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復原
章十六 至 章十七
章十六
致虛極,守靜篤。萬物並作,吾以觀復。①起
夫物芸芸,各復歸其根,
歸根曰靜,是謂復命。 ②承
復命曰常,知常曰明。不知常妄作凶。
知常容,容乃公,公乃全,全乃天, ③轉
天乃道,道乃久,沒身不殆。 ④合
①起-上接章十五
致虛極,守靜篤。萬物並作,吾以觀復。
【註】
客觀真實1:「客觀」為人對宇宙本存現象觀察後而得的共同體驗與認知。
客觀真實2:人之觀察常受到外界刺激影響,而產生主觀。
客觀真實3:主觀立場純以自身之利害為判斷標準,因而有偏差。
客觀真實4:要想觀察到客觀真實,唯有摒棄主觀立場。
【解】
老子認為:保持虛明的態度,篤守寧靜的心情,則客觀世界中萬事萬物的運作,我才能觀察到其中奧妙的循環規律。
【通】
●《六祖壇經.行由品》:『六祖惠能至廣州法性寺,值印宗法師講涅槃經,時有風吹旛動。一僧曰:風動,一僧曰:旛動,議論不已。惠能進曰:不是風動,不是旛動,仁者心動。一眾駭然』。
【釋】
人若無法剋制自我,不為外界刺激所動,則心中不可能保持空虛、寧靜。心有所動,注意力即隨之轉移,是為『有欲以觀其徼』。觀徼之時,觸目無不與己身利害相關,則『寵辱皆驚』。
心不動,意空明,絶對客觀之時,方得察知事物真象。
②承-承章六
夫物芸芸,各復歸其根,歸根曰靜,是謂復命。
復命曰常,知常曰明。不知常妄作凶。
【註】
客觀真實1:事物之變化,無不依循能量作用之法則。
客觀真實2:自然界之發展,其能量之應用效率最高。
客觀真實3:符合自然者,能量之功率高,反之則能量損耗大。
【解】
老子認為:萬物萬象變化雖無窮盡,然卻不違背大自然之法則,也就是回歸本源,回歸寧靜,這稱作歸復本性。回歸本性是常道,知此理則為明達,不明此理者,往往妄自作主,必將自食惡果。
【通】
●《易經.歸妹》彖曰:『歸妹,天地之大義也,天地不交,而萬物不興。歸妹,人之終始也,説以動所歸妹也。征凶,位不當也』。
【釋】
《章六》有『玄牝之門,是謂天地根』之言,萬物必歸玄牝之門,既歸則靜止,是為一既定週期之回復。
人應先求認知、理解宇宙之既定規律,方能知所取捨。蓋宇宙之能量巨大,順之則昌,逆之則亡。
不幸人在年輕之時,無知無覺,為所欲為。到了晚年,驀然回首,卻已燈火闌珊,只能一任階前點滴到天明。
③轉-判斷
知常容,容乃公,公乃全,全乃天,
【註】
客觀真實1:凡先預設立場者,對事物必有選擇性。
客觀真實2:有選擇性則有所容,有所不容。
客觀真實3:有所不容者,必偏而不全。
【解】
老子認為:瞭解常道後,才有包容各種見解的雅量,才能保持公平、公正。唯有大公無私,才能週全不偏,符合大自然整體的規律。
【釋】
人有主觀,必有選擇,有所選擇,即有能容、有不能容者。有不能容則不全,不全則不合於天道。
天道之公,在於均衡、對稱。在物理學上有「宇宙對稱律」,「質能互換律」,「作用力反作用力相等律」等。生命體則發展出體形對稱,動、植物皆然,植物之葉,係以葉脈為經,呈左右對稱。若以地面為界,莖、葉部與土下之根部均
衡。動物之交感神經,於身體之左、右,呈鏡射般對稱。人類更演化出生理、心理,主觀、客觀,以及群體、個體等相依相輔之生存現象。此在人生之初,同樣為均衡狀態。然人有自我意識,自我以追求利益為生存法則,若自我利益大於群體利益,則破壞了均衡律,反之亦然。均衡律若遭破壞,群體及個體都將遭到消滅或重新組合的命運。以生理及心理而言,身為物質體,需要物質補給;心係抽象,建立在經驗及認知上。物質決定身體之存亡,物質需求雖有限,卻能影響心理的認知。心主宰生活行為,由於長時期逐代經驗的累積,人遂有主觀、客觀之認知。人如何在主觀及客觀、生理與心理之間,求取均衡,端視人對天道之瞭解而定。
影響群體、個體之均衡者,有政治、經濟、軍事、宗教、風俗習尚等行為,影響身心者,則是感受、物質、競爭等因素。老子早已透視人性,知道人之私欲,是破壞人類均衡法則的基因,亦為人類自趨毀滅之前兆。然而此為自然之道,無以違也,因悲天憫人,特以「無為」為旨,諄諄善誘,期能釜底抽薪。故勸為政者不居功、不佔有、謙虛自持,蓋為政者掌權、有勢,容易破壞均衡。再勸個人勿私、勿欲、明理奉道,以長保身、心之安泰。
【例】
人生之初,如同白紙一張,身、心本屬均衡,老子稱之為『赤子』。及長,身處之環境形成了心理認知,承襲了社會、家族、父母所累積之經驗,也延續了其中因、果。由於這些經驗缺乏客觀性,因此個人的認知,不能免於主觀傾向,此是主觀與客觀、生理與心理失衡的主要原因。這種失衡,導致個人的趨避、取捨,成為人類社會行為的動力。
人類主宰了地球上的生態變化,也改變了自己生存的條件,不全則不公,不公則不久。當人類無法適應新環境,而被進化的浪潮淘汰時,也就是『公乃全,全乃天』的體現,也是天道循環不已之必然因果。
對人類而言,天道循環雖不可免,卻有緩急之分、遲早之別。人生不過百年,其適應之時空有限,設若變化劇烈,超過人之極限,『不知常妄作』,則災難叢生。人宜『致虛極,守靜篤』,維持環境能量變化之均衡,以利生存。
國家、民族、宗教的對立與爭戰,亦基於環境之失衡。個人在此大前提下,無一能逃出其影響,因而演出各種悲歡離合的故事。世人若能稍歛私心,『知常容,容乃公』,即使戰爭、災難不能全免,其損害亦將輕微甚多。再若一切順遂自然(『生而不有,為而不恃,功成而不居』),則『公乃全,全乃天』,何畏之有?
