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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一、噬嗑卦
    二二、賁卦卦
    二三、剝卦
  卦二一  噬嗑  [離震][火雷]

噬嗑:亨,利用獄。
  [註]:噬--用牙咬。嗑--合口。
     用獄--處理行爲不當者之方法,使之正也。
  [象]:噬嗑綜賁。
     上下兩陽而中虛,頤之象也。四爲口中之物,故咬之。
[釋:]亨通,可利用刑罸治理整頓。
【彖:】頤中有物,曰噬嗑,噬嗑而亨,剛柔分,動而明。雷電合而章,柔得中而上行
   。雖不當位,利用獄也。
  [象]:雷電交加=懲罰糾正人不當之作爲也。
[釋:]口中有物嚼之,齒牙堅硬,而物柔軟,嚼後即分。世事之理,無非如此。
【象:】雷電,噬嗑,先王以明罰勑法。
  [象]:離=電。震=雷
[釋:]先王明訂罰則,令人遵守奉行。
初九:屨校滅趾,无咎。
 [爻]:(位),(比)扶。
 [通]:本爻變爲坤,重卦爲晉。[明出地上,順而麗乎大明,柔進而上行。]
 [註]:屨--以械加之於足。校--加於足之器械。
 [象]:中爻坎=桎梏,校之象也。震=足趾。
  初爻變爲坤=見土地而不見足,滅其趾之象。
  初九爲下民,故爲受刑者。
 [釋]:刑罰爲了使人畏懼,无咎。
六二:噬膚滅鼻,无咎。
 [爻]:(位)中正,(比)乘。
 [通]:本爻變爲兌,重卦爲睽。[二女同居,其志不同行。]
 [象]:膚者,肉之外皮也,凡卦中各爻次序相近者,皆謂膚也。
  或以卦序言膚,如睽卦兌二離三,本卦離三震四,卦序相近乃有膚之象。
  本卦六二指外皮,六三爲肉,九四爲胏(因陽剛,故連骨)。
  中間四爻有上下齒之象,故皆言其動作。六二乃治獄者,變兌=口,噬之象。
  中爻艮=鼻,二變中爻爲離,不見其艮之鼻=滅其鼻之象。
 [釋]:以柔制剛,小有損折,无咎。
六三:噬腊肉,遇毒,小吝,无咎。
 [爻]:(應),(比)承。
 [通]:本爻變爲離,重卦爲離。[重明以乎正,乃化成天下。]
 [象]:離火在前,本爻變又爲離,上火下火,乾其肉爲腊肉也。
  中爻坎=毒。六三柔弱,能力不逮反受毒害。
 [釋]:處事不當反傷己身,小吝,无咎。
九四:噬乾胏,得金矢,利艱貞,吉。
 [爻]:(比)扶據。
 [通]:本爻變爲艮,重卦爲頤。[自求口實。]
 [註]:胏--乾肉中帶骨者。
 [象]:此爻正爲頤中之物。上離有乾之象,本陽爻居坎之中,乃金之象。
  變坤錯乾=金。中爻坎=矢。
 [釋]:真相難斷,案中有案,艱苦奮鬭守之以正,吉。
六五:噬乾肉,得黄金,貞厲,无咎。
 [爻]:(位)中,(比)承乘。
 [通]:本爻變爲乾,重卦爲无妄。[動而健,剛中而應,大亨以正。]
 [象]:變乾=金。乾錯坤=黄色。
  六五柔順無能,九四扶之,得黄金之象。必正其心而懷危厲,始無咎。
 [釋]:意外之得,正心知艱,无咎。
上九:何校滅耳,凶。
 [爻]:(應),(比)據。
 [通]:本爻變爲震,重卦爲震。[震驚百里,不喪匕鬯。]
 [註]:何=荷,負荷。
 [象]:中爻坎=桎梏。初爻曰屨,上爻則曰負荷,因人之身份而有異也。
  坎=耳痛,故稱滅耳。離=戈兵,艮=手,持戈加諸於耳,亦滅耳之象。
  上九亦爲受刑人,如初爻然。
 [釋]:罪大惡極,怙悛不改,當有此災,凶。



  卦二二  賁  [艮離][山火]

