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9233 留言者:網主 [2009-02-05] |
| 告網友: 踩到各位痛腳矣!由定義可知,將主題交集後,已小有疑惑,再到調整,有人就力不從心!這好有一比,在花園種花不難,要把花園整理成形,就需要相當程度之「判斷力」!如果判斷力不足,問題稍微複雜,結果就亂七八糟!因之,一到「立論」,此「言侖」就無法面面俱到了! 不過,這種訓練求速難達,概念可以背,觀念則一定要邏輯思維通透,恐怕還要練一段時日。待第一關過了,老朽再傳授「層次判斷(也就是垂直思維)」,否則又是貪多嚼不爛也! 上則作業,試論道法「自然」: 參考答案: 人有意識,意識係為主觀生存而衍生;基於自然本存,若主觀意識乖離自然,人將難以長存。 「道法」之重點在「意識」,無人提及,故無人能答得透徹。 本則作業: 試論「自由」與自然 網主人白 |
| #9234 留言者:網主 [2009-02-05] |
| 告網友: 月來之「漢文教學」,令老朽百感叢生!衡情度理,當今能來本網逗留經月者,實無一泛泛之輩!然而,行家一伸手,便知有沒有,各位「文字水準」的確不敢恭維(請原諒,龜毛不識恭維二字)!老朽費盡心思,窮本溯源,最後到得「漢字基因」,竟然發現,學者已經認定:a+b=cd! 老朽荒野村鄙,素來獨往獨行,與今世脫節已久。因知一己偏離主流、程度不足,不敢與時賢共語,是以劃界自外:六親不認、四鄰不交!然而,老朽實具「觀陰眼」焉,舉凡遠古聖賢微言大義、吉光片羽,無不點滴心頭。為此,建立罟網,不過順風傳播些許餘音而已。 適才,因即將進入「作圖階段」,老朽取來早年備妥之《中國民間故事畫傳》,擬動手作畫。不料,最近練成「捕蟲神功」,一眼即看出該書中「文字水平」奇差!於一段中不過四句,卻有三個「不可原諒」之大錯!該文作者「白羽」,曾是上世紀五十年代紅遍半邊天之文化人,何以如此耶? 老朽靈機一動,特上古戈去查「胡適文選」及「朱自清“背影”」。結果竟令老朽瞠目結舌,半晌頭皮發麻,其文真真「不堪入目」!是老朽之偏見乎?是老年癡呆發作乎?胡適之、朱自清鼎鼎大名,曾為所有文人公推之共主!其大名有萬噸黃色炸藥之威,豈止貫耳?連腦袋瓜都可炸飛也! 胡適是標準牌政客,老朽見之,必避百舍,其文素未過目!而朱自清之「背影」一文,乃百年來、國人中小學之「範本」!範本如斯,學子何辜?難怪各級學校轉行培養工匠,更難怪工匠們只會運斧成風!原來如此!各位網友腦中「概念網絡」搭錯線,良有以也!老朽不得不在此道歉:對不起,老朽錯怪了! 空口無憑,老朽從網上下載「【胡適文選】自由主義(節錄)」一文,以供參詳。 純綷記事: 【胡適文選】自由主義(節錄) **************************** 我們現在講的「自由」,不是那種內心境界,我們現在說的「自由」,是不受外力拘束壓迫的權利。是在某一方面的生活不受外力限制束縛的權利。 在宗教信仰方面不受外力限制,就是宗教信仰自由。在思想方面就是思想自由,在著作出版方面,就是言論自由,出版自由。這些自由都不是天生的,不是上帝賜給我們的,是一些先進民族用長期的奮鬥努力爭出來的。 古代思想的第一位大師老子,就是一位大膽批評政府的人。他說:「天下多忌諱,而民彌貧。」「法令滋彰,盜賊多有。」