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章四 至 章五
章四
道沖而用之或不盈,淵兮似萬物之宗。 ①前提
挫其銳,解其紛,和其光,同其塵。 ②假設
湛兮似或存,吾不知誰之子,象帝之先。③推論
①前提-上承章三
道沖而用之或不盈,淵兮似萬物之宗。
【註】
客觀真實1:宇宙本體對孕育於其中的渺小人類説來,無邊無際,無始無終。故站在人的立場,可以視之為「無盡」。
客觀真實2:能量為宇宙之基礎,由夸子、基本粒子而至物質,進而有世界。
【解】
老子認為:「道」似虛而不實,運作時卻無止無盡,淵大廣博是萬事萬物之本源。
【通】
●《易經.乾卦》彖曰:『大哉乾元,萬物資始,乃統天。雲行雨施,品物流形,大明終始,六位時成,時乘六龍以御天。乾道變化各正性命,保合太和,乃利貞』。象曰:『天行健,君子以自強不息』。
●《六祖壇經》:『凡愚不了自性,不識身中淨土』。
●《論語.學而》子曰:『君子務本,本立而道生』。
【釋】
宇宙本體為能量,所有事物之基礎皆建立在能量上。
時空、能量之變化,就人類有限之認知而言,實可謂之無窮無盡。其中的排列組合之一,即為四度空時所成的宇宙。以人類社會發展的軌跡來看,由哲學思考到科學應用;從物質生活到精神生活,一切都脱不出能量變化的範圍。
能量變化有一定的規律,在科學上稱為「定理」、「定律」。在人的經驗中,則為「概念」、「感受」。前者是客觀的,可以重複印証,後者是主觀的,只對自我有絶對的「真實性」。而這一切,老子統稱之為「道」。
②假設
挫其銳,解其紛,和其光,同其塵。
【註】
客觀真實1:在宇宙萬象中,同與異原為一體之兩面,僅因其座標位置的不同,使人在觀察時,產生各種變數。
客觀真實2:將變數之各極端值,取其總和再折中,則可接近真實。
【解】
老子認為:道是鋒芒盡斂,紛擾畢解,光輝隱遁,混同塵俗。
【通】
●《中庸》:『不偏之謂中,不易之謂庸。中者天下之正道;庸者天下之定理』。
【釋】
事物各有其殊異現象,殊異是偏頗、極端,唯有所有殊異的總和,才是「道」。故整體為一,分則為億,見葉不見樹,見樹不見林,見林不見山,則離真實遠矣。
以排列組合的機率而論,根據「熵」的擴散理論,能量偏向「亂數」。也就是説,組合的機率將隨時間的增加而增加,其因子亦將隨時間的增加而更為複雜。是以因子單純之組合遂為少數,成為「極端」。
但凡極端者,在大自然的真實現象中,皆為特例,特例僅可視為「道」之一,「道之一非「道」,猶如「白馬非馬」。
是以「挫銳解紛,和光同塵」,實為萬物之宗,故用之不盈。
③推論
湛兮似或存,吾不知誰之子,象帝之先。
【註】
概念分析1:誰之子:何所出。
概念分析2:帝:造物者。
客觀真實:宇宙的本體客觀存在,然個體具有主觀之認知,因立場有異,遂難知宇宙真相。
【解】
老子認為:大道明確透澈,似存在於虛無之間。我不知其來自何方,但於天地生成之前,已經無所不在了。
【通】
●《六祖壇經》:『悟念無法者,萬法盡通;悟念無法者,見諸佛境界,悟念無法者,至佛地位』。
【釋】
道成於天地之先,為宇宙萬物的基本法則,人生於萬物之末。但若人能做到不偏不倚,不分不辨,則有「道」,人有道,即與天地同在。
人生本為時空匯和之因緣,人心受制於此因緣,動心起欲,遂為心之奴、欲之隸。
所幸聖人棄欲明心,觀事察物,而得知人之本,事之因。
