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八論 行為論
老子曰:
將欲取天下而為之,吾見其不得已。
天下神器,不可為也,不可執也,
為者敗之,執者失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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系統定義
系統名稱:行為
前系統:價值
後系統:知識
上系統:人性
下系統:觀念
系統介面:溝通
系統基因:壓力
系統結構:狀況、目的、行動
系統性質:個體行為、社會行為
系統應用:行為
一、行為的系統關係
本系統:行為-地之人。
釋文:
「行」-會意字。彳,左腳向前跨出。亍,右腳向前跨出。*左右腳交互跨出,走也。
「為」-象母猴之爪。*公猴無所事事,母猴需要育嬰,故母猴之爪引申為有事可做。
定義:一系統之行動及作為,具有一定目的者。
前系統:價值-地之天。
價值是行為之本體。
後系統:知識-地之地。
知識是行為之應用。
上系統:人性-人之人。
因人性而產生行為。
下系統:觀念-天之人。
因行為印證始產生觀念。
二、行為的介面關係
系統介面:溝通。
釋文:
「溝」-字首:水,水流。字身:冓,深密處。*人工挖掘的深槽,供水流通的水道,疏通。
「通」-字首:■,乍行乍止,行動。字身:甬,狹窄的洞,甬道。*過甬道,透過而達,暢也,系統間共同者。
定義:使系統或系統間,得以通達者。
一系統在受力之下,會產生機械式的反作用動作,如果此動作具有一定的方向,一定的大小,且有可測知的目的,則稱之為【行為】。
以上是從宏觀立場對行為之定義,然而時至今日,以人類所知,除了人類以外,尚無任何機構,具備確立「目的」之條件(宇宙是否有大目的,因牽涉廣泛,不宜在此多費篇幅)。因此,本文暫取狹義解釋,假定此系統為人(未來必有其他非人類系統,符合前述宏觀定義者)。
人有意識,在意識觀察、判斷之下,有了利害的選擇,是為「目的」。至於其他的高級生物,是否也有意識及目的,則屬主觀定義的課題。因此,除了討論到某些狀況,將其他生物「擬人化」之外,本論僅以人類行為作討論的對象。
人類的行為複雜萬端,嚴格説來,個人私密性的單獨行為無從探討。原因之一,是所謂「私密性的單獨行為」,除了當事人之外,非他人所能知或應知。原因之二,是個人之私密行為,即令有目的,也是絶對主觀,更無從探討。
思維是主觀的,但思維可以用概念表達(比如狗可能有思維,但因不具類人的概念媒介,無從與人溝通,所以狗的思維無法討論),遂有客觀認知。行為若是主觀的,又不能有客觀的認知,同樣不能討論。除非某人之私密行為被人錄影,為大眾所知,私密性不復存在,始有被討論的可能。
行為一定要有目標,有目標的反應,才能稱做「行為」。例如,人利用情緒反應,以達到預期的目標,就是一種行為。人之依賴父母是反應,如果利用父母的保護,以達到生存的目的,則可視做行為。
因此,行為唯有具備客觀條件,才能明確定義,也才有討論的必要。明確地説,行為應有客觀的介面,他人才能得知,才具有意義。
這種客觀的介面,是稱【溝通】。意指行為之目的,全賴與他人相互溝通之介面,始有意義。至於人或遺世獨立,或緊閉門戶,其一舉一動,只是個人的動作或反應,不具備客觀的介面。
三、行為的基因
系統基因:壓力。
釋文:
「壓」-字身:厭,高巖下狹迫狀。字首:土,土地。*加力於物體,使狹迫,不動。
「力」-象人筋氣之形,系統作用能之來源。
定義:一系統所承受的向性能量。
生命體只是一個機構,循環運轉在能量變化之下。當能量發生變化時,生命機體受到能量【壓力】作用而產生反作用力,是稱「動作」或「行為」。基於前文之説明,唯有人能藉各種溝通介面,以達到個體之目的,是以行為係以人為討論對象。
人所面臨的壓力,可概分三大類:一為身體感受的生理壓力,一為生命存續的生存壓力,以及在生存過程中面臨的生活壓力。
