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復原
章廿八 至 章卅
章廿八
知其雄,守其雌,為天下谿。 ①起
為天下谿,常德不離,復歸於嬰兒。
知其白,守其黑,為天下式。 ②承
為天下式,常德不忒,復歸於無極。
知其榮,守其辱,為天下谷。 ②承
為天下谷,常德乃足,復歸於樸。
樸散則為器,聖人用之,則為官長。③轉
故大制不割。 ④合
①起-本體
知其雄,守其雌,為天下谿。
為天下谿,常德不離,復歸於嬰兒。
【註】
客觀真實1:原子模型中,原子核為靜止,電子則繞原子核高速運動。
客觀真實2:原子核可視為雌、陰,電子可視為雄、陽。
客觀真實3:原子之所以為宇宙物質基礎,即因原子核具有穩定的性質。
【解】
老子認為:雄為陽剛,具動能,雌為陰柔,具靜能。若能以靜為主,如谿谷一般,則可蓄集流水。蓄水於谿,聚能如集德,則如嬰兒般,返歸大自然。
【通】
●《易經.泰卦》彖曰:『泰,小往大來,吉亨,則是天地交,而萬物通也。上下交而其志同也,內陽而外陰,內健而外順,內君子而外小人。君子道長,小人道消也』。
【釋】
宇宙中相對之性質,皆為各種變化之基因,正之於負,有之於無,好之於壞,對之於錯,高之於低,長之於短等,無一不是「雄、雌」之徵。能量激盪於兩個極端之間,互為消長,此即為自然之「常德」,亦即均衡之道。
或謂是、非不能相提並論,此乃説者過於執著於其主觀!自然中,本無是無非,不善不惡。以某人之立場,利己為善,害己為惡。但在對方而言,其見恰得其反,誰能斷其是非?然而社會之變動,文化之發展,正是基於此中是是非非善善惡惡。否則宇宙寂寂不動,人亦無存矣!
②承-應用
知其白,守其黑,為天下式。
為天下式,常德不忒,復歸於無極。
知其榮,守其辱,為天下谷。
為天下谷,常德乃足,復歸於樸。
【註】
客觀真實1:「白」為光能照耀之處,光明之後必有陰暗。
客觀真實2:嚮往光明而恥居陰暗,是人性之常。
客觀真實3:人人嚮往,必多爭,避之則為德。
客觀真實4:以「榮」代「白」,以「辱」替「黑」,其理亦同。
【解】
老子認為:瞭解光明顯赫之可貴,卻甘居黯淡卑下的環境,此人可為天下的榜樣。
能成天下的榜樣,德性就不會有差錯,能返歸於無極境界。知道榮顯的可貴,卻能身處卑圬,必是虛心若谷,德性充足,真實自然。
【通】
●《章卅二》:『道常無名,樸』。
【釋】
知道利之所在,而不為利誘,有能力謀取己利,卻淡泊恬靜者,其德厚且實。
以「均衡律」而言,『為天下谷』是一種明智的策略,因為「谷」為「虛」,又為「低」為「下」。根據均衡律,在能量變化中,上述情況唯一的結果,必然是由無而有,由少而多。
人性貪得,但是得後必失,得而後失,便感痛苦。若無而後得,則痛苦解除,感覺快樂。『為天下谷』之策略,可以説是常保快樂之道,既然人心樂而不苦,『常德』即足,若能永遠滿足於「谷」中,自然歸於「純樸」了。
③轉-效果
樸散則為器,聖人用之,則為官長。
【註】
客觀真實1:物有物性,各有所適,器具必然具備器具之性。
客觀真實2:人有德,方見用於聖人。
【解】
老子認為:原木經過雕琢後,就變成各種可用的器皿。聖人以這種觀念,利用人之特性,就可以使之成為百官之長。
【通】
●《章廿二》:『聖人抱一為天下式』。
●《章廿七》:『故善人者,不善人之師,不善人者,善人之資』。
【釋】
宇宙中萬事萬物,形形色色,各有所用,亦各有所失。有適於器皿者,有適於家具者,有適於房舍者,然器皿不可作為房舍,家具亦不能當成器皿。聖人知事物之理,為天下謀大利,必以適當之材,作適當之用。
④合-真相
故大制不割。
【註】
客觀真實1:世事必須以整體觀之,不可以偏概全。
客觀真實2:量子理論視宇宙非物體之總合,而是將宇宙視為一整體,其中各個不同部份彼此均相互關聯,此整體實為一複雜的關係網。
