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章五五 至 章五八
章五五
含德之厚,比於赤子。毒蟲不螫,
猛獸不據,攫鳥不搏。 ①起
骨弱筋柔而握固,未知牝牡之合而朘作,
精之至也。 ②承
終日號而不嗄,和之至也。
知和曰常,知常曰明。
益生曰祥,心使氣曰強。 ③轉
物壯則老,是謂不道,不道早已。 ④合
①起-假設
含德之厚,比於赤子。
毒蟲不螯,猛獸不據,攫鳥不搏。
【解】
老子認為:含德豐厚的,有如嬰兒。毒蟲不會刺他,猛獸不會傷他,凶禽也不會加害於他。
【釋】
此説本人無法苟同,僅據原文解釋。蓋嬰兒雖係人最接近自然之本態,卻必須得到父母保護,否則難以生存。
老子之有此論,疑係當時社會人口稀少,求生生之德也。此外,若以嬰兒象徵純潔無私,毒蛇猛獸象徵危害,亦未見其明,蓋既然無私,何傷之有?
②承-原因
骨弱筋柔而握固,未知牝牡之合而朘作,
精之至也。
終日號而不嗄,和之至也。
【解】
老子認為:其骨質弱,筋肉柔軟,但卻能握得很緊。不知性事卻能勃起,是因為精力充沛。終日哭號不休,聲音卻不嘶啞,因其哭號發之自然,非故意也。
③轉-理由
知和曰常,知常曰明。益生曰祥,心使氣曰強。
【解】
老子認為:瞭解柔和稱為「常」,瞭解常道則是「明」。增加生存的機會是吉祥,有心賭氣則叫做逞強。
【通】
●《章十六》:『知常曰明,不知常妄作凶』。
④合-結論
物壯則老,是謂不道,不道早已。
【解】
老子認為:萬事萬物一旦到強大的階段,也就進入衰老期。因此,強大是不合乎道的,凡不合乎道者,必然很快就會消逝。
章五六
知者不言,言者不知。 ①起
塞其兌,閉其門,挫其銳,解其紛, ②承
和其光,同其塵,是謂玄同。
故不可得而親,不可得而疏,不可得而利,③轉
不可得而害,不可得而貴,不可得而賤。
故為天下貴。 ④合
①起-現象
知者不言,言者不知。
【解】
老子認為:有真知灼見的人絶不多言,大言不慚者,實係無知之輩。
【通】
●《孟子.公孫丑上》:『詖辭,知其所蔽;淫辭,知其所陷;邪辭,知其所離;遁辭,知其所窮』。
【釋】
智者,指思考而後有智者,多思則多知,常思即常知。思之時,無以為言,言之時,無以為思。是以,多思則言少,多言則思少,不言者是真知,多言者實無所知。
②承-原因
塞其兌,閉其門,挫其銳,解其紛,
和其光,同其塵,是謂玄同。
【註】
概念分析:玄同:基本原理(不可見者)相同。
【通】
●《章四》:『挫其銳,解其紛,和其光,同其塵』。
【解】
同《章五二》轉合。
③轉-理由
故不可得而親,不可得而疏,不可得而利,
不可得而害,不可得而貴,不可得而賤。
【解】
老子認為:這種人,別人無法親近他,也不能疏遠他;無法使他得利,也不能使他受害;無法使他高貴,也不能使他低賤。
【釋】
得道之人也,大道既得,自性自明,與自然同體,與宇宙同壽。人間之小利小害,小是小非,何足以動之哉?
