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章七五 至 章七七
章七五
民之饑,以其上食稅之多,是以饑。 ①起
民之難治,以其上之有為,是以難治。 ②承
民之輕死,以其上求生之厚,是以輕死。③轉
夫唯無以生為者,是賢於貴生。 ④合
①起
民之饑,以其上食稅之多,是以饑。
【解】
老子認為:人民吃不飽,是因為稅繳得太多。
【通】
●《孟子.盡心下》孟子曰:『有布縷之征,粟米之征,力役之征。君子用其一。緩其二。用其二而民有殍,用其三而父子離』。
【釋】
人民之所以生活困難,是因為政府之苛捐雜稅名目眾多,難以應付。
為政者每以服務人民為由,窮奢極侈,美其名為國家利益,實際往往為當權之利益集團用作政治資本,以壯大實力。其利來自人民,謂之「稅」,稅收之名目視「食稅」者而定,食稅者眾,則稅目繁又多,且僅見其增,未見其減。
歷史一再重複昭示,一個國家或一個政權,其崛起之初,必因民「饑」至不可耐,遂鋌而走險。迨新政權建立之初,掌權者尚能體會人民之疾苦,故「食稅」常少。然因人心貪得無饜,時日既久,奢而入儉難,「食稅」即增矣。設若人民尚能忍受,在上者必自矜其功,謂之領導英明,國泰民安。為求百尺竿頭,更上層樓,「食稅」增之又增矣。如此因果循環,孰知其極?
②承
民之難治,以其上之有為,是以難治。
【解】
老子認為:人民之所以難治理,是因為在上者有為妄作,使得人民無所適從,是以難治。
【釋】
當政者若「有為而為」,不論其理由為何,必然不明「道」之真理,否則當「無為而為」才是。既不明「道」,必有私心;既有私心,必以己利為先;既以己利為先,人民之利必待己利有餘之時,始為之謀。
然而,私心既有,何時滿足?以時間計?以數量計?抑或以心理之狀態計?又私心僅屬個人?抑或涵蓋家人?家人之家人?家人之家人之家人?
即使私心得以滿足,於滿足私心之際,怎知民之需求?怎知如何滿足民之需求?又如何避免私利與民利相衝突?
難矣!難矣!
③轉
民之輕死,以其上求生之厚,是以輕死。
【解】
老子認為:人民之不怕死,是因為在上者貪婪無止,弄得人民無以維生。
【通】
●《孟子.梁惠王下》:『凶年饑歲,君之民,老弱轉乎溝壑,壯者散而之四方者,幾千人矣;而君之倉廩實,府庫充,有司莫以告』。
【釋】
人民之不怕死,是因為在上位者利用特權,貪得無饜,奢侈浮華。相較之下,生活有如天壤之別。人對事物之認知,完全來自經驗,眼未見、耳未聞,則不知其有。居上位者,集眾人之力,「求生之厚」甚易;而眾人在勞役之下,若見其上之人「得生之厚」,心必難平,不平則鳴,鳴而不得,遂感生不如死。生既不如死,何以生為,無以生為,是以輕死。
④合
夫唯無以生為者,是賢於貴生。
【解】
老子認為:唯有不追求享受,人生才會平順,這樣遠比養尊處優為好。
【釋】
如果為政者恬淡無為,則民風純樸,無聲色之刺激,無貧富之差距。人人平靜安寧地生生死死,既無大利令人顗覦,又無大樂惹人瘋狂。利害相差無幾,誰也沒有必要以生命為賭注,故能享受生命之樂。
前已言之,世人愚者居多,明道者寥寥無幾,若以民主投票表決,此説恐得票率為零。然而今日為草,明日為寶,君若不信,且待若干年月,「貴生」所遺之災害將至矣。
章七六
人之生也柔弱,其死也堅強。 ①起
萬物草木之生也柔脆,其死也枯槁。②承
故堅強者死之徒,柔弱者生之徒。 ③轉
是以兵強則不勝,木強則兵。
強大處下,柔弱處上。 ④合
①起-舉例