「民之饑,以其上食稅之多,是以饑」「民之難治,以其上之有為,是以難治。」「民之輕死,以其求生之厚,是以輕死。」「天之道損有餘,而補不足。」「人之道則不然,損不足以奉有餘。」老子同時的鄧析是批評政府而被殺的。另一位更偉大的人就是孔子,他也是一位偏向左的「中間派」,他對於當時的宗教與政治,都有大膽的批評,他的最大恆的思想是在教育方面:有教無類,「類」是門類,是階級民族,「有教無類」,是說:「有了教育,就沒有階級民族了。」 從老子孔子打開了自由思想的風氣,二千多年的中國思想史,宗教史,時時有爭自由的急先鋒,有時還有犧牲生命的殉道者。孟子的政治思想可以說是全世界的自由主義的最早一個倡導者。孟子提出的「大丈夫」是「貧賤不能移,富貴不能淫,威武不能屈」。這是中國經典裡自由主義的理想人物。在二千多年歷史上,每到了宗教與思想走進了太黑暗的時代,總有大思想家起來奮鬥,批評,政革。 但是東方自由主義運動始終沒有抓住政治自由的特殊重要性,所以始終沒有走上建設民主政治的路子。西方的自由主義絕大貢獻正在這一點,他們覺悟到只有民主的政治方才能夠保障人民的基本自由,所以自由主義的政治意義是強調的擁護民主,一個國家的統治權必須放在多數人民手裡,近代民主政治制度是安格羅撒克遜民族的貢獻居多,代議制度是英國人的貢獻,成文而可以修改的憲法是英美人的創製,無記名投票是澳洲人的發明,這就是政治的自由主義應該包含的意義。我們古代也曾有「天視自我民視,天聽自我民聽」,「民為邦本」,「民為貴,社稷次之,君為輕」的民主思 想。我們也曾在二千年前就廢除了封建制度,做到了大一統的國家,在這個大一統的帝國裡,我們也曾建立一種全世界最久的文官考試制度,使全國才智之士有參加 政府的平等制度。但,我們始終沒有法可以解決君主專制的問題,始終沒有建立一個制度來限制君主的專制大權,世界只有安格羅撒克遜民族在七百年中逐漸發展出 好幾種民主政治的方式與制度,這些制度可以用在小國,也可以用在大國。(1)代議政治,起源很早,但史家指一二九五年為正式起始。(2)成文憲,最早的一二一五年的大憲章,近代的是美國憲法(一七八七)。(3)無記名投票(政府預備選舉票,票上印各黨候選人的姓名,選民秘密填記)是一八五六年South Australia最早採用的。自由主義在這兩百年的演進史上,還有一個特殊的,空前的政治意義,就是容忍反對黨,保障少數人的自由權利。向來政治鬥爭不是東風壓了西風,就是西風壓了東風,被壓的人是沒有好日子過的,但近代西方的民主政治卻漸漸養成了一種容忍異己的度量與風氣。因為政權是多數人民授予的,在朝執政權的黨一旦失去了多數人民的支持,就成了在野黨了,所以執政權的人都得準備下台時坐冷板凳的生活,而個個少數黨都有逐漸變成多數黨的可能, 甚至於極少數人的信仰與主張,「好像一粒芥子,在各種種子裡是頂小的,等到他生長起來,卻比各種菜蔬都大,竟成了小樹,空中的飛鳥可以來停在他的枝 上。」(《新約.馬大福音》十四章,聖地的芥菜可以高到十英尺。)人們能這樣想,就不能不存容忍別人的態度了,就不能不尊重少數人的基本自由了。在近代民 主國家裡,容忍反對黨,保障少數人的權利,久已成了當然的政治作風,這是近代自由主義裡最可愛慕而又最基本的一個方面。我做駐美大使的時期,有一天我到費 城去看我的一個史學老師白爾教授,他平生最注意人類爭自由的歷史,這時候他已八十歲了。