生理壓力來自生命體之機能需求,以【地】為象徵。這種壓力與生理年齡有關,在生長期、成熟期以至衰退期,每一階段的壓力都有所不同。人不得不,且在生理預設的需求下,也樂於從事解除壓力的行為。
生存是物種存在與否的前提,故以【天】為象徵。生存壓力一部分是基於生理,一部分則來自心理需求。人在經驗中瞭解到個人生存與群體的關係,從而建立了心理的依賴,並進而致力於生存壓力的解除。這種行為完全建立在價值觀上,其成敗關鍵,則在於社會的互利與否,及其重視知識的程度。
至於生活壓力,則如【人】的變化,是環境影響下所形成。所謂環境,包括了地緣條件、社會背景、歷史傳統、人文因素、宗教習俗、機緣遭遇等,舉凡人生所經歷的,無一不是生活壓力的來源。
此外,前述的生理壓力與生存壓力,更是生活壓力中比重最大者。只是這兩種壓力經常會隨著年齡的增長或環境的改善而消失,但生活壓力恰恰相反,往往是在生理與生存壓力消失後,才顯現其影響力,成為行為的基因。
比如具有地緣性的「傳統文化」,人自幼在耳濡目染之下,自然而然,習以為常。
對於未成年之人,這種基因並不明願,而且很容易隨環境改變而變化。但是,一旦意識型態成形,便如樹木之根、大廈之地基、事物之陰影,始終難以動搖。
「教育方式」亦然,人的學習過程,就是「思維工程」的奠基。每一個社會的價值觀,都是經由教育傳達的。西方最精心的設計,就是廣收落後地區的學子,美其名為為提高落後者的知識水準,實際上,是宣揚其價值觀,作徹底的文化侵略。
壓力必將導致反作用力,生活壓力的結果,便產生行為。而不論是什麼壓力,行為經常具有修正或調適的作用。尤其是在青少年時期,自我剛剛萌芽,尚自深掩在主觀之中。為了突顯自我,這個時期以反價值、反傳統、反權威為特徵,但也正是模倣、學習的不二良機。在一個平靜的環境下,壓力能得到適當的控制或疏導,且建立有效的價值觀,便可輕易地溶入主流社會。反之,在動亂、喧囂或變化劇烈的社會中,青少年不是受到外界的引誘,喪失了自我,便是步向極端,與現實脱節,另創新機。
人的行為導向,在不受人為因素干擾下,常依前表中三種行為模式,再加上自身條件的優勢而定。在「生理壓力行為」上,肌肉強壯者偏愛運動;體態美妍者喜好展示;感官靈敏者長於表演。「生存壓力行為」則決定於個人的價值觀、環境供需條件等。「生活壓力行為」變化較大,音感強者雅好音樂;觀察力強者喜好美術;經驗豐富者愛好文學;思想敏銳者偏向哲學、思想;對人世持懷疑態度者,便容易走向宗教之途。
行為是壓力下的「功」或「反作用」,行為者受經驗因子影響而動,經驗又來自本身既有的條件。順勢發揮,就是行為。至於不具備明顯的先天生理優勢,又不能培養後天經驗者,則賴環境予以安排。
四、行為的結構
行為的三才結構為:狀況、目的、行動。
釋文:
「狀」-字首:爿,側置之床。字身:犬,家畜。*床側有犬,表達某種情況。
「況」-字首:水,液體。字身:兄,同胞男性年長者。*水之長者,比較之變化也。
定義:系統的情勢有了變化。
釋文:
「目」-象形字,原横向,眼睛,引申為重點,綱領條文。
「的」-字首:白,明亮無色。字身:勺,挹取,象形中有實。*明白可取,意念所至,目的,這個,屬於。
定義:眼睛所望之處,代表意念所在。
釋文:
「行」-會意字。彳,左腳向前跨出。亍,右腳向前跨出。*左右腳交互跨出,走也。
「動」-字身:重,重力。字首:力,力量。*重力作用,開始運作。
定義:一系統由靜止而運動之狀態。
行為必然具備狀況、目的及行動三個過程,不論多麼複雜的行為,如果不斷微分到最後,其最基本的結構,必然是起始態、決定態、進行態。這三種狀態不斷循環,由低層組合成高層,直到全部目的達成為止。
宇宙有其必然的層次結構,在物質層次中,由於電場的因素,作用力直接產生反作用力。但在生命層次中,作用力與反作用力間,還增加了一個能量貯存與分解的過程。再進化到高級生命,貯存與分解之間,又增加了分辨判別的步驟。
對無生物而言,行為就是反作用;低等生物之行為則是遺傳反射;到了高等生物,行為複雜化,可以經過學習而得,因而必須先行分辨,再加以判斷。至於人更是獨特,不僅要判斷,而且是以目的判斷。