人之生也柔弱,其死也堅強。
【註】
客觀真實1:萬物初生,其體柔軟,為利於變化。
客觀真實2:變化既了,其體僵硬,無以為用。
客觀真實3:人智亦然,若保持柔弱,則利於學,一旦堅強,即告終止。
【解】
老子認為:人生下來之時,身體極為柔弱,死後卻變得堅硬。
【釋】
柔軟弱小與堅強壯大,各為世態變化之狀況。以時間而論,世態變化之始,為「始態」,始態隨時間值之增加而衰減,是為「生」,時間值繼續增加,到了某一限度,變化不再繼續,是為「終態」,主觀時間值中止,是為「死」。
在生、死之間,時間狀態連續進行,而時間與能量變化所作的功,便是世態的各種現象。現象之一,是量的變化,由小而大者,稱為生長,由大而小者,是負成長。現象之二,是質的變化,由柔弱變為堅強者,稱為正成長,反之,則為負成長。現象之三,是能的變化,由集中而擴散者,稱為正成長,反之,則稱為負成長。
但凡上述正成長之過程為「成」,負成長為「壞」,而正成長之現象為「住」,負成長之現象為「空」(由有化空)。若正負成長之過程交結,則稱為「劫」,因劫而死亡者,是為「難」,劫之未成為難者,則為「緣」。
因此,萬事萬物之變化,不過由始態而終態,在正成長的狀態下,柔弱代表「生」機,而堅強代表「死」亡。然而此生、死係指結果,而在任何一事件之進行狀態中,柔弱及堅強常交互發生。柔弱代表事之始態,堅強代表終態。始生之時不可用,是「潛龍勿用」,堅強時亦不可用,是「亢龍有悔」。因此取捨之道,在於柔弱與堅強之中。
②承-引申
萬物草木之生也柔脆,其死也枯槁。
【註】
客觀真實:同上。
【解】
老子認為:草木初生之時莫不柔軟脆弱,死後則形枯質槁。
【釋】
同上節説明。
柔脆之時,是「水」之善也,水至柔,充塞草木體內,故有生命。『其死也枯槁』,則是水不存也。
③轉-解釋
故堅強者死之徒,柔弱者生之徒。
是以兵強則不勝,木強則兵。
【解】
老子認為:所以堅強者皆與死亡同類,柔弱則與生存同類。所以兵力太強反而難以取勝,樹木長得粗大了,一定會被砍伐。
【通】
●《七三章》:『勇於敢則殺,勇於不敢則活』。
●《荀子.勸學》:『林木茂而斧斤至焉』。
●《莊子.山木》:『莊子行於山中,見大木,枝葉盛茂,伐木者止其旁而不取也。問其故,曰:■所可用。莊子曰:此木以不材得終其天年』。
【釋】
同前節説明。
④合-結論
強大處下,柔弱處上。
【註】
客觀真實1:萬有引力與物體質量成正比,與其距離平方成反比。
客觀真實2:基於地心引力,重者在下,輕者在上,始能穩定。
客觀真實3:基於壓力與結構作用,柔弱者居上,始能保全。
【解】
老子認為:強大的在下面,柔弱的在上面。
【通】
●《易經.小畜卦》:『彖曰:小畜,柔得位,而上下應之,曰小畜。健而巽,剛中而志行,乃亨』。
【釋】
在天體中,萬有引力支配著星球及物體的運動。在地球上亦然,地球引力來自地心,質量或比重在引力作用下,其作用力與質量成正比。故而輕者居上,重者在下。同時,在下者受引力之控制力強,穩定性高,變化小,在上則相反。又基於引力與摩擦力之作用,物體堆積的最大可能,應為錐形,以其剖面視之,即為三角形。
此三角形之結構,象徵自然界能量狀態的分佈(詳細説明,請見《章一》)。其上下所象徵者,於國家結構,則為主政者及人民。若人民強大,而主政者柔弱,最符合自然之理,舉凡虛心、明理、見遠、知微、無為而為,皆屬柔弱之象。
在下者則應無知、無欲、身強、體健,此為老子體系之總覽。
章七七
天之道,其猶張弓與!