他對我說:「我年紀越大,越覺得容忍比自由還更重要。」這句話我至 今不忘記。為什麼容忍比自由還更要緊呢?因為容忍就是自由的根源,沒有容忍,就沒有自由可說了。至少在現代,自由的保障全靠一種互相容忍的精神,無論是東 風壓了西風,是西風壓了東風,都是不容忍,都是摧殘自由。多數人若不能容忍少數人的思想信仰,少數人當然不會有思想信仰的自由,反過來說,少數人也得容忍 多數人的思想信仰,因為少數人要時常懷著「有朝一日權在手,殺盡異教方罷休」的心理,多數人也就不能不行「斬草除根」的算計了。最後我要指出,現代的自由主義,還含有「和平改革」的意思。 和平改革有兩個意義,第一就是和平的轉移政權,第二就是用立法的方法,一步一步的做具體改革,一點一滴的求進步。容忍反對黨。尊重少數人權利,正是和平的政治社會改革的唯一基礎。反對黨的對立,第一是為政府樹立最嚴格的批評監督機關,第二是使人民可以有選擇的機會,使國家可以用法定的和平方式來轉移政權,嚴格的批評監督,和平的改換政權,都是現代民主國家做到和平革新的大路。近 代最重大的政治變遷,莫過於英國工黨的執掌政權,英國工黨在五十多年前,只能選擇出十幾個議員,三十年後,工黨兩次執政,但還站不長久,到了戰爭勝利之年 (一九四五),工黨得到了絕對多數的選舉票,故這次工黨的政權,是鞏固的,在五年之內,誰都不能推翻他們,他們可以放手改革英國的工商業,可以放手改革英 國的經濟制度,這樣重大的變化,--從資本主義的英國變到社會主義的英國,--不用流一滴血,不用武裝革命,只靠一張無記名的選舉票,這種和平的革命基 礎,只是那容忍反對黨的雅量,只是那保障少數人自由權利的政治制度,頂頂小的芥子不曾受摧殘,在五十年後居然變成大樹了。自由主義在歷史上有解除束縛的作 用,故有時不能避免流血的革命,但自由主義的運動,在最近百年中最大成績,例如英國自從一八三二年以來的政治革薪,直到今日的工黨政府,都是不流血的和平 革新,所以在許多人的心目中自由主義竟成了「和平改革主義」的別名,有些人反對自由主義說它是「不革命主義」,也正是如此。我們承認現代的自由主義正應該 有「和平改革」的含義,因為在民主政治已上了軌道的國家裡,自由與容忍鋪下了和平改革的大路,自由主義者也就不覺得有暴力革命的必要了。這最後一點,有許 多沒有忍耐心的年青人也許聽了不滿意,他們要「澈底改革」,不要那一點一滴的立法,他們要暴力革命,不要和平演進。我要很誠懇的指出,近代一百六七十年的 歷史,很清楚的指示我們,凡主張澈底改革的人,在政治上沒有一個不走上絕對專制的路,這是很自然的,只 有絕對的專制政權可以剷除一切反對黨,消滅一切阻力,也只有絕對的專制政治可以不擇手段,不惜代價,用最殘酷的方法做到他們認為根本改革的目的。他們不承 認他們的見解會有錯誤,他們也不能承認反對的人會有值得考慮的理由,所以他們絕對不能容忍異己,也絕對不能容許自由的思想與言論。所以我很坦白地說,自由主義為了尊重自由與容忍,當然反對暴力革命,與暴力革命必然引起來的暴力專制政治。 總結起來,自由主義的第一個意義是自由,第二個意義是民主,第三個意義是容忍--容忍反對黨,第四個意義是和平的漸進改革。 ************************* 以上「節錄」之文,共有六則或六段(以老朽說法),各則之間,相去「天淵」!少的不到60字,多則1250字(且只有九句)。