一個基本粒子並非一獨立存在、不可分割之物質最小單位,而是一組與其它粒子發生作用的「關係」。
【解】
老子認為:所以真正的事物之理,是整體互為因果,不能分割的。
【釋】
綜觀前述,若以個體立場觀之,萬事萬物皆有所別,雌雄、黑白、榮辱有異,是非、利害分明,人人皆各行其是。至於宇宙整體,無非是一團亂集合,在無常的變化下不知所之。但是聖人所見不然,既知世事之殊異屬實,然抱一為式,即可包容萬有。同時從人類、甚至宇宙整體的立場而觀,亂中有序,序中有理。
人若能遵從事理,棄私從公,化異為同,即謂之大道。既為大道,必然應顧及,整體的因果,而不能執偏概全,這就是所謂『大制不割』。
世事應以人類宇宙整體之利益觀之,一時之盛未必長久,一時之衰也有契機,其盛衰交替必有因果。此因果之重心,在於有道、無道,有道者,雖晦而明,無道者雖強而弱。人知其所守,有聖人出,即可以為用也。
有德有能者,是明理者,明理之人,不求聞達,無為而為,以知命待時也。故《易經》乾卦初九曰:「潛龍勿用」。蓋君子有心謀國,而上、下無行,其道必敗。設若邦國有道,其道已盛,有我不多,無我不妨。至若有朝一日,有聖人在,用之為器,見龍在田,此即為無為之為也。大智者,當知時有時序,天有天理,知其雄,守其雌;知其白,守其辱,非執一端者可與語也。
章廿九
將欲取天下而為之,吾見其不得已。①起
天下神器,不可為也,不可執也。 ②承
為者敗之,執者失之。
故物或行或隨,或歔或吹,
或強或羸,或載或隳。 ③轉
是以聖人去甚,去奢,去泰。 ④合
①起-定義
將欲取天下而為之,吾見其不得已。
【註】
客觀真實1:牛頓力學第二定律,作用力與反作用力相等。
客觀真實2:施力者之能量如小於受力者,反作用力將及於施力者。
【解】
老子認為:想要有為的治天下,我不相信有此可能。
【通】
●《章四八》:『取天下常以無事,及其有事,不足以取天下』。
●《章五七》:『以無事取天下』。
【釋】
人生命有限,能量有限,不可能操縱大於自身之能量體系。即使因時際會,有一時之可能,亦難保久遠。
宇宙能進化迄今,因能固守能量均衡的法則,不偏不私,隨機而變。設若某一個體所擁有之能量,遠大於同時代其他個體之和。則此個體必將其個人之私心、理念加諸其他個體,宇宙遂失去均衡。
由人類歷史發展之規律來看,容或有因社會之變態因素,人利用之,能集合社會上眾人之力量,或以軍事,或以宗教、主義、政治、經濟,形成一時強權,但皆旋起旋滅,煙消雲散,理即在此。
②承-原因
天下神器,不可為也,不可執也。
為者敗之,執者失之。
【註】
客觀真實:想要以有限的能量控制無限的能量,不可能成功。
【解】
老子認為:「天下」是一種貴重神妙的東西,不能依己心改變,也不能佔有。變動者必然會失敗,佔有的也必將失去。
【釋】
無自知之明者,每自以為能「治國、平天下」。實則普天之下,人各一心,有得利者必有失利者。人樂得而惡失,故惡政人固惡之,善政人亦怨之。
返觀人生,人常貪得無饜,卻不知雖小若一物,人亦難以控制,得失之間,心勞之,神迷之,所為何來?更何況超過自我能控制之事物?『天下神器』,其利害關係至大,人之能力有限,豈可妄自佔有?
③轉-現象
故物或行或隨,或歔或吹,
或強或羸,或載或隳。
【註】
客觀真實:事物和人,均各有其不同的性質。
【解】
老子認為:人間世事,有主動的、有被動的,有噓寒的、有吹暖的,有強壯的、有羸弱的,有安全的、也有危險的。
【釋】
在動態的變化環境中,事物各有其不同的性質,姑不論其性質如何,前章有言:『大制不割』,人不應競逐物表,而喪失分寸。
各種物質的性質,係因能量之作用而形成,原與人無關。人若動心起欲,追之、求之、執之,形成「好奇、懸疑」或者「期待、希望」。然而這些物質現象,除了前述的假想,無一能真正滿足人的需求,即使有也難以持久,其意義何在?