④合-結論
故為天下貴。
【解】
老子認為:這才是天下最尊貴的人。
【釋】
無論仙佛聖賢,其境界均為明心見性,無為而為。
章五七
以正治國,以奇用兵,以無事取天下。 ①前提
吾何以知其然哉?以此: ②假設
天下多忌諱,而民彌貧;朝多利器,國家滋昏;
人多伎巧,奇物滋起;法令滋彰,盜賊多有。
故聖人云:我無為而民自化,
我好靜而民自正, ③推論
我無事而民自富,我無欲而民自樸。
①前提
以正治國,以奇用兵,以無事取天下。
【註】
客觀真實1:治國為眾人謀,以正道為手段。
客觀真實2:用兵為求勝,以奇術為手段。
客觀真實3:天下之事無窮無盡,掛一漏萬,最好之手段是無為。
【解】
老子認為:治國要以正道,作戰要出人不意,要得天下,則應採無為的態度。
【通】
●《論語.子路》子曰:『其身正,不令而行。其身不正,雖令不從』。
●《孫子兵法.兵勢篇》:『凡戰者,以正合,以奇勝』。
【釋】
做事因目的不同,手段迥異。以治天下來説,其目的難定,其事則錯綜繁雜,不一而足,因此無法有一種絶對有效的手段。最理想的方法,是順自然之道,也就是無為而為。
世事有若糾結成團之繩結,欲解繩結,必須順繩理,逐步為之。苟若妄自施力,繩理一亂,即無藥可救。
②假設-觀察之事實
吾何以知其然哉?以此:
天下多忌諱,而民彌貧;朝多利器,國家滋昏;
人多伎巧,奇物滋起;法令滋彰,盜賊多有。
【解】
老子認為:我是怎樣知道的呢?因為:政令愈繁瑣,人民愈貧困;社會上權勢及利益團體愈多,國家愈難治理;個人的技術愈高明,新奇的貨物變化就愈複雜;法律愈是苛刻彰顯,盜賊愈是難以遏阻。
【通】
●《章卅六》:『國之利器,不可以示人』。
●《孟子.梁惠王上》:『施仁政於民,省刑罰,薄稅斂,深耕易耨,壯者以暇日修其孝悌忠信,入以事其父兄,出以事其長上,可使制梃以撻秦楚之堅甲利兵矣』。
【釋】
天下忌諱多,政令繁瑣,苛捐雜稅,民無所從,動輒得咎,致貧之道。朝多利器,利益集團眾多,各為己利,黨同伐異,社會亂矣。
人多技巧,玩物喪志,人人耽於聲色刺激,人心浮動。法令僅能治標,亂因不除,人心不平,盜賊難禁。觀今日之世態,可以驗証千年前老子之警語。
結論
故聖人云:我無為而民自化,我好靜而民自正,
我無事而民自富,我無欲而民自樸。
【解】
老子認為:所以聖人説:在上者無所作為,人民自然化育;不輕舉妄動,人民自然順正;不多加干預,人民自然富足;無欲不貪,人民自然樸實。
【通】
●《論語.顔淵》子曰:『君子之德,風,小人之德,草。草上之風,必偃』。
【釋】
本節闡釋無事以治天下之效果。
章五八
其政悶悶,其民醇醇;
其政察察,其民缺缺。 ①起
禍兮福之所倚,福兮禍之所伏。②承
孰知其極?其無正,
正復為奇,善復為妖。 ③轉
人之迷,其日固久。
是以聖人方而不割,
廉而不劌,直而不肆, ④合
光而不耀。
①起-觀察
其政悶悶,其民醇醇;其政察察,其民缺缺。
【註】
客觀真實:人民與政府之間,其關係是互動的。
【解】
老子認為:國家之政策平實,人民的生活也就淳厚樸實;如政策嚴明,人民將因畏懼而心存僥倖,民風澆薄。
【釋】
政策如載民之舟,平坦寬大,則人民行動自如;如分艙互隔,不但人處處受限,且有階級之別,自然有不平之鳴。
②承-現象
禍兮福之所倚,福兮禍之所伏。
【註】
客觀真實:久晴後陰,久陰必晴。日夜相循,陰陽互動。
【解】
老子認為:幸福的感受,是因為與所經歷過的災禍比較而得。而災禍往往是享福太過,輕忽了事態的必然性而產生的。
