兒的注意力很容易被外來的刺激吸引住。如果這種刺激不斷變化,而並未產生不適的效應,則反射中樞僅釋放少量的腎上腺素。其結果與哭的情況相類似,但反應極為輕微,便成為「笑」,若嬰兒眼珠隨著眼前事物的變化而轉動,臉部肌肉也在運動,便是「笑容」。
  意識的形成是漸進的,無法確定始自何時。可以確知的,則是當嬰兒對刺激有了認識,也就是説,「知道」某一種反應動作可以得到某一特定的結果,當它為了「本身」利害的選擇,「運用」該反應或動作,以達到其目的時,則可以説「意識」已經在作用了。
  再以哭笑為例,每當嬰兒哭或笑時,都會引起大人一些必然的反應,不斷的反覆之下,對嬰兒言,會形成一種所謂的「條件反射」。條件反射本來是先有刺激才有反應,由於人腦神經的進化,記憶也能形成一種「內感刺激」。因此,嬰兒一旦感到需要溫暖的擁抱,就會發出哭聲。如果能因此而得到滿足,時間一久,便成為經驗,有了經驗後,就得到哭與擁抱的因果認識。
  經驗需要時間的積累,恒定的現象只有在時間的考驗下,人才能形成正確的認識。嬰兒基於視覺神經的特殊功能,眼珠會自動調整,聚焦於光影及動態對比最強之處。在人的身體上,頭顱的毛髮光影對比最強,但缺乏動感。除此之外,對比較強的,就是眼珠,不僅顔色分明,而且經常轉動,所以最容易吸引嬰兒的視線。因此,人在長期的經驗中,藉著對人面部的記憶,而發展出「認人」的經驗能力。
  當嬰兒有了「認人」的能力時,便具有了最起碼的自衛能力。這一點,在低等動物則不然,譬如鴨子,本能地具有一種稱之為「第一映象」(Print memory)的能力。即當鴨子破殼而出之刹時,其視覺所及,具有動態之物體,在正常情況下,必為孵卵之母鴨,故大自然所給予的本能,是將此第一映象體,視為保護者。科學家發現此一現象後,做了很多實驗,發現鴨子僅具本能,不論見到的移動物是什麼,一概視為「母親」,並且依戀不捨。
  對經驗的認識,是為「對環境的認知」,人追求認知的效果,運用反應或動作以達到有利的目的,則為「大腦中樞的控制作用」。這種「控制性」的作用,即是「意識作用」,「有意識」的動作,則稱之為「行為」。換句話説,人類的行為,是在意識控制之下,所選擇的、有「利」的動作或反應。
  如果經驗記憶強烈而深刻,或意識行為不斷反覆練習,養成了習慣,人在條件反射下,不知不覺地依經驗慣性行事,這便是所謂的「潛意識行為」。實際上,人的行為絶大部份皆由潛意識控制,只有這樣可以充份利用「慣性」,效率最高,大腦得以保留其全部功能,來應付其他尚未養成習慣的事務。

【習慣反應皆為潛意識行為,人的潛意識行為,與早期的生活環境及教育方式有不可分割的關係。】

  彷佛人的判斷標準,以及意識型態等,一舉一動,所行所為實際上都在潛意識的控制之下。既然潛意識就是習慣,人在早期的學習及生活中,所養成的習慣,正是意識中心取捨的標準。
  一旦意識中心形成,感官所提供的刺激訊息,其性質、特徵,以及訊號的強弱、大小,或直接或通過經驗,使意識得到對該刺激本體生存的「利、害」的認知。
  「利害」是人主觀的認知,在神經網絡的聯接下,刺激會立刻導致反射作用,或者喚起過去的記憶,在意識中形成一種「感受」。人以這種「感受」為中心,對現在神經所傳送的刺激訊號、以及過去形成的經驗認知,「感受」到的整體,謂之為「我」。

