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简體   復原    
9326 留言者:網主 [2009-02-10]
告網友:
  上則作業答者不多,可能是對法律認識不足故。然作業之為作業,實乃訓練思維之手段,無關「現實」也!諸如,所謂之「論」,三次兩次又變了調,變成「列舉」了;此外,前則論及「理想」,此則便被視為「非正必反」!其實,「現實」未必與「理想」背道相馳,社會人知法與不知法正是現實所在!
  由此可見,現實之一,是為現代法治時代,絕大多數社會人士完全不懂法律!不懂法律的結果,生活失去了正確的方向,整個社會付出了極大的成本,以致法律成為少數野心人士之專利武器。在美國,有些社團曾做過多次職業尊敬度之民意調查,每一次,律師都被視為最不受歡迎之職業!
  不必管什麼「法律」,只當作一種課題,試著訓練自己的思維邏輯。畢竟,只談自己懂的事物,所懂的就只有那些,將永遠自限在一個小圈子裡(部份正確=部份不正確或不確),跳出來海闊天空。
       網主人白
9337 留言者:網主 [2009-02-11]
告網友:
  各位對法律之認識相當深入,但頗多偏見,可能係受老朽影響、而未瞭解老朽原義之故。
  實則,法律乃一種「人與人之間必要的規範」,在人類歷史上,曾有多種不同的名稱,諸如巫術、宗法、倫理、道德、教規、習俗等等皆是。這種規範之於人類社會,相當於酵素之於生命體,斯乃互存共榮之基礎。
  茲以符號A代表種必要的規範或酵素、B代表人類社會或生命體,則以下說明可謂真相矣:
  1,A提供B以生存之能量:
    無酵素,人體不能消化任何食物;無規範,人類社會不能有一刻之安寧。
  2,A提供B以生活之規律:
    無酵素,人體不可形成有機整體;無規範,人類社會立即化解為零。
  3,A決定B存在之時、空:
    所有集合體都來自單獨的個體,在一定的時空中,個體目標一致,是稱為集合體。
   決定單獨或集合之原因,則依酵素或規律所致。諸如水果及生命體時至而自腐,任何
   一種社會或國家興盛衰亡、端視其規律之有無。
  4,B依賴A而存在、而不能變更其性能也:
    這就是因果律,所謂獨立或集合,都只是因果作用下、某一階段之現象而已。人生
   亦然,只要站在適當的位置,對生死榮辱必會有正確的認知。追尋正確的位置,是謂
   修行;而修行的正確步伐,應係語文的理解,人始能突破自我概念的局限也。

  網友們尚未及這種高度,老朽不過善門洞開,以期招賢納才也!若談「現實」,當然是指現今,人類文明已髦髦垂老、霞光薰天矣!夫物壯必衰,在小小的地球上,擠滿七十億人口,終生只知吃喝玩樂!問題在人類尚不知止,酒越喝、人越瘋,事越亂、心越貪!一定要把地球吃光喝乾!
  在這種情形下,任何「必要的規範」都難以約束人性,而此規範今已稱為「法律」!同時,迴光返照、癌細胞擴散,現在又是「民主時代」,立法者雖為民選,實際上是利益既得者之斥候!尤其是民主制度源自西方,西人素來主張「弱肉強食」,所立之法完全以保障利益既得者為前提。
  比如說,犯罪人有「人權保障」、「無罪假定」、「精神考量」、「搜證違憲」、雖滔天重罪仍可在三尺之室中安享天年!此法之法,實為位居要津、權勢通天之利益既得者,供其為所欲為之終極保險!正因如此,貪婪之甚者,能放手一搏,搏至財多權重,笑傲人間!
  於當今法律下,犯罪者肆無忌憚,受害人只能飲泣吞聲、自怨無財無能!再若權重財多之輩,聘請了龐大的律師軍團,能在浩瀚無際的法律判例中,找到各種漏洞矛盾,黑立變白!而一般百姓,在專業化的法律面前,連什麼叫犯罪、無罪都搞不清楚,豈能不任強者宰割?