【狀況】相當於能量的變化,是「起始態」,代表當時情勢。狀況又可分為兩種:一是當前的環境變化,由感官偵測而得;一是過去貯存的經驗反應,因內在感受而知。這兩種狀況一先一後,相繼產生,人必須立刻以之作出決定。
【目的】相當於決定,是對狀況判斷的結果,即為「決定態」。目的也可以自成系統,或以時序、或以策略,作無限的分割,直到能列舉成為具體的流程止。人最重要的特色,便是目的導向,有了目的,才能化作用力為行為。
【行動】為目的流程之分解,也是達到目的之必要手段,亦即「完成態」。行動是能量作用的反應,但是僅僅片斷的反應尚不能構成行為,比如哭、笑是面部肌肉的刺激反應,若人在某種心情下,刺激了肌肉,產生了反應,這是「情緒反應」而非行為。
除此之外,有些動物在初生時,由於遺傳基因的作用,會將任何第一眼所見的動態形象,視作安全的保障,因而與之形影不離,心理學上謂之「映相反應」。還有以一種刺激引發另一種反應,使之不斷重複發生,最後形成刺激-反應的「制約反應」,這些都不能稱做行為。
因此,在行為的結構中,狀況、目的、行動三者缺一不可。也正因唯獨人類具有目的之認知,所以行為可以説是人類獨具的、「有所為的行動」。
又因狀況來自感受,而目的需要意識。在感受與意識的關係上,意識多重理性,感受則偏感性。也就是説,在思想上人可以脱離感性,但在行為上,理性再強的人,都無法完全擺脱感性的控制。是故,一般人無時無刻,總在感性及理性之間,不斷地掙扎,以選擇最有利的行為。
由感受到行動,人之平均反應約為四分之一秒。與其他動物相比,這種速度相當緩慢,再若加上意識的延遲效應,則難以估計。然而人生得失難以逆料,反應快的人,行為容易出錯;反應太慢,不免貽誤時機。此外,事情有輕重緩急,人的能力又有高低之別。好在速度常非行為成敗的關鍵,事務的層次越高,其速度的影響性就相對的降低。
五、行為的性質
行為也有感性及理性之分,感性係以個人的經驗為基礎,其目的僅與自我有關,故謂之「個體行為」;理性則以群體的認知為基礎,追求群體利益,是為「社會行為」。兩者之性質相去甚遠,正如鐘擺的兩個極端,人就在其中不斷地來回振盪。
成熟的社會必然對個人行為有所規範,此規範統稱之為倫理道德。倫理道德是社會施於人性的壓力,這種壓力應該是絶對的,不能稍有「尺度」鬆緊的問題。壓力大,反作用亦大,人性追求解放本是自然之理。一旦道德的尺度開始鬆動,振盪的鐘擺效應便開始作用,直到最後倫理道德崩潰,人人不堪其苦,新的社會規範又將出籠。
①個體行為:其性質可分為以下數種。
⑴私密性:
釋文:
「私」-字首:禾,糧食。字身:■,私意。*以禾為己,個人利益至上。
「密」-字身:宓,祕,靜默。字首:山,地表高出的部分。*靜默如山,象徵結構堅實,難分解,稠也。
定義:個人不可令人知者。
前文在行為介面中曾提及,私密性行為無從討論,但行為具有私密性,卻是不爭之事實,本節僅就此性質,加以介紹。
【私密性】行為多出於生理需求,對任何人而言,這都是不能避免的。當人有了自我意識以後,在與他人交往的過程中,漸漸認識到人與人之間,有可以共享、也有無法交換的事務。
在〈人性論〉中曾討論過,感性代表私性,在私性立場,每個人都只顧自己的利益,而且不願與他人分享。舉凡不能分享之行為,人多隱蔽而行,不易為他人所知。這一類的行為本來沒有必要討論,但是這種行為一旦為人所知,甚至在有心人士刻意的渲染下,常常成為缺乏判斷能力之人的行為典範。
因此凡屬私人的感受,與他人無涉者,在重視理性的團體中,必被刻意忽略或輕視。久而久之,在習慣成自然的情形下,私密性便成為難於啟口的、羞恥的行為,諸如性、自戀、暴力、貪婪等。如果沒有良好的疏通管道,個人為了維護私利,往往會在心中設防,形成堅實的碉堡。這樣可能導致心理反常,以致與環境脱節,行為舉止乖張。
⑵佔有性:
釋文:
「佔」-字首:人,行為。字身:占,擅據。*人擅據位。
「有」-字身:手,人的上肢。字首:月,月亮。象以手指月之形,以指指月,意為月之存在也。