【「我」是當前的各種刺激、與過去的種種經驗,所形成的、整體一致的感受。】

  當前刺激的「我」屬於「感性」,其有效範圍,僅在於感知身體上觸覺、味覺、嗅覺、視覺以及聽覺等所得的「離體」刺激,所以又稱「小我」。小我是生命體本能的反應中心,各種刺激所導致的生化電流極強,往往主宰著意識的行為。
  經驗的「我」則屬於理性,又稱「大我」,舉凡記憶及,意識所能觸及者,皆為大我之一部份。因此,「大我」的範圍,即相當於其經驗、知識的最大限度。也就是説,每個人都有「大我」,其本人之經歷,意識之型態,知識之程度等,在在都屬於其關懷的、「自我」的一部份。
  換言之,「我」相當於在神經中樞有生化電流通過時,從過去的經驗中得到認知的一種感受。如果只是感覺到當前的刺激,而無法回憶過去的經驗,則無法產生「我」的認識。也可以説,當人只能感到當前的刺激而得不到經驗的聯繫時,「我」並不存在。同理,如果僅感到過去的經驗,而無感於當前的、不論內在或外在的刺激,「我」也不成立。
  前者在嚴重時,會失去參考之經驗,完全不知「我」是何人,稱為健忘症。當身體極度疲勞,一刹之間記憶恍惚之時,也可能忘記了「我」是誰。
  後者則是當人失去知覺,即使過去經驗猶在大腦的網絡中,卻得不到任何內在外在的刺激,亦無法認知「我」的存在。人的夢境雖是失去了當前外在的刺激,但卻仍有由神經網絡所提供的內在刺激,所以「我」仍存在。
  兹以電腦上的術語,來説明「自我」的分類關係。在電腦上,有「硬體」、「韌體」、「軟體」三種結構。硬體由生產廠商所決定,相當於人的生理機構,屬於本能,無法加以改變;「韌體」是系統公司所設計,雖然是存放在「唯讀記憶體」中,但是懂得其中技巧者,可以取代或改變之。這與人的「意識型態」或「習慣」類似,可以透過某種方式「洗腦」;「軟體」則是暫存於記憶體中、隨應用之需求而有所不同的各種功能,相當於人的經驗或學習而得的技能。
  這三種結構都是電腦的「自我」,由「電腦中樞」控制,根據其原始設計之功能而運作。人亦然,生理機能有固定的功能,習慣是「半固定」經長期形成的,經驗則隨環境、情況而異。然而電腦與人究意有所分別,電腦不像人具有「感覺」,所以其「自我」沒有選擇的餘地,也就是「無我」。
  人有感覺,所以一旦「自我」形成,一切「利、害、得、失」,都以之為中心,故亦稱「自我中心」。生命體原本具有求生的本能,對人而言,這種求生的本能,就是「自我中心」的感覺對環境加以分辨,一切以「趨利避害」為原則。這種現象,一般稱之為「自私」,殊不知,這卻正是生存的本能。

【生命體能夠生存,必以自我為中心,作利、害的分辨。】

  生存是人的本能,感官的刺激、記憶的貯存、及意識的判斷等,都是大自然為了這個目的而設計的。刺激代表當前環境的變化,記憶是過去發生的經驗過程,意識則為人的利害判斷中樞,對現在、過去的一切經歷,作行動的抉擇。
  所謂意識作用,就是對全部感覺器官的控制,控制越強,注意力越集中。這時「自我意識」完全陷入專注的狀態中,好的一方面是能有效地解決問題,但也有不利的一面,就是經常忽略了一些意識之外的因素。這就是所以會有『旁觀者清,當局者迷』的情況發生,也是任何人,做任何事,無法面面俱到的根本原因。
  但是經驗記憶可以彌補一部份,透過經驗的聯想,意識可以擴大利害認知的範圍,由當前的「我」延伸到過去。因此,「自我意識」不可能離開經驗而單獨存在,至少,沒有過去「自我」的經驗,則此刻的「我」只是一個刺激的感受體,除了具有刺激所引起的習慣反應外,毫無「自我」的認知。
  既然人的經驗記憶為「我」之的意識基礎,經驗之素材即為組成「我」之素材。故「我」所接觸的環境,包括人物、事件以及形成觀念之各種因素,皆為「我」不可分離的部份。
  人在不斷拓展的經驗中,逐漸意識到「我」之生存,與同一環境中其他因素息息相關。也可以説,「我」的生存範圍,並非僅限於自我的身體以內,而是所有與「我」有關的一切,是一個比「小我」要重要得多的「大我」。
  為了長期的生存利益,有時必須犧牲眼前的利益。這種將「我」的認知範圍向外擴展,由小而大,是為由「小我」向「大我」昇華。這種壓抑生理機能本具的「感性」,利用法則、推理,以求得到更高利益的態度,便是所謂的「理性」。
  此外,人在長時期對環境的適應下,各種行為形成了「潛意識」的習慣,表現在其一舉一動中,是為每一個人特具的「性格」,或稱「個性」。「個性」是行為「韌化」的前奏,除非是意識的控制下,人一舉一動都是個性的表現。
  人的個性與其一生之遭遇及成就有著密切的關係,因為個性決定了思考、行為的模式。諸如人際間的交往,事務處理的方式,甚至於個人對利、害的認知,在在都受到這種模式的影響。
  俗話説:『江山易改,本性難移』,這裏説的本性,實際上就是「個性」。備受欺凌,無力反抗者,常變得孤僻,自絶於社會;從小驕縱慣了,必然養成任性的個性;經常受人阿諛諂媚,就會趾高氣揚,目中無人。只有在受到挫折或打擊時,才有可能反躬自省,檢討自己的個性,更只有在受到環境的壓力下,為了生存,才「願意」改變自己的個性。