當然,各人觀念有別,但老朽難以置信,1250字的大塊文章,令人眼花撩亂!有誰能「一看就懂」?為文者怎能自詡文豪,用水淹金山寺的手段,強迫他人就範? 老實說,舉凡「大塊文章」,老朽是不看也不評,當作是波斯地毯一張!再名貴也放在地上踩!柿子撿軟的吃,文章找短的改!因此,上文只有最前面的兩段可以「置喙」,且用放大鏡檢驗,算是胡先生屍氣得逸也! 不過,遊戲應有遊戲規則,文章要有文章尺度,且先訂定「普世原則」如: 一:標點要正確,否則前文難斷後語! 1,一句完畢,須用句點。每句話代表一事件,事件之變化須交待人事時地物。 2,若無句點,其文即「視為一體」! 二、主題要貫徹,不能東扯西拉! 第一段(也是第一則,但因非原文,無以置評): 〔我們現在講的「自由」,不是那種內心境界,我們現在說的「自由」,是不受外力拘束壓迫的權利。是在某一方面的生活不受外力限制束縛的權利。〕 一、此段分兩句: 1,我們現在講的「自由」,不是那種內心境界,我們現在說的「自由」,是不受 外力拘束壓迫的權利。 2,是在某一方面的生活不受外力限制束縛的權利。 二、評論: 1,如以兩句論,第2句顯然沒有主詞!若謂主詞為「自由」,則不應與前句以句 點隔離! 2,第1句言不及義,令人費解! 〔我們現在講的「自由」,不是那種內心境界,〕 〔我們現在說的「自由」,是不受外力拘束壓迫的權利。〕 這兩列多麼神似?前面子句用「講的、說的」區分,有何大義? 後面的「不是、是不受」極為拗口! 「外力拘束壓迫的權利」有語病,蓋未見主詞,體用不明!如果主詞是指前面 的「自由,則其間的「,」強斷關山,毫無必要! 3,第2句就算把「自由」加上,變成:「自由是在某一方面的生活不受外力限制 束縛的權利。」 這是名重一個世紀的中國大「文豪」的「定義」乎?「自由是一種權利」?為 什麼?需知「權」是政治的酬庸、「利」是生存的根本。不論從哪一個立場來看, 「自由」絕對「非權」、絕對「無利」! 「某一方面」指什麼?豈非說了等於未說?是不可告人乎?是人盡不識乎?是 法律口吻乎?是大文豪放氣乎? 〔在宗教信仰方面不受外力限制,就是宗教信仰自由。在思想方面就是思想自由,在著作出版方面,就是言論自由,出版自由。這些自由都不是天生的,不是上帝賜給我們的,是一些先進民族用長期的奮鬥努力爭出來的。〕 一、此段分三句: 1,在宗教信仰方面不受外力限制,就是宗教信仰自由。 2,在思想方面就是思想自由,在著作出版方面,就是言論自由,出版自由。 3,這些自由都不是天生的,不是上帝賜給我們的,是一些先進民族用長期的奮鬥 努力爭出來的。 二、在理解上,分句不符主題要求: 1,其第1、2兩句平行,俱在詮釋「自由」,應為一句且以「;」分之。 「思想方面就是思想自由」?這是寫情書乎?援例,自由方面就是自由自由! 第2句自由太多了,泛濫成災!為何不以「;」區分?文豪不知耶? 2,其第3句應為結論,結論應將前文歸納總結,而非「另起爐灶」! 三、立論=胡說十(適)道! 1,胡大博士乃「胡人」,為文時常「露餡」!「一些先進民族」何解?達爾文之 《進化論》之胡註乎?先進民族有三頭、六臂?神機、妙算?再不然金髮、白膚 是「進化」而得?其「長期」有九千年?奮鬥有「嗯」個聖賢? 