定義:據為己有。
【佔有性】的行為起於生理本能,比如人必然把食物送進自己口中。及至在生活中經驗到,原本可以送進口中的食物,只因沒有及時的「佔有」,以致落入他人口中,白白喪失了機會。於是得到一個經驗:為了保障自己的利益,有利者必須先行「佔有」。
等到生存行為開始發展時,「佔有」更成為個人行為的焦點,甚至就是個體行為的真正目的。佔有能獲得物質利益,而物質的累積性,更增強佔有的力量。人在理性成熟之前,過早嚐到佔有的利益,必然會演進到「獨佔」。
「獨佔」的慾望,經常是社會失衡的導火線。人為求「獨佔」,必須爭取最高效率,設法攀登權力頂峰。再加上「組合律」的特性,捷足者先登,社會中既得利益者,自會設計層層門檻,以種種手段、方法巧取豪奪,其目的無非是排斥他人,以滿足自我、以及從自我延伸之後代的「獨佔慾」。
佔有性有得亦有失,因物質體佔有時空,當人佔有物質時,時空亦等價地被物質所佔有。人佔有的越多,其時空自由度就越少。自由度越少,其行為向量便被既有的軌跡鎖定,再也無法逃逸。
⑶競爭性:
釋文:
「競」-字首:立兄,站立之兄。字身:立兄,站立之兄。*兩人相互站立,比賽也,爭勝。
「爭」-字首:爪,手足的指甲。字身:手,人的上肢。*手爪相鬥,互不相讓,競也。
定義:多個系統間,相互比較、追求最高效率的主動行為。
凡是行為涉及到兩個以上的個體時,必然會相互比較,而有高下之分。而高低之間,能量效率呈幾何級數變化,利、害之別遂相去日遠。
【競爭性】有其正面的價值,它是能量累積的有效方式,也是社會進步的原動力。但對競爭的個體而言,其負面效果則相當嚴重,很可能是個人人生災難的開始,或虛榮心的濫觴,或希望的絶滅。
在自然環境中,競爭性源自個體的效率性,原本無可厚非。尤其是競爭的結果,增進了自身的能力,強壯了延續的種族。自然界本就具有均衡的生態法則,根據進化之目的,能量變化係朝向高效率組合。而生態的平衡,也就隨著能量變化的狀況而逐步演進。
在人類社會上,基於人性之私,如果僅由自我延伸到子孫後代,此一進化便陷入家族的封閉系統。從某一時間切面來看,此一競爭結果將失去均衡。但以時間的連續向觀察,個體或家族封閉系統的沒落,卻常是整體能量的累積。
競爭性對人的行為影響極大,勝利成功是正面的,也是個體能量的宣洩,個人滿足與否,端視物質與精神的實質收穫而定。如果失敗,持續的競爭性便成為內在的刺激及壓力,而能量將有所貯存,即〈人性論〉中所謂之「氣」。
人之機體無氣不能生存,人之意識無氣不能上進,競爭可能累積氣,也可能因洩氣而喪失意志。
氣的另一種心理認知為「自信」,在表現上稱為「面子」。人因不具預知能力,又缺乏整體的認知,故對競爭的成敗難以掌握,遂委諸隨機的排列組合以定得失,是謂之「賭」。
這種行為可以避免思維的痛苦,又能獲得一種即時的「刺激」。生活過於平淡,意識沒有重心,人生不具目標,生理、心理又失去能量變化者,最容易淪入賭的刺激渴望中。
⑷虛榮性:
釋文:
「虛」-字首:虍,老虎身上的毛紋。字身:象兩人相背而立狀。*虎皮下立人,不實也,空無,無意義。
「榮」-字身:火火■,火光盛發狀。字首:木,樹木。*草木盛發,茂盛也,引申值得讚揚的。
定義:不切實際的光榮。
人在尚未認清事物真相之前,最容易受惑於其表面的價值,並在自我心中建立一種幻象,以之為行為的目標。這種性質,就是【虛榮性】。
以一個渦漩體粒子為例,質量在其能量聚集的中心,但是最活躍的,卻是外圍的電子。雖然一團體最重要的力量,在於向心力,但是站在台前的領導,經常是大眾注目的焦點。
一朵花、一根羽毛,以至於人的衣著,其光彩華麗的表象,目的就是為了吸引注意力。這樣從一個階段到另一個階段,一次一次地迫使對方就範,以達成既定之目的。這種策略大自然早用得淋漓盡致,説穿了,就是「誘因」。
以人的經驗及能力的發展過程來看,虛榮性是行為的前瞻,是人產生「上進心」的動機。人如果不具虛榮心,則必沈溺於生理漩渦,以致人獸無別。話説回來,若人自滿於虛榮之中,人類文明也將止於虛無。