第二節  情緒情感

心連情生,心動感至,人之七情六慾,
悲歡離合,無不起於心。心止念滅,
心定理現,故唯智者能降伏其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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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的意識對自我有關的一切,都會產生一些心理反應,這種現象,稱為情緒;人對自我經驗的交集,等同於自我的一部份,稱為情感。】

  「情」是指意識對自我與相知的人或事物之相關性,在記憶網絡中的交集區域越大,則「情」越「深」;而交集的利害關係越多,則「情」越「重」,情緒即指因這些「情」所引起的、心理反應上的複雜關係。
  「感」是意識的「感受」,指人心的狀態,已經為「情」所動。所以,在意識對經驗記憶認知後,人心會有所感受,由於這種感受對意識又會產生影響,形成了所謂的「情結」,在在皆左右著人對事物的態度。
  感覺器官一接受到刺激,神經細胞立即產生電流脈衝,在「感覺閥」調整後,凡超過臨界值者,中樞神經遂加以判斷,決定此刺激對生命體生存之「利」及「害」。至於比較複雜的事件,利害糾結,尚需經驗的反覆印証,以確定其利、害。
  主觀意識根據「利、害」關係作為「好、壞」判斷標準。這種「好、壞」的概念純綷屬於感性,對有利於自己的人或事物,皆認為「好」,否則就是「壞」。
  好、壞其實是相對的,完全由過去所累積的「經驗比值」而定。人在經驗中,遭遇到的利多於害時,其經驗比值較高,反之則低。這種結果,使得人對環境的適應力,可以有更大的彈性。
  感覺閥與好、壞的經驗值有類似的功能,但是感覺閥的變化有其物理、化學性之限度。因為生理組織僅能存在於一定的條件下,感覺閥所調節的範圍,是在此安全極限內。所以我認為就生理刺激而言,其利、害是絶對的,在生理結構上,人與其他動物並沒有多少不同。在我們討論人性時,所涉及的刺激是以心理反應為主,而心理又脱離不了意識,這時所謂的利、害,是相對的。
  人對有利的刺激有「親和性」,當經驗累積到一定的程度,形成了「意識」時,意識就會將經驗中的事物,視作「自我」的一部份,凡對自我有利的都是「好」,否則便是「壞」。當好的事物發生時,生理機能會分泌「激素」,神經細胞接受後,因為不同性質及強度,而有各種「興奮」的感受。在概念上,便是所謂的「喜、樂」,其「親和力量」最強,經常是人類生活中所追求的。
  然而,正因為人的經驗,「好、壞」是相對的,所以,「喜樂」要視好壞的經驗值而定。如果經驗值高,則必須要更強的「好的刺激」才有效應。反過來説,如果是一個人正在痛苦中,其經驗值很低,只要超過此值之刺激,意識上都會感到親和性,而認為「好」。
  因此,很多哲人都認為『樂極生悲』,而『快樂是痛苦的解除』同理,『人在福中不知福』都是不變的真理。任何想要理解幸福,認識快樂真相的人,應該掌握相對性的原理,創造自我有利的條件,而非盲目地追求虛無的快樂。
  人的親和性有兩種型態,一是對具有令自己感到「好」的人物,一是「好」的因素。這兩者的意義有很大的分別,前者是已經存在的具體事實,後者則為某種觀念原則。人對一個令自己感到「好」的,不論是人或物,最自然的心態,是希望能永遠保持在身邊,即為「佔有」。如用一般的詞彙來表示,就是「愛」。
  如果是「好的人物」,由於人物佔據時、空,僅能被一個人所擁有。人同此心,心同此理,人人都會產生「獨佔」、且排斥他人的願望。因此,這種「愛」常是人際間矛盾衝突的泉源。
  「好的觀念」則不然,「觀念」是抽象的、不佔有時、空間,人人都可均霑,而且互為影響。所以這種方法或原則,經常被用來作為社會、團體及個人的價值標準。對團體,在為人時是道德,處事時則是法則;對個人而言,有氣質、品格、情操等等,不一而足。
  前文説過,「人心」對「有利」的人、事、物,本能會產生一種「興奮」的狀態,是為「喜」或「樂」。這種興奮的狀態,又為有利於生理、心理之刺激,意識希望經常保持這種狀態,遂對該人或事物,不斷加以想像或美化,形成一個高電勢的網路。
  由於電勢的存在,任何傳至大腦中樞的剌激,首先會受到電勢的影響,而縈繞在該「電勢區」內。這正是「意識」得以形成的原因之一,以致人無法擺脱有關該人及事之聯想,因而產生了一種極為強烈的心理狀態,是為「愛」。