  但是,世事莫非前定,作為練習文字理解的作業,只要簡單如下表示即可:
  法律在政治現實下,已成權勢之保鏢;其條目眾多、文義艱澀,蔚為專業;縱容私利,民怨頻生,社會兩極分化。

  本則作業:
  試論「性感」

       網主人白
9350 留言者:網主 [2009-02-12]
告網友:
  連中學生都知道且崇拜的「性感」,居然各位都星際迷航了(只有兩位答對)!是樂在其中、羞於齒口?抑或道貌岸然、掩耳盜鈴?再不然是果真「無知無識」,活在當下,卻是有眼無珠?
  「性=人所認知之起始,事物之本質」,各位便取認知義而忽略理解!似此,漢文迢迢長路,難以抵步矣!有謂:「性感=人對感官本質的感受〔原始本質的感受〕」!奇哉怪也!不信,去向某影某星曰:閣下很「對感官本質的感受」或有「原始本質的感受」!誰懂?至少老朽沒如此教過!
  老朽教學、邯鄲學步!既然寫了「=」符號,a=b,表示a可取代b!若上述定義成立,「妳很性感」當然能寫成:「妳很對感官本質的感受」!只是,「妳很性感」的理解界,是:「我想和妳上床」!一旦變成:「妳很對感官本質的感受」,豈非:「我想和妳感受一下感覺器官」?
  各位寫作業,應該是為了開通一己的靈智,而不是應付老朽而來!人謂日進斗金、終成巨富!但若各位學來學去,最後連小學的基礎都丟棄了,老朽汗顏!

  「性感」就是「異性感應」!最根本的「本質」就是「異同」,生命起始則是陰性、陽性!如果不知道,活是白活、學也白學!除非是為了氣死老子!此名是泊來品,但卻普世認同!西人食色為尊,大腦中只有數目字,他們恨不得把精子當美鈔,再成立一個「精子本位」,全球散佈DNA!
  國人早就喪失了「民族自尊心」,一遇金髮碧眼,凡事有樣學樣!一見性感,竟然感動得五內俱焚!沒有金髮、去染個頭!沒有豪乳、去填一雙!能拉鬆皮必拉、能喂肉菌必喂!只要能投懷送抱,有錢賺錢、有名換名,反正身體是父母給的,能用為何不大用特用?
  其實,有幾個人真正理解、人生的快樂、幸福是什麼?逢性就感的結果,經驗中又能保留什麼?以各位為例,能每天來此學習,比起舉世億億萬萬醉生夢死的人高明了不知多少倍,但卻也隨性感起舞!而且還有認為:「因接近真實,才引人入勝產生共鳴」,顯然是藏密的和合雙修論!
  因為

  萬惡淫為首!萬淫性相感!西人文化淺薄、掠奪成習,大腦不用、「五肢」發達,貪婪好色原不希奇!但國人歷經百年屈辱,至今仍執迷不悟,老朽無言以對!

  本則作業:
  試論性感之「啟示」

       網主人白
9359 留言者:網主 [2009-02-13]
告網友:
  此題人人有獎,但於「啟示」可知,人人意見略同,但永遠存在種差異。傳統儒家主張「中庸之道」,即在於截頭去尾、取其中間。不論什麼道理,極左極右都屬偏頗,性感者,人之常情也。然而,只緣文化差異,當今商業掛帥,導致某類人士刻意渲染,其禍甚烈,不可不知。
  實則,「性」屬「私隱」,只對當事人有意義,一旦公之於眾,即屬猥褻。倫理道德最重要的防線,正是「性慾」,止於「正」則正,一旦放鬆標準,立如水銀之洩地,瞬間即全面污染。由此可知,人類已病入膏肓,連一己私隱都要大肆張揚,唯恐無人喝「采」,是不知恥之至也!