虛榮之一,是未明真實狀況:人往往惑於外表,就貿然投入。直到曲終夢迴,才發現所得非所願。這種性質主要呈現在一些無知、愚昧的行為上,但這也是行為的常態,因為人生正是摸索、學習的過程。
虛榮之二,是不願付出代價:反作用力等於作用力,沒有因哪來果?由於人類社會積習敗壞,很多人只希望人人為我,卻不肯我為別人。是以對任何事物,懷抱著「心想事成」的畸型心態,投機取巧就是典型的代表。
虛榮之三,是沈迷於既往:過去的一去不返,但當人對自己喪失信心時,就會拿以往的成就,大肆誇耀。這種心態是即將沒落的徵兆;這種行為代表了不能信任的品質。
人若自限於視線所能及,而不知天理之準則,輒以自我立場,追求宇宙之「大公」。常用一些只能施行於一時的「理想」,妄想改變宇宙行進的方向。
雖然這是必然發生的現象,但也正是人間擾攘的由來。所以莊子説:「聖人不死,大盜不止」,其理誠然。
⑸不定性:
釋文:
「不」-字首:一,象天之形。字身:象鳥上飛狀。*鳥上飛無法下來狀,未定、否定詞,非,無。
「定」-字首:■,空間。字身:正,守一以止。*止於一,安也,靜也,決也,不變也。
定義:能量未達平衡之狀況。
人處身在茫茫宇宙中,既不能前知,又無法確知。就連自己所認知的身邊事物,只要略加追究,也會發現實際上一無所知。
古人原先以為地是堅實的,是宇宙的中心。現代人知道地表如同橘皮,既薄又脆。地球不是中心,只是乖乖地繞日而行。太陽呢?也渺小之極,只是銀河系旋臂上的一顆小恒星,繞著銀河中心而轉。銀河呢?無數銀河組成星雲,星雲組成星團,無數個無數,互相繞來繞去,誰都不知道該相信什麼了。
人生的認知亦然,兒童時代,天下只有父親母親以及家人,當然,父母最大,一切以父母之命是從。待入學之後,發覺原來老師統率全班,令出如山,所以老師最大。出了社會,就業最大,就業得視上司,上司又決定於權勢,權勢又與金錢密不可分。更有甚者,人生機緣決定於天,究竟誰比誰大?
人的行為決定於意識,意識決定於利害關係,既然不知利害關係的決定者是誰,當然就不知所從。是以除了少數特立獨行者,對一般人而言,其行為就必然具有【不定性】。
就人類立場而言,不定性正像排列組合一般,每擲一次骰子,人永遠無法確定其結果。如果換成天的立場,一切都是定數,早已排列妥當了。
⑹自主性:
釋文:
「自」-象鼻之形,本人也,主觀立場,變化始於。
「主」-字首:、,象燈中火焰之形,古文主字。字身:王,國主,最崇高者。*所有者,負責者,最重要的。
定義:一系統行為由該系統主觀決定者。
上一段提到行為的不定性是必然的,而【自主性】反而是特例。人的自我只是一時空遭遇的事件,在那一刹,根據作用與反作用,事件發生了。人在主觀立場,總認為是「我」在作主,但卻不知「我」是誰。如果在客觀立場,當知環境變化所貯存的能量,由過去流向未來,「我」只是事件的感受點而已。
那麼,怎麼可能有自主性行為呢?這在人的立場,只能稱之為「上天的慈悲」。而在宇宙進化的立場,則可稱做「突變」。
假定宇宙沒有進化目的,一切變化都是亂數,則任何規律均可視為突變。
相反的,假定宇宙進化有固定的目標,凡不符合規律者,才稱為突變。在生物學上,突變有明確的證據,顯示其完全違反生物進化的規範。
在正常狀況下,人的行為是不定的,只是隨著過去的經驗而反應。假若有人的行為確定不移,不受環境影響,乃至連榮辱生死都改變不了。對正常人而言,這當然是突變(瘋子的行為肯定是不定的)了。
這種人有堅強的意志,堅強到能夠不顧千夫所指、萬眾唾棄。對任何社會來説,這種人不是大聖,就是大惡。當一個社會上大聖多時,表示該社會正是順風而駛。反之,國之將亡,必有妖孽。那種妖孽所有的意志力,便是乖戾的社會長時期所累積的餘氛,而以突變的形式,促令國家敗亡。
②社會行為:
釋文:
「社」-字首:示,祭祀,天垂象見吉凶,告知也。字身:土,土地。*土地神主也,古時二十五家為社,引申為人民團體。
「會」-字身:■,天地人三合,集也;囗小,窗也。字首:曰,出氣也。*氣集也,系統交集,聚合,組織。
定義:一系統由個人組成且共同分工合作者。
