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章二
天下皆知美之為美,斯惡已; ①起
皆知善之為善,斯不善已。
故有無相生,難易相成,長短相較, ②承
高下相傾,音聲相和,前後相隨。
是以聖人處無為之事,行不言之教。 ③轉
萬物作焉而不辭,生而不有, ④合
為而不恃,功成而不居。
夫唯弗居,是以不去。
①起-現象
天下皆知美之為美,斯惡已;
皆知善之為善,斯不善已。
【註】
客觀真實1:人藉感官接觸外界,感官之功能為提供利、害訊息。在生活中,人只知利、害,並於經驗中學習因應之道。
客觀真實2:人對感官之利害認知,建立在過去經驗上,由於時空及能量的變化,所得之感受亦有異。
客觀真實3:感官之辨識功能,建立在前、後級刺激值的比較上。
【解】
老子認為:人人都知道美之所以為美,是因為不再對之厭惡;都知道善之所以為善是因為不再有不善的情事。
【通】
●佛家之所謂色相、分辨心、六賊。
●《莊子.秋水》:『以道觀之,物無貴賤;以物觀之,自貴而相賤;以俗觀之,貴賤不在己』。
●《莊子.齊物》:『毛嬙麗姬人之所美也,魚見之深入,鳥見之高飛,麋鹿見之決驟』。
【釋】
「天」賦與人生存的本能中,有兩種判斷能力最為重要,一為感覺對刺激的判斷,一為認知對利害的判斷。
不論哪種刺激,基於適者生存的原則,環境中的常態變化,經過長時間的適應,人由新鮮而熟悉習慣,成為「我」的一部份。在此假定這種現象為「慣性律」。
習慣的結果,人不需要經過思考判斷,遇到相同的刺激,即可立即作出反應。
慣性律原是所有低等生物的基本生存法則,但不一定是經由學習,也有透過遺傳,代代相繼。後一種策略的缺點,即是在急劇變化的環境中,會因難以適應而被淘汰。人類之所以能成功地生存至今,即因發展出第二種策略,可自動地將所經歷的事物分別比較,並將發生頻率最高之刺激值,加以修正,是為「折中律」。
同時,由於人有記憶及意識,意識形成了自我中心。自我的主觀選擇,常依特殊的時、空條件而定,這種主觀選擇,成為個人的「親和律」。
當人的感官接受到外界刺激時,對視覺而言,凡是符合以上三律者,皆能產生有效的反應,以概念表達,即為「美」(請見下則【例】)。在認知上,則稱為「善」。
【例】
以美而言,當人初睹一種完全未曾見過的物體時,會受到「慣性律」的影響;或雖見過而形態極端,不符「折中律」者;又或見過但在記憶經驗中,不符「親和律」者,皆會感覺「不美」。人對必然形象的認知來自慣性,接受該形象則是因為折中,最後的取捨有賴親和。
以人為例,人若沒有鼻子,是不美;鼻子大於所有已見者,不美;鼻子若令人想到厭煩的事物,亦不美。故各人種、文化背景、生活習慣以及個人之特殊遭遇等,皆能影響人的美感。原則上,見識愈多之人,對美之尺度愈寬,而感情上有所偏愛者,對美之觀念愈是執著。
此外,在辨識的過程中,慣性指的是規律、結構,折中則指變化、素材,親和相當於人之情緒、心態等。這些因素中,凡是辨識效率最高者,即是美。
②承-原理
故有無相生,難易相成,長短相較,
高下相傾,音聲相和,前後相隨。
【註】
客觀真實1:感官之作用,在外有五識,內有一識,是為「視、聽、嗅、味、觸」及「意」。
客觀真實2:有、無-係個體經驗中,刺激訊息在時空連續過程中所遭遇之狀況。
難、易-係個體經驗中,判斷始態至終態間,能量連續程度之狀況。
長、短-係視覺或感覺對時、空之比較值。
高、下-係視覺或感覺對位置之比較值。
音、聲-係聽覺接收之能量變化訊息。
前、後-係視覺或認知,對主客觀位置之比較值。
客觀真實3:感官之辨識作用,係在接收訊息時,比較前後之刺激而得的綜合訊息,此綜合訊息,是一種比較值。
客觀真實4:各種比較值,因觀察者不同之經驗及立場,而有不同之感受及認知,以資辨識環境之變化及其中之因果關係,此即對「自我」的「意義」。由於比較值無絶對性,隨時會因環境的變化而改變,是以無人能夠將一己之經驗,正確有效地轉移給他人。