  老朽成長在台灣,自幼目睹半調子民主自由、後來又見識了人權法治,直到成為被西方老大哥摸頭的模範生。玩過「家家酒」的人都知道,知道身在真假參半中,卻不知道玩的是什麼!反正大家都煞有其事,人人玩得不亦樂乎,是真是假無關緊要。
  自由法治的結果,又引進了西方「性感」,花樣翻新,最初人們由頭髮長度開始、爭吵到裙子邊沿!直到數年前,台灣中央大學「性別研究室」網站,專研人獸性交,出版人獸交手冊,教導民眾如何和動物「做愛」!終於!自由的開花結果,台灣有了人獸交自由、獨立自由、貪污自由、無恥自由!
  這是西祖彼得辛格Peter Singer的哲學!何春蕤大博士教授曰:「此刻追逐聳動新聞以及發動社會道德恐慌,恐怕更會煽動這種以義憤來掩蓋無知和閉鎖心態的趨勢,對於真正倡導人獸平等的做法更是有意的醜化抹黑。希望這次事件能夠成為一次社會反思和教育的事件。」性感嘛!性感至上!老娘愛驢交!干卿底事?
  老朽最怕「自由」,尤其怕「愚昧的自由」!台灣有何博士等西式「有知、先知」,老朽深以為懼,只好逃離遠遠遠遠!現今已歸化為澳門人矣!省得小美又來個小天才,發明什麼新花招,又有了殺人自由、放火自由、恐佈自由、毀滅自由!更可怕的是,台灣率先響應,自由自由!

  老朽評「可」者,與正確略別,僅表示尚有不足處。

  本則作業:
  試論「猥褻」

      網主人白
9369 留言者:網主 [2009-02-19]
告網友:
  由於事忙,教學擬暫停兩週。
     網主人白
9371 留言者:網主 [2009-02-21]
告網友:
  前則留言論及「重新挑戰幻想工程」,擬以不二法則定義漢字基因。唯經連日長考,又陷兩難焉。蓋非老朽矯情,而係事實擺在眼前!漢字乃我中華之「文化長城」,「不二」怎可輕洩?國人不思進取,而西人虎視眈眈,環伺在側。苟若果有一「思維公式」,安知洋人不大舉入侵,再循八國聯軍前轍?
  為此一「寶」,老朽天人交戰久矣!一己名利早已棄諸瀛海,但民族得失卻令人不禁憂心忡忡!雖知事有前定,但「三跪」無非「無」,而不二誅自誅!緣何自處「天下先」?
  機兆於動,第一道不二公式已經寫妥,但日昨電腦程式卻出現故障,以至猶豫再三。準此,小信小違,大信何謂?守信若傷,其傷何為?是謂:小人易變,君子慎言!
       網主人白
9374 留言者:網主 [2009-02-23]
告網友:
  連日來,戰事慘烈,無以復加,現已否定「漢字公式」之念。蓋若漢字行將式微,一切淪入虛無,葉之落根必覆!萬一老朽所見得直,以國人重道尊賢習性,苟有公式流傳,來日必然一字難易!是則,不論是非好歹,漢學又將如一泓死水,徒令後人深陷沼澤也!
  現已著手重寫各書,《字易》可視為「概念學」;《詞易》為「觀念學」;《文易》則視同「人天學」。蓋概念來自主觀,必須一一釐定,以為基礎;觀念已跨入客觀,不過納諸規範,以供理解;及至將觀念組成文字,其目的必係溝通主客、透達人天,是必有一機制,以免各說各話也!

  於重寫過程中,已發現過往解釋錯誤,諸如老朽曾定義抽象為:「象、數、性、徵、關係、意義、條件、利害」等因子,而於「日」之概念定義:「客觀界-抽象族-定義類-現象屬-能象種(體)-可感(用)」。其中,日有形體,其為抽象者,係因各星體距離過遠,其體不可及故。
  僅此,若出之「典藉(非「自以為」、而係不能不預為之謀也)」,未能解釋明白,即屬錯誤。任何錯誤,即有可能貽害後世矣!諸如此類,現正全面修改!其工程可謂「鉅大」也!