人類環境的壓力來自【社會】,眾人的行為又成為社會的作用力。但凡個人行為係以他人或團體的互動為前提者,概稱「社會行為」。
行為的產生,是社會人互動的結果,也是宇宙能量變化中,因作用力所做的「功」。在物質界,行為是機械性的體用因果關係;在生命界,則形成互相依存的生態結構;即令是人間世,也曾歷經狩獵階段、征伐兼併階段,直到現代人的生產交易階段,以及未來人的理性互動階段。
在宏觀角度,人類的行為與分子間的「勃朗運動」並無二致。就是用叢林中的野獸來比擬,人類的行為也有若干相似之處。然而,人為萬物之靈,其靈即在具有凌駕獸性的理性,理性正是社會上各成員交互認知的結果。
社會行為又可分為公益性、傳染性、暴發性、控制性四類。
⑴公益性:
釋文:
「公」-字首:八,分也,反背。字身:■,私心也。*反於私者,象徵為大眾。
「益」-字身:水(横形)。字首:皿,器具。*器皿中之水滿,有用也,增進,有好處。
定義:公眾之利益。
顧名思義,【公益】是指社會公眾的利益,其行為乃以服務社會為目標。
事實上,公益是一種理想,而理想只是少數人在特定時、空環境下,受到能量壓力後,所產生的反作用力。
理想是行為的動力,因主觀條件而形成,由於人各有不同的主觀條件,因此人不可能有一致的理想。人最大的愚昧,就是想用簡單的概念,來表達繁複無比的理想。更荒謬的是,竟然有人相信兩個不同的個體,會有相同的理想。
話説回來,行為未必經過認知,即令能認知也是經由錯誤而修正提昇。理想要能實現,就必須糾合大眾的力量,這就形成了行為上最大的吊詭:即令是公益,也必須先滿足個人的私念,待實現時,人才發覺理想早就變質了。
人之為人,必須要有理想,否則人獸之間就難以界定。理想如鏡花水月,遠觀是真,近看卻什麼都不是,只有在構思、追求時,能令人神志一清。如果再把眼光放遠一點,胸襟放寬一些,應該看得出,宇宙又何嘗沒有理想?
公益正是不斷改變中的理想,無數世代以來,具有高潔心靈的人(指人在經歷過感性與理性的掙扎之後),在與公益有關的政治思想、經濟體系上,提出很多理想,並且努力推行。
然而,現實的結果是,公益的理想似乎越來越遙遠。當今地球百分之七十的資源,控制在百分之十的國家手中。而社會上,有人日進億萬,有人餓死街頭。最荒唐的是,一些生活優裕、自命不凡的自由、人權主義者,還假借公益之名,展現其高人一等的態勢。他們專事批判落後國家,有意或無意的忽略自己才是剝削的原兇。
究其因,是昧於人性,不瞭解人類行為之故。人妄自尊大,以為憑著一種制度、一種力量,就可以控制人性、改變行為。事實上,在生存的威脅下,個體或能苟全於一時,但事過境遷,人性依然,行為如故。
由歷史來看,人性雖未曾改變,行為模式卻隨著社會結構而有所不同。當今的公益思想,已由早期所標榜的國家民族,演化為世界地球村。第一個喊出這個口號的人,或出於一時的靈感,但口口相傳之下,便成了「流行歌曲」。
其實,公益永在人心,不必喊口號,也無需大事提倡。在人類社會中,由於人性的需求,作用力與反作用力恆交互進行,有變化就一定有反應。十步之內,必有芳草,何必多此一舉。
⑵傳染性:
釋文:
「傳」-字首:人,行為。字身:專,擅也。*專擅行為,轉遞也,交授也,延續也。
「染」-字身:水九,入水九次,多次也。字首:木,木桶。*衣物沾草木之汁,使衣物變色,受影響而改變。
定義:系統間某一現象,經傳播散佈而有影響。
人具有感同性,在社會中,人們相互學習彼此的行為,是為【傳染性】。
這原是生物同步行為的延伸,不受理性的支配。影響所及,匯聚成為力量,如再經有心及有計劃的煽動,即釀成「群眾運動」。
年輕人最容易受到傳染,甚至刻意模倣一些新奇的動作行為,以示自我之與眾不同,是稱「時尚」或「風潮」。這對生活行為有著極大的啟發,很多音樂、美術的流派或風格,都來自這種傳染性。
但是在生存行為上,傳染性往往是災難的開始。舉凡政權的革命、政治的暴動、宗教的狂熱、經濟的崩盤等,大抵皆受到傳染性的影響。