人透過反思,先明自我,摒除殊異之私念,返諸『湛兮似或存』的大道,「反樸歸真」,遂同於「帝之先」而存焉。
章五
天地不仁,以萬物為芻狗;①前提
聖人不仁,以百姓為芻狗。
天地之間,其猶橐籥乎? ②假設
虛而不屈,動而愈出。
多言數窮,不如守中。 ③結論
①前提-引申章二至章四
天地不仁,以萬物為芻狗;
聖人不仁,以百姓為芻狗。
【註】
概念分析1:仁:人待人之主觀觀念,概隨環境而異,非客觀真實。
概念分析2:芻狗:草紮之狗,祭祀用。
客觀真實1:宇宙進化衍於「能」,能變化的結果,產生各種不同的結構體。在能量的作用下,適者生存,不適者淘汰。
客觀真實2:發展衍於「作用」,作用力與反作用力相等,上下互動,生生不息。
【解】
老子認為:大自然主導萬物之進化、生滅,至公無私,沒有分別。聖人治理天下,亦無分辨心,於百姓一視同仁。
【通】
●《易經.頤卦》彖曰:『頤吉,養正則吉也,觀頤,觀其所養也。自求口實,觀其自養也。天地養萬物,聖人養賢,以及萬民,頤之時大矣哉』。
●各種人文、政治、經濟的理論及主義。
●牛頓力學三大定律:萬有引力,慣性律,反作用律。
●生物學:達爾文-進化論。拉馬克-用不用原理
●《章卅八》:『失道而後德,失德而後仁』。
【釋】
老子所謂「不仁」,係指不具「仁義道德」的成見及行為。「芻狗」意為「工作之對象」。人不應因對象之不同,而有不同的對待方式。如以個人主觀立場來處理事物,由於意識形態的作祟,人必有所偏廢。
老子之道,實為自然之規律,且當今科學上之各種定律,亦無不源之於自然規律。
自然因大公無私,宇宙之發展才能井井有序,科學也因摒棄主觀,才得以昌大。不幸人卻昧於私利,違反自然之道而行。更有甚者,有智之士,假公濟私,標榜仁義,以愚天下,離道更遠。
②假設-觀察現象
天地之間,其猶橐籥乎?
虛而不屈,動而愈出。
【註】
概念分析:橐籥:風箱。
客觀真實1:宇宙之時、空座標,均為相對值。
客觀真實2:當能量作用於某一座標上,此座標上之能量狀況即隨之改變。改變狀況視該座標之能量性質而定,改變結果則與原能量大小成正比。
客觀真實3:若此座標位置,已有某物體存在,則不可能同時容納其他物體。
【解】
老子認為:天地之間,有如風箱,因有空間始得運作,能發揮動態的功效。
【通】
●物理上如「能量不滅定律」,「槓桿原理」等定理。
●《六祖壇經.般若品》:『摩訶是大,心量廣大,猶如虛空,無有邊畔,亦無方圓大小,亦非青黄赤白,亦無上下長短,亦無瞋、無喜,無是、無非,無善、無惡,無有頭尾,諸佛刹土,盡同虛空』。
【釋】
空時為能量運動的軌跡,空時愈大,能量愈高。然在同一座標空時上,不可能有不同之物體存在。一旦空時被某物所佔有,其功能即已確定。若擬改變此功能,則必須提供更大之能量,以改變其狀況。
人心亦然,心中有欲,則「虛」為「實」所取代,「實」即有限,其所能獲得者,必限於所欲。「虛」則為無限,可隨機而變,符合自然法則。
心中若無成見,學習亦較容易,有空間吸收各種知識,並客觀地加以分析思考。若自有主張,即無多餘空間容納其他意見。世事在變,觀念常新,人心不虛,即是停頓。
『虛而不屈,動而愈出』亦是能量空間的現象,『虛而不屈』指一定大小之空間,『動而愈出』則為物體之運動,因「風箱」具備一定之空間,物體才能產生相當的能量。兹再以表空間能量的「槓桿原理」説明:
設以一空間中兩點之座標各為 【長1】,【長2】,由一假設之剛體連通。