所幸當年胡大博士想當總統未得,否則,吾輩早就歸化為「先進民族」中之「 黃種亞裔」,如今正在華爾街為「先進民族之宗主」掃地也! 2,老朽但知,「先進民族」除了給胡大博士終身功名利祿灌頂之外,掠盡天下、 吃盡牛排,加上從小就懂蝌蚪文,卻也擋不住小小的金融海嘯! 分析到此,各位網友可以大大放心了!胡大文豪寫的一百多字,被老朽「龜毛」到不值分文!所以,老朽之「胡言亂言」,置諸腦後可也!只是,老朽是毛坑裡的石頭!又臭又硬!只要骨頭來此,緣何不挑?至少,胡博士留下的「自由遺產」,老朽得以自由應用!只是不知胡博士如今自由何在? 嗚呼!中華出妖孽!哀哉!百年唯一嘆! 網主人白 |
| #9247 留言者:網主 [2009-02-06] |
| 告網友: 本則作業全盤皆墨!一半人不知何謂自由,不妨參考其他正確答案(足證網友中明眼人尚多)。但論「自由與自然」則差了一個層次,雖則兩個觀念皆源自「自」,卻是適得其反!有謂:水火相賊,必至於災也! 作業再延一次,不妨細觀#9234則「胡博」之妙文,可能會激發靈感。此外,有#9246及#9244則網友答案極為接近,所差者,關鍵重點也!請根據此二則作答,勿再標新立異是幸! 網主人白 |
| #9252 留言者:網主 [2009-02-06] |
| 告網友: 做老師、不容易,看各位做作業、論自由,好有一比: 老朽在開鑽石礦,礦工們擬炸石開山,辛辛苦苦、準備多時。最後,洞已鑽妥,炸藥埋妥,引信延長數十里地。大家注目屏息,待點燃了引信,火花一路延燒過去,已經到得洞口。不料等候多時,卻沒叮沒噹,大家面面相覷,竟然是:火熄了! 要能於千軍萬馬中,直取敵方上將首級,豈是易事?人生的關鍵問題,正在於概念不清、觀念不明,儘管真相就在眼前,偏偏人間如同元宵燈會,大家只會猜來猜去! 大家繼續努力吧!自由與自然,五行生剋,正是人生一大關隘,且看誰能過關斬將!若此關不能過,老朽樂得提前「打烊」! 網主人白 |
| #9264 留言者:網主 [2009-02-06] |
| 告網友: 人類已能定位太空隕石,能找到DNA的疾病!結果月宮寶盒就在頭頂上飛來飛去!自古以來,智者即知多邊形可逼近圓,各位答了許多,為何不用三角定位法,把所有的半調音綜合處理,豈不比一個人苦思冥想為佳?所謂眾志成城,絕非抱殘守缺,問題在哪裡?分析一下,不就得了? 自作孽、不可活!老朽苦命,求人不如求己!看來得自行動手,不然會急死皇帝! 9262則: 人之意識來自於環境對感官的刺激,離不開自然。因果前定,大局本然,故人無自由。 9261則: 自由始於因緣造化,自然基於因果規律。人之命運流程依順自然運行;人似一葉扁舟,宿居汪洋大海,皆任自然。 9260則: 自然本存,規律井然。人居其中,所思所想不過自然實相,仍為自然觀己。故,道法自然,否則必遭至災難。 9259則: 自然本存,主觀變化亦在流程中。人所處之環境塑造出個人之主觀,而環境為自然所生,故人並無真正的自由。 9257則: 客觀是一、恒靜,可稱自然本存;主觀乃萬、常變,自謂自由自在;二者實為一體之兩面,唯立場、方向不同也。 9256則: 自由乃人意志之表現,自然乃客觀之必然,惟人是自然之結果,人之意志終不得與之相違,否則,必遭至災難。 9255則: 自由出於人之主觀意識,人有私心,則昧於客觀真實。若能去私為公,則能合乎客觀真實,回歸於自然。 9253則: 自然本存,主觀意識變化亦在其流程中;自由是基於主觀意識下產生之意向。自由如脫離自然法則,人將以難存。 