  今定義之修改為:
  三、現象有「四族」:
    此四族來自二觀,其中客觀之體可分為抽象、具象二族;主觀之用則有認識、行為
   二族。此四族皆可分辨、觀察,是稱「現象」。
    1,抽象、具象:
      概念不可離開人之認知,在概念認知之特性中,抽取其中的共同特徵,將「實
     體」與「表徵」分離之二。前者是稱「具體」、後者則稱「抽象」。凡「象」皆
     具可供觀察、分辨之「形、色、數、位」等因子,所不同者:
      1-1,抽象有「關係、意義、條件、利害」等供理解。
      1-2,具象有「性、質、量、能」等因子,可供應用。

  於斯,基因字典之概念(以日字為例)將改為:
@【日】 ??日 ㄖˋ Ryhˋ
   象形--甲骨文
   客觀界-抽象族-定義類-現象屬-能象種(體)-可感(用=功效)。
    體-太陽。
     體: 日暉:太陽之光芒。
        日光:太陽之光。
        日圭:古代以日影計時,其計時器名日圭、日規或日晷。
        日蝕:月繞行至日及地球之間,遮沒了太陽,謂之日蝕。
        日落:太陽行至西,落於地平線下。
        日出:太陽由東方升起,一日之始。
     用: 浴日:浸在太陽光中。
        皦日:光明之太陽。
        旭日:初出之太陽。
        落日:下落的太陽。
        貫日:穿透太陽。
        逐日:追奔太陽。
   客觀界-抽象族-定義類-符號屬-時計種(體)-可知(用=關係)。
    體:地球繞日之時間;一天,24小時時間。
     體: 日曆:時間之記載表。
        日子:時間之指定詞。
        日期:時間之期值。
        日記:每天記錄之文稿。
     用: 明日:主觀時間的下一天。
        時日:太陽出沒一次為一天,分為二十四時。
        即日:這一天。
        是日:肯定這天。
        閏日:曆法上多出之一天。
        昨日:主觀時間的上一天。
        暇日:空閒之一天。
        鎮日:鎮住之一天,指整天。
        末日:最終之一天。
        來日:將到之一天。
        去日:已經過去的一天。
        越日:超過這一天。
        吉日:美好之一天。
        節日:分段的一天,指某一特殊的日子。
        往日:已去之一天。
        良日:好的一天。
        度日:考量這天之過去。
        克日:控制之時間,指定期限。
        剋日:限定之時間。
        一日:全天。
        百日:很多天,人死後以百日為記念。
        不日:未定之時間。
        平日:無變化之時間。
        值日:擔當工作之時間。
        今日:主觀時間的當天。
        假日:暫時休息的時間。
        旬日:十天。
        素日:平常的時間。
        指日:手指可計數之時間。
        擇日:選定之時間。
        另日:其他的時間。
        翌日:將到來的一天。
        昔日:已過去的一天。
        前日:主觀時間的前兩天。
        舊日:過去之時間。
        終日:最後之時間。
        嚮日:以往之時間。
        異日:不同之時間。
        連日:相接之時間。
        竟日:全部的一天。
 
  為集思廣益,特此貼出,歡迎建言,以期與網友切磋。
     網主人白
9378 留言者:網主 [2009-03-01]
告網友:
  自3月1日起,老朽擬每日閱覽一篇文章,並詳細修改、說明之。此舉係因網友們經過兩個月「惡補」,觀念、判斷力都有進步,今後將可望登堂入室矣!唯若無規矩、不成方圓,特此訂定規則如次,敬請注意!

  一、老朽為傳統中華文化之遺民,舉凡意識型態不符者,拒絕來往!
  二、唯本會會員(尚未出局者)可參加本次活動。
  三、每日詳細點評、修改一文(依貼入次序)。
    本期限為論文,論題自選,每篇文章以500字為上限。
  四、論文寫作計分四部份:
    1,破題:述明主題(起)。
    2,立論:闡明立場及論點(承)。
    3,申論:擴大範圍(轉)。
    4,結論:總結論見(合)。
  五、計分法:
    1,假定總分為60,其中30分為「待扣分」;另有40分為待加分。
    2,凡「待扣分」為零,或總分低於60分者,本次活動出局。
      每人限貼一篇文章,總分高於80分者、可加貼一篇,直至本次活動終止。
    3,扣分規則:
      3-1,概念用錯或認知不當,每次扣1分。
      3-2,標點用錯或分句不當,每次扣2分(見附註1)。
      3-3,分段錯誤或表達不當,每次扣3分(見附註2)。
      3-4,觀點錯誤或理解不當,每次扣4分(見附註3)。
    4,加分規則(不限):
      4-1,主題掌握正確度。
      4-2,論理發揮清晰度。
      4-3,轉折處理合理度。
      4-4,結論表達果斷度。
  六、準此。