有計劃的傳染性源於儀式、宣傳與處罰。儀式是一種規範化的行為,用一成不變的形式,令人重複同樣的動作。久而久之,參與者習以為常,感覺閥有感而無覺,判斷模式與潛意識混淆不分,行為趨於機械化,這種狀態下最便於有心人士之操縱。
宣傳是誘導式的行為,在政治及宗教上,多以教條為手段;在商業及生活上,則藉廣告深入人心。
最具體的典範,是「英雄」及「明星」的塑造,其目的不外將人導入既定之目的,利用人之愚迷滿足操縱者的需索。英雄是所有社會漩渦的中心,蓋社會人是卑微的、無助的,有感於人生的無奈,每每夢想有能代表其內心的人物出現。英雄是真是假並不重要,重要的是人在「感同性」的作用下,心理上已經全然相信,是主觀真實的實現。明星則是提供感官滿足的客體,也是商業行銷的模式,群眾耳目渲染,漸漸形成意識需求。
進一步的分析人崇拜「英雄」、「明星」的現象,當可知行為傳染性的根源。有人是無意識的模倣;有人則以一實際而可信的人物,填補心理的空虛;
也有自己不可能做到,以他人化為自己的補償;更有因為實質利益的獲得,如政治、商業上所捧出的英雄,而令社會大眾深信自己也有希望。
處罰為嚇阻的行為,先令人恐懼,再將恐懼與預定嚇阻的行為聯結。在處罰的效益彰顯後,便能確保人的潛意識受到箝制。
⑶暴發性:
釋文:
「暴」-字首:日,太陽。字身:「出手手米」,象雙手捧米而出。*將米捧出露在日光下,曬也,引申突發。
「發」-字首:北,從二止相背之象,行動也。字身:弓殳,武器,用於征伐。*武器之動,開始,興起。
定義:某一狀況在無預警之下,強烈地發生。
【暴發性】是一種不可測、事先無法預防的行為,危險性極高。在生活行為上,暴發性有時是變化的必要因素,但在生理性及生存性行為上,暴發性所衍伸的問題,往往會導致災害(運動具有生活性,可以算是例外)。
顧詞思義,暴發是突然發生。對人的感官及感受而言,速度過快有兩種不同的效應:一是站在主觀立場,暴發是種發洩,有極高的「快感」。一是在客觀立場,暴發代表危險,會令人心生恐怖。
私心重的人,經常有暴發的傾向,若不加以控制,習慣成自然,便如同不定時炸彈般,隨時可能傷及他人。任何人要成功地生存在社會上,首先要能辨識這種特性,假如不能主動地加以控制,就要設法遠避之。
原始環境係個體生存競爭的時代,那時暴發性是生存的必要條件。但在文明社會中,基於進化的階段性任務有別,人與人和睦相處,才是精神文明的契機。在我國,五千年前即已奠定了群體社會的規模,強調自律,生活有規劃,有所為有所不為,絶不容許暴發性行為的發生。
但在西方,直到十七世紀,許多地域仍處於未開化狀態,自是標榜暴發力以為生存依憑。正是基於暴發性,當西方由中古黑暗時期驀然驚醒後,立刻有如脱韁的野馬,人人為所欲為,驟而躍登物質文明的現代舞台。
這場戲碼在其暴發性之下,演得精采萬分。不到三百年間,歐洲幾個蕞爾小國,趁著全世界猶在夢中之際,竟然挾著船艦槍炮,殖民全世界。自後,中國人不思究裡,全部受到傳染,揚棄了傳統的包袱,回歸原始的暴發性。
暴發性行為源自本能,是「作用律」的延伸,也是動物求生的原始獸性。
人欲制之,尚恐力有未逮,只要稍加放縱,這種隨時蠢動的獸性,必然隨時暴發。在生活中,酒與色經常是激起暴發性的原動力,暴發性再加上傳染性,人心不穩,必將演成動亂。
當今社會,在人人依賴金錢,享受物慾之下,人與人之間的關係早已淡薄如水。西人強調自由、容忍放縱,其目的在於利用人心之不穩,藉以牟利,因而各種乖戾現象層出不窮。然而幾經摧殘的中國人,早已淡忘了瀝血之痛,知識份子搖旗吶喊,拾著西人牙慧,視之為聖典,是暴發性之回歸也。
⑷控制性:
釋文:
「控」-字首:手,人的上肢,引申行為。字身:空,空間。*人對空間意欲掌握,操制也。
「制」-字身:未,原字從未,六月,木有重葉。字首:刀,有刃之器。*六月葉茂,以刀裁之,正之。
定義:一系統將其他系統納入本體系之下。
任何社會都有其本質上的矛盾,基於人性特徵,理性者會據理力爭,但當智慧不興、人各有見時,就會爭執不休。而感性者本來就受感覺的支配,其行為以趨利避害為準則,結果是欺善怕惡、吃軟怕硬、趨炎附勢、唯利是圖。