9251則: 自由乃意志之表現,自然乃客觀之必然。兩者雖源於自身之顯現,惟相一致,則順天,否則,必混亂至災難。 9246則: 自然本存,主觀變化亦在流程中;自由是在不知流程之前題下,人以為能擺脫環境桎梏、純憑主觀作決擇之錯覺。 9244則: 自由始於主觀變化,自然基於因果規律。蓋人之自由必順應自然運行;若逆天而為,將自食惡果。 綜觀以上11則答案,都有共同認識:「人主觀之自由不符合自然規律。」如此,是謂「一半」正確!一題有兩半,牛郎織女一旦分離,既知此半、當另覓他半才是!老朽一再暗示明喻,焉知11怒漢儘在織女面前搔首弄姿,卻把牛郎忘得精光!如今牛年當頭,難道一定要等到七月七夕才發情乎? 原題是:「試論自由與自然」,此一半「自由」老朽已曰:「正確」!可是那另一半「自然」苦守寒窯(如未說明與自由有何關係,等於沒說),竟然得不到任何一位青睞?何以如此無情?難道自然而然、王寶釧屍骨已涼不算人乎? 尤其要注意的是:論文只講理,千萬別扯上一己意識! 如同:「去私為公」、「逆天而為,將自食惡果」等乃「勸世真言」,非客觀真實也!又有人觀念不通,謂:「二者實為一體之兩面,唯立場、方向不同也。」斯乃「大錯而特錯」,蓋自由與自然既非「一體」、亦無「兩面」!寫小說、情書,如此可博一粲,但為論文,是「有論沒有通」是也! 網主人白 |
| #9273 留言者:網主 [2009-02-06] |
| 告網友: 貝克特在《等待果陀》的荒謬劇中,說兩個流浪漢在一條廢棄的鄉道上,從白天等到晚上,一直等不到他們期望的果陀!老朽亦然,網友們都很認真,也都在熱情中期望!又過了一天!果陀杳然!怎麼辦? 且讓老朽描述一下,「果陀」是什麼「德性」吧!不論如何,努力要靠自己!相信各位網友都是老朽的長期讀者,多多少少已看了上千萬言,只怪老朽沒有把「果陀」的影像拍攝下來,看不見,如何用腦? 首先,老朽必須抱怨,又是西式教育的遺禍!什麼叫「重點」,又恐怕沒幾個人說得清楚!在物理上,任何靜止的物體都有一個「引力中心」;若係動態系統(大如星雲小如汽車),其中必有一「運動中心(否則系統無法維持)」,不論動、靜,這些中心悉稱「重點」。 問題在老朽講的是「漢文化」,在傳統中國人心目中,自我只是團體中的一小部份。不論討論什麼,傳統中國人都是按照「天地君親師」的倫理順序看待事物。因此,所謂「重點」,恆指「倫理順序上最重要的因素」。當然,遇到西方的個人英雄主義,則重要的一定是「自我的利益」! 為什麼「論自由與自然」變成了「自由誓師大會」?各位的重點幾乎都放在「自由」上,而大家分明知道(且已寫了答案),自由全係一己主觀的想法。自由重要嗎?對老美是的!對胡適之是的!對阿扁也是的!但是老朽受傳統文化「毒害太深」!完全不能同意! 果陀沒來,因為時代變了,上帝死了、聖賢絕跡了,只剩下老朽在此獨自癡癡地等候!更何況,老朽教的學生都已成為胡適自由主義的徒孫,一再為「自由張目(儘管是負面)」,果陀來做什麼? 果陀是什麼德性? 1,重點在「觀念的重要性」!試問:自然重要、抑或自由重要?天重要或我重要? 2,如果「自然」重要,著眼點應從「自然」立論。至少,人要生存,不能乖離自然! 有謂唇亡齒寒,於各位的作業中,竟未見一人著墨(最多說是混亂、災難)! 3,如果「自然」是:「本存的宇宙、因果必然」;而「自由」是「主觀意識的選擇」。 