賁:亨,小利有攸往。
  [註]:賁--飾也。
  [象]:賁綜噬嗑。
     山下有火,山上有草木百物,山下有火照之歷歷,如裝飾然。
[釋:]有小利,可從事不太重要之工作。
【彖:】賁,亨,柔來而文剛,故亨,分剛上而文柔,故小利有攸往,天文也。文明以
   止,人文也。觀乎天文,以察時變,觀乎人文,以化成天下。
  [象]:本卦綜噬嗑,噬嗑上卦之柔,來文賁之剛。柔指離陰,剛指艮陽。
[釋:]賁離明於內卦,近處能明,遠處爲艮爲止,故僅能得小利。由天理以察事
     物之變化,再看人世之環境,以明發生之現象。
【象:】山下有火,賁。君子以明庶政,无敢折獄。
[釋:]有火照明,君子應明察民事,使人奉公守法。
初九:賁其趾,舍車而徒。
 [爻]:(位),(應),(比)扶。
 [通]:本爻變爲艮,重卦爲艮。[艮其背不獲其身,行其庭不見其人。]
 [象]:中爻震、坎=趾。坎=車。變艮=止,捨之象。
  初爻在下,無車可乘,安步當車之象。
 [釋]:脚踏實地,爲守節義,寧捨車步行。
六二:賁其須。
 [爻]:(位)中正,(比)乘承。
 [通]:本爻變爲乾,重卦爲大畜。[日新其德,剛上而尚賢。]
 [註]:須=在頤曰鬚,鬚不能自動,乃附于頤以爲裝飾者也。
 [象]:變兌=口,口旁之裝飾,即爲鬚也。
  六二柔順,比之上下,二陽健動,隨之而動,有賁其須之象也。
 [釋]:受人支配,難以自行作主。
九三:賁如濡如,永貞,吉。
 [爻]:(位),(比)扶據。
 [通]:本爻變爲震,重卦爲頤。[自求口實。]
 [象]:中爻坎水=自潤濡水之象。
  一陽居二陰間,志得意滿之象。
 [釋]:名利兼收,能永遠守正則吉。
六四:賁如皤如,白馬翰如,匪寇婚媾。
 [爻]:(位),(應),(比)乘。
 [通]:本爻變爲離,重卦爲離。[重明以乎正,乃化成天下。]
 [註]:皤--白色。
  翰如--如翰之飛也。
 [象]:中爻變爲巽=白色。中爻震=馬足,中爻坎=急急之馬,乃翰如之象。
  六四應初九,有婚媾之約。當騎着白馬結親時,逢寇九三,居中爲擾。
 [釋]:好事多磨,憂急無用。
六五:賁于丘園,束帛戔戔,吝,終吉。
 [爻]:(位)中,(比)承。
 [通]:本爻變爲巽,重卦爲家人。[正家而天下定。]
 [註]:丘園--丘謂高地,園指園圃,上九之象也。束帛戔戔--謝禮微薄。
 [象]:艮=丘。又艮=果窳。於中爻震木之上,有丘陵園林之象。
  陰爻兩折=束之象。坤=帛。艮錯兌=殘缺,戔之象。
  六五雖居君位,陰柔之才,不足自守,與上九比而從之。
 [釋]:任用賢能,節儉自吝,終吉。
上九:白賁,无咎。
 [爻]:(比)據。
 [通]:本爻變爲坤,重卦爲明夷。[內文明而外柔順,以蒙大難。]
 [註]:白賁=裝飾之極,反樸歸真矣,白者素色也。
 [釋]:裝飾至極處,必然返樸歸真,无咎。



  卦二三  剝  [艮坤][山地]

剝:不利有攸往。
  [註]:剝--落也。九月之卦。
  [象]:剝綜復。五陰在下,一陽居上,陰盛陽衰,勢將剝落。
[釋:]當剝落之時,不利於有所作爲,宜儉德避難。
【彖:】剝,剝也,柔變剛也。
[釋:]剝落,剝至一陽,虛實消長變化,一陽至剛,是柔轉爲剛也。
【象:】山附於地,剝。上以厚下安宅。
  [象]:山上地下=山附於地。上=在上之一陽。下=下五陰之民。
[釋:]剝之時,上者應厚下民之生計,省刑罰,薄稅歛,令民安居樂業。
初六:剝牀以足,蔑貞,凶。
 [爻]:無。
 [通]:本爻變爲震,重卦爲頤。[自求口實。]
 [註]:蔑--滅也。蔑貞--消滅正道。
 [象]:變震=足。一陽在上,五陰在下,故有宅、廬、牀等象。
 [釋]:禍害開始,正道有難,凶。
六二:剝牀以辯,蔑貞,凶。
 [爻]:(位)中正。
 [通]:本爻變爲坎,重卦爲蒙。[山下有險,險而止。]
 [註]:辯--牀之幹也,牀板之下,足之上,分辯之處也。
 [象]:牀足之上爲牀幹。
 [釋]:禍害更近了,正道難危,凶。
六三:剝之,无咎。
 [爻]:(應)。
 [通]:本爻變爲艮,重卦爲艮。[艮其背不獲其身,行其庭不見其人。]
 [象]:羣陰之中,獨此六三有應於上九,是小人中之君子。
 [釋]:順時居命,无咎。
六四:剝牀以膚,凶。
 [爻]:(位)。
 [通]:本爻變爲離,重卦爲晉。[明出地上,順而麗乎大明,柔進而上行。]
 [象]:六三爲牀板,六四則爲牀上之人,首先爲膚。
 [釋]:傷及身體矣,凶。
六五:貫魚以宮人寵,无不利。
 [爻]:(位)中,(比)承。
 [通]:本爻變爲巽,重卦爲觀。[盥而不薦,有孚顒若。]
 [象]:本卦大象爲巽=魚。本爻變巽=繩。五陰串列,將以繩貫之。
  艮錯兌=少女,宮人之象。
  一陽在上,六五君位=率羣陰,聽命於陽。
 [釋]:利用手段,籠絡人心,無不利。
上九:碩果不食,君子得輿,小人剝廬。
 [爻]:(應),(比)據。
 [通]:本爻變爲坤,重卦爲坤。[萬物資生,乃順承天,坤厚載物。]
 [象]:艮=果。一陽在上=碩果。碩果不食,必落矣,果中有核,落地再生。
  變坤=大輿,權之象。五陰=廬,一陽在上=椽瓦,居所之象也。
  碩大的果實不能食,君子得到權力,小人將失去機會。
 [釋]:剝盡復生,此天理也。君子道長,小人道消。
    二一、噬嗑卦
    二二、賁卦卦
    二三、剝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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