註1:
  一段中必係同一事件之時間、地點、過程、性質、關係等,不同者應另起一段。
   一段分若干句,每句代表某種人、物狀態之變化,以「。」分隔之。
    一句分始態、變化、終態,互為一體,為了便於理解,以「,」分隔之。
    一句中未完成之詞,以「、」分隔之。
    一句中未完成之態,以「;」分隔之。
    一句中有很多詞,無須分隔(但老朽常用「」分隔意中有意者)。

  標點使用規則:
      ,      斷號-一句未完,需要補足成句之常識。
      、      頓號-等價之詞,概念未完者。
      ;      分號-等價之句,與前子句同類。
      。      句號-一句完畢,事件中人、物、時、地改變。
      :      引號-援引所屬之句;或所說之話。
      !      驚嘆號-代表驚訝、感嘆。 
      ?      問號-代表不知。
      -      破折號-代表前文用。
      …      刪節號-以下尚未完。
      ()     括號-註解前文用。
      「」     對話內容(論述文供重點加強或另有意念用。)
註2:
  一段=論述中起承轉合之一,故凡段中流暢性不足者屬之。
註3:
  觀點=觀念之陳述式,即一個觀念之解釋。故若觀念錯,觀點必錯!

  老朽自著自評,以開風氣之先,作文如次:

  尊重生命

  生命者,大自然進化之恩賜也!自宙之初、及宇之承,一脈相續,遂有今日。吾人忝居大家族之一員,對生命自當尊之重之,以期與大自然本體合而為一,永繼不絕。

  本工作室十年前來澳,以高科技捍衛傳統中華文化,全員努力不懈至今,已師老兵疲矣!年初,同仁們興起一股盆景熱,期於工作之餘,接觸大自然、領略生命之美焉。
  老朽也不例外,於花市看中一盆羅漢松,其葉細長蒼綠,其枝輪囷糾曲,頗有古意。隨引進室中、供諸案頭,朝夕清湯伺候,未敢稍怠。孰料老朽鍵聲鏗鏘,松葉應響而落,未幾,竟然童山濯濯、裸枝彎彎。老朽大驚,遍查群書,始知,此羅漢松非松,耐旱而喜陽光焉。而老朽室中,數枚日光燈,非陽光可比擬也!

  再觀此偽松,其枝之所以輪囷糾結,實乃匠者以鐵絲捆綁、刻意扭曲,以充老松掙扎生存於惡劣環境之形狀。如今葉落體露,鏽痕班剝,其生命受虐如此,令人慘不忍睹!業者為求生計,不得不出此下策;老朽為謀心靜,卻是逐物以就!一生命之犧牲,若無適當之代價,豈是尊重之道哉?
  今任之固不可,棄之亦不宜,始作俑者,終必承之。
  老朽一再深思,決以一黑色塑膠袋,纏頭束尾,掛於枯枝鏽鐵之頂。於斯,枯籐老樹昏鴉儼然案頭,而吾輩在台灣無地容身,如今流落澳門,豈非應了斷腸人在天涯乎?

  羅漢松係綠色生命,文化則係精神生命;一樹之枯萎、能煥發一思想之光芒,源遠而流長,斯乃尊重生命之真諦也!


  自評:論文不必嚴肅,理通即可;文字無須華麗,情近是得!
      本文僅近三百字,共分四則:起承轉合。
  第一則:起,對「生命」及「尊重」點題。
      簡單明瞭,無贅言。第一句採驚嘆號,以期加重語氣。注意終句「與大自然本
     體合而為一」,斯乃全文之精要,蓋尊重生命並非空談「愛護、關懷、不殺、不
     用」也!大自然本體為能量,有物質與精神之表現面。一生命物質體之消失應有
     另一精神之發揚為是。於本文之終,有所呼應,是合情合理。
  第二則:承。
      第一段將本工作室與尊重生命結合為一,以便演繹。
      第二段將老朽及羅漢松導入,繼而轉向羅漢松之死。
  第三則:轉。
      第一段分析羅漢松之死因。
      第二段為老朽心態之轉折。
      第三段由物質生命轉至精神生命之原委,兼因景顧情、饒有詩意。
  第四則:合。結論,用迴龍筆將死亡昇華為價值,斯乃浩然有正氣也。

  計分:免,老朽得繼續發文焉!