【愛是一種心理狀態,人對能使自己喜、樂的人或事物,產生強烈的慾望,以符合自我意識需求者。】

  人對所謂的「有利」及喜樂,只不過是基於目前的需求。同時,除了生存之外,「需求」只是一種心理認知。或基於幻覺,或受到環境的影響,在大腦中產生了一種充電的高電勢迴路,意識經常陷溺在此迴路中。如果需求不能滿足,此迴路的電勢無法消除,人則產生「煩惱」以及「焦燥」的情緒。
  在情況嚴重時,也就是電勢太強,意識無時無刻不停駐其間;再不然時間太久,意識不斷地堆砌,影響到正常的運作,則對人説來,是為「痛苦」。
  解除這種情緒的途徑,一是以其他的事物,來轉移意識的專注性,時間一久,電勢自然消失,煩惱也就不存在了。另一種最直截了當的方法,便是設法滿足意識的需求,這便形成「慾望」。
  當上述不利的情緒,在一段很短時間內消除時,此時內分泌會突然多速分泌,隨著激素的單位量的增加,人會有「愉快」或「快樂」的情緒。至於慾望的解除,則會感到「滿足」或「欣慰」。
  因此,每當人表示「愛」某個對象時,意即該對象符合其個人之利害關係。一旦此利害關係不存在,或由利轉變為害,愛即消失了,甚至可能由愛而生「恨」。
  人常謂「愛國」為一種美德,殊不知愛國者,實際上是指生活習慣,思想行為皆已定型,而不願也不能有所改變的人。在封建時代,所謂的知識份子,是以對該國文化上的知識程度為衡量標準,該類知識離開了國土,即一無用處,故不得不愛其國。
  在物質文明時代,知識份子是以科學技術為對象,兼以今日物質世界,在相互影響下,僅有生活程度的高低。而其技術放諸四海而皆準,無所不利。故其「愛」的衡量標準,是以某一國家社會,對其個人的利益程度高低而定。
  對一個普通人而言,「愛國」表示再沒有其他的選擇。對一個重視自我利益的知識份子,「愛國」只能説是一種姿態,希望藉此獲得更大的利益,否則,只要可能,他會找尋一個更能夠滿足個人利益的國家,愛到無利可圖為止。
  愛「人」也是一樣,因為人的經驗,隨時都跟著環境的變化而變化,每當人有了改變,就表示其利益重心已經轉移,所愛的必然不同於前了。當人意識到所愛的人不再愛己,有人會失望而悲傷痛苦,有人則憤怒仇恨之心油然而生,不一而足,端視其他條件而定。
  既然所有的情緒,都建立在利害感受上,我們就可以用利及害來定義所有的情緒。如下表:




