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廿九。
廿九.

  回到危樓,地上已經濕了一片,幸而雨勢不大,還不算嚴重。
  下午,凱洛琳出去看朋友,我也趁機回餐館去。一進門,便見老馬和吳先生在談天,老馬見到我,大叫道:
  「空空道人來了!」
  這話雖然略為失真,但卻不假,我們正是中國古代小説上的神仙人物,只是沒有騰雲駕霧、撒豆成兵的本事而已。
  在海外的華僑,每個人都有本難唸的經。在國內,誰不羨慕他們那種出手闊綽,揮金如土的氣派?其實那是因為國外的生活水準高,日子一久,對金錢的概念習慣了。回到國內,眼見樣樣便宜,人生難得享受,又何必寒傖?(作者註:本書寫於六十二年,今昔有別矣)。
  再説,這些華僑精通當地語文的人不多,他們兢兢業業,無非是圖個生活溫飽,一點一滴聚集成些微的事業。但是他們張口是啞巴,睜眼是瞎子,豎耳是聾子,生活享受完全等於零。
  在這種情況下,事業無不是逼出來的。天下古今一般,只要刻苦耐勞,必能白手成家。但是平心想想,幾十年的光陰,背鄉離井人地生疏。在國內放不下臉做的事,到了海外,也不得不咬牙苦撑,真是所為何來?
  這一肚子苦水,我知道得太清楚了。然而社會是現實的,只要大爺拿得出錢來,誰又不朝著你笑?為了博取這窩心的一笑,人人爭著出國,夢想著揹一面僑領的大旗回來,這也可謂光宗耀祖的另一章吧!
  我做了神仙後,他們很希望和我聊聊,在座的還有一位姓王的朋友,他由台來巴浮沉已近十年了。由於年事已高,既拿不起,又放不下,五十多歲尚未娶妻。中國人沒有適合的,外國人他又不敢要,因此每日大唱低調。
  他聽説有個中國人在巴西做了神仙,頗為嚮往,正在談著,我卻駕雲馭劍的來了。
  我們寒喧完畢,老王便説:
  「他們説你在修神仙,我看你倒像個嬉皮。」
  「他們説得不錯,每個時代有它專用的語彙。在古代,嬉皮就是神仙;在現代,神仙就是嬉皮。」
  「怎麼能相提並論?神仙多麼清高?」
  「什麼叫做清高?不惹是非,不履塵世,不沾煩擾,如此而已。」
  「可是嬉皮要錢,討飯……」
  「神仙難道不化緣,不收人間香火?天主教、基督教教徒難道不募捐不獻款?」
  「教會有益於人類精神!神佛也是以濟人為目的!」
  「如果你不接觸宗教,怎麼能瞭解他精神的感召?你不接近嬉皮,又怎知嬉皮不具有精神力量?」
  「照你説嬉皮都是好的囉?」他突然下了斷語。
  「我沒這樣説,任何團體都難免良莠不齊,尤其是像嬉皮這種新興的現象,青年多只模仿了嬉皮的外表。但是只要是膜拜自然,斷絶物慾的,就有資格稱做嬉皮。」
  「我有幾個主顧,富有得很,也是嬉皮。」
  「那都是風頭主義者,許多人把嬉皮當作時髦的象徵,卻忍受不了斷絶物慾的痛苦,於是披上嬉皮的皮毛,過著嬉皮最反對的物質生活。」
  「為什麼嬉皮要反對物質生活呢?反對到向人討飯,也太沒有立場了吧?」
  「這要看各人對物質生活的體驗而定,假如你認定物質能滿足你,就沒有反對的必要。如果你認為物質不能滿足你,回頭在精神領域中追求,你就是嬉皮。」
  「所有的嬉皮都是這樣嗎?」
  「不盡然,各有各的想法。」
  「我不信做嬉皮能夠得到滿足。」
  「因為你不是嬉皮。」
  「我總覺得嬉皮沒有道德觀念。」
  「舉個例看!」
  「比如説,他們男女不分,關係隨便。」
  「請問你平時怎樣解決性的需要?」
  「花錢找妓女!」
  「除此之外呢?」
  「運氣好的時候,可以釣個女孩子,同樂一番。」
  「假如常常有這種好運,你會拒絶嗎?」
  「笑話!誰會拒絶?我又沒有老婆管。」
  「你不認為這樣不道德嗎?」
  他想了一會,説:
  「大家都是自願的,我年紀雖大,卻很開通。」
  「那麼,嬉皮有什麼不道德的呢?」
  他語塞了,但仍然堅持説:
  「我是解決問題,他們是故意追求刺激,而且互相雜交。」他停頓了一下,好像發現了自己的理由不很充足,又強調説:「我是老了,沒辦法結婚,他們為什麼不結婚?」
  「王先生,在中國沒有嬉皮,是吧?」
  「不錯,至少我沒見過。」
  「那是因為我們的傳統文化尚未破産,一般人精神上還有寄托,家庭觀念很深,物質文明也沒有達到如同歐美社會的危險邊緣。嬉皮是歐美社會病態的反叛,在他們的社會中,性開放之觀念已深入人心,家庭制度又破産了,嬉皮不過是反對空有其名的結婚制度。但是我也見過彼此相愛相守,不需要法律約束,他們可能比一般所謂的夫婦更能忠實於彼此。」
  我指的是尼奧和秀子,以及菲力與白蒂。
  「那麼,沒有一般傳説的男女亂交囉?」
  「那也是有的,在沒有找到情投意合的伴侶之前,我們經常有你所説的好運氣。」
  「那麼,我可不可以參加呢?」他顯然心動了。
  「當然可以,但是,只是為了性發洩就不值得,除非你是真心追求解脱。」
  「我當然想解脱,可是,我不能不顧自己的生活呀!」
  「你發了財就可以得到幸福嗎?」
  「那當然!我要找多漂亮多年輕的女孩都可以!」顯然,他想參加沒有別的動機,只是為了性。
  我無言了,這時老馬插口道:
  「你是打算永遠做神仙了?」
  「目前我只是在研究他們,我總覺得儘管他們有部分道理,但是一個不能廣泛為人類接受的現象,就不是絶對的真理。遲早有一天,我會找到一條更適合自己的道路。」
  吳先生聽得不耐煩,説:
  「談什麼嬉皮、神仙,我們正好三缺一,你來了,先湊一桌解脱解脱。」
  我説:
  「我一點興趣也沒有。」
  吳先生:
  「誰管你有沒有興趣!有時間就行,錢我可以投資。」
  老馬也説:
  「你不是神仙嗎?神仙以濟人為樂,就算你沒興趣,犧牲一下自己也是應該的。」
  「是啊!發發慈悲,救救我們這些煩惱無聊的俗人吧!」
  沒奈何,陪他們打了四圈,每次只要我一胡牌,他們便不依:
  「不行,你用法術,胡了也不算!」
廿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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