      網主人白
9379 留言者:網主 [2009-03-01]
告網友:
  茲將前列作文之原始佐證貼在網上,命名為「昏鴉」。人生處處皆文章,此之謂也!
      網主人白
9391 留言者:網主 [2009-03-09]
告網友:
  日前老朽曾云將繳出作業,今奉上「貼圖」數幀。
  其中「民間故事」係為今後圖文系統「定調」,以傳統國畫之通俗形式,人物力求取真、景色寫意,建築則以工筆為主。此雖係平面圖形,但經由程式處理後,可得立體效果。老朽繪此,祇供參考,實際應用之精密度將超過數倍。由於老朽已難以投入實際作業,來日但任「藝術指導」,僅需掌握「風格、效果」即可。至於繪圖者,將另行徵聘,或論件計酬,水準應超過老朽所作。
  另有「吉他少女、其他」數幀,係以YUI之相片為憑,老朽曾被其氣質所迷,今作此圖以資紀念。

  圖文系統已在測試階段,目前所測試者,為沈子所作之「常識資料庫」。蓋電腦自動化之成敗,端視電腦程式能否根據語言文字、將靜態圖形轉化成為動作影像,此一試千鈞是也!
  例如某場某人曰:「上茶侍客。」若不知此話「內涵」,將動輒得咎焉。而在本系統中,電腦程式將此四字之體用因果求出,再將之分解成為「人事時地物情理法」八大常識。處理時根據「時程(若為影片則依「蒙太奇」規則)」,查閱常識庫(以下一概寫為〔常〕),內容如下:
  人:主人身份地位〔常〕,決定命令傳達之「受命者(假定為侍者)」。
    侍者根據「客人」數量、地位、位置等因素〔常〕,決定執行細節〔常〕。
  事:侍者領命,赴取茶之場所〔常〕,路徑〔常〕。
  時:依前述決定(如蒙太奇)。
  地:場所〔常〕,禮數〔常〕,動線〔常〕。
  物:茶具等〔常〕,端茶方法〔常〕。
  情:主客間之關係〔常〕,奉命者之態度〔常〕。
  理:若無必要可忽略。
  法:「上茶」之法,端視「傳統禮教」而定〔常〕。

  由上可知,此常識庫乃人類終極之文化工程,全部由沈子一人完成(老朽愧不能及)。如今程式部正式測試之,如若正確,各「虛擬演員」應知拿、端、送、取、飲、用、應、對等常識。
  設客人有三,侍者(奉命者)取來茶盤,上置三杯。侍者首先至客人之長者(先已定義)前,視客人與主人之關係〔常〕而決定奉茶態度。當茶盤送達客人面前「適當距離」,客人(虛擬演員)需知如何「取茶、用茶」,其態度、姿勢必須符合實際〔常〕。
  其次,侍者送茶至第二順位,侍者需自動偵測「動線」,繞過障礙,行至客前,如儀。
  (沈補:所舉之例為行為之析解,若論物則有結構、材質、功能、用法…等;若論人則更複雜,有暇再論,或日後可逕問小杏子。)
  此僅一例,其餘千千萬萬無數動作行為、態度表情,俱需一一印証。如今已證明「可行」,但要「合情合理」尚須時日;若要做到盡善盡美,則有賴學生們終身不懈的努力了。
  總之,本室目前在丁一的加持下,僅管外界風暴連連,室內一個個老僧入定、背負著文化重責勞力勞心。苟有所成,其成係成自中華文化之優越性,吾輩不過適逢其時,俯拾於途;若敗,則係努力不夠、德行未足,再繼續奮鬥可也!大道無功,行者自行,本室為所應為,成敗休咎聽天由命,準此。

       網主人白

本站之資料、著作歡迎網友註明出處後轉載,
但嚴禁以商業行為牟利。
朱邦復工作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