第三節  思考判斷


有人到邯鄲去學走路的方法,學了多時,
不僅路走不好甚至連原來怎麼走法都忘了,
最後,他只得爬著回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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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情緒是人的感性對事物直觀的反應,在理性上,各種事物都必須化為概念,利用概念和整體概念間的關係,先確定目的,以之推演利害得失。這種理性的意識行為,便是「思考」。思考的結果,需要作出決定意識,遂根據環境因素及自我條件等各種參考因子,對「目的」之「利、害」加以「判斷」,因此便有了「是、非」、「可、否」及「有、無」等觀念。
  思考分意識思考及潛意識思考兩種,一般未經過理性知識洗禮的人,多屬潛意識思考。也就是説其思考的方式,完全是習慣動作,不受意識之支配。這種思考是「直覺」的,在輸入因素的導引下,任由大腦神經的電流脈衝,將有關的經驗記憶逐一聯接。
  實際上,這種直覺思考無時無刻不在大腦中進行著,只是大多數的情況,都屬於隨機的「胡思亂想」。經過嚴格的理性訓練的人,養成了系統性的意識思考習慣,就是其直覺亦具有條理,常在不知不覺中,將思路導通。
  意識思考是指在意識專注的情況下,依據概念與概念的關係,將已知的事件,用觀察、分析及判斷的方法,重複印証,並對其中未知的部分加以處理,尋求與已知事件之間的聯結關係。
  由於潛意識思考的素材是經驗,所以很難用語言適當的表達。而意識思考的素材是概念,語言文字所表達的也正是概念,因此,要想正確地表達其思想,就必須採用概念,不斷地重複整理,直到意識能夠正確地應用為止。
  只是,在思考的過程中,意識隨時需要針對目的作觀察、分析及判斷。如果沒有目的,根本算不上是思考,充其量只是胡思亂想;若無觀察的素材,則難以求証,脱離現實;沒有分析的資料,更流於空泛的形式;再如沒有判斷的結論,這種思考可以説是價值不高,毫無意義。因此,思考是一種意識能力的綜合應用,輔助人解困、釋疑。至於其他各項細節將在第五節「意識能力」説明之。
  思考最有效率的方法,是先確定目的、對象,再根據實際條件,搜集資料。待將各種資料理解、消化後,分出已知和未知的部份,已知的必須「假定」正確無誤,以便推演未知。若在過程中有了矛盾,或是對已知部份產生了疑慮,尚應先行徹底瞭解問題所在,絶不可輕率地忽略過去。
  直到資料都整理完畢,也就是第一階段的思考完成,這個階段非常重要,經常是思考成敗的關鍵。因為,很可能一點小小的疏忽,將導致全部推論的錯誤。此外,對資料的一再求証,不僅是一種良好的習慣,也是對這個時代中,知識不斷更新之下的唯一對策。
  接著下去的思考則是針對目的的比較、判斷,這個階段有兩種方法,一是「水平思考」,另一則稱「抽象思考」。
  水平思考是採用具體的例証,找出其相同的特性,在等價的立場上,逐一將各種因素提出,與思考的對象或目的作利、害的分析、比較。在比較的同時,還要將結果牢記在心,以便在最後,提出綜合的結論,以供「目的判斷」。
  抽象思考則難度較高,也沒有固定的步驟和原則,一般説來,是能在毫無根據的基礎上,得出具體的結論。這種思考方式,極適合於發明創造,或是設計規劃。
  實際上,思考不可能毫無根據,只是抽象思考所根據的,並非具體的成例,也沒有賴以比較的資料。在這種情形下,祇有靠有限的經驗,假設一些情況或現象,再一一與所設定之目的,比較求証。一步一步地建立起橋頭堡,一點一滴地奠定具體的基礎。
  思考的結果是為思想,人類文明完全建立在各種不同的思想上。由於人生存在一定的環境中,所觀察到的素材,不可能超出其認知的範圍,再加上分析、判斷的特性,故思想必然是主觀的。
  因此,人類的思想雖然在不停的開展,一種思想影響了另一種思想。而新的思想又成為環境的一部份,所以思想永遠受限於在各個時代的人的感受中,任何一種思想都不可能代表全部的客觀真理。
  在這個時代,因為物質文明的崛起,個人享受至上,為了滿足自我享受,「民主、自由」自然而然成為人類思想的主流。説穿了,是宇宙進化的過程中,新的層次出現,人類社會開始解體,各人只顧自己利益、一代「人類王朝」沒落的最終景象。
  這種思想,與歷史上的君主專政、神權控制,實質上沒有很大的分別。只是君主專政時的思想為「安定、團結」,神權所提倡的則是「平安、和諧」。在那些時代,不論我們喜歡不喜歡,思想統一在團體的旗幟下,人類還是宇宙的主宰,有足夠的力量與環境拚搏。
  人類也循環在生、老、病、死的輪迴中,當「人類思想」老化之時,由奮鬥的目標進入享樂的時代,由律己的自制到無盡的放縱;在個人生理上,每一個器官的機能都失去了控制,每一個細胞都活躍起來。自由!自由!當全世界人類響應之際,癌細胞開始蔓延,人類社會已經面臨死亡!