【通】
●《易經.復卦》彖曰:『復亨剛反,動而以順行,是以出入■疾朋來■咎。反復其道,七日來復,天行也,利有攸往,剛長也,復其見天地之心乎』。
●《孟子.告子下》:『人恆過,然後能改;困於心,衡於慮,而後作;徵於色,發於聲,而後喻。入則無法家拂士,出則無敵國外患者,國恆亡。然後知生於憂患而死於安樂也』。
●《淮南子.人間訓》:『近塞上之人,有善術者,馬無故亡而入胡,人皆吊之。其父曰:此何遽不為福乎?居數月,其馬將胡駿馬而歸』。
【釋】
禍、福是人因生活遭遇所得的模糊認知,皆由無數因果所累積,絶非片言可表。兩者原是一體的兩面,有如電性磁力,不可分離。
有努力才有得,有得才能享受,因此享受就是福。享受時人必然懈怠,懈怠必然有失,有失即招禍,復因畏禍而努力,如此循環不已。
趨利避害是人性之常,除非人能明理持道,否則在得利之時,意興風發,必有考慮不週之處,以致伏下了後害之因。當禍害臨身,人在避害之際,戒慎恐懼,多方深思,則又種了善根,是剝復相循也。
以人之身體為例,食物不足為災禍,故人必須勞動、工作,以求溫飽。溫飽為福,是禍兮福所倚。優裕的生活中,食物豐富、工作輕鬆,於是營養過多,勞力太少,身體中脂肪累積,各種富貴病因而蟄伏。
再換一角度來看,耕耘須勞心勞力,為人所惡,可謂禍矣。然耕耘能累積「功」,是『禍兮福之所倚』。功足是收穫之始,收穫乃指有所得,為人所喜,可謂之福。收穫則消耗前所累積之「功」,是為『福兮禍之所伏』。待耗盡前功,禍之極矣。故取捨之道,勿以禍為苦,有福之時,勿忘耕耘即可。
③轉-原因
孰知其極?其無正,正復為奇,善復為妖。
人之迷,其日固久。
【註】
客觀真實:能量變化,永無已時。
【解】
老子認為:到底這之間關係如何呢?由於禍福無定,互為因果,反覆變化,正可能變成奇,善也可能變成惡。人們為之困惑不已,已經很久了。
【釋】
在一定的時空之中,能量作用產生功,若能量差異過大,必產生激烈的變動。生命體之所以能生存,乃係經過億萬年之進化、適應,與時空中的能量變化,取得平衡所致。
人世亦同,在某一特定的環境(包括社會、地緣、習俗)下,經過人類長時期的經驗認知,得到了一平衡的標準,凡有利因素高於此標準的,便稱為「福」,低者則為「禍」。由於此標準係一平均值,(請見章一之論),若從宏觀的空時來看,福多了,值偏向上限,平均的結果,遭禍的機率就會昇高。同理,禍多了,已經偏於下限,則福也將使之平衡過來。
唯限於地球環境中有限的資源,以及均衡的能量現況,人類正由過度享福的尖鋒狀態,漸漸走向下坡,是以過去及當前所享的福,勢將為後世之災禍釀因。縱觀地球生態及社會現狀歷歷在目,即可印証。
④合-結論
是以聖人方而不割,廉而不劌,
直而不肆,光而不耀。
【解】
老子認為:明此道理的聖人,能坦然自持而不取捨於禍福,雖行事方正卻不傷及他人,自持原則而無害於人,真直坦率而不放肆,雖道德學問過人,卻隱匿其鋒芒,不會刺人眼目。
【通】
●《章四一》:『大方無隅』。
●《章四五》:『大直若屈』。
●《章五六》:『和其光,同其塵』。
【釋】
明瞭禍福之道者,知兩者之不可分,一體視之。其法為不追求物慾,不與人爭利,保持正直的態度,但卻自我約束,雖明事理卻深藏不露。
章五五 至 章五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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