顯然: a,自然存在,自由不能實現。 b,自由實現了,則自然不存。 4,當然,當今是「自由世界」,不同意老朽意見的,可以不來! 為什麼?何不「論」之? 為什麼當今工匠泛濫成災、舉世工匠卻無一能解決人生的問題?因為:工匠們只知手持大斧,見樹就砍,樹砍光了,還沒看見問題所在! 為什麼沒看到問題所在?因為:工匠們不知道什麼重要、什麼不重要!因為除了自己的利害,對其他「不夠瞭解之事物」毫不關心! 為什麼對其他事物毫不關心?因為:只學會用斧也! 漢文、漢文化,就是一種「天人合一」的實踐證明!由基因起,先聖先賢已注入了:「為天地立心,為生民立命,為往聖繼絕學,為萬世開太平」的恢宏氣魄!所以,不論任何道理,只要溯源究因,就可以直通天人!本網十年來的真實記錄,闡釋了各種問題,而唯一的武器,就是「漢字基因字典」! 但是,欲學通漢文,絕不能自錮心態,只作為寫情書的手段!夫春雨綿綿,見者可察天象、知人事,下田耕作;亦可思春擇偶、或一夢到天黑焉!人不知自然,但祈自由,斯乃自私自利、禍國殃民、置天地生機於不顧之敗類也!於今,漢字概念中已傳達了箇中信息,識者能不提升一己之境界乎? 網主人白 |
| #9284 留言者:網主 [2009-02-07] |
| 告網友: 俗謂:一日一步,雖萬里可達。唯老朽時日有限,而前程遙遠,不能再等矣!原作業: 試論「自由」與自然 參考答案: 自然是本存的宇宙、因果必然;而自由是主觀意識的幻覺。自然存在,自由不能實現;自由實現了,則自然不存。 有人用「災害」來表達自由泛濫的後果,須知所有之「形容詞」皆無非程度之別。而「存在、不存」看似不「嚴重」,實則用詞及於「根本」,是絕對而非形容也!這一點,正是「少年不識愁滋味,為賦新詞強說愁」之弊,以為說說「天大的災害」就等於天大的災害也! 是故,文章之分量,不是僅用形容可以表達於萬一者。唐代韓文公之力挽八代之衰,正因當時駢體文盛行,文人競相濫用詞藻,致虛無充斥、文義蕩然!且不妨深思:苟若「自然破壞、因果不存」,斯時,宇間將重歸鴻濛,人世焉能以「災害」形容哉? 其次,這麼嚴重的認知,要以50字為文,自不能有任何一個「閒字」!(沈補:秦少游詞「小樓連苑橫空,下窺繡轂雕鞍驟」,東坡笑說:「十三個字只說得一個人騎馬樓前過。」)當人於「字字斟酌」時,腦中網絡便開始重新整頓、精簡,汰繁換新!然而網絡之效率與其複雜度成立方反比!不要以為只是省了一個字,如果省得合理、表意更佳,須知在思維的境界上,則又上了一個台階。 更有人不知「論述」的特性,既稱「論述」,就必須客觀;若欲客觀,就應避免用感喟、規勸、警世之觀念詞!因為各人有各人的生活背景,在「情理法」三大概念中,「情」必然主觀,否則無情;「論」絕對客觀,否則免論;「法」介於情理之間,蓋「法」重價值,主客兩適也! 本則作業: 試定義「法律」與「律法」(50字以下,無須評論) 網主人白 |
| #9298 留言者:網主 [2009-02-07] |