【解】
老子認為:各種感官刺激產生的現象,皆為相對之經驗,無絶對的意義。如無生有而歸於無;難既成於易,易亦始於難;長與短必相較而後始知;高與下是以人「傾」向角度觀察而得;聲為音能量之動態,音則為聲之和;至於先於「主體」者,即稱為前,隨之者為後。
【通】
●《金剛經》:『諸菩薩摩訶薩,應如是生清淨心,不應住色生心,不應住聲、香、味、觸、法生心,應無所住而生其心』。
●愛因斯坦《相對論》:重力作用係因相對運動所致。
【釋】
物有性質、數量、形狀,佔有空間;事有起因、狀態、能量、影響,佔有時間。但對個體感官而言,僅為前後之相對數值而已。
事物若發生變化,其作用之能量亦相應有所變化。感覺器官即為了偵測此變化,於生命進化過程中發展形成。為了達到最高效率,感覺器官僅僅對於產生變化之刺激,能產生辨識的效應,此類有變化之刺激訊息,即為比較值。
在潛意識中,所有觀察所得之比較值,又與過去之經驗值自動比較,其利害關係之大小,經驗刺激之強度,形成了人對該值之最終認知。
人體以感官判斷環境之利害,感官有六,稱為六識,所識者皆為事物之別。事物本為能量之變化,其有別者,在於不同之時空、條件、功效而已。
人若自以為是,不多觀察、分析,終將為感官所欺,六識化為六賊,本末俱昧矣。
【例】
聖賢亦為人與人相比較所產生,其聖、其賢則有高有低。若世上人人皆為聖人,且無高低之差,則無聖人矣。同理,諸如人能呼吸,人體會生長,
人可以支配肢體等,人人皆能、皆有之事,又無比較之必要,人自然忽視此一現象之存在。其實這些現象極為複雜,人類至今尚無法瞭解全部的運作,但連智力最低的人也能為之。因此,比較值僅對比較之狀況有效,絶非真實。
③轉-應用
是以聖人處無為之事,行不言之教。
【註】
概念分析:聖人:指有權或有智、能之人。
客觀真實1:處理事務、解決問題、教導他人,首先個人需要有徹底之認識及瞭解,否則無以助人,反而害人。
客觀真實2:宇宙事務變化無窮,從無同樣的排列組合。任何人的經驗,皆僅具有限之參考價值。
客觀真實3:世間所有涉及人之事務,皆因人之主觀立場而有偏差,人在未能瞭解宇宙真相之前,不可能具備正確無誤的認知。
【解】
老子認為:凡居上位者,當知並無絶對的是非,不要為所欲為,而且教育他人,應以身作則,少説多做。
【通】
●《論語.顔淵》:『子為政,焉用殺?子欲善,而民善矣。君子之德風,小人之德草,草上之風,必偃』。
●《易經.觀卦》:『大觀在上,順而巽。中正以觀天下,觀盥而不藨,有孚顒若,下觀而化也。觀天之神道,而四時不忒聖人以神道設教,而天下服矣』。
●《孟子.盡心上》,孟子曰:『無為其所不為,無欲其所不欲,如此而已矣』。
●《莊子.知北遊》:『天地有大美而不言,四時有明法而不議,萬物有成理而不説。聖人者,原天地之美而達萬物之理,是故至人無為,大聖不作』。
【釋】
人以一己為中心,以主觀立場所得之經驗,以之處理自我之事務則可,管理他人則難,故宜順其自然。教導他人亦然,應以身教力行為是。
人對萬事萬物之認知,皆因個人特殊之時空背景及經驗而生,然世人不查,常自以為是。有能力者,常欲以一己之念加諸他人,或以意識型態影響,或以行為武力強制。從古至今,人間劇場戲碼不斷,莫非無自知之明也。
【例】
譬如在某校中有一班學生,成績為該級之最,班上有好學生、壞學生。另有一班,為全校之末,其班上仍有好學生與壞學生。當局者為了教育效率,將好、壞學生能力分班,才發現好班中仍有壞學生,壞班中也有好學生。雖然平均指數有別,但好班之末者,卻不見得比壞班之首者為佳。
問題在於,此一事件,對學生的心理上,會有什麼影響?同時,人類在這個看似無足輕重的經驗中,又學到了什麼教訓?被分到壞班的學生,其心理的損傷,是不言可知的。而被分到好班,卻在比較下落於人後者,其心理狀況又如何呢?