第四節  環境認知

苗疆某地,人死之後,親友狂歡作樂,
以慶重生;愛斯基摩人每逢遠客,
輒令妻作陪。入鄉隨俗,客從主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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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不論有沒有思想,人都會在經驗中,意識到各種環境所具有的特性,或多或少的強迫自己去適應,以取得最佳利益。
  只有有思想的人,才能真正認知環境,不過受限於各自的立場與角度,不可能有統一的、一致的看法。
  環境分時間與空間兩類,時間的環境是指從過去發展到現在以及未來的各種因果,其情況比較複雜,認知的難度大,其影響也較為深遠。對一般人來説,現實重於一切,眼前的利益才是真實的。有些人考慮得多一些,除了今天,尚能顧及未來。至於真正能高瞻遠矚認識到長遠的、超出其生命時限者,可説是鳳毛鱗角,百年難得一見。
  至於對空間環境的認知,則比比皆是,因為空間環境就是我們日常生活所面對的一切,眼睛看得見,耳朵聽得到。為了生存,人必須明確地認知當前所發生的事件,或憑本能,或憑經驗,再加上策略、技倆,及時採取行動。
  關於時間環境,涉及太廣,唯有具有無比的智慧的人,才能略明往事、知來者。但空間環境則不然,人生活其中,所有的刺激、感覺及經驗,無不與之息息相關。任何人只要經過訓練,皆能有所體認,唯限於個人的能力、背景,體會程度的高低有所不同而已。
  原則上説來,人的意識型態、能力高低及知識程度三者,與對環境的認知有密切的關係。意識型態完全決定於環境,是一種「意識的反饋」。也就是説,人生存在某一種環境中,受到各種刺激,累積了無數的經驗,若該環境所倡導的價值觀有利於個人的生存,會產生擁戴、支持的態度;否則,則形成抗拒、反叛的思想。因此,意識型態相當於環境認知的一種。
  然而每個人對各種事態的認知、感受都不盡相同,能力強的人,其觀察、分析、判斷力較高,因此,認知環境的條件也較有利。某一事件的發生,人如果沒有敏銳的觀察力,則對該事件不可能有完整的認識;沒有分析力,則觀察所得不過是些無機的資料;不會判斷,則永遠得不到結論,也就是説,永遠不會有什麼認識。
  有了能力,依然可能有所不足,尤其是在當今科學昌明的時代,很多事物都涉及專門知識,如果不廣泛地涉獵各類專業知識,則雖身處現代人不可能具備一些知識性高的常識,只能算是今之古人吧!
  人對環境認知的多寡,相當於人處理事務能力的高低,因此,認知越多,其處事能力也越強。而人對環境刺激所產生的利害感受,則形成意識型態,刺激之輕重,決定堅強程度的大小。
  由於人的「自我」就是其經驗的交集,所以人對環境的認知,也就是其「自我」的延伸,如果認知有限,是為「小我」;其認知範圍廣,則稱之為「大我」。整個人類文明,就是每一個個人,在小我或大我之間不斷發展,所留下的軌跡。