於【長1,長2】之兩端,各置一質量為【重1,重2】之物體。
則【長1】/【重1】=【長2】/【重2】
意為在宇宙中,空間與物質之重量比相等。又重量實為一種相對運動之力,故【重量】可以用【重力】(即為能量)取代。(此段即為「虛而不屈,動而愈出」之空間能量,意為「空間」愈大,其作用於質量之能力愈大)
【例】
山谷之聚溪流,江河集為湖海,無一不是『虛而不屈,動而愈出』之例証。
人心中本空,可存知識、思想,是人生存、生活的動力,人類文明因此得以進化。
其他動物(尤以昆蟲為甚),在其遺傳基因中,反應法則已經設定,再無空間學習。
又如有財且貌美者,必為眾人所喜,常有求必應。有求必應者,必然不勞而獲,日久成習,一切視為當然。視之為當然,心中不再『虛而不屈』,遂就此停頓。
反之,若成長於逆境之中,須兢兢業業觀察學習者,必有所成,是『動而愈出』。
③結論
多言數窮,不如守中。
【註】
概念分析1:言:人類行為之一。
概念分析2:數:排列組合之變化。
客觀真實:宇宙之進化絶非以人類為主體,當進化至某一階段後,人類再無法掌握其方向,則人類之「適應性能」數窮矣。
【解】
老子認為:人多説多做無益,僅適得其反,不如任其自然。
【通】
●《六祖壇經》:『菩提本自性,起心即是妄』。
●《莊子.養生主》:『吾生也有涯,而知也無涯,以有涯隨無涯,殆矣』。
●李淳風《推背圖》:『萬萬千千説不盡,不如推背去歸休』。
【釋】
世事變化,皆有其理,保持客觀,因變應變,是為『守中』之道。
當今物質泛濫,欲念充斥,競逐自由,強調享受。到頭來,環境污染,生態破壞,能源浪費,貧富對立,暴力頻傳,社會動亂。更有甚者,盲目發展的結果,知識爆炸,導致專家學者各精一技,各行其是,人僅見一己之利,而不知所行所為對整體之影響。是進步?還是自尋毀滅?其數窮矣。
老子二千年前所見,今人歷經痛苦教訓始得而明之,更不幸尚有多數不知不覺者,無睹人類浩劫在即,仍自醉心晚霞,「隔江猶唱後庭花」!
但若撇開身為人類一份子的立場來分析,這種現象極符合自然律,人類在宇宙中,僅為進化階段之一。如果將「土地孕育生命」視為進化的一個階段,則人類祇不過是「智慧」的褓姆而已。一旦「智慧」成熟了,承擔起另一階段的進化大任,人類將一如「土地」般,成為「智慧」耕種、踐踏的「農場」。
人心中原有智慧的種子,但必須在適當的環境及條件下才能萌芽、茁壯。而所謂「適當」者,絶非人為安排的「理想」環境,反倒是在人為的災難後,由於生存危機的刺激而產生的反省。
蓋人「理想」的實現是社會發展的「終結」、也是人生追求的「靜止」,並不符合動態能量進化的法則,所以難以實現。
老子深悉個中原理,卻又痛惜人類急功近利,加速了被淘汰的命運。所以有:『多言數窮,不如守中』之警句。
【論】
《章一》曾論及時機與環境,所謂時機,係指宇宙中能量排列組合之「數」,環境則指「數」之因果。
若將宇宙視為一完整之機構體,則其必然有一定之運行法則,一般名之為「機械率」。人以有限之時空及能量,無從掌握此一機械率所需之各種運行參數。既然無從掌握,一旦假設錯誤,其後果將無法臆想。
是以,人在瞭解宇宙能量運作之前,應先認識宇宙運作之數。
章四 至 章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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