高者抑之,下者舉之; ①起
有餘者損之,不足者補之。
天之道,損有餘而補不足; ②承
人之道,則不然,損不足以奉有餘。
孰能有餘以奉天下?唯有道者。 ③轉
是以聖人為而不恃,功成而不處,
其不欲見賢。 ④合
①起
天之道,其猶張弓與!高者抑之,下者舉之;
有餘者損之,不足者補之。
【解】
老子認為:天的道理,就如同拉弓時調整弓弦一樣,弦太高了,就把它壓低,太低了,就升高點。弦長了,就弄短些;短了,再補長一點。
【通】
●《章二》:『故有無相生,難易相成,長短相較,高下相傾,音聲相和,前後相隨』。
●《章四十》:『反者道之動;弱者道之用』。
【釋】
能量的變化,係根據熱力學定律「熵」值擴散,最後到達宇宙能量平衡的狀態。又基於能量不滅定律,故每一種運動的產生,都需要以另一種運動產生的能量,作為動力。在動量轉換的過程中,多餘的能量,即形成「熱」,唯有熱,至今尚無法全部還原為動能。
因此,上文『有餘者損之,不足者補之』,就是「熵」的作用,亦為均衡律。
【例】
兹以人與人之「感情」為例,以説明『有餘者損之,不足者補之』之天理。
當感情得之太易,旋得旋失,旋失旋得時,則感情有如飲水,雖有需求,飲之卻是淡而無味。若人際交往太廣闊,人與人之間相處時間有限,無法建立深而且厚的依存關係,無人能分享內心的感受,反而更增寂寞。再如物質供應過於豐裕,人們沉湎於感官享受之中,人際關係日漸淡薄,難得有椎心瀝血的激情。再若養生過厚,名利心太盛者,必然唯我獨尊,其所感者,「無情」也!此皆「有餘者損之」。
在物質未見充裕之時,人不得不依賴人,彼此之困難相同、心事相通,是為同感,因感而生情。再以男女兩情而言,若交誼機會不多,一旦有一對象,輒珍而重、期而望之。其難度越大,心中堆積之情愫越多,感受越是強烈,其魂牽夢縈,可謂銘心刻骨,生死皆不渝,是『不足者補之』。
②承
天之道,損有餘而補不足;
人之道,則不然,損不足以奉有餘。
【註】
客觀真實1:自然界遵從熵的能量擴散定律。
客觀真實2:人則追求能量的累積。
【解】
老子認為:天道是取多餘的,補不足的。人則相反,專剝奪本就不足的,以奉承強大的。
【通】
『雪裏送炭』,『錦上添花』。
【釋】
天之所以損有餘而補不足者,是天以均衡律為則。人損不足以奉有餘,即違反了均衡律。加以人之能量有限,所明有限,又面臨生存、生活的壓力,在經驗中,已被各種社會上「有為之作為」渲染,遂有私心作祟,人人如此,代代如斯,有如「滾雪球」。
雪球可視為「集體利益」,若此利益集團越大,利益越多,其穩定性也越高。為了保持正性的增加,必然是『損不足以奉有餘』。
然人道畢竟無法如天道恒久,人雖欲「損不足以奉有餘」,天卻能「損有餘」,當雪球累積至飽和狀態時,就可預知其崩潰在即,此所謂「富不過三代」也。
③轉
孰能有餘以奉天下?唯有道者。
【解】
老子認為:有誰能把多餘的施給不足者呢?唯有有道之人。
【釋】
有道者法天行事,故能以有餘奉天下。
④合
是以聖人為而不恃,功成而不處,其不欲見賢。
【解】
老子認為:故聖人有恩於人而不自恃,有功於事不居功,無私無欲不求表現。
【釋】
請見《章二》。
章七五 至 章七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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