第五節  意識能力

螳螂的前肢有若兩把大鉗,能走能飛,
又擅偽裝,所向無敵。故見車至,
便高舉雙臂。人無意識能力亦如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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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屬於意識的能力有四種:觀察、分析、判斷及意志力,其中意志力是對自我的控制,完全基於環境的刺激而產生難以調教,其餘三種都可以透過學習及鍛煉,予以培養之。
  也有人將恒心及毅力當作意志力,我認為其中大有區別,恒心是指人對某一件事物的執著性,可能基於興趣或者是其他的利益,在正常的環境中,得以長時間恒定地維持不變者。毅力則強調在遭遇到挫折時,能夠堅持不懈的能力。
  所謂意志力,則與利害無關,與時間長短也無關,而是當意識認知到有某種必要時,一旦有所決定,除非其意識型態改變,否則不達目的不休。所幸這種能力不能經過學習而得,不然人在意志力的控制下,其能量的發揮,實在難以想像。
  意志力必須經過極重大的刺激,或者是意識型態上的徹底覺悟,才得以產生。人一旦有了意志力,人生的境界、意識的能力,都會有極大的變化。中國古代的「禪宗」,就是最顯著的例証,修襌宗者,非經由學習,而是透過對自我的認知,終於覺悟的。
  觀察、分析及判斷,則是人處事的能力。觀察是指個人的感官反應,利用視、聽等各種感覺器官,對事、物所發生的刺激予以記錄。因此一個人的觀察能力,可以説是感官反應及記憶的綜合,不僅反應時要速度快,且要記憶明確,不論巨細,均能敏銳地觀察入微。
  在觀察時,還有一項重要的因素,就是要避免主觀。因為所觀察的事件,還要經過分析判斷,如果在觀察時就加入了主觀的成見,必然會有所遺漏或不夠偏失,以致影響到判斷的正確性。
  觀察的內容不外事件的四大因素:時間,地方,人物以及發生的經過。觀察最有效的方法,是隨時做記錄,雖然有些人記憶力很好,但是當事務繁雜時,就難免忘卻。
  觀察的結果,要透過分析,才能把原始的資料,化為能夠據以判斷的格式。然而在分析之前,為了避免主觀的偏見,最好先利用「聯想」,把所有值得參考的因素,都一一找出,再作分析。
  分析的主要目的是得出「原因」或者「結果」,在詳細地考慮了各種觀察及聯想的因素以後,有些非必要的、找不到交集因子的,就可以忽略掉,再根據時、空、人物、事件因果,以及意識所特定的目標,對利害的選擇作出判斷。
  判斷的不二法門就是根據目的,力求趨利遠害,所以一定要有目的,否則無從判斷。如果是根據客觀的觀察而作的判斷,可以在最後才選定判斷的目的,如果在觀察之前就先有了目的,則稱之為「目的判斷」,在觀察時,就應以主觀的立場,同時加以判斷選擇。
  這三種能力,每個人多多少少都具備一點,但卻經常混為一體,糾結不清。以致發生錯誤時,無法確知是什麼因素所引起,即使想要糾正也無能為力。
  有少數人因為特殊的原因,具有一兩種上述的能力,且能靈活運用。這類人是社會的棟樑,常能出人頭地。只是格局有限,能力並不齊全,如果自以為是,濫用其能力,則很容易發生失誤。
  至於同時具有多種意識能力者,恐怕五百年才能出一個,這種人才是真正的才幹之士。然而人生事態複雜,機緣微妙,除了意識能力外,還要有道德修養,否則,鋒芒太露,必將遭忌。一旦阻力太大,則事倍功半,成就有限。
  下文中,我將詳細説明這幾種能力。



一、觀察力:
  意識能力的發揮,首在對「目的事物」的觀察,將觀察所得再加分析,最後經過判斷,選擇最有利的途徑,用堅定的意志,徹底執行之。
  一般人的觀察常失之於主觀,只願看自己喜歡看的,聽喜歡聽的。這樣一來,觀察所得就不夠正確,在分析、判斷時,不可能有理想的結果。
  此外,也有注意力不集中,觀察太簡略,角度不廣,忽視了某些細節,或者找不到重點。對於觀察的能力而言,這些都是缺點,必將影響到最後判斷的結果。
  觀察力不是天生俱有的,必須經過嚴格的訓練,再不然是自我經驗的自覺,逐步養成了觀察的習慣。
  觀察力的養成,首先要能排除一己的主觀成見,不論喜不喜歡,都要詳細地眼看、耳聽,一一記在心中。因此感覺器官的反應要靈敏,記憶的能力要強,當然,記錄在紙上或者其他媒介上皆可,一定要巨細無遺,尤其是要抓住最關緊要的、變化中的各種線索。
  觀察的內容當視對象而定,不論對象為何,人、物、事件過程,發生的地點及環境,時間及其背景等都是不可或缺的資料。如果確實知道其前因,或是一些未經証實的細節,也有參考的價值。但必須注意的,是要明確地交待哪些是已經証明,哪些是尚待清查的事項。

二、分析力:
  在觀察的時候,不能先作分析,不僅是為了保持客觀立場,而且要避免分神旁騖。
  分析需要借助於聯想力,在觀察所得的各種蛛絲馬跡中,將其有關的事項,一一找出,以供分析。
  通常,分析時難免有主觀的成份,以致於失之偏頗。分析的目的,是要找出問題的關鍵因素,一遇有主觀的成見,就會有意  無意地導向預定的答案,而失去其應有的作用。
  其次,在分析時,應以觀察所得的結果為對象,舉凡人、物事件的聯想,都應該與時間地點同時考慮。如有未經証實的,應該優先分析,如有資料不足之處,也要在可能範圍內,設法收集齊全。
  最後,在所有的資料備妥後,才著手找出各個項目的「基本因素」,以及因素間的交集,列表備用。