| 告網友: 上則作業:試定義「法律」與「律法」,其中有「詐」焉。 此則作業係老朽發現基因字典之錯誤,特意測試各位之判斷及膽識者。蓋「律」字漏列「用:循規範而為;如律人、律己」,以致法律及律法分別不大。實則,法律=以法律人之規範(以法律人,法重於律);律法=遵循某種規律之法(律人以法,律重於法)。如今,「法律」已成為「專有名詞」,通過立法程序即可;「律法」則指上帝、上蒼之法,須有一超凡之主宰,始能制定之,故如今使用不多。 若有人懷疑此則定義,表示對觀念頗具心得;再若能查覺係概念字典之誤,其理解功力必已非凡也!老朽曾言,本字典未經校對,罣誤必多,此為明證。新版本已經修正,但尚有餘患,不宜公佈新本。為學不可姑息,有理可爭,無理勿急。老朽將藉教學良機,一一將錯誤更正之,務請海涵。 顯然各位對老朽「極具信心」,即令「受騙」也篤信不誤。其實,這一來,對老朽之壓力極大,因失去了「諫友」,老朽很可能自誤而不自知矣!所幸老朽尚有沈子在側,基於其一絲不苟之美德,相處數十年,老朽僅見其監督咄咄、從未聞之嘉言呵呵。須知,知錯而改容易,素行而知錯極難也! 本則作業: 試論立法之「理想」條件 網主人白 |
| #9315 留言者:網主 [2009-02-09] |
| 告網友: 上則作業:試論立法之「理想」條件。其中各位對「理想」之觀念,過於拘泥在概念中,深陷難出!實則,理想=一己想像中之規律。蓋人人主觀,觀念亦然,故所謂「理想」,莫非一己之想像,並非客觀!任何人欲令理想成為客觀,必須付出相當之代價,如同老朽之所作所為也! 再論及「立法」,顯然各位皆非「政治高手(謝天謝地)」,老朽也無意傳授此類「愚民之術」!但作為教材,頗有實用價值,至少可以為各位張目,免受現實所愚也! 參考答案: 立法者應具備之理想條件:1,高道德標準之人格;2,清楚明瞭之觀念定義;3,具足處世能力及人生經驗。 明眼人當知,上述乃「天、地、人」三才結構。牛刀在此,各位該用不用,不該用時隨手砍,直砍到刃折刀損!若問:何時可用?可答:若見雞未見牛,焉用牛刀?再問:如何辨別雞、牛?恕老朽無語問蒼天矣!夫雞之小,一掌可獲;今「立法」事大,尚無人能掌握一尾,是可知也! 上則答案:1,立法人若無道德,所立之法必私!蓋民選之「民意代表」,百分之百代表利益集團,否則無競選基金、難以走馬也!而所謂「高道德標準」乃「比較觀念」,任何社會中皆有高、低之類。是故,怎樣的人民必有怎樣的政府,是「以法律人」,而非聖人之「律法」也! 2,以法律人,被律者必以自身利益為依歸,觀念不明必將多訟!蓋書之為法,其「法」一如「水去」!水去流泛,社會必亂,亂至於訟,是非難清!於茲,社會上是非黑白不分,政府公信力必損!當政府失去公信,最終必將導致人民分裂、國家動亂(此條竟無人見之,足證世人對文字之輕忽也)! 3,立法人能力不足、經驗不夠,必難以勝任!即令勉強立法,其法必不可行。 須知此類問題之答案,應立足高處、著眼細節,其為牛也,攸關人民生計,不可不慎! 今後作業,定義時無須再提「萃取主題及選擇交集」,直接書明「定義」即可。但建議各位自作練習,蓋近來各位進步極大,實係作業時查基因字典所致,是不可或忘也! 本則作業: 試論立法之「現實」情況 網主人白 |
| #9318 留言者:網主 [2009-02-09] |
| 告網友: 本網內容對各界開放,但為長保水準,唯對會員要求嚴格。尤以所討論為失傳千年之文化精髓,絕不容絲毫曲解。故當網友認為:「我想生兒子或我生了兒子,應是自由」!老朽立即註銷其會籍,蓋水火難容也! 據悉,本網每日約三千網友來訪,但會員不過五百。若生兒子自由泛濫,本網勢將成為兒童樂園矣!老朽能容忍一切過錯,但難與愚昧同堅,蓋泥土尚可造型,而石頭成諸自然,無需改變也! 網主人白 |