④合-結論
天乃道,道乃久,沒身不殆。
【註】
客觀真實1:自然界中一切事物,無不遵循自然法則運行。
客觀真實2:符合自然法則者,即與自然同在。
【解】
老子認為:自然就是「道」,唯有「道」永垂不朽,人的行為若不離道,必然與道長存。
【釋】
若人能瞭解「均衡律」在每一個領域中的作用,即可謂知「天道」。再若能保持均衡,則能與天同壽。
章十七
太上,不知有之;其次,親而譽之; ①前提
其次,畏之,其次,侮之。
信不足焉,有不信焉。悠兮其貴言, ②假設
功成,事遂,百姓皆謂:『我自然。』 ③推論
①前提-現實人生
太上,不知有之;其次,親而譽之;
其次,畏之,其次,侮之。
【註】
客觀真實1:人之感官偵測到外界刺激變化,經過辨識後產生認知。認知其變化後,再根據自我的利害,決定相應的態度。
客觀真實2:恒常不變之刺激,人不會感覺其存在。
【解】
老子認為:治理國家最高的境界,是人民不知有其君;其次是人民愛戴而褒譽其君;再次者,人民畏懼其君;最糟糕的,則是令人民反感而加以侮辱。
【釋】
本章所言雖指君民關係,推而廣之,亦莫不如是。如日光、空氣、水,此三者為生命所必需,而在日常生活中,人常感覺不到其存在。至於衣食、物質、親情、知識等缺之不便者,人莫不愛之。至於權勢、威力以及痛苦、疾病,人雖懼之畏之,卻難相違。一旦到了生死攸關,忍無可忍之際,人必起而侮之、抗之。
②假設-認識真相
信不足焉,有不信焉。悠兮其貴言,
【註】
概念分析:貴言:物以稀為貴,稀言者言貴。
客觀真實1:人以過去經驗判斷當前及未來。
客觀真實2:經驗中所貯存為綜合之印象,印象中之利、害,為行為判斷之依據。
客觀真實3:言多必失,訥於言則少失。
【解】
老子認為:這種君主,本來就誠信不足,人民當然無法信任他。境界最高的國君,每日悠悠哉哉,絶少發言干預。
【通】
●《論語.為政》子曰:『多聞闕疑,慎言其餘,則寡尤』。
《里仁》子曰:『古者言之不出,恥躬之不逮也』。
《顔淵》子曰:『自古皆有死,民無信不立』。
【釋】
「信」為人與人結合之力量,蓋人之感官止於膚下神經末梢處,不足以及遠。是以人類發展出語言、文字,以資擴大一己之時空效應。人體有其維護整體功能之結構機能,人類社會則依賴人與人之間的信息,此信息所能維繫之時效,即為此一團體結合期之極限。
人之所以多言,乃因無自知之明,無客觀之見,不得不以言語媚人,以求他人之苟同。有真知灼見者,知人之所以知,所以不知。既知者,不言已知,不知者,儘管言者諄諄,然聽者藐藐,亦不需言。
人言為信,言荒是謊,實則不盡然,人言多不信,謊多則不荒。人之所以有知,無非來自人言及親身體會,事物固有存在一時的表象,亦有與道常存的真理。親身體會時,表象必有一時之真,所言者未必是謊。正因如此,世事有可信,有不可信,信者信之,不信者疑之。更進一步説,人世間的各種問題、糾紛,層出不窮,且永無已時,不正源於人之不信真道乎?
凡人惑於表象者,皆謂之迷,既迷而信人之言,即是「迷信」。凡迷信者,必斥他人為迷信。人既不能確知自己是迷、是明,不妨多做少説,自迷事小,誤人事大。
人欲利用他人,必先以甘言巧語取得他人之信心,信心既得,即可為所欲為。江湖騙術,即充份利用此方法。若謂江湖騙術乃旁門左道,不足以為訓,且試看國家大事,只不過後者規模較大,利益更多罷了。
③推論-自然結果
功成,事遂,百姓皆謂:『我自然。』
【註】
客觀真實1:人若有自信,心理快樂平順。
客觀真實2:人若無自信,則仰人鼻息。
客觀真實3:人民認為『我自然』,是有自信之表癥。
【解】
老子認為:等到社會安定,百姓生活幸福時,人尚不知其功,認為:我們是自然如此的。
【釋】
當天下大治,而人民尚不知國君之功,認為理當如此,即是『功成而弗居』之註腳。老子之思想一體相承,環環相扣,可見一斑。
章十六 至 章十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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