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節 自然法則
漢語源自自然,不需「文法」,表達方式一如觀察之實況,依時序先後、距離遠近、影響大小等,將人事時地物情理法分別陳述之。但應注意者,根據傳統倫理,上文領下文,不可逆序而行。
1,陳述一己意見:
主體>意願>結果。
2,描述所觀察之事物:
時空>事物>變化
3,問所欲知事物:
事物>變化>如何
4,表達內心感受:
主體>心情>如何
但是,基於人之成長環境不同,人思有異,果欲有效地掌握漢語溝通之道,則須仔細參詳以下各章說明。蓋中華文化係建立在層次嚴謹的金字塔模型上,愈向上要求愈精緻,但於普羅大眾,一切從權,以簡明為上。
一、數量與概念的關係:
概念是獨立的,可以靈活應用。漢字以視覺為主,故應以視覺理解之。
1,數有數的概念
2,量有量的概念
3,物有物的概念
三人行非三個人走路。
三人行:三個人行、三種人行、三群人行、
個、種、群即為量詞,以為概念定性
三刀下去等於三次用刀
那旁現有樹林--那一旁現有樹林,加一「一」字便令「旁」變成名詞。
二、溝通之道:一主觀個體將其認知傳達給另一主體。
所見>所感>所知
主體>變化>後果
主體:數,量,形,狀,功,性,質,
基於象形的特性,漢字「意詞」中之時、空觀念非常清楚。從概念上看,「空(古人穴居,工官營之,使其中空)」只代表一個位置;「時(日寺,日變化之管理法度)」代表變化的法度。因此,形成觀念後,「空間」之定義為「空與空之間」;「時間」則為「時與時之間」,簡單明瞭。
如果要將空時付之實用,就必須根據使用之「立場」及應用之「目的」,釐定概念,再組合為觀念。至於時式,只要加入界定詞即可。
「體=行禮之骨架,系統結構之本,引申人所認知對象」。
任一系統都有其「本」,既為「行禮的骨架」,對傳統中國人就於「人生認知之本」(今禮失求諸野矣)!可以說「體=人生認識的基本概念」,一應靜態、可知可識者皆為「體」。
「體」分抽象及具象兩種,且若非抽象即屬具象,符合二分法準則。抽象之體為視覺感官所能辨識之象,屬於「現象屬」、有「形、色、性、質、數、量、位、能」等「表象」。具象之體為實物之本體、肢體,或植物、動物,乃「具象屬」。此屬均具觸感,且對所有有效。
由是可知,因體有象,「感」與「象」所接觸之「鍵」,是稱「體鍵」。凡體鍵符合常識,其鍵之功能成立,是為「觀念」,否則無效。
如:「著色」--色可因有色物質而添著於物體表面,觀念成立。
「著性」--性不可著,此觀念無解。
「體」存在於自然界,各有其「功能」,此功能對人來說,便稱之為「用、作用」。故有體必有用,有用必有體,人對事物之解,悉數來自「體用觀念」。因此,只要掌握了宇宙中的體用觀念,加上分層分類,就可以瞭解萬事萬物。
所謂「功能」,是站在人類立場,對人的各種需求而論者。人的需求又來自「感官刺激」,而正常人以視覺為主(佔八成以上,盲者之所以有知,來自後天學習),學者能瞭解視覺現象,其餘自可類推。
「體」本存於大自然中,可稱為「自然體」,其現象無窮無盡。人為了應用方便,特以符合人類認識、習性,設計製造了一些具有固定「功能」之物體,是稱「人造體」。
無論自然體或人造體,必然具備「形、質、性、狀、數、量、位、能」等現象之用:
1,形有方圓角矩格稜板塊條片扁錐橢珠球丸畸鱗螺面腡周環等,所有形之辨識悉以邊沿效應而定。其邊沿之形成以本體之外側變化為主,認識族之「形狀」概念係形容各種抽象體形之感知程度;
「體狀」則為形容具象屬之感知程度。色只有「有無」兩類,凡有,則可以認識族之「色狀」形容之。故色之用只供「辨識」。
2,質指體之「質狀」如:緊脆韌鬆稀細緻稹密重輕精疏弛酥硬堅牢固鞏剛柔軟等。
3,性指體之「性狀」如:純粹雜混淆濃稠黏粘淡乾燥涸汔炕旱潮濕溼潤浹肥腴等。
4,狀指體之「狀態」(動靜交互者)
5,數指體之「計數」如:各種數詞。
6,量指體之「計量」如:各種量詞。
7,位指體之「位置」如:上下前後左右內外裡中央匝周圍間隔邊頂底表端旁側等。
8,能指體之「能量」如:明朗亮昭晟暗晦暝曖昧曄暐焯煥炤燁熹炳煒煌燦爛輝等。
「用=從卜中,指可施行,支配,需要,功能,有效應」,代表人類文明發展過程中,對事物所積累之功能認識。事實上,能量變化為宇宙進化之基礎,生物界利用能量變化生存,以迄於今。只是,人類係唯一能將「用」系統化,納入生活常識,從而融為文明的核心。不幸,居馨蘭之室,久而不聞其香,今人唯知享受功用之果實,而高陞為梁山泊軍師--勿用矣!
「庸=續用,平凡,小事」,漢字中,「用」之義平凡而專致。儒家之學獨尊「中庸之道」,中庸者,中而正,庸而平凡。西方尊狩獵傳統,英雄主義盛行,事事力求標榜自我,急功近利!於斯,以變逐利,時尚優先,假知偽識大行其道,「人生常識」反而淪為垃圾古董!
老朽崇華斥洋、尊古貶今,正因時人已迷失於西潮之故!九年來,老朽聲嘶力竭,一再揭櫫「體用之學」與常識之關係。近日始知,有些網友就是「有看沒有見」,一切努力盡付浮雲流水中!顯然,有機農業方始其萌,殺蟲劑尚當其道,潛蟲勿用!
老朽日暮黃昏,無意據網以教常識焉!知者知之,不知者不妨依賴現代物質文明,生活無礙,斯可矣!蓋常識雖無所不在,但微塵其眾而微。沈子為杏子建立「常識庫」,已耗時數年,豈一語能解(適才沈子來此,出示一菜葉云:已長黴菌矣!人若「用」心,心必有用,何需專家)!
用鍵:事物概念之應用、或意識所認知的系統。
因鍵:事物概念之根本、係變化之初始態。
果鍵:事物概念之現象、係變化之終止態。
第三節 自然法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