人性本自具足,但若不明自性,向外界尋求滿足,為物所迷,將不知何所之也。
④合-証明
是以聖人去甚,去奢,去泰。
【註】
客觀真實:為政者施政經費,來自人民之賦稅,耗費越多,稅徵越高。
【解】
老子認為:所以為政之道,應該避免追求極端、奢侈及安逸,順自然而行。
【通】
●《論語.衛靈公》子曰:『無為而治者,其舜也與!夫何為哉?恭己正南面而已矣』。
【釋】
首節『將欲取天下而為之,吾見其不得已』,其因即在於能避免極端之施政者,實乃鳳毛麟角。尤其在民主時代,為爭取選票,打破頭爭取經費以建設地方,更成為不可缺少的口號。然而,人民真正的福祉,難道就是那些立竿見影的物質建設嗎?
聖人之道,在於:『去甚,去奢,去泰』,人心平安了,萬事知足。否則,天下神器,人豈能執之?若是放縱世人無止無休的物欲,盲目地追求滿足,其後果不堪設想。
章卅
以道佐人主者,不以兵強天下,其事好還。 ①起
師之所處,荊棘生焉,大軍之後,必有凶年。②承
善者果而已,不敢以取強,
果而勿矜,果而勿伐, ③轉
果而勿驕,果而不得已,果而勿強。
物壯則老,是謂不道,不道早已。 ④合
①起-定義
以道佐人主者,不以兵強天下,其事好還。
【註】
客觀真實1:人在力量不足時,基於利害攸關,尚可屈服於一時。
客觀真實2:然而人性具抗力,作用力強者反作用亦強。
客觀真實3:以武力服人者理同。
【解】
老子認為:用道輔佐國君的人,不訴諸武力。因為武力會因果相循,無休無止。
【通】
●《論語.憲問》『羿善射,奡盪舟,俱不得其死然,禹稷躬稼而有天下』。
●俗語謂:『君子報仇,十年不晚』。
【釋】
人性與物性有相同之處,即對外來力量會產生反作用力,其不同之處為物之反應時效較短,而人有記憶力,反應時效不定。
力量有消長之時,不可能永強或永弱,尤其在一代一代之間,人因安樂而懈怠,因困苦而奮發,其反作用力經常延遲發生。
②承-現象
師之所處,荊棘生焉,大軍之後,必有凶年。
【註】
客觀真實:使用武力時,人性泯滅,常大肆破壞。
【解】
老子認為:軍隊所到之處,遍地荒涼。戰爭之後,民不聊生。
【釋】
人為求生,常不擇手段。兩軍交戰,人自知朝生暮死,明日遙不可及,唯有除盡異己,或能自保。加以戰時無從生產,僅有消耗、破壞,是以戰後必然生計艱難。二次大戰後,歐洲各國的慘狀,即為明証。
③轉-因果
善者果而已,不敢以取強,
果而勿矜,果而勿伐,
果而勿驕,果而不得已,果而勿強。
【註】
客觀真實:手段原為求達到目的,應以目的檢查手段。
【解】
老子認為:有識者用兵不過希望達到目的而已,不敢以此逞強。達到目的也不可自滿、自誇、自傲。要知道以軍事達到目的,也是不得已的,不該再強横霸道。
【釋】
人無遠慮必有近憂,急功近利者每每利令智昏,不計後果。須知人性不可屈,一時之間或無力反抗,待至彼消我長,必將以其人之道,還治其人之身。
④合-結論
物壯則老,是謂不道,不道早已。
【註】
客觀真實1:金屬受力超過極限,會產生金屬疲勞。
客觀真實2:人之所為超過極限,心理上會變得麻痺、狂妄。
【解】
老子認為:萬事萬物有一定的規律,一旦強壯盛大,即面臨衰敗。希望永保壯盛是不符合「道」的,不符合「道」的事物,很快就會消逝。
【通】
『過猶不及』
【釋】
以道佐人主者,應求平安幸福的結果,其過程以平和不變為宜,切不可訴諸激烈的手段。
於一億四千萬年前之侏羅紀,地球上曾發展出一種巨大的動物-恐龍。其體積、動量遠勝於任何已知之生物,卻於統治地球七千萬年後,刹那間全部滅種,是『物壯即老』之証。
人類如不深思己身之處境,一味追求難以認知的知識,大肆消耗無法補充的地球資源,亦將成為『物壯即老,不道早已』之註腳。
章廿八 至 章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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