三、判斷力:
  要作一個正確的判斷,必須有三個先決條件:第一是要有完整而明確的分析資料;其次要有明確而肯定的判斷目標;最後,則是個人的判斷能力。三者相輔相成,缺一不可。
  沒有資料當然無從判斷,再若資料不全或者不夠明晰,也很難得到理想的結果,這一點不難瞭解。至於需要明確的目標,對大多數的人來説,就有點不可思議了。因為一般人除了生存,和生存得「好」些外,談不上任何目標。
  殊不知,人在生活中,隨時隨地,都在各種短期的和長期的目標中,或有意、或無意地,作最有利的選擇。對有智慧的人,這些目標都很明確,所以不容易犯錯。而芸芸眾生,懵懵懂懂,從來不曾想到自己有什麼短期、長期的目標,人云亦云,隨波逐萍,如此而已。
  由最常見的閒聊天就可以看出,一般人之所以談話,只是因為無事可做,再不然基於求變的心理,找個題目,天南地北,扯東説西。
  有人甚至於日復一日,毫無意識地從事著某種工作,只等著下班、領薪水。身上有了錢,立刻上街,把錢花個精光。就算成了家,責任在身,也不過一天挨一天,希望地位高些,錢賺得多些。人生活著,卻在生理感官控制之下,由不得己。
  當然,這種生活沒有什麼需要判斷的,也就無法養成判斷的習慣與能力。正如一葉扁舟,隨風漂游,到哪裏都可以。但是一條海輪,在無邊無際的汪洋之中,卻不能不判斷,問題在,如果沒有目的地,又何從判斷?人性如此,人生如斯,細思之下,可以知半矣!
  最後,是判斷的能力,除了要正確外,還要迅速,明快,世事有利的機會,經常是一瞬即逝,判斷錯誤固不必説,猶豫矛盾一時難決,也常殆誤良機。
  有智慧的人,永遠是看清了目標,明辨了方向,珍惜每一刹那,不停地判斷,作出決定,堅定不移地執行到底。
  要養成這種能力,唯一的法門,是控制自我,不斷地、反覆地練習,再觀察後果,回饋反思,直到成為直覺反應,隨時隨地運用自如而已。

四、意志力:
  不論天才或庸才,也不論有無機會,人的成就高低最大的分別,是在於「意志力」的大小上。
  意志力是人性中最具威力的力量,卻也是最不被人注意的力量。因為,前述的三種能力,多多少少可以在人的表現中,觀察出來。可是,意志力完全是唯心的,沒有任何表徵可以看出一個人的意志力在哪裏。
  有些人能連續工作十年廿年,甚至於一輩子,但是這並不表示是意志力,也有人日夜不懈,奮力向某一目標挑戰,這也不見得是意志力堅強。那麼,什麼是意志力呢?
  意志力不是賭氣、賭狠,也不是堅持立場、強迫自己努力的式,更不是臥薪嘗膽,懸錐刺股的恒心毅力。我認為諸如一時的激憤,或者各種感性上的衝動,會產生一種特殊的現象,使得感覺閥改變,而能忍受生理人理上的痛苦,以達到某些目的,這都不能算是意志力。

【意識型態是意識認知所產生的力量,在意識對目的充份的瞭解後,一種無法再加以改變的意志力。】

  這種能力經常可以在一些出類拔萃的人身上看出來,他們的執著是溫和的,平靜的,源遠流長。意識不能剋制生理的痛苦,有意志力的人,不具備頑強的耐力,或許能一時屈辱於暴力下,但其思想行為卻永遠依照著意識的認知,奉行不渝。
  具有意志力的人,不見得一定是「對的」,但卻絶對的自以為是。因為意識與「真理」毫無關連,追求真理的人,需要意志力,瞭解真理者,則屬於「境界」的範疇,並非徒有意志就能得到。
   第三章 意識機能
      第一節 自我中心
      第二節 情緒情感
      第三節 思考判斷
      第四節 環境認知
      第五節 意識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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