這種現象,説明好壞之別僅為某一種狀況下的比較值,環境改變後,其值即不再有意義。人在未能瞭解事物真相之前,若急功近利、輕舉妄動,等到禍害到來時,悔之無及矣。
④合-結論
萬物作焉而不辭,
生而不有,為而不恃,功成而不居。
夫唯弗居,是以不去。
【註】
概念分析:居:住也,佔據不去。
客觀真實1:自然界生生息息,無所停滯。
客觀真實2:有、無,得、失乃相對存在,無法僅求其一。
客觀真實3:人之心理,以得為利,以失為害。
客觀真實4:「得」,在經驗中,僅為一記錄之保存,但「得」後的好處,則為期待他人所給予之附加價值。
客觀真實5:事實上,由於價值觀未必人人相同。若「得」的好處,與人所預期的結果有別,遂為失矣。
【解】
老子認為:任萬事萬物自然運作而不多説,對所生者不佔有,對所行者不要依恃,有功勞也不要認為是自己的。正因為不居功,無所得,故亦無所失。
【通】
●《金剛經》:『菩薩於法應無所住行於布施,所謂不住色布施,不住聲、香、味、觸、法布施』。『菩薩應不住相布施,何以故?若菩薩不住相布施,其福德不可思量』!
●《聖經》:左手做的好事,不要讓右手知道。
●《莊子.天道》:『天道運而無所積,故萬物成;帝道運而無所積,故天下歸;聖道運而無所積,故海內服。明於天,通於聖,六通四辟於帝王之德者,其自為也,昧然無不靜者矣』。
●《莊子.山木》:『自伐者無功,功成者墮,名成者虧。孰能去功與名而還與眾人……不為功名,是故無責於人,人亦無責焉』。
●《章廿二》:『不自伐,故有功』。
【釋】
「功」是施力所得之效應,功成指原施力之效應已經達成。效應達成了,報償已經有了,人還期待什麼呢?
如果把目的與手段分開來看,問題就非常明顯。目的是指某一主體,在其行動之前對其行動所預定的一個結果,藉此以資判斷行動完成與否。所以任何一種行動或行為,目的僅能有一個,否則即無法明確地判斷其成敗。
設若有人以功成為手段,其目的是要得到成功以後的各種利益,唯有當享受到原來期待的利益時,才認為是真正的功成,否則將繼續努力下去,一直到事件的結果與其預設之目的相符為止。
以「作好事不求好報」為例,好事的定義是:人作某件事之目的只為有利於他人。
好事做了,目的已達,當然不再求其他。但若作事之目的是為了好報,則在得不到好報之前,其目的並未完成。更進一步分析,如果人做某一件事,目的是為了自己的利益,這還能稱為好事嗎?縱然不能説是不好,充其量也只能算是一種交易罷了。
所以,唯有當人作好事而不求好報,才能稱為作好事。同理,也唯有功成,而不居功,才是真正的成功。
人因受「自我」利害的影響,爭利而避害,則利、害朝夕隨之。有害即思害,得利即受誘,因而動心有「欲」,對人間事只求表面,而不知真實本體之存在。一旦遠離真實,一切皆為虛妄,故失道矣!
人不居功,即無所求,無所求則無害於他人,人得其利而未蒙其害,必然崇敬嚮往。利既已得,為求不失,唯有歸功於不居功者,始能不失。這就是『弗為不居,故不去』。人有所為而不居功,一如宇宙生養萬物之德意,則與宇宙同心、同存。反之,有所得必有所失,得其功而失其德。功為表象,人見人非;德為本體,亙古長存。
【論】
美與善,皆無絶對值,端視經驗之比較而定。凡與生存有利者,設為正值,反之為負值。正負之差值,即為認知之強度比。
設:甲=【修正經驗】-【原始經驗】
甲值若為正可視為【利】,負為【害】
利、害端視判斷前後之比值而定。
辨識及瞭解之程式參數:
刺激訊息:分類(六識),強度,長度,特徵。
後級刺激-前級刺激=刺激比值
若 刺激比值=0,刺激被忽略。
刺激比值<0,減輕,產生問題,設為現象n。
刺激比值>0,加重,產生問題,設為現象n。
問題解決:
問題:現象1、現象2……現象n之間,無共同的界面。
目的:尋求共同的界面。
分析:各現象之體、用關係,及其變化的因、果。
處理:時機,環境,主體及客體間的變數,作為界面。
判斷:此界面與目的相符否。
成功:目的-問題=0
以上各式為設計流程,注意其中的【時機】及【環境】,是主觀個體所不能控制、而又屬於必要之「外在」條件,故成功與否難有百分之一百之答案。
章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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