控制最高的理想是追求觀念的統一,但這必須先有客觀的認知。其次是行為一致,是為【控制性】行為。專制集權體系所採用的,是以生存條件為強力控制的手段。民主自由制度則比較技巧化,先放縱人的生理需求,再利用人無從抗拒的物慾,以導向牟利的傳染性行為。
在這種手段下,自由社會中得利的是資本持有者,他們經常是操控輿論、決定風潮的決策者。作主的人民則是被傳染的、擁護自由的投票機器。
比如説,有種所謂「放縱式」的控制法,先宣傳其理論:「人若不休息就會崩潰,而最理想的休息方法,是出外旅行」(當然,對勞力者此理論可謂正確,但對勞心者則未必)。
人在接受此理論後,心中就有了休息及旅行的期望。期望不能滿足,就真的感到疲勞和痛苦。為了避免痛苦,則想方設法要去旅行。旅行目的達到了(把旅行當作目的,這個命題就很荒謬,指的就是「出門、交通、回家」),心理的痛苦就不存在。由此可證,該理論是百分之百的正確有效。
其結果是,人人出外旅行,交通事業、旅遊業、製造業、傳媒業、少數民族歌舞業等大行其道,於是社會繁榮了,人民快樂了。
其真相是,人人為了旅行而拼命工作。傳染性成功了,資本家笑了。
專制時代的「知識份子」不多,尚無這種奧妙的人性設計,當時所謂的「統治」,其實和民主時代的「管理」、「服務」,以及工商行業的「經營」、「行銷」,並無多大區別。唯一的分別只是後者掛了很多不同的招牌,由於招牌多,可以任君「自由」選擇,於是民心大悅。(莊子早就説過:有位養猴子的人,用栗子餵猴子。先規定早上吃三粒,晚上吃四粒,眾猴皆怒。待養猴人改為早上餵四粒,晚上餵三粒,於是猴心皆大悅。)
控制的手段,應視行業性質而有所不同,在知識界,有學位制度,學位高者權威必高,社會所賦與的價值也高;在工商界,一切由資金、利潤的多寡決定;政黨界、軍警界,則全靠資歷與人脈關係;科技界以表現及功績為主;文化界靠知名度與市場接受度捧場;黑社會建立在實力及輩份的結構上;民主社會更以受輿論影響的民心為依歸。
問題在:學位及權威獲得的手段極多,代表的是什麼知識?資金及利潤對社會又真有貢獻嗎?政軍所承擔的是社會責任,又與個人聲名、政黨利益有什麼關係?科技掌握了人類的未來,良知難道無人聞問?文化又是什麼?跳舞唱歌?黑社會是白社會的倒影,無所謂是非,有的只是證明黑白難分!至於民主這個時代寵兒,早就被控制得五體投地了。
由是可知,控制性必須利用傳染性,否則不能成為力量。同理,當傳染性的影響力式微時,也就是控制性變局的開始。瞭解這一點,尤其在今日資訊時代,應知掌握媒體的人,很容易成為下一個時代的開創者。
現代人還有一種幻想,就是「法治」,由無知的人民立法,由無能的人民審理,再由精明強幹的律師,抱著堆山積海的案例,來收費服務。不僅如此,還要加上精緻的包裝:「法律之前,人人平等」。
如果「朝三暮四」不成,立刻從善如流,改成「朝四暮三」。養猴人只要用七顆栗子,加上一些「抗爭選擇」的「自由」,就能將眾猴仔控制得伏伏貼貼的,這是控制性行為的最佳典範。
六、行為的應用
在當今社會中,沒有人能自絶於宗教、政治、經濟等人類社會活動的影響之外。同時在當今世界上,也找不到一個人,能對這些錯綜複雜的行為,作一簡短的論證。
人不瞭解的事物太多了,但是人自出娘胎,就已定妥了航道,義無反顧。出生的環境身不由己;兒時的玩伴沒有選擇;所受的教育源自大環境。到了青春時期,性荷爾蒙成為主宰的上帝;結婚時手足無措;生子時稀里糊塗;進入商圈、政壇,成則為王敗為寇,又有誰知道自己究竟在做什麼?
人自小就會爬行,等到能站起來了,第一步卻是跑。人的手打、腳踢完全不費吹灰之力,然而,想要手腳不動,卻是難如登天。再等到一動了心,立刻勢如破竹、猿馬齊飛。這些又為的是什麼?不知道的人,怎知道自己不在胡作非為?
問題不在行為本身,行為只是人性在價值觀的驅使下,潛意識的反應而已。本論所提供的,不過是一扇理解的門戶,人如果不走進去,門外還是門外,行